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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终究还是等到将近八点。因为七点左石是最多人在公寓里送进出出的时段。七点五十分,他晃到楼下,确定布菲太太未在大厅走来走去且房门没开,而佛雷迪的车内也真的一个人影也没有——他下午曾一度下楼来查看这辆跑车是否属于佛雷迪。他将佛雷迪的马球外套丢到后座,再回到楼上,跪下来拉起佛雷迪的一支手臂,围在他脖子上,咬紧牙关,用力一抬。他颠了一下,猛将软绵绵的尸体朝肩膀拉高了些,下午稍早他曾试过能否抬得起佛雷迪,当时佛雷迪的重量压得他在房间内走不上两步。此刻佛雷迪依然重得不得了,但差别是他知道自己现在无论如何得将他弄出去。他让佛雷迪的双脚拖地以减轻重量,并设法用手时拉上门后开始下楼。走下半层时,他听见有人从二楼一间屋子走出来,遂停下脚步。等到那人下了楼走出大门后,他才开始一颠一簸地继续往下走。他拿了狄奇的一顶帽子遮住佛雷迪的头部,以免他沾了血的头发露出来。前一小时喝的琴酒与茴香子酒,让汤姆丝毫不差地达到预期的酒醉状态,他自认可以因此无动于衷且平稳地迈开脚步,同时也能勇敢甚至鲁莽地碰碰运气,毫不退缩。第一个关卡,可能发生的惨状就是:他还没将佛雷迪弄到车子那里,便先让他压垮了。他发誓下楼时一步也不休息。他确实没休息。再也没有人从屋内走出来,也没有人走进大门。待在楼上的那几个钟头,汤姆曾左思右想地预测可能发生的每件事——他才走到楼下,布菲太太或她丈夫正巧从屋子里走出来;他昏倒,他和佛雷迪两人因此被人发现平躺在楼梯上;他为了休息不得不放下佛雷迪,却再也格不起他……他在楼上的屋里翻来覆去想象这些情景,痛苦难堪——因此平安无事地下楼,让他觉得像受了魔法保护似的一路自在地滑行下来,尽管他肩上的负担沉重。
  他隔着两扇玻璃门向外望。街上看来正常,一个男人正走在对面的人行道上,但人行道上总是人来人往。他一只手打开第一扇门,再用脚踢开,扛着佛雷迪走进去。他在两扇门之间调头将佛雷迪移到另一边肩膀,一瞬间他为自己的体力感到某种程度的骄傲,只是不久他就察觉,他放下来休息的那只手臂,实在疼得他步履瞒珊,那只手臂累得连圈住佛雷迪的力气也没有。他更用力咬紧牙关,摇摇晃晃地走下大门前的四级阶梯,臀部撞上石柱。
  人行道上一名朝他走近的男子放慢脚步,仿佛要停下来,但却继续上路。
  万一有人走过来,汤姆想,他会用力吹一口茴香子酒气在他脸上,如此一来,不必问,大家也知道怎么回事。去他们的,去他们的,去他们的!他跌跌撞撞地走过人行道边栏时一连咒骂了好几声。路人,不相干的路人,目前有四人,不过只有两人瞥了他一眼。他停了一会儿等汽车经过。接着他快速地走了几步,一口气用力将佛雷迪的头及一边肩膀塞进开着的车窗内,塞了大半截,因此他不得不抱着佛雷迪的身体在车内调匀呼吸。他东张西望,一会儿瞧着对街路灯亮光下方,一会儿看看自家门前那处阴暗的角落。
  此时布菲家的么儿正好从大门跑出来,瞧也不瞧汤姆这里一眼便直奔人行道。接着,对街一名男子走近距车一码之内,但只略为惊讶地看了佛雷迪弯着的身体一眼。佛雷迪的姿势目前看来近乎自然,汤姆想,实际上佛雷迪看来像是探头进车里和某人说话,倒是他才真的看起来相当不自然,汤姆知道。但他想,在欧洲就是有这个好处,家家自扫门前雪,人人井水不犯河水。如果这里是美国——
  “需要帮忙吗?”一个人用意大利语问。
  “呢,不用,不用,谢谢。”汤姆一脸醉意地笑着回答。“我知道他住哪儿。”他口齿不清地再补一句英语。
  男人点点头,也笑了笑,随后继续上路。那是个穿了薄大衣的高瘦男子,没戴帽子,蓄着胡子。汤姆希望他不记得自己,也不记得这辆跑车。
  汤姆将佛雷迪移到门边,从门边拉他到座椅上,再绕到车子另一边将佛雷迪拉到驾驶座旁的座位。接着他戴上放在大衣口袋内的棕色皮手套,将佛雷迪的车钥匙插进仪表板。车子乖乖地发动,他们出发了。开下山丘来到委内特大道,路过美国图书馆,上行至威尼斯广场,经过墨索里尼曾站着演讲过的阳台、宏伟的维克多·艾曼纽纪念碑并通过古罗马广场,绕过圆形竞技场,这是一场佛雷迪根本无福欣赏的伟大罗马之夜。佛雷迪就像在他身旁睡着似的,这情景仿佛是有时候要替别人介绍风景时,别人却呼呼大睡一样。
  眼前就是古亚毕亚大道,它在独特路灯的柔和照耀下,显得灰暗古老。道路两旁伫立着一座座黑色的坟墓,眼前只有一辆车,正往此方向来。没有多少人会在一月入夜时分挑选这么一条崎岖阴暗的道路来行驶,情侣除外。前方来车驶过了,汤姆开始四下寻找合适的地点。他想,该让佛雷迪躺在一座美丽坟墓的后面。靠近路边有处三四棵树挡着的地点,他确定树后有座坟墓或者残破的坟墓。汤姆将车停在树旁并熄了车灯。他等了一会儿,瞧了瞧这条笔直空旷道路的两边尽头。
  佛雷迪仍像个塑胶娃娃般软趴趴的。谁说尸体是僵硬的?他粗暴地拖着这具软骨尸,让佛雷迪的脸一路磨着泥土,绕过最后一棵树再来到一小座不过四英尺高的拱型墓碑后方,汤姆想,或许这是一名古罗马人的坟墓,对这只猪而言,绰绰有余。汤姆针对他那令人厌恶的体重咒骂了一声,并突然踢了他下巴一脚。他累了,累得想哭,不想再瞧佛雷迪·迈尔斯一眼,而要一劳永逸甩脱他的时刻似乎也遥遥无期。还有那件烦死人的外套!汤姆回到车子里拿出外套。他走回来时发觉地面又干又硬,应该不会留下任何脚印。他将外套丢在尸体旁边,立即转身用麻木的双腿,蹒珊地走回车上,将车子掉头再开往罗马方向。
  他一边开车,一边戴着手套擦去车门上的指纹,他想,这是他戴上手套前惟一碰过的地方。开到通往美国运通的街上时,他将车子停在佛罗里达夜总会对面后便下车,车钥匙仍插在仪表板上。佛雷迪的皮夹还在他口袋里,之前他已将皮夹中的意大利纸钞收归己有,并烧毁一张二十元瑞士法郎的小钞及一些奥地利小钞。他从口袋里取出皮夹,来到一处下水道口,弯下身将皮夹丢进去。
  他在走回家的路上时心想,只有两处破绽:照理说强盗应该会拿走那件马球外套,因为它是件高级货;还有仍留在大衣口袋里的护照。可是并非每个强盗行事皆合乎常理,他想,或许意大利枪匪尤其不按牌理出牌,而且也不是每个谋杀犯都头脑清楚,逻辑分明。他想起与佛雷迪的那段对话。
  “……一个意大利人,只是个年轻的小鬼……”
  一定有人曾经跟踪他,汤姆想,因为他并未告诉任何人他的住处。一想到这里,他无地自容起来。也许有两三个跑腿的男孩知道他的住处,但跑腿的男孩不会坐在希腊咖啡馆这类地方。他羞愧地瑟缩在大衣里。他想象一个面孔黝黑的年轻男孩气喘吁吁地跟踪他回家,等他走进大门后再抬头凝视那一扇亮起灯光的窗子。汤姆低着头加快了脚步,仿佛正躲避一个变态激情的爱慕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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