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展家──在京城算是有名望的家族。
  展父展有亮,虽身无半份官职,但官场中人莫不与他交好,只因展家素来德高望重,又是京城富家,每逢皇上征稅納糧,或捐银鋪橋造路,是从不落人后的。难怪近几年来,官场中有几位臣子派媒人来说亲,明的是紆尊降贵,暗的呢,自然是因展家富可敌国又素有声望,有了展家作姻亲,做起什么事来都是事半功倍。
  可惜,展无极一一打了回票,原因只有一个──十年之內绝不娶妻。
  这项誓言是他十六岁那年许下的。
  照古俗礼法来说,男子十多岁成亲是理所当然的,何以他今年已二十六岁,又坚决不论婚嫁呢?
  那原因得追溯到他五岁那年,有一仙风道骨的高人前来展家拜訪展有亮,盼能供吃供住几宿,那展有亮秉着積善之家必有余庆,自然是满口答应。
  于是乎,那高人住在展家月余,直到有一日,才在花園撞见了展无极;他拉着他猛瞧,才忽喜极而道──“总算让我给找到了!”
  从此以后,那高人便留下来,成了他的师父,教他文韜武略,不然以他乃一商家之子,又豈懂得武术?
  直至他十六岁那年,展父开始物色各家千金,准备为他娶妻,那高人才交给他用金鑰匙做成的坠子,言明此物该为他所有,将来十年之內若覓得金锁,定然能找到他这一生中最珍贵之物;然后又命他许下諾言,十年之內不得成亲,隔日,那高人便云遊四海,再也不曾回来过。
  如今,他年已二十六,离十年之期尚有月余,展父又开始作起抱孙梦,打听哪家閨秀最合他意,好作媳妇──但如今十年将近,他却仍不知一生之中最珍贵之物究竟为何?倘若再寻覓不到那金锁,只怕今生是有所遗憾了……
  忽地听闻一阵甜笑,回过神来,正好瞥见那银兔儿的小小身子简直騰空在荷花池旁的花雕石欄边,对着那池里几只青蛙招手,笑嘻嘻的叫道:“青蛙大哥,青蛙大哥,我叫小银子,快过来让我瞧一瞧;我家的青蛙大哥可没你长得有气质呢,快过来嘛!”
  展无极一惊,疾步奔向石欄边将她抱下。
  “你以为你在干什么?”
  银兔儿笑吟吟的瞧着他,道:“我在跟青蛙大哥打声招呼嘛!无极大叔,这就是你住的地方吗?”晃了晃头,打量那修剪整齊的花圃,还有庭院,点了点头,道:“还算不错啦!我要睡哪儿?柴房,你说好不好?挺像人质住的地方。不然,刑房好了,会更像回事──”话还没说完,就让展无极给摀住了嘴。
  一路回京城,才进了这別苑,她小姐就吱吱喳喳的说个不停,一会儿跑去跟青蛙大哥打招呼,一会儿又要学那人质住刑房,他若不时时刻刻跟在她身旁,天知道她会闹出什么乱子来!
  “现下闲话少说,你还有反悔的余地,若是愿意乖乖回答问题,我就放你回家。”
  “不回答,不回答,就是不回答。”她拉下他的大手,开心道:“这是我头一回到人家家里作客,说什么我也不回家。无极大叔,你带我来这儿,既不綑绑我又没打我,定是要礼遇于我,既然如此,我餓昏了头,你快快吩咐廚娘做菜给我吃吧!”
  展无极这才思及他们先前相遇在客棧,她是打算吃饭的;当下,试图忽略心理的疼惜,连忙召来一直唯唯諾諾站在旁边的家丁,要他吩咐廚子立即做些膳食。
  在这之前,还是先带她去饭厅吃些果子充饥好了,主意一定,本打算领她进厅的,不过依她的性子,若不拉着她走,不知她又会好奇得跑到哪里去,乾脆不避嫌的牵起她柔软无骨的小手,缓步走进大厅。
  幸而她也挺乖巧的跟着他走,就是嘴里吱喳得活像只小麻雀。
  他微歎了口气,心想:遇上这丫头,不知是好是坏?
  “无极,是哪儿的风将你吹来的?”那珠簾后走出一男子,约莫三十余岁,瘦高冷淡,神色之中颇有几分酷似展无极。
  银兔儿笑嘻嘻道:“这位好人定是无极大叔的兄弟,我该怎么称呼呢?”偏着小脸蛋,竟开始认真思考起来。
  “无极大叔?”那男子失笑,打量起银兔儿娇俏的模样,再一看,嘖嘖,不得了,展无极正牵着这小丫头的玉手。
  光是这点,展有容心中便有数了。二十六年来,何时瞧过展无极这般亲近女子了?更別谈他神色之间为这丫头所牵动了。
  展有容微微一笑,忽略展教极一脸无奈且怒的神色,溫和地朝这玉人儿笑道:
  “小姑娘既是无极请来的贵客,就该好好的招待一番。”
  “不,不,不,我才不是无极大叔请来的贵客,我是被绑来的。”银兔儿绘声绘影道:“先前无极大叔威脅我,若不乖乖回答他的问题,就不给我好饭吃,不给我好觉睡。无极大叔的兄弟,你也是绑匪吗?瞧你们人模人样的,住的地方也还算不错,怎么干超绑匪呢?先前我瞧无极大叔在光天化日之下,搶人珠宝首饰已是不该,如今又把银兔儿绑回来,莫非是想进天牢玩玩?”她一连串的砲轟和小脸上的頑皮,让展有容暗暗苦笑数声。
  难怪展无极始终不吭一声,原来是他说一句,她回十句,而且句句回不得她。
  展有容苦笑一声,道:“银免姑娘,无极所做之事皆与我无关。”关系还是撇清得好。
  银兔儿扁了扁嘴,道:“你是他兄弟,却不劝他改邪欧正,他的所作所为又豈会与你无关?”
  “坏就坏在我与他不过是叔姪关系。在下展有容,姑娘且莫搅混了辈分关系。”頓了頓,再笑道:“若是当他兄弟倒也无妨,就是要称呼大哥为亲爹,那倒也吃虧不少。”
  银兔儿晶亮的黑眸转了转,才要接口呢,展无极忽道:“在客棧搶人财宝,乃因对方是盗,而那钱财是他们搶来的不义之财,我搶来造福人群,不好吗?至于绑你回来是情非得已,你若愿老实回答我,我又何必强带你来?”
  银兔儿还是那句老话:“不回答就是不回答!你也真古怪,问句话还要问个二、三遍,烦都烦死了……”话还没说完,她肚子就咕嚕咕嚕的叫起来,他这才想起她餓坏了。
  展无极轻歎口气,差人领她到饭厅去;瞧她餓坏的模样,一时半刻间应该会收斂起那好奇心吧?
  “你不去吗?她问,肚子餓得慌,可也不想离开他。”
  “我不餓。”
  银兔儿露齒而笑,道:“原来是铁打的身子,难怪不餓。敢问无极大叔,你吃的可是仙药?”语毕,便脚底抹油,跟着家丁溜之大吉。
  幸而她跑得快,不然依展无极一脸的怒容,非把她吊起来好好鞭打一番──这是展有容的推测,不过准不准就不知道了,毕竟他倆虽是叔姪,但他也不曾见过展无极的怒颜。
  如今银兔儿能轻易牵动展无极的一喜一怒,这倒也挺有看头的。
  思及此,那展有容不觉一笑,道:
  “这是哪儿找来的小姑娘?跟你倒是挺投缘的。”
  “投缘?”展无极差点嗆住。
  “是啊!从没看见你待哪家姑娘这样好过,你若喜欢她,改明儿让你爹上门去提亲……”说到这儿,展有容不禁納悶,是哪家的千金竟敢跑到外头来玩?
  “她姓什么?”
  “白,閨名银兔儿。”一谈起她,展无极就不知心底是喜是怒。
  “白?”展有容默默思索半晌。京城方圆百里之內,称得上富豪的白家共有三戶,但也不曾听过这三戶人家的千金会如此刁蛮頑皮,却又似芙蓉出水般娇俏,难不成──“白姑娘是普通人家出身?”自己先摇头了。“瞧她一身的衫裙料子,不似普通人家。”
  展无极淡淡一笑,道:“小叔可记得閔师父?”那閔师父便是当年的高人。
  “当然记得。一生之中能让你小叔求人的,也只有他了。偏偏他只愿教你武功,却理都不理我。”展有容莫名地瞧着他,道:“你遇见他了?怎么不请他来坐坐?”
  “不!他老人家离去之时,曾说今生与我缘分已尽,是再也看不到他了。”伤感之情略收,再道:“他曾送我一坠子,言道十年之內,我定要靠着坠子找到那相属的金锁,否则是再也没机会找到我一生之中最珍贵之物,小叔,你可还记得?”
  展有容豈会不知;他倆虽是叔姪,但年岁颇近,自幼如兄弟般相处,当年閔高人一席话,他也是略知一二,不过他是採半信半疑半恨档˙度。
  近二年来,不知哪儿冒出风声,说什么展家一子无极巧獲金鑰匙,若能覓得相配的金锁,一定能找到天大的宝藏。从此以后,只要头上有貪字的人不是硬闖展府,就是找上展无极一对一的單挑,尤其最近那传言是愈传愈说张了,还说那宝藏足以重新再创一个宋朝,如此一来,就算是心无貪念之人,也不禁蠢蠢欲动。幸而展无极有一身高超的武艺,方能时时化险为夷。
  僅僅为了那小小金锁,竟惹出这般大的风波,值得吗。依展有容之见,倒不如扔了算了,偏偏展无极几次欲扔,不知怎地总是狠不下手。
  展有容歎了口气,道:
  “我怎会不知。那金锁匙的坠子累咱们展家多年,如今十年将近。无极,若是找不到那金锁,十年一到,你该知道怎么做了。”
  展无极沈默半晌,才道:“那传言中的金锁与小姪定有极大的关系,倘若十年之期已过,小姪并不打算放弃寻覓那金锁。”頓了頓,再道:“何況如今金锁已有蹤跡,只须再下一番功夫,就能找到那金锁。”
  展有容一惊,喜道:
  “有金锁的下落了?”
  “那金锁定在银兔儿的身上。”当下,展无极便将坠子一接近银兔儿便发热的事全盤托出,只省略那心底莫名的情感。
  “难怪你将白姑娘强擄来。这倒也好,趁早找出金锁,你也可定下心接手你爹的生意,最好能在年底娶个妻子,你爹前些日子才与那王媒婆接触过,有几戶好人家的女儿正值二八年华,也有意与咱们攀个姻亲关系,你若有空,先回老屋探探,看你自个儿喜欢哪家姑娘,跟你爹说了,他才好有所决定。”话说到此,算是够明白了吧!
  他已代展有亮传话,这下可不能说他未尽叔叔之责了吧?
  他与无极虽像兄弟情分,但若谈到婚姻,他还是出卖了无极。没法子,谁叫展有亮一天到晚在他的耳边嘮叨,说什么若是无极还未打算成亲,他先成亲也成,反正他也三十好几,再不成亲,难不成要孤家寡人一辈子?
  总而言之,展家大家长是决定今年年底之前,定要有一樁喜事办才成,所謂“人不为己,天誅地滅”,先“陷害”无极再说。
  并不是他不想娶妻,实在因展家生意过于庞大,光是钱庄、鹽行都忙不过来了,明儿个还要同人见面,决定那生意的合伙──若是娶妻,只会冷落娇妻,既是如此,倒不如不要娶算了。
  如今,展无极虽也将京城几间商行做得有声有色,但他的重心仍摆在寻找金锁上面,展父早呈半退休状态,那展家的生意自然泰半全落在这展有容身上。
  “总之,十年之期一到,就算趕鴨子上架,也要让无极这小子先拜堂再说。”展有容为了自己的未来,心底早有所盤算了。
           ※        ※         ※
  翌日一早,是个大阴天,一大早便细雨纷飞;到了晌牛,雨势有转大之势,路人早避雨去了,偏偏码头旁,有二名男子呆呆的站在那儿,像是为了什么事而惊骇住了。
  “萍儿,这就是咱们谈生意的地方吗?”其中一位长相斯文,穿着一身轻便的书生衫子,看起来就像是主人的男子不禁埋怨起来。
  那扮作家僕样的二十余岁的男孩急欲辩解:“大夫人,我不知道展家会选在这种地方。展管事说,说在船上,我真的不知……”
  那男子摆了摆手,道:“算了,算了!既要跟人谈生意,就得处处遷就于人。”歎了口气,心思不知飘向何处。“也不知小银子是溜到哪去了,连云阳也不见蹤影。”语气中大有担心之意。
  原来这大夫人便是银兔儿的大嫂李迎姬,她们之所以出白子園,目的有二,一是为谈生意,二是为找那不知天高地厚的姊弟。
  长久以来,她管理白家生意都是用娘家姓,再通过几个扮男装的机伶丫头传遞讯息,无论是打理生意或是投资,都不须跨出白家一步,对方也不知这是白子園的产业,不然依京城流传的謠言,一听白子園內皆是女流之辈,豈不会升起霸占白家生意之心?
  所以,凡是白家生意,皆说是李家公子在管理,而且是幕后管理,幕前就靠善于交涉的丫头扮男装来传遞她的决定。
  今儿个若不是有一樁大生意要谈,她李迎姬又豈会跨出白子園一步?
  展家一向与白家有合作关系,也许是因合作良好,展有容才决定将白家納为合伙人,共同合作一樁天大的生意,不过前提之下,是展有容须先评估李迎弟这个人;李迎弟也就是李迎姬对外作生意的化名,不过,外人并不知道。
  展有容向来相信看人的眼光不会错,虽与白家合作多年,但也未曾见过目后的李家公子,如今这次合伙的要求之一,就是须同李家公子见面,再谈细節。
  所以,今儿个李迎姬只好扮起男装来见展有容。幸而她虽是女儿身,但长相平凡,扮起男人来,倒有七分相像,另外三分再装一装,倒也瞧不出她是女儿身来。
  但,那并不表示她愿意到烟花之地谈生意呀!
  所謂烟花之地并不光是指妓院,有的姑娘也可自立门戶,例如在湖上弄个花舫什么的。瞧!眼前就是一例。
  大雨滂沱,湖面上隐约飘着雾气,但也能瞧出湖面上那艘美轮美奐的花舫──她向来是足不出戶的,但一点见识还是有的,那分明就是花舫嘛!
  雾中出现小舟,舟上除了划漿的船夫,就剩一名长相可人、撐着纸傘的美人儿。
  待得小舟停在码头边,那美人儿瞧见迎姬,笑问道:“这位公子,可是姓李?”
  迎姬虽是百般不情愿,但为了白家也只得认了。
  她一拱手,回道:“在下正是。”
  “那可好极了。李公子请上船,我家小姐与展公子久候多时了。”
  那美人儿遞出一把畫着美女图的纸傘想为她撐起,那家僕萍儿忙斥道:“我家公子有傘了,不必你献殷勤。”她忠心耿耿的将自己带来的唯一一把傘撐在主子的头顶,自己反倒湿了一半。
  那美人儿掩嘴低笑,道:“二人共撐一把傘,若是男女也就罢了。你倆都是男人,既无情趣,又遮不至身子,到头来伤风感冒,可別怪我没好心告訴你。”
  “姑娘说得倒是。萍儿,接过来吧!”李迎姬虽不愿到烟花之地,却也不是一味排斥,当下谢过那美人儿,任着小舟划向雾中花舫。
  那花舫便是京城有名的醉香花舫,主人是京城花魁花月痕。她当年在百花楼红出了头,被封为花魁,也挣足了银两,乾脆自立门戶,造一艘花舫,凡是想上这艘船的,至少要出上千银两,虽是天文高价,仍是有不少富豪公子、文人墨客来一睹芳容。
  今儿个,醉香花舫让人包了。只见花舫上约莫十来个的丫头个个都是美人胚子,撐着傘儿站在船头或低头私语,或笙歌曼舞,一见迎姬上了花舫,忙领着她进舫里。
  舫里的一桌坐着一男一女,女的便是艳冠群芳的花月痕,花容月貌是不在话下,那绝俗的容颜跟银兔儿有得比,就是少了银兔儿的天真无邪,略遜三分。
  向来迎姬是知分寸的,在白子園里,长相属她最平凡,因此她看见美人是既不羨也不妒,当下只是淡淡扫过那花月痕,便将注意力转向那舫里唯一的男子。
  那男子生得俊俏不说,差不多三十来岁,举手投足间竟有贵族似的威严,让人不可小顱。须知,她从小便让白家買来当童养媳,见过的男人只有李父、白父及那白云阳,再来就是偶尔硬闖白子園的臭男人,所见的男人屈指可数,自然不知他的长相究竟是好看还是不好看,起码能见人就是,所以她也是淡淡瞥了那男子一眼,并没放在心上。
  那展有容当她是正常反应,因为她是男的嘛!凡举姑娘家,除了昨儿个的银兔姑娘不正眼瞧他外,至今只要是见了他的姑娘,莫不傾心于他,不是臭屁,他也是挺烦恼的。要怪就怪他爹娘,基因好并不是他的错,他的心在展家生意上,对女人的兴趣不大,不然他何以要積极把无极推銷出去呢?
  他笑着请迎姬入坐。
  “百闻不如一见。李公子看来不过二十出头,竟将李家生意打理得有声有色,令展某好生佩服。”
  迎姬淡淡一笑,道:“展公子不必讚美于我;展李二家向来有生意往来,我信得过展公子,想必展公子也该是信赖我,才有此次的合伙关系,既是如此,闲话莫说,展公子请欧正题便是。”
  展有容一怔,随即对他心生好感。李迎弟外貌虽文弱有余,也不怎么起眼,但就是合了他的脾胃;鮮少有人能让他在第一眼就产生好感的,而这李迎弟他是交上了。
  “李家公子既来醉香,就不该只顾谈生意,且先听听月痕抚一曲吧!”那花月痕插上一嘴,声音如黃鶯出谷。
  京城流传一句“听得花奴抚一曲,散尽千金又何难”,由此可见这花月痕的琴艺该是如何的高超了。迎姬未出白子園,自然不知花月痕的琴艺究竟有多好,再者今儿个她可是来谈生意的,对那什么醉香、琴声是一点兴趣也没,正要开口拒绝,哪知展有容微微点头,风流笑道:“李兄弟,来了醉春,定要听听月痕姑娘的琴艺,方不枉此行。”
  这讚美之词让那花月痕的脸蛋染上红晕。
  迎姬才要不耐的拒绝,哪知身边家僕萍儿不屑的冷哼一声:“再好的琴艺也能比得过三夫人吗?”
  “萍儿!”
  “大──大少爷,我说得可是事实嘛!三夫人不但长相好看她百倍,就连琴棋书畫都样样精通,大少爷,家中上上下下哪个人不讚声三夫人好的,就连银子小姐也喜欢听三夫人的琴声,就可惜……”一思及银兔儿失蹤,那萍儿不觉流下眼泪来。
  迎姬虽也担忧银兔儿的下落,但一见到花月痕没法下台的脸色,只得歎道:“所謂人外有人,天外有天,你既没听过花姑娘抚琴,又怎知她比不上三夫人呢?花姑娘,如不嫌弃,能否为在下及展公子抚上一曲瑤琴?”总算给那花月痕一个台階下了。
  当下,那花月痕便抚起琴来,随着那琴声,低吟起情意綿綿的情歌来……
  李迎姬壓根没在听,她瞧着舫外的大雨,心里担心起若是银子没找到躲雨的地方,豈不会淋湿了?她们虽名为姑嫂,但她疼她像是自己的亲妹,若是一日寻不到她,只怕是一日放不下心来。
  对李迎姬而言,她是不懂男女情爱的,家庭就是她生活的重心,如何使白家生意更为茁壯和照顾白家人都是她的生活目标。
  而那展有容就大大的不同了──他正沈思般的凝视着李迎弟。好古怪的心思啊!在乍闻他有妻妾之时,他心底竟泛起几许失望。他失望什么?同是男人,一个有妻妾,一个尚單身──莫非他是在羨慕迎弟?
  不,不,不,他对婚姻向来没多大兴趣,怎会羨慕李迎弟连娶三个妻妾呢?累都累死了。既然不是羨慕,那心中莫名的情网又作何解嶙ǹ
  更古怪的是,初见李迎弟是看他平凡得找不出特色来,但如今是愈看他愈耐看,那细长的眼睛挺亮的,那鼻子也很有个性,嘴唇略寬没错,但他喜欢。没错,他的五官看来是平凡得再不能平凡,但分开来看,倒也挺有味道的──
  等等,他在想什么?他竟然在想剝下李迎弟的衣衫后,会是一番什么模样?老天爷,他到底在胡思乱想些什么?对方可是男人哪!
  “展公子?”花月痕连唤了几声,才让展有容回过神来。
  想来这一曲琴,从头到尾就只有萍儿仔细的在听,好比较其中的好坏。
  展有容不敢正视迎姬,抬眼瞧见外头雨势忽地变小,道:“李兄弟,可喜欢花雕?”
  “我不飲酒。”
  “也好。月痕姑娘,就烦你为李兄弟泡一壺冻顶烏龙。”这句话算是暫时遣退了花月痕,否则花舫上的姑娘有十来个,又为何独要花魁去做呢?
  那花月痕也知其理,斂手,欠了欠身,便退下了。
  “李兄弟,展家生意重心是在京城,除了京城外,江淮、浙江一带也有几间鋪子商号,说大不大,但对当地也有几分影响;展某虽不才,但也想将展家生意向外推展,首由江淮、浙江一带,一路往南,再以南洋地区的国家与阿拉伯人为主,作为貿易对象。”瞧见李迎弟一脸惊愕,笑道:“李兄弟,『上有天堂,下有苏杭』,你可曾听过?”
  她惊詫莫名的摇着头。
  他再笑道:“展某的目标之一就是将苏杭开发为繁荣之地,有如天堂一般,僅凭展家之力,风险大大,故不得不找合伙人。李兄弟的意下如何?可敢冒险一试?”
  李迎姬沈默半晌,心想:这是一项大挑战,也是极好的投资,那是说,如果成功的话,但若以白子園为首先考量的话,这风险冒得大大了!
  展有容瞧她心中挣扎,决心逼她一逼,道:“展某想与李兄弟合作的不僅于此,李兄弟可曾听过爆竹?”
  “展公子也想打那爆竹的主意?”事实上,白家就有一商行专卖爆竹;京城多富豪,自然对娛乐特別有兴致,这爆竹就是专用来娛乐的,就是有些危险。
  “展某手下有几名火思辅家,发现那火药虽能製为爆竹,但也能製成霹靂砲,对于朝廷是大有貢献。这原是项祕密,不过其间耗资颇多,若能也找合伙,对彼此定然有所好处的。”重要的是,他对这李迎弟有好感。
  “霹靂砲?那是什么?”
  展有容一笑,忽地握住李迎姬的双手,正要说话,眉头突然一皱,怎么这位李兄弟的手特別的小号,而且柔软?
  她的脸倏地脤红,用力抽回,怒道:“展公子说话便是说话,何以动手动脚?”
  展有容先是怔于她的怒气,而后了然的笑了笑,道:“李兄弟莫见怪。我向来不拘小節,一时失神,才对李兄弟不敬,望李兄弟见谅。”定是她恥于一双男人的手活脫脫的像娘们儿的白嫩玉手,才忌諱他人碰触。
  迎姬嘴角仍是带怒,若不是看在彼此合作机会颇大,早拂袖而去。
  “致命的武器。”他正色答道。
  “什么?”
  “我是说,那火药经改良后,能致人于死地,少则数十人,多则上百人,无一倖免。无论是为大宋国运,或是彼此利益,李兄弟都该与我合作。”
  他微微笑着,直到瞧见李迎弟惊愕的大嘴,忽地有了想亲她的冲动。
  他到底怎么了?难不成,他多年来对女人没兴趣不是因为管理生意所致,而是──而是──他喜欢男人?
  老天爷,这大不可思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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