2.早年


  我成为一个医生是因为我父亲是医生。他是一个很好的或许有点守旧的开业医生。他有一大批十分信赖他的病人,而对于这些病人,他既是个医生又是一般顾问,要是他的儿子中有人不跟着他学医,他就会感到非常失望。我的哥哥丹尼斯不喜欢读书,而我除了医学之外没有想到其他的生涯。我的母亲是个很文静很有才华的妇女,她讲话很生动,文章也写得很好,她聪明地不让别的念头进入我的脑海。
  我的父亲出身于苏格兰家族,但在他还是个医学院学生时,他的家就搬到英国南部,这样,他先是在爱丁堡后来是在伦敦大学医学院取得医师资格。后来象别人一样在布赖顿市和霍夫市开业。我就诞生在霍夫市。开始业务很萧条,但靠他的勤奋和对病人深切的同情心逐渐发展为“四人诊所”。当我读书及后来在盖氏医院工作时,他已经是主要合伙人了。他是个老一代开业医生的杰出代表。事实上,他很少阅读《英国医学杂志》或《柳叶刀》,但当病人——在当时很少有特定的治疗方法——来时,他知道如何处理,他也知道什么时候病人不能再用他的标准治疗……什么时候需要请象著名的哈迪勋爵那样的专家提出意见和指导。毫无疑问,当他乘着他所喜欢的别克牌汽车、由他的聋司机伍德开车去出诊时,他最再高兴也没有了,伍德也和其他许多病人一样十分信赖他。这位活泼的、精神饱满的、机灵的、总是很热情的医生经常会在汽车停下来之前就跳出车外,敲两下门,一面说“我可以进来吗?”人却早已进了门,而别的医生或许还在寻找门牌号码。我父亲在家里是个很严格的纪律维持者,我从来没有办法同他亲切地讲过话,甚至在晚上他终于松弛下来打开书本休息时也一样。他的工作就是他的爱好和乐趣。度假时,才过了第一个48小时,他就会觉得厌烦。
  学校从没使我感到害怕。我的第一个老师珍科特夫人——普勒斯顿公园预科学校校长,对教育事业有天赋的热情和传授知识的能力,她会使你觉得知识是一种很吸引人的东西。她讲她的本国语言——法语,在她用英语讲演时,常常插入法语“‘du tout’(全然)和‘ma foi’(的确)”,当开始解释更加困难的课程时,常常亲切地说“现在,我的孩子们”。这位满腔热情的法兰西妇女谆谆地把求知欲望灌输进我的脑海里。从此以后,这种求知欲给了我极大的乐趣。
  我还很幸运,能进入历史悠久的布赖顿中学。校长是身材魁梧的“T.里德”(我仍然能仿造他的签名!),他是位悦人的慈父般的英语和圣经课学者,也教应用数学。很难得到他一次“好的,孩子”的赞扬,但这声称赞却是真正值得去赢得的。我以极大的兴趣学习,有一阶段甚至戴起黄铜镶边眼镜来学习。我的哥哥丹尼斯鄙视我为“书呆子”,而他却顽固地不愿意接受任何教育。他由于有好几年时间都没有什么长进,不可救药地落在他的同伴后面而终于无声无息地在16岁时就离开了学校,到苏塞克斯郡务农,后来没有什么成就,又跑到罗得西亚。一个最可亲的哥哥,就是缺乏雄心壮志!
  我在小学、中学、医学院以及在盖氏医院的大学生活中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是老师和学生之间关系密切和感情融洽。这是因为师徒都献身于传授和学习共同的专门知识。我有幸学会了一个老师必须做到的两件事:一件是传授知识,另一件事是得到学生们的爱戴。多年之后当我在印度、锡兰、香港、澳大利亚和新西兰旅游时,我发现许多过去可爱的门生、学生和研究生给予我最热情好客的招待,原因只是为了“热情地敬重我的老师”。
  我从小就再欢语言,我第一次尝到旅游的甜头是由于我在学校里获得了法国旅行奖学金。我在皮西维亚附近的一个法国乡村家庭里经过了短时期的“培训”,从此我对法语就不再感到困难了。几年后参加英国理事会去法国作旅行演讲,我有幸在巴黎的索邦大学作演讲。这一次的讲演,我很认真地用法语准备,由伦敦大学一位法语教师作了罗杰式①(①罗杰(Peter Roget,1779一1869)英国医生及语言学者,著有英语单词及短语词典。——译者)的润饰(付了相当费用)。想不到结果却令人泄气。在与我的东道主英—法协会负责人在艾台里附近吃过晚餐回来的途中,前法国大使柯宾先生(他是个杰出的白发绅士)在车里俯身向着我,一只手握着我的手臂亲切地对我说:“顺便提一下,大夫,我差点忘记提醒你。要是你用你自己的英语向他们讲演的话,这些特定的听众会更加满意。”哎呀,我的法语技巧和在指导下的修饰水平竟是如此!而我的罗杰式润饰全白费功夫!全都付之东流了!
  我的父亲对我的学习情况并不了解。他把学校、入学考试和一定的医学教育以及取得资格看成是我的前途所“必需”的。所有好的苏格兰人都必须是勤奋,能够自食其力的,过一种诚实的生活,而我当时想进老牌大学(当时只要有钱就很容生们,为盖氏医院做点好事。先生,继续做好事吧,明天你可能会去医院看病的。”这样就可以得到好几千英镑来支持摇摇欲坠的私人医院系统。
  那时盖氏医院有好多著名的教师,为首的是我们的校长T.B.约翰斯顿,他是个严格的苏格兰人的纪律维持者,解剖学教授,那时他正主编著名的《格雷氏解剖学》。当去病房查房时,我们又发现另一类人——内科医生、伦敦西区顾问医生。如果称职的话,他就会坐他的罗尔斯轿车每星期到盖氏医院两次作义务的下午查房。这真是一个大好时机。大学干事、他的住院医生和“一群”学生,我们大约有8到10个,都穿着白大衣在医院前门集合,时间正指2点,那位大人物就会到达。那时我崇拜的是哈伯特·佛伦奇大夫。他高大,漂亮,有成就,经常穿着清净的灰色燕尾服和大礼帽。他会从他的罗尔斯轿车跃上前排阶梯上,让他那穿灰色制服的男仆把门房里他的信件收集起来。戴着大礼帽的门房领班向他敬礼“请进”,他就会大踏步走进有名的柱廊(在这个柱廊里著名的布赖特、阿迪森和何杰金先前都走过),然后他到花园里,他的“一群”学生有秩序地跟着进入。
  我所崇拜的另一个英雄是E.R.博兰大夫,当时的内科指导老师,后来象罗温爵士一样,成为大学医学院院长。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时,他身受重伤,但仍然很机敏,身材细长,清洁,精神饱满,戴一只黑色的单片眼镜以遮盖受伤的眼睛,而且总是穿着整齐。他教过盖氏医院几代学生的医学伦理学。就是这位博兰大夫,他作为医学院院长支持我对病理学的爱好,使我在细菌学方面获得一枚金质奖章,支持我参与病理学方面的古尔氏病①(①古尔(Gull)氏病,一种有粘液水肿的甲状腺萎缩症。——译音)的示教,并在其中担任讲解工作,这一工作使我能开始讲授这一课题,这证明我没有辜负他的支持。
  我对教学工作的兴趣越来越浓,在我取得资格不久时,病理学教研室工作人员的灾然不足,把我正在寻求的大门打开了。头一天,我还是一个奋斗中的年青的临时职员,第二天,我就变成了病理教研室穿着白大衣的老资格的教师了。在我还还是25岁的时候,病理学家这一生涯的大门就奇迹般地向我打开了。在我最后一次考试的那一年我幸运获得的几次奖金和奖品,使我在病理学突然缺人时,得到好运。
  好久以后,在中央刑事法庭审判的一件凶杀案,使我在盖氏医院获得的成功得到报偿。我已经是二十年工龄的病理学家时,一个早晨,律师企图贬低我在鉴定中一个意见的重要性。我的意见是:“显然需要通过手术来解除内出血”。他批评道:
  “大夫,你是一位病理学家,怎么能懂得临床外科学呢?”
  问得好。鉴定人在法庭上总是经常被告诫不要超出自己的专业领域的严格界限去随便发表议论。这位律师谅必认为他抓住我犯了传统的毛病。我急中生智。
  “我获得过”我说,“一枚临床外科的金质奖章。”
  他明显地震动了。谁会期望从一位病理学家那里得到这样一个灾难性的回答?要是他知道虽然我早在20年前就因为我在临床外科方面写过很有见识的论文和短文而得过奖,但我一生中却从来没有拿起过一把手术刀,那就好了!可惜他不知道。他因为失败而一时气得满面通红之后,他就转向问题的另一方面去了。
  1932年我意外地得到提升,我和盖氏医院的一位护土玛丽·布坎南结婚,以后我们生了三个孩子。
  在盖氏医院作为一个年青教师我最基本的兴趣在于病理学,而这过去是,现在也还是一个法医病理学家唯一扎实的基础。除非他熟悉了疾病的破坏和各种奇怪的变异,他就不能顺利地进行损伤的研究,更不用说法医损伤学了。法医病理学是病理学的特殊分科,年青的初学者不是一下子就能掌握的。
  作为病理学教研室高年示教老师,盖氏医院的尸体解剖大部分是我做的,包括给验尸官(南瓦克的道格拉斯·考宾)的尸检报告。考宾刚好需要一位病理学家来帮助处理他自己的案件,这是我的好机会。通常他会请伯纳德·斯皮尔珀里。当时斯皮尔珀里在法医学实践方面是出人头地的,但考宾不喜欢他,只是出于无奈——遇见重大刑事案件时才请他。有一次检查联体双生子,他只付给斯皮尔珀里一次的尸体解剖费!斯皮尔珀里火了。那是两具尸体,他都检查了,但考宾坚持不给。这种反感以后一直没有完全平息下去,尽管这件小事微不足道,但它却在人与人之间产生了隔阂。这样考宾就要求盖氏医院的院长哈伯特,伊森爵士(他对我的工作大致是满意的)同意他聘请我去处理他在公共停尸室的案件。伊森和病理学教授都同意了,后者还给我设立了一个“法医尸体检查主任”的新职位,我就去了。那是1934年秋天的事。
  当然,开始时每年我只检查少数几宗刑事案件。凶杀案在英国并不象某些国家那样多,相对来说是较少的。伦敦地区的发生率虽然超过全国平均水平,一年的凶杀案也只有大约50件;每年发生于英格兰和威尔士的也只有150至160件左右——从本世纪初开始就一直相当稳定地保持这个数目。这一数字与当时每年死亡总数60万相比就显得不重要了,死亡总数中约有9万例受到验尸官的关注。几年以后,我给卫生部写了一个我作的2万例验尸官要求的尸解的分析报告。其中55%证实为自然死亡(但以前一直是死因不明的),另外30%估计与各种类型的意外或损伤有关:包括家庭中、医院里、街道上或工作中的意外性损伤。约4至5%是自杀,仅2%至3%才是属于怀疑或确定是犯罪性损伤。
  1934年底的一天早晨,在盖氏医院我那间小实验室里电话铃响了。
  “辛普逊大夫吗?先生,我是伦敦警察厅探长杨格。我们刚接到一个凶杀案的电话,在滑铁卢车站对面的约克酒店,我们想请你帮忙。”“啊啊,是的,”我说,想尽可能讲得平静些和镇定些,“当然,我马上就来。10分钟内就到”(我想还是10分钟内到好,否则他们会请别人,而我就会失去在警察厅取得立足点的机会)。
  当时我仍然是个很年青的病理学家,这是伦敦警察厅第一次叫我处理案件,心里卜通卜通直跳。实际上,每次突然叫我处理犯罪案我都心跳。我会放下一切事情,中途离开宴会,甚至夜深人静时起身,赶去处理新案件。可能又是另一个希思或黑格,或汉拉第,或什么也不是。但不管是什么,我都从没有感到失望或厌烦。法医病理学家的生活是那么丰富多彩和有趣,以致他根本没有时间去烦恼,甚至难得感到疲劳。
  这天早晨10分钟以后,我驱车到简陋的小约克酒店(后来为了建造节日大厦而被拆除了)门口,把自己的车子挤在警车和报社车辆中间,走上阶梯来到前门,这里已有一位警察戒卫着。报社记者云集在附近,一点也没有注意我,因为我在出事地点完全是个新手;以前任何重大的凶杀案都总是“邀请斯皮尔珀里”。我顺着楼梯爬上二楼。我感到非常孤单,但我很年青,充满自信。
  “啊,是你呀,大夫。”站在楼梯平台上的一个身材高大、头发灰白的人说。我看出这位杰出的伦敦警察厅侦探、后来成为司令官的休·杨格。他精明地凝视着我,估量着这个新手,这事我至今仍记忆犹新。
  “昨晚一对青年夫妻来登记住宿,定购车票,”杨格说,“今早9点刚过,有人看见男的下楼跑到车站去。经理怕那个男的赖帐,因此就上楼走进房间。看见这个姑娘躺在床上,死了”。说着他带我进去。
  我尽量装得镇静些。我是完全没有经验的,我敏锐地猜出这位探长是知道我的感觉的。
  “大夫,先让我告诉你,我们照了相以后,你再触摸这些东西。切里尔先生,这里还没有采取指纹。昨晚11点他们上床时有人看见她还活着”。
  我把我的工作包放在地上,这使我赢得第一个好印象,因为除了我们站立着的破地毯之外,它没有碰到别的东西。
  我站在那里在想下一步怎么办。对,我的笔记本!我仔细地记录了时间、地点、现场勘察人员,然后粗略的画了一张姑娘的草图,她躺在床上,仰卧,头正好枕在一张双人小床的枕头中间,身体伸直,手和脚都盖有被单,脸涨红,嘴被床单的一角和手巾牢牢地塞紧。那时候法医还没有人造偏振片制的“即时”照相以省去绘画草图的麻烦。
  这种记笔记帮助我安定神经,它也使我赢得第二个好印象。有许多医生一开始就把事情搞得糊里糊涂,弄乱了证据。
  “她确实死了,大夫,”杨格先生微笑着说,“大约半小时前,警察医生已经来证实过。如果你认为需要的话,现在你可以移动尸体了。似乎还没有尸僵。”
  是的!他在指导我。她死了多长时间?尸体温度提示死后热量的丧失,肌肉的变硬是在死后5至7小时发生,都可以有助于死后时间的测定。我差点忘记,对于警察来说,死亡时间的测定比判断作案过程更为重要。它可以帮助核查嫌疑犯的供词。
  我把被单小心地推到一边,将体温计插入直肠。读数为华氏120度!几乎比正常高达4度!尸体变暖而不是变凉!我没有检见任何尸僵——一点都没有。这是什么意思?
  “我认为显然她是死于窒息。”杨格提示。
  对!窒息死时尸体温度升高,而且到现在还没有下降至正常(我怎么搞的?疏忽了在面部和额部出现的很细小但却是很明显的窒息性出血点?)
  “她是在那个青年人9点钟跑出去前不久死的。”我说,“就是今天清早。”我的自信心在增强,我又检查了她的脖子。“这些看起来很象是掐杀。”我小心地补充说。
  “我们也是这样想的。”杨格说。“象是用的右手。你认为如何?”
  我接受他的指导。这个灰色头发的侦探经验比我足。
  “对,可能就是这样。”
  因此,我小心地,竞竞业业地接受这位面容严厉但心地很好的老人提出来的全部有益的意见。几年以后他说,当时我的镇静和从容不迫,一步一步的检查,给他留下深刻的印象。对我来说,这确实是一次考试①(①英文examination 有检查、考试等意。作者初出茅芦,这是他第一次作现场尸体检查,所以认为也是对他自己的考试。——译者)——一场实践考试。我考及格了。
  随着几年时间的过去,我参加的类似场面的数量在增加,我的信心越来越足,因为我知道我在查看的是什么。我学会工作时不必匆匆忙忙,因为尸体是不会逃走的,有的是时间,时间可以使我获得对情况的正确估计,可以按正确的程序进行工作,在做好记录和照相之前一根毛发或一小块衣物也不能搞乱;时间可以让我在现场认真考虑和讨论各种可能性;不要急急忙忙就把尸体送到停尸室去。
  三十年代中期当我在伦敦开始进行法医学尸体解剖时,工作水准是低得可怜的。根据1926年的《验尸官条例》,验尸官有权指定“任何正式取得资格的开业医生”去做尸体解副;而大多数有这种权力的验尸官和合格律师都不了解这种尸体解剖的技术,而他们就是这样干的。“正式取得资格的开业医生”中许多都没有经过最起码的病理学或尸体解剖工作的训练,没有设备或实验室。一些称为警察医生的只是因为他们负责照料被逮捕的酒鬼,检查殴打案件或处理当地警察的医疗福利;还有极少数的则是因发现验尸官的工作在经济上有利可图。就是这些人作了大量的尸体检查。
  在英格兰,对于他们从事的工作有真正理想的仅有几个人是在较大的几个省医院工作的普通病理学家,象埃克斯特市的史密斯,卡莱尔的福尔兹,伊普斯威治市的比德尔和切斯特市的格雷斯,还有伦敦的两位:伯纳德·斯皮尔珀里和约翰·泰勒。这两位都是训练有素的天才的名副其实的法医病理学家,他们都能真正洞察死因不明的或保险了的、领抚恤金的、工业的、自杀和他杀案例等方面的问题。
  斯皮尔珀里尤其表现出一种特殊才能。他能以警察的眼力不放过任何细节地进行刑事调查。他是个用逻辑思维进行推理的耐心的调查者,一个能在案件中找出重要因素的天才。尽管他没有受到学术界的同事们、医学院和大学教授们的高度尊敬,但他无疑是这一课题方面的权威和最正直的无可非议的专家。他身材高大,外表英俊,谦恭有礼,能用简练的言词表达出通俗易懂而又坚不可摧的证词。在法医病理学这一分科中,二十年来他都远远超过我国任何人。在英国任何地方、任何重要刑事案,凡要求他参与的,他总是迅速前往。在告示牌上写着“邀请斯皮尔珀里”意味着眼前有一个重大刑事案件。“斯皮尔珀里上证人席”意味着审判罪犯的网在收紧,“福克斯有罪”意味着这位著名人物又一次影响了法官和陪审团。
  英国皇家法律顾问J.D.卡斯尔斯的抱怨是有理由的,就象在审判西德尼·福克斯时那样:对于这个国家的刑事审判来说,要是我们陷入这样的境地,认为凡是斯皮尔珀里爵士所表达的意见就重要得不能提出疑问,那么这将是非常遗憾的一天。斯皮尔珀里没有保存统计,但会想得起(他有把握没有人能对他的回忆提出疑问)他“以前有两次机会面临过这样的事实”。律师太害怕他,以致不敢对他的言论提出质疑。实际上,在爱丁堡的梅里特案件中,斯皮尔珀里曾出席替被告辩护,有个阶段辩护人都称他为“圣伯纳德”而不叫他“伯纳德爵士”!就象卡斯尔斯所指出的那样,这是“一种不健康的状态”。
  斯皮尔珀里的世界只是英格兰。他的一生中只有三次出外作法医学鉴定:两次在苏格兰,一次到泽西岛去检验一个死胎。他没去过美洲,没有在当时的不列颠帝国的其他地方讲演或工作过,也没有出席过国际会议去会见他的著名的同代人以便磨砺他的才智。他从没费心去和他的同事谈谈话,如本国的西德尼·史密斯、格莱斯特、韦伯斯脱、柏林的彭索、纽约的冈萨雷斯、法国的贝尔莎扎迪和皮迪利夫里、南非的麦金托什。这些人中没有一个会去征求他的意见,因为他似乎并不欢迎这样的请求。在他的同事中,他没有知己他不喜欢向他们一起讨论他的案件;在他“出诊”或出庭时,从不带领研究生参观。他象独块巨石一样屹立着,孤独、离群、受人敬畏,但不受人爱戴;当他最后在伦敦大学医学院那间小实验室里自杀身死时也没有人哀悼他。
  斯皮尔珀里常被称为他那时代中最伟大的病理学家。他在法医病理学实践中的才干的确是无可比拟的,对他的正直所赋予的信赖也是完全正确的。问题在于这种生涯随着人一死就完结了。正是在教学、培养学生、著作、宣传、旅行讲演这些方面才会有长久的声誉。但这些方面斯皮尔珀里却一点也没有做过。他从未写过一本法医学著作。他用的法医学教科书全都是好多年以前格莱斯特、李特尔约翰以及苏格兰医学院的西德尼·史密斯编的,而且他的名字也没出现在他那个时期的学术论文中。尽管有时他的工作负担十分繁重,可是从没用过助手,也没训练过任何人。想拜倒在这位伟大人物脚下都不可能,怎么还谈得上同他平起平坐。我想抓住工作中看到他的任何机会,“对,当然,”他会一本正经地说,“过些时候吧。”但是,在英格兰没有一个人,包括我,能够成功地追随他。
  就这样,虽然那时在益氏医院我作为一位病理学家已有五年的实验室训练,在医院解剖室示教过好几百例尸体解剖,并在科学研究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我曾是病理学的一名比尼奖学金获得者,并获得细菌学方面的一枚金质奖章),但斯皮尔珀里却全然没有注意到我已经进入到法医学领域。当然,我还是一个小字辈,我不敢妄想在法医学实践中得到他的“父亲般”的保护。这同我的性格是完全不相称的。我必须单枪匹马地去干。
  当时在伦敦只有很少的几个病理学家作法医学工作,如著名的斯皮尔珀里、态度随和的泰勒、才能平庸的坦普尔·格雷和阿瑟·戴维斯,因此,要找个工作来维持生活是没有困难的。不象那时的青年律师,在法庭的早年,为了交付师傅的学费,只能节衣缩食过日子。我发现在法医学和警察尸体检查这一工作领域里,确实是乱七八糟堆满了尸体:急死的、自杀死的、交通事故死的、工伤事故死的、殴打死的,以及有斯皮尔珀里先生出场的案子和偶然的犯罪案件。问题不在轻轻地挖挖稀松的泥土,而在于获得每天从许多树上掉下来的果实。在一年内,我准备放弃讲授病理学的职位,不要这位大人物的帮忙,自己前进!我隐隐约约地感觉到他不大高兴看见我越来越多地出庭作证。这不是指他对我总是怒目而视或在我前进的道路上设置障碍,而是他实际上从来没有说过一声欢迎。那也许是他的性格如此。他自己冷若冰霜,他以为到处都是这样,因而在他的工作领域里不欢迎任何青年人。不存在向他的地位提出挑战的问题,因为他是轨道上的明星,无法与他较量。
  在伦敦,我不是唯一的新手,而是三人小组,常被警察称为“三个火枪手”中的一个,报纸也这样暗示。其他的两个是法兰西斯·坎普斯和唐纳德,蒂亚尔。我们三个全都同年。我参加法医学实践早一、二年,那时坎普斯在切姆斯福试当开业医生,蒂亚尔则刚在圣乔治医院从事病理学工作,但很快,我们就将伦敦及其附近的工作分担下来。我们总的说来是相当友好和睦的,起码在开始阶段是如此,因为工作多得确实使我们忙得不可开交。
  当坎普斯、蒂亚尔和我在英格兰法医学界站稳脚跟的时候,苏格兰却有一位著名的法医学教授西德尼·史密斯(后来成为爵士)。他出生于新西兰,在奥塔哥受教育(几年以后我在他的母校讲演过),冷若冰霜的斯皮尔珀里缺乏的他都有。我们三个年青病理学家发现他有使年青新手们感到鼓舞的关心,而这些正是斯皮尔珀里所缺乏的。他有眼光,有才能,有一股帮助警察解决问题的热情,有对人性的容忍和对犯罪与杀人的悲怆,他真正地关心他的学生。他是个才华横溢的,有很大吸引力的教师,在爱丁堡大学,他知道如何用最新的刑事幻灯片激励他的学生,他有压抑不住的风趣。
  西德尼·史密斯毕业于爱丁堡大学,在开罗做了一段卓越的专业工作之后回来接替哈维·小约翰担任法医学讲座,这是英国最老的讲座。世界上许多有上进心的青年都在寻找他的明智的忠告,而他总是毫无保留诚恳地给予。他比我大20岁,他就象我的慈父。要是他接受了特伦查德勋爵(他是首都警察专员)1934年发出的非常恳切的邀请去担任设在伦敦的英国第一个警察实验室的首任的话,我和他就会更密切些。西德尼出自对爱丁堡大学他的学生的特殊忠心,拒绝了这一邀请。这些学生的收获就是我们的损失。
  特伦查德勋爵早已是英国皇家空军和亨顿警察学院之父,他曾对着西德尼·史密斯说自己“是一个性急的老人”,迫切需要建立一个合适的实验室。当时所有科学研究工作都由各专家独立进行,如火器商邱吉尔(他是一个很精明的商人,他妒忌他那一领域里唯一的对手伯拉德少校),还有圣玛丽医院的一个优秀化学家罗谢·林奇(他不幸被说服从事他毫无经验的玻璃、毛发、纤维、粉尘和血型的研究工作)、墨水和笔迹专家(笔迹鉴定经常受到怀疑)米切尔、被称为“初级的内政部分析专家”(60岁时),以及我在盖氏医院的老师亲爱的老约翰·赖菲尔。就是这样一个离奇古怪的使人很不满意的“小组”负责英国内政部刑事调查实验室工作,但它在二十年内却没有犯什么大错误。在法庭尖酸刻薄的盘诘下好不容易才吱吱嘎嘎地熬了过来。
  没有西德尼·史密斯那样一个有能力的人当主任,首都警察实验室就不能马上取得成功。十年以后,H.S.霍尔登大夫接任了这个职位并把实验室的工作引上了正轨。

  (伍新尧 郭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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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自中鉴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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