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羊皮大衣的男人

作者:莫里斯·勒布朗
译者:郎维忠

  全村的人都惊呆了。
  那是一个星期天。圣尼古拉村及其附近的农民走出教堂,经过广场四散开去。忽然,走在最前面已经转到大路的女人们,向后狂拥,发出惊恐的尖叫。
  人们立刻看见一辆汽车,像一个巨大而可怕的怪物,猛地冲出来,快得叫人头晕目眩。在人们狂乱奔逃与惊叫之际,那辆汽车朝着教堂直冲过去,眼看就要在教堂门前台阶上撞个稀烂,却又急转弯擦过本堂神甫住宅的外墙,上了与国道相连的大路,急驰而去。真是令人费解的奇迹!这汽车在惊心动魄的急转弯时,从广场上密集的人群中穿过,却没有碰伤一个人……然后消失了。
  但是,人们看见了!他们看见一个男人坐在车内开车,穿着羊皮大衣,头戴皮帽,鼻梁上架着一副大眼镜。在他身旁,一个女人坐在座椅的前部,身体弯曲向前倒,满头鲜血淋漓,悬在汽车发动机罩之上。
  而且,人们还听见!他们听见那个女人的叫喊,令人毛骨悚然,那是临终的呻吟……
  这地狱般的屠杀场面,如此悽惨,使在场的人惊愕得许久动弹不得。
  “流血啦!”有人大声嚷道。
  到处都有血,广场的小石子上,被秋季初霜冻得坚硬的泥土上,血迹斑斑。当大人与小孩冲向前去追那辆汽车时,只能靠这凶险不祥的痕迹指引。
  血迹沿着大路向前延伸,但是十分离奇古怪!在轮胎辙印旁边,忽左忽右,蜿蜒曲折地洒着血迹,叫人战栗。那汽车怎么没有撞到这棵树上呢?怎么能够在汽车还没有沿着这斜坡翻倒之前就使它一直向前进呢?是哪个新手,哪个疯子,哪个醉鬼,或者哪个惊慌失措的罪犯,把汽车开得如此癫狂?
  一个农民大声说道:
  “他们在树林里绝对转不了弯!”
  而另一个农民说道:
  “当然不行啰!这是在翻筋斗。”
  离圣尼古拉村五百米远,便是莫尔格森林的起始处,这段路是笔直的,只是在出村时要拐一个小弯,往后路愈来愈陡,在巉岩与树木之间有个急转弯。
  任何汽车都要预先减慢车速,才能够安全经过那转弯处。路旁的警告牌指出那里很危险。
  农民们气喘吁吁地来到梅花形山毛榉树林的边缘。一个农民立即高喊道:
  “糟了!”
  “怎么?”
  “翻车了!”
  那辆汽车——大型高级轿车——的确翻倒过来,严重损毁,扭曲变形,样子难看。轿车旁边,躺着一具女尸。最令人害怕、惨不忍睹的情形,正是这个女人的脑袋已经被压扁,难以辨认,一块巨大的石头就在旁边,不知是什么神秘的力量造成了这场惨祸。
  至于穿着羊皮大衣的男人,则不见踪影。在事故现场根本就找不到他。在周围也没有找到他。此外,从莫尔格山下来的工人们说,他们在路上没有遇见任何人。
  因此,那男人一定是逃到森林里去了。
  那片树林被称作森林,主要是因为树木生长年代久远,苍郁悦目,虽然其面积并不大。警察接到报警,立即赶来,在农民们的协助下,仔细地搜索,结果一无所获。预审推事们深入调查了好几天,同样没有找到任何线索无法弄清这场难以解释的悲剧。相反,调查又引起新的疑团,新的隐秘。
  经过调查,发现那块巨石来自崩塌的石堆,距离案发现场至少四十米。而那个凶手,竟在几分钟内把巨石搬过来,砸向被害者的脑袋。
  另外,凶手肯定不是躲藏在森林里——否则,人们必然会发现他——凶手在案发一星期之后,竟胆敢回到山坡转弯处,把羊皮大衣留在那里。为什么?出于什么目的?羊皮大衣里,除了一个开瓶塞钻和一条毛巾外,再没有别的什么东西了。怎么办?探员去找过汽车制造商,他承认三年前把这辆轿车卖给了一个俄国人,他还肯定说,那个俄国人不久又把轿车转卖给别人了。
  轿车转卖给谁了?车上没有挂牌照。
  同样,不能确认女死者的身份。她的外衣、内衣没有任何商标。
  至于她的面容,没有人认得。
  然而,保安局的密探们逆向搜索,到这起神秘灾祸的当事人经过的国道上检查。但是,谁又能证实,前一天晚上,那轿车的确经过了那条路呢?
  调查人员们在求证,在询问。他们终于得知,前一天傍晚,距离圣尼古拉村三百公里远,与国道相通的大道旁的一个村子里,一辆轿车曾经在一家食品杂货商店门前停过。
  司机首先加满了汽油,买了几个备用油罐,还采购了香肠、水果、糕点、葡萄酒和半瓶三星牌白兰地酒。
  车上坐着一位女士。她没有下车。轿车的窗帘是放下来的。一块窗帘动了好几下。商店的伙计相信车内还有别的人。
  如果商店伙计的证言属实的话,问题就更加复杂,因为现场没有任何迹象显示有第三个人。
  在此期间,既然旅行者已采购了食物,那么,剩下的问题在于弄清楚他们做了些什么事情,剩余的食物又到哪儿去了。
  探员们又往回走。只是在两条路的交叉口,即距离圣尼古拉村十八公里处,他们询问一位牧羊人,牧羊人说附近有块草地,被一片灌木林遮住,他在那里看到过一个空酒瓶和别的一些东西。
  到那草地一看,探员们就相信了牧羊人说的话。轿车在那里停留过。陌生的人也许在轿车里过了一夜,吃了饭,上午又继续前行。由于证据确凿,探员们又找到食品杂货商出售的那半瓶三星牌白兰地的酒瓶。
  那酒瓶已在齐瓶颈处打碎了。
  被用来砸瓶子的石块找到了,带瓶塞的瓶颈也找到了。在封口的金属皮上,可以见到正常开瓶留下的痕迹。
  探员们继续调查,沿着跟大路垂直的水沟搜索,水沟位于草地边缘,流向一条小溪,溪内长满荆棘,似乎散发出一股腐臭味。
  探员们拨开荆棘,发现了一具尸体。那是具男尸,脑袋被砸得稀巴烂,血肉模糊,脑浆四溢,布满蛆虫。他穿着栗色皮上衣和长裤。衣袋里空无一物。既没有证件,没有皮夹子,也没有手表。
  第三天,食品杂货商和他的伙计,被紧急招来辨认尸体。他们从死者的服装和身材,认出他正是命案发生前夕,到商店采购食物与汽油的旅行者。
  因此,整个案件就在新的基础上展开调查。这不仅是一宗涉及一男一女两个人的命案——一个人杀死另一个人——而且是涉及三个人的命案,两个被害者中的一个恰好是被指控谋杀女伴的那个男人!
  至于凶手,无疑是坐在轿车内同行的第三个人,他谨慎地藏匿在车窗窗帘后面。他首先杀死开车的男人,抢劫其财物,然后打伤女人,带着她驾车拼命奔驰,真的是奔向死亡。
  出现了新的案情,由于有意外的发现,有未料到的证据……人们本来指望秘密就要被揭穿,或者起码调查在探求真相的路上有所进展。然而却仍是一无所获。新发现的尸体只是摆在先发现的尸体旁边。老问题未解决,又添了新问题。对凶手的指控,从一个人转到了另一个人。
  人们所掌握的就是这些。除了明显的摸得着的事实以外,其余全是漆黑一片。
  女人的姓名,男人的姓名,凶手的姓名,都是猜不出的谜。
  然而,那凶手究竟怎么样了?如果他随时都可以消失,这本身足以使人称奇。凶手根本没有消失,问题变得更神秘莫测!他就在那里!他还回到过凶案的现场!除了羊皮大衣,人们有一天还拾到了毛皮鸭舌帽。更有闻所未闻的奇事,探员们在出事的转弯处的岩石边守候了一整夜,次日早上发现了司机戴的眼镜,眼镜已经破碎,镜框生了锈,弄脏了,损坏得不能再用了。凶手怎么能够送回他的眼镜,而不被探员们发现呢?尤其令人费解的,是他为什么要送回他的眼镜呢?
  还有更令人惊讶的事。第二天夜晚,有个农民不得不穿过森林。他谨慎地带上他的猎枪,牵着两只狗,半路上在黑暗中跟一个黑影迎面相遇,突然停了下来。他的狗——两只野性尚存又非常凶猛的狼犬——向矮树丛中猛扑过去,开始追踪。
  追踪的时间非常短暂。那个农民立即听到两声可怕的嗥叫,紧接着是垂死的呻吟。随后,一切都恢复了寂静,那是绝对的寂静无声。
  农民惊恐极了,丢下了猎枪,赶紧逃走。
  可是,第二天早上,两只狗踪影全无。也找不到猎枪的枪托。至于枪筒,却插在泥土里,笔直地竖立着;在枪筒的一支枪管里插着一支花,从五十步远的地方采摘来的秋水仙!
  这意味着什么?为什么插这支花?这宗命案为什么会节外生枝?为什么会出现这些看似无用的举动?在如此反常的现象面前,理性也会变得混乱。人们只是带着某种恐惧的心理去冒险探究这扑朔迷离的案件。人们觉得处在沉闷窒息的气氛中似乎已不能呼吸,双眼被蒙上,这使最有远见的人也感到困惑为难。
  预审推事病倒了。几天以后,接替他的法官承认,这案件他理不出什么头绪。警方逮捕了两个流浪乞丐,随即又把他们释放。警方追捕第三个流浪乞丐,却未能捉到他,况且也没有掌握任何证据。总之,人们只是瞎忙一气,心中没底,前后矛盾。
  一个偶然事件导致了问题的解决,或者更确切地说,决定了导致解决问题的整个环境。发生了一个简单的偶然事件。巴黎某大报派往罪案现场采访的编辑,总结他的报道时写了下面一段话:
  
  因此,我重复一遍,应该等待上苍的帮助。否则,人们只是浪费时问。对事件零碎不全的了解甚至不足以提出尚合情理的假设。这是浓重、绝对、垂死的黑夜。毫无办法。全世界的歇洛克·福尔摩斯之类的侦探们,在这个案件中看到的只是火①,而亚森·罗平本人呢,恕我直言,也会自认猜不出真相来的。

  
  ①“看到的只是火”包含的意思是:“什么也看不清,就像人头晕目眩一样。”——译注

  然而,那家报纸在发表那篇报道的第二天,刊登了如下的电报:
  
  我有时自认猜不出来,但是从来不胡说八道。圣尼古拉村的悲剧,对于吃奶的婴孩才是个秘密。亚森·罗平。

  电报引起了轰动。人们回忆起这个著名的冒险家。人们回忆起他的干预所立即引发的论战。
  他真的干预了吗?人们表示怀疑。巴黎那家大报也不敢肯定,谨慎地登了一则说明,补充道:
  
  这份电报,我们把它作为资料刊载,肯定是某位好事者的伪托之作。亚森·罗平,尽管是故弄玄虚的高手,也不至于这样略带稚气地大摆架子。

  几天过去了。每天早上,人们的好奇心因为得不到满足,而变得更加强烈。大家将会知道详情吗?巴黎那家报纸终于发表了这封著名的信,信写得如此详细,如此不容置疑。亚森·罗平道出了谜底。下面就是该信的全文:
  
  社长先生:
  您向我挑战,抓住了我的弱点。既然有人挑战,我就应战。
  我立刻要重申:圣尼古拉村的悲剧,对于吃奶的婴孩才是个秘密。我根本不知道有谁竟会如此幼稚。我将作简要的论证,恰好证实这个案件并不复杂。
  我的论证,用以下的话来表述:
  当一件罪行看起来超出了事物通常的衡量标准,当它看起来不自然、荒谬,就极有可能只能在特别的、超自然与超人类的动机中去找到解释。
  我说极有可能,因为总应该承认荒谬在最合乎逻辑与最普通的事件中应有的地位。但是,在这点上,说实在的,怎能不看看荒谬与差异确实存在?怎能不加以考虑呢?
  从一开始,案件很明显的反常性使我震惊。首先,汽车行驶的路线曲曲折折,忽左忽右,开得不熟练,有人也许会说开车的是个新手。还有人说那人是个酒鬼或者疯子。都是合理的假设。但是,发疯或者醉酒都不能使人的力气猛增,足以搬动那块砸烂不幸的女人脑袋的巨石,尤其是在那么短的时间里轻易作案杀人。
  为了做到这一点,必须有强劲的方膂力,我毫不迟疑地从中看到那种反常性的第二个特征,它主宰着整个悲剧。
  为什么要搬动那块巨石?其实只要用一块小石子就可以结果受害者的性命。另外,在汽车可怕地翻转中,那凶手怎么没有死,或者暂时地不能动弹呢?他是怎样消失的呢?既然他已经消失,他为什么又回到车祸现场呢?他扔掉羊皮大衣以后,他为什么在另一天扔掉鸭舌帽,又在另一天扔掉眼镜呢?
  反常的举动,无用而又愚蠢的行为。
  此外,他为什么把受伤垂死的女人放在汽车的前面座位上,在众人都能看见的地方,载着她飞驰?为什么不把她关在车内,或者把她当作死人抛弃在某个角落,就像把那男人抛弃在小溪的荆棘下面呢?
  反常的现象,愚蠢的作法。
  案件中,一切都是荒谬的。一切都表明那是一个儿童,或者更确切地说,一个愚蠢疯狂的野蛮人,一个野兽的所为:初步探索,很不一致,笨拙与荒唐行为。
  请看一看白兰地酒瓶吧。有一个开瓶塞钻(在羊皮大衣的口袋里找到的),凶手是否使用过它呢?用过。开瓶塞钻在封口的金属皮上留下的痕迹清晰可见。但是,其余的事对于他来说实在太复杂了,他用一块石子砸断瓶颈。
  总是遇到石头,请注意这个细节。这是这个人所使用的唯一武器与唯一工具。这是他习惯用的武器,也是他熟悉的工具。他用石头杀死男人,用石头杀死女人,还用石头来打开酒瓶!
  一个野兽,我重复一遍,一个发狂的野蛮人,神经错乱,突然变疯了。它被什么弄得发疯呢?唉!见鬼,它正是被这白兰地酒弄得发疯,当开汽车的人和他的女伴在草地上吃午饭的时候,那野兽就一下子把酒喝光了。它走出汽车。它曾坐在汽车内,穿着一件羊皮大衣,戴一顶毛皮鸭舌帽,跟随主人旅行。它拿起酒瓶,砸开酒瓶就喝酒。这就是整个事情的经过。它喝了酒,变得狂躁疯癫,毫无理由地随便乱砸一气。然后它本能地感到后怕,惟恐受到不可避免的惩罚,于是把男人的尸体隐藏起来,然后它愚蠢地把受伤的女人抱进汽车里,带她逃走。可是它不会开车,却一心想逃走。汽车对于它来说,就代表得救,意味着不可能被追赶上。
  你会问我:“但是,钱呢?被盗的皮夹子呢?”
  “唉!谁对你说它正是窃贼呢?谁对你说那不是尸体的气味吸引过来的某个流浪乞丐,某个农民所为呢?”
  你还会提出异议:“好吧,好吧,那么,这个野兽本该被捉住的,既然它躲藏在转弯处附近,既然它无论如何也要吃东西,要喝水的呀……”
  “怎么?”
  “难道你没猜到吗?”
  “没有!”
  “然而,你肯定野兽始终在那里吗?”
  “当然肯定,证据就是有个农民看见它的影子。”
  我要补充说:“两只狼犬,高大的牧羊犬失踪了,也是证据。它像咬死家中的鬈毛狗一样,咬死两只狼犬,让它们消失……”
  笨拙地插在泥土里的猎枪枪筒,还有那支花,也是证据。那不是相当愚蠢吗?相当荒谬吗?相当滑稽可笑吗?啊,您不明白吗?您没弄清楚每个细节吗?
  不明白吗?为了解决您的疑问与答复您的异议,最简单的办法,您懂吧,就是直接走向目标。解释得相当多了……该行动了。因此,但愿警察局与宪兵队的先生们亲自直接走向那个目标。他们要带枪去,要在森林里半径为两三百米的范围内搜索,别走得太远。而且,他们不要只顾低着头,盯着地面去搜索,而要看着天空,对,看着天空,朝橡树最高的枝叶之间,朝山毛榉最难以达到的高处瞟望。请相信我,他们将会看到它的。它在那里,惊慌失措,怪可怜的,正在寻找被它杀死的男人和女人,它寻找他们,等待他们,不敢离开,也不明白……
  而我呢,万分遗憾,不得不留在巴黎处理重要的事情,着手侦查很复杂的案件,我将乐于对这个相当奇怪的案件关注到底。
  因此,请您代我向司法界的好友致歉,顺致
  崇高的敬意!
                  亚森·罗平(签字)

  人们记得故事的结局。司法界与警方的先生们耸了耸肩膀,对于这番胡言乱言毫不在意。但是,当地四个乡绅拿着猎枪去打猎,眼望天空,就像他们要打下几只乌鸦似的。半小时以后,他们发现了凶手。响了两枪:凶手从一根树枝落到另一根树枝地往下跌。
  它只是受了伤,被人抓住了。
  当晚,巴黎一家报纸,尚未获悉凶手已被抓到的消息,发表了如下的一则启事:
  
  一直没有布拉戈夫先生和夫人的消息。他俩六个星期前抵达马赛港,在那里租了一辆轿车。
  他俩在澳洲居住了很长时间,初次来到欧洲。他俩跟巴黎外国动物驯化园主任有通信联系,告知他说,他们将带来一个稀奇的动物,一个完全陌生的品种,人们不能说清它是人还是猿。
  根据杰出的考古学家布拉戈夫的说法,人们面对的大概是类人猿,或者更确切地说,是猿人,直到这时人们还未证实其存在。它的构造大概跟杜布瓦博士于一八九一年在爪哇岛发现的直立猿人完全一致,而它的某些特征似乎支持阿根廷博物学家M.阿梅吉诺的理论,阿梅吉诺根据在修建布宜诺斯艾利斯港的挖掘工程期间找到的头盖骨碎片,就能够复原双门齿人。
  这个特别的动物,聪明,善于观察,在澳洲它主人的家里,可以干仆人的活,擦洗他们的汽车,甚至试着开车。
  布拉戈夫先生和夫人怎么样了?伴随他俩的奇怪的灵长类动物又怎么样了?……

  这个问题现在容易回答了。多亏亚森·罗平的指点,人们知道了悲剧的全部情况。多亏了他,罪犯终于落入法律之手中。
  人们可以在巴黎外国动物驯化园里见到它,它被关在那里,取名叫“三星”。它的确是只猿猴,但也是人。它有家畜的温驯与聪明,主人去世,它感到悲伤。但是,它的许多特点使它更加接近人类。它狡猾,凶残,懒惰,贪吃,脾气坏,尤其是嗜酒无度。
  除此之外,它显然是猿猴。
  除非……
  在它……被抓获以后,过了几天,我发现亚森·罗平站在笼子前,一动也不动。毫无疑问,他力图解决这个有趣的问题。
  我立即跟他讲话,因为有件事一直牵挂在心上:
  “罗平,你知道……那么,你干预这个案件,作了论证,还有你写的信,并不使我感到惊讶。”
  “啊!”他不慌不忙地说道,“为什么?”
  “为什么?因为这种事情早已发生过,早在七八十年前。爱伦·坡把它作为一篇优美的小说的主题。在这种情况下,找到谜底是容易的。”
  亚森·罗平抓起我的胳膊,把我拉到一边,问道:
  “那么,你什么时候就猜到了?”
  我坦白地说道:
  “在读你那封信的时候。”
  “在我的信的什么地方?”
  “将近结尾处。”
  “将近结尾处,不是吗?在我讲得一清二楚之后。就这样,上苍使一个罪案重演,环境显然完全不同,可是当事人却一模一样。尽管如此,你和其他的人,都要睁开眼睛。应该从我的信中得到帮助。我在信中进行论证来消遣,由于受到事实的局限,有时甚至使用那位美国大诗人①用过的术语。你清楚地看到,我的信不是完全没有用的,人们可以让自己对别人重复那些他们知道了就忘记的事情。”
  
  ①指爱伦·坡。——译注

  罗平随即转过身去,面对一只老猿放声大笑,老猿若有所思神态有如一位严肃的哲学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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