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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陌生女子前来开门。 元之最怕出现这种场面,一切如噩梦中的情节一样。 倒是梁云,细细询问庄家去向。 那位少妇很爽朗,有话直说:“自从庄太太去世之后,他们一家十分伤心,为免睹物思人,把房子租给我们,已住了好几年了。” “庄家搬到什么地方?” “他们已经移民,我们的租金统共交到律师处。” 梁云给元之一个眼色,“交给阿麦办。” 元之点点头。 在车子里,梁云同老友说:“放心,一定找得到。” 元之看着窗外,一脸茫然。 “你怕物是人非?” 元之答:“五年过去了,他们若不是忘了我,就是已经习惯没有我。” 梁云过一会儿才说;“你最好有心理准备,此刻你是不扣不折的关元之,庄家上下老幼诸人未必认得你。” 元之固执地说:“珠儿会记得我。” 梁云警告她:“太不切实际了,那幼儿此刻已经六岁,早已入学,怎么还会记得你。” 元之一想,梁云说得很对,不禁颓然。 “元之,别再企图攀附过去的人与事,一切从头开始岂非更理想的。” 说得极是,但说时容易做时难。 “我们会介绍新朋友给你。” 她们到阿麦事务所歇脚。 一头红发的他此刻留了一脸胡髭,元之想起此汉明明是个女儿身,不禁嗤一声笑出来。 阿麦瞪元之一眼,“咄,就会揶揄人。”那神情,仍然活脱脱是江香贞。 元之叹口气,轻轻坐下来。 阿麦安慰她:“的确需要一段适应期。” 元之摊摊手,“江香贞有勇气,林慕容有美貌,孔兆珍有个好家庭,关元之有什么?一无所有。” “胡说,”阿麦伸手轻轻抚摸她的头发,“关元之得天独厚,什么都有。” 在旁人看来,这一男一女姿态真正暧昧,当事人自然不觉得。 “寻访庄允文易如反掌,问题是你找他们干什么。” 真的,人家已经开始新生活了。 “想想清楚再行动,免得再伤害人。” 元之低下头。 “喂,镇亚重工的董事长,缘何满脸愁苦容?” “对了,阿麦,”’元之想起来,“你仍然未婚?” “哈,我为什么要结婚?” 元之笑了,求仁得仁,是谓幸福。 “让我带你出去走走,关元之,你便会知道,其实你的阅历甚浅,根本没有生活经验,外头自有许多有趣的人。” 是,他说得对,关元之有奇遇,但是无经验。 阿麦与吕氏伉俪带着关元之到处走,她文静娟秀,绝对不讨人嫌,元之喜欢坐在一角观察众生相。 哪位小姐打扮一如孔雀,哪位先生最爱尾随富家小姐,谁讲话酸溜溜,谁没有大脑,谁心怀叵测,谁目中无人……元之都一清二楚。 元之非常讶异,因为经过观察,她此刻拥有的朋友,可能是她仅有的朋友了,外头的人竟那么怪! 这个时候她才知道自己有多幸运,她的朋友全是真正的朋友。 阿麦带来消息:“庄氏一家并没有移民,他们在北美度过一个长假,返回本市,应允文转了一份职业,已经升到主管,环境不错。” 元之问:“他可有再婚?” 阿麦取笑她,“元之你对他人的婚姻状况最感兴趣。” 元之啼笑皆非。 阿麦连忙答:“他独身。” “家人可好?” “每个人都好,连庄母都老当益壮。” “可有孩子们的照片?” “幸不辱命。” 阿麦取出一叠照片。 元之细看,呵,珠儿长大了,脸盘子仍然圆圆,双眼晶亮,永远像在审视什么人,这可爱的孩子一直叫元之牵挂。 元之落下泪来。 阿麦怪同情,“一朝是母,终身是母。” 明儿长高许多,俨然少年人模样,原来五年时间会在孩子身上发生这么大的作用。 还有应允文,他大大的出息了,一脸温文,打扮时道,看上去非常舒服。 惟一没有变的是庄老太,她力抗时间大神,成绩斐然,嘴角依然倔强。 元之早已把庄氏一家当作她的亲人。 阿麦说:“我知道你最关怀这小女孩。” 另有近照。 阿麦加一句:“奇怪,元之,她长得像现在的你,你发觉没有?” “她聪敏得多了。” “你打算如何重新接触他们?敲门,说‘我回来了,我变了个样子,不过我仍是我’,还是怎地?” “可以吗?” 阿麦摇摇头,“你从头到尾不是孔兆珍,此刻又何必上门去说你是孔兆珍?” “我大可告诉他,我是关元之。” “关元之又是谁?庄家根本不认识关元之。” 元之呆住。 “从头另开始吧,元之,以你真面目去接触庄允文。” 元之悲哀,“我不懂得如何开始。” 阿麦叹息,“学呀,你总不能一直扮演孔兆珍。” 元之抱怨,“曼勒研究所真爱开玩笑。” “不要怪社会,关元之。” “帮帮忙,我怎样去结识庄允文。” “机会,我可以替你安排,但之后,一切靠你自己。” 元之大吃一惊。 麦克阿瑟笑笑,“我了解你,元之,记得吗,我俩的小宇宙曾经共用一个身躯,你不懂得安排生活,至目前为止,曼勒为你布置一切,但此刻是你成长的时候了。” 阿麦说得对。 “站起来,元之。” “是。”元之即刻立正,敬礼。 关元之再次见庄允文,是在镇亚一个会议上,她列席旁听。 会议由她安排,指明邀请对头公司电脑部门主管应允文参予,当然做得十分含蓄,由镇亚总经理去接触那间公司的总经理。 庄允文仍然是庄允文。 诚恳、谦逊,不卑不亢。 但是他成熟了,自信、世故,而且比从前聪敏。 他小心翼翼地回避着眼前那年轻陌生女子的目光。 谁?他内心嘀咕,这样盯着他来看。 幸亏庄允文行为端庄,问心无愧,否则真会被那双眼睛看得发毛。 会议中间有小憩时刻,元之生硬地上前搭讪。 “庄先生从前为镇亚服务过吧?” “是,所以由我做代表前来开会。” “庄先生,伯母好吗,孩子们好吗?”元之的声音不由得哽咽起来。 庄允文只觉这名女子怪不可言,突兀非常,只得礼貌地回答:“托赖,他们都很好。” 这时阿麦连忙过来挡在元之面前,“庄,这是我们公司董事长关元之小姐。” 庄允文微微一笑,这位关元之沽来的名衔太过伟大了。 他对这样的人没有兴趣,藉故说:“我老板叫我呢,我且过去一下。” 他一走开,阿麦便说:“元之,你真笨。” 元之气结,“我满腔真诚,怎么算蠢。” “亏你们一度还是夫妻呢。” 元之恶向胆边生,“你与你的馊主意。” “元之,成熟的人,从来不怪别人,只会检讨自己。” “对,你最熟,当心熟得要自树桠权上掉下来。” 那一日的机会泡了汤。 第二天,元之,跑到小学门口去等放学。 梁云陪着她,一边劝她:“元之,切不可上前去相认,小孩不认识你,你会吓坏她。” 元之非常固执,“珠儿会记得我。” 梁云恼怒,“你这人好比高山滚鼓,根本不通,五年已经过去,幼儿哪有记忆?” 元之不语,下巴搁在车子窗框上,看着学校门口。 “从新开始生活岂不是更好?” 元之不响。 梁云终于叹口气,“你爱上了庄允文,是不是?” 元之吓一跳,转过头来,看牢老友。 “连你自己都不明所以然吧,可怜的元之,这还真是你的初恋,原先以为是盲婚,没想到共患难之后产生了真感情。” 元之真正的发起呆来。 梁云轻轻推她一下,“出来了。” 元之抬起头,只见庄老太太拖着一个小女孩的手自校门出来。 小女孩的书包几乎比她个子还大,走过冰淇淋摊子,在祖母耳边细语,似磨老人家买甜点。 元之凝视她,喜悦满心,身不由主,推开了车门。 “喂,元之,小心处理。” 元之听若不闻,轻轻下车,慢慢走近冰淇淋摊子。 小珠儿不算胖,小圆脸一直讨好,她的浓发乌黑,双目炯炯有神。 忽然之间,握着冰淇淋在舔的小女孩发觉有人注视她,抬起小脸,看向元之。 元之充满怜爱,只是口难开。 连庄母也发觉这位穿戴得体的年轻小姐了,她向元之笑笑,同孙女说:“叫姐姐。” 梁云连忙加一句:“可爱哪,不过叫阿姨才对。” 元之忍不住泪盈于睫。 那小女孩似有所觉,置冰淇淋不顾,任由它在手上融化,只是看着元之。 元之趋向前。 庄母对陌生人自有警惕,一手拉起孩子,匆匆走开。 小珠儿犹自回过头来看元之。 元之说:“看到没有,她认得我。” 梁云没好气,“小姐,她觉得你怪才真。” 元之很安慰,“你可有发觉庄母衣着整齐美观?比从前好多了。” 梁云说:“可见此刻庄允文收入不错。” “他站起来了。” “你给他帮忙至大。” “不,我可没有一直扶着他。” “他自己也争气。”梁云承认。 元之略觉安慰,“来,我们走吧。” 梁云有两个孩子需要照顾,不能陪元之一直聊下去,故此向她告辞。 元之开始明白为何没有工作的人爱睡到日上三竿,等别人下班来陪他们玩呀,白天是他们最无聊的一段时间。 元之眷恋在庄家的生活,天天如劳动改造,两个女人在屋中双手不停,偶尔坐下来喝杯清茶都是难得的,幼儿一哭,立刻要抛下手里一切去察看…… 对元之来说,那是前几天前的事,对庄家来说,五年已经过去。 第二天,元之独自到庄宅去视察。 那是一层背山面海的住宅公寓,簇新,环境不错,天气热,元之淌着汗,神情恍惚,直想按铃,说:“我回来了。” 站半天,她打算住到这一头来。 冰淇淋车子亮着乐声又姗姗地驾到,停在游乐广场附近,孩子们一窝蜂拥上去。 元之留神分辨,希望有珠儿在内,但是没有。 刚在出神,元之觉得有人站在她身边拉她衣角。 元之转过身子,惊喜交集,她看到的是珠儿,水手裙,扎辫子。 元之轻轻蹲下,“你好吗?” 珠儿点点头。 “你认得我吗?” 小女孩又点点头。 “告诉我,我是谁。” 珠儿毫不犹疑,看牢元之说:“妈妈,妈妈。” 元之感动,鼻子发酸,眼泪直逼出来。 她还认得她,她没有忘记妈妈。 珠儿伸出小手,轻轻抚摸元之脸颊。 正在此时,有人一手将珠儿抱开,元之停睛一看,那是个浓眉大眼的小男孩,正是珠儿的哥哥小明。 只听得哥哥教训妹妹:“胡乱叫谁妈妈?” 然后他用疑惑的眼光看牢元之,把妹妹带离现场。 一边不忘唠叨:“爸爸同你说什么?不要同陌生人说话,不可接近他们。” 元之只得静静离去。 傍晚,麦克阿瑟找到她。 “元之元之,好消息。” 元之没精打采,“什么事值得您老那样兴奋?” “庄允文要求见你,很明显,他对你有兴趣。” 元之狐疑,“他为什么通过你?约会也要有代理?” “你管他呢,各人行事方式不同。” “好,我见他。” “元之,别紧张,不要提过去的事,以簇新姿态出现,先同他做个朋友,对自己要有信心,你看你,大方漂亮,没有理由吸引不到异性朋友……”阿麦滔滔不绝。 继而指导元之穿什么衣服戴何种首饰。 真怪,他们约会地点在镇亚的会议室。 阿麦叫早已准备好的元之迟到十分钟。 庄允文一见她,立刻礼貌地站起来。 元之客套地问:“庄先生找我有事?”这句对白是阿麦教她的,已操练多次。 “关小姐——”庄允文像是不知如何开口。 元之的心揪紧,他可是要约她去晚饭、跳舞、观剧? 庄允文说下去:“关小姐,听家母说,你去过小女的学校?”语气充满不置信。 元之一怔,只得答:“是。” 庄允文又问:“听小儿说,你曾到舍下附近与小女谈话?” 元之干笑道:“你怎么知道?” “经过家母与小儿形容,我想那或许是你。” “是,是我。” “关小姐,我是一个普通人,希望过平凡宁静的生活,小女每次见过你,晚上总会无故哭泣吵闹,叫我们担心,关小姐,请你不要再骚扰我的家人。” 元之呆住。 庄允文语气严峻,简直在责备元之。 元之嗫嚅:“你从来没用过这种语气与我说话。” 庄允文拂袖而起,“关小姐,我不明白你在讲什么,我与你,素昧平生,从来没有讲过话。” 他视她如一个爱胡闹的富女,不论动机是什么,专喜搞事。 元之受了委曲,有怨无路诉。 她刚想进一步解释,应允文已经总结是次谈话:“关小姐,我要说的,就这么多。” 元之瞠目结舌。 谁知那庄允文还要补一刀,“关小姐,人贵自贵。” 气得元之脸上发白。 庄某一离开会议室,阿麦就进来问:“怎么样,到什么地方去烛光晚餐?” 元之只会指着他骂:“你这个混帐红须军师!”偏偏他又真的红发红须。 “喂喂,怎么了?” “我不应听你们的诡计,我应当照自己的意思做。” 阿麦跺足:“自古狗咬吕洞宾,不识好人心。” 元之觉得这是她独立的时候了。 她到各大报章去刊登了一则小小的寻人广告:“三号,阔别五年,小宇宙寻你,请电九二三四五六七”。 广告登出来当天下午元之就接到电话。 “元之?”三号十分意外的声音。 “是,我是关元之。” “别来无恙乎?” “三号,长话短说,这些日子来,你竟没有回过曼勒?” “我在世上生活得很好。” “现在你是谁?” 三号轻轻说出一个名字。 元之悚然动容,“呵,你是她!” 那是城内一个鼎鼎大名的女子,短短日子自己在事业上窜起,最近且要加入政坛做中坚分子。 难怪她有用不尽的精力,做不完的工作,以及讲不停的伟论,原来她是个机械人,谁能与她比试。 “三号,真没想到你会在名利场内如鱼得水。” 三号狡狯地答:“在罗马,便得学罗马人所作所为,到哪个山头,唱哪里的歌。” 元之啼笑皆非,“出来喝杯茶吧。” 真没想到三号会支吾以对,“我最近忙得不可开交,我叫秘书联络你。” 元之忍不住暴喝一声,“三号,你少同我装模作样,论身家,你还不能同我比!” 可是三号理直气壮的说:“我比你出名,我锋头比你劲,你不过是城内无数无所事事的名媛富女之一,我,我是社会名人。” 元之为之气结,“三号,这功利社会使你名利熏心,原医生应把你召回曼勒清洗你的脑袋。” “元之,别讲废话了,召我何事?” “你应知我最新情况。” “看到寻人广告后已与七号联络过。” 到底是女强人,办事能力特别不同。 “我需要你帮忙。” “元之,你不需要任何人插手,这件事,你自己有足够能力料理。” “你真认为如此?” “机械人不打讹言,你需要我的时候,我随时听候差使。” 元之说:“没想到你那么念旧。” “我们电脑记忆恒久长存,不比人脑,反复无常。” 呵,还不忘讽刺我们。 元之说:“那我照自己的手法办事了。” “放胆去。” 元之率性而为,去接庄允文下班。 庄允文不相信双眼,这个富有斯文清秀的女子竟会缠住他不放。 他的涵养本已十分到家,但是关元之实在令他太困惑,故此他举起双手,“关小姐,我投降。” 元之笑了。 庄允文一见到那天真的笑容陡然一呆,内心牵动。 不,不可能。 他定定神,“关小姐,这次又是什么事?” “庄先生,你忘记故人了。” 庄允文没好气,“关小姐,我记性很好,你并不是我的故人。” 元之并不放弃,“你忙人善忘,允文。” 那语气……庄允文原来想先走一步,但是元之的语气令他想起一个人。 不不,不可能。 庄允文无奈地问:“你想怎么样?” 元之发觉他表现一如被流氓调戏的少女,不禁失笑。 她说:“相信我,我没有恶意,让我们谈谈。” 庄允文摇头、“关小姐,你搞错了,我是一个鳏夫,两个孩子的父亲,薪水微薄,为人古板乏味,你会不会在浪费时间?” 元之摊摊手,“我像是那么无聊的女子吗?” 不,不像,允文对自己的目光还有三分把握。 “明天吧,明天六时正在对面那间咖啡店,允文补一句,“今天我答应孩子们早些回去。” 元之点点头,他一直是好父亲。 还是用自己的办法好,元之算是不枉此行。 第二大下雨,她穿着玻璃透明雨衣,站在马路边等。 庄允文很准时,诧异地说:“你为什么不坐着等?”语气已柔和得多。 元之笑笑,她想早点看到他。 “关小姐,有什么话,你好说了。” “庄先生,看得出你深爱家人。” 庄允文点点头,感慨万分,“你别看天下那么大,关心你的,以及你关心的,不过是一家数口。” 他说的完全是事实。 “但,庄先生,你有朋友吧。” “关小姐,这是一个大都会,生活节奏匆忙紧张,人与人之间没有时间培养感情。” 元之吁出一口气,“幸亏我有朋友。” 庄允文看她一眼,这位小姐,你可知道什么叫作朋友? 元之又说:“我愿意做你的朋友。” 庄允文笑笑,“齐大非友。” 元之也看着他,从前生活较为艰难时,他可没有这一丝俏皮。” 她忽然一问:“你快乐吗?” 庄允文一怔,自从中学毕业后,已无人问这样的问题,他很想回答,因可向自己做一个交待,于是他说:“人生总有遗憾,即使我生命中有不可弥补的缺憾,我得到的,也比许多人为多,我没有怨言。” “你至大的遗憾是什么?” 庄允文毫无犹疑,“我爱妻太早故世。” “真可惜。” “她只得二十七岁。” 庄允文从来没与任何人谈起过他的伤心事,他已接受这是事实,但是今日是个雨天,坐在他对面的是一个娟秀温柔的女子,他触动了心事,话盒子一打开,便絮絮讲起往事。 “她一直很吃苦.我没有能力给她过好日子,生活刚有点起色,她便离开了我们。” 元之静静聆听。 “她因一宗小手术出错险些不能离开医院,最终渡过危险期回家,那三个月堪称是庄家最快乐的一段日子,但无奈她旧病复发,终于再次离开我们。”庄允文说到这里,双目通红。 “旧病复发?” “是,院方医生那样告诉我们。” 一定是原医生的好主意,好让庄家安心。 元之在心底嚷:我回来了,我又回来了。 元之问:“孩子们很伤心吧?” “他们小,不懂得,”庄允文牵牵嘴角,“幼女一直说妈妈很快会回来。” 啊。 “大门一响,她便把小面孔探出来问:‘是妈妈吗’,开头使大家落泪,此刻已渐渐麻木。” 他抬起头,看到元之泪盈于睫,噫,女子同情心丰富也属平常。 两人沉默一会儿。 庄允文看看腕表,“时间晚了。” “下星期同样时间同样地点?” 允文笑,为什么不呢,他乐意参与这半小时聚会,届时,他也许会听她倾诉心事。 他答:“一言为定。” 元之已把这视作满载而归。 晚上,她接到一张便条。 “元之,我深深相信,一个人如果能在短时间内享受到正是那人,正该如此的欢乐,已经足够,无谓苛求,祝你好,原。” 呵是原医生。 元之深深为便条感动,若不是过来人,怎么会明白其中滋味,原医生来劝她不要贪心。 她把便条压在旧桌一方水晶镇纸下。 第二次在咖啡店约会,元之大胆问:“庄先生,你会让我到府上小坐吗?” 庄允文犹疑,坦白地说:“我不想惊动家人。” 元之笑笑。 “我的家平凡而老式,上有六十岁老母,下有六岁孩儿,是个标准住家,孩子们的玩具课本撒满每一角落,露台永远晾着衣物,很难招呼客人。” 元之知道,元之在那里住过。 “你不会喜欢的。” 元之微笑。 “像你们这种单身仕女的家,一定井井有条,家具布置得犹如艺术馆。” 他说的完全正确,但那不算一个家。 庄允文说下去:“我们的生活天地截然不同,一动一静,是个对比。” “所以我想去看看。” 话一出口,元之马上后悔,她口气像超级大国的外交官视察第三世界国家后发表评论。 庄允文性格成熟,不以为忤。 他想了一想,“下次吧,下次我叫家母做几个菜请你。” 允文自己也很感慨,多年来从无单身女客上门,有几次他邀请过同事回家小聚,客人被庄母盘问得极之不好意思。 家已被母亲视作私人地盘,她不但要保护自己,还要维护没有母亲的孙儿。 庄允文便被牺牲掉,他惟一的身分只是家长。 “不过你要有心理准备,家母十分守旧。” 元之颔首。 麦克阿瑟听过她的进展,微笑说:“登堂入室了。” 梁云摇摇头,“你为什么坚持回去?以你的阅历、经验、财富,你追求的男子应远胜庄允文,三两年后,你会觉得他闷。” 吕一光劝止:“云,元之念旧。” “元之一直低估自己。” “梁云,你一向高估我。” 四个朋友都不出声,对,四个朋友,三号也在座。 三号此刻说,“别忘了,元之的心是少女的心。” 吕一光笑,“最难了解的一种人心。” 阿麦问:“元之,你觉得周嘉盟如何?” “纨夸。” “莫力军呢?” “倨傲无礼,自以为是。” “蔡崇礼呢?” “不中不西,装模作样。” “孙术佳?” 这些都是他为元之介绍的适龄男性。 元之嗤之以鼻,“拜金主义。” 梁云忍不住笑着加插一句:“吕一光呢?” 元之也笑了,“体贴的丈夫,尽责的父亲。” “你怎么看庄允文?” “有情有义,恒久不变。” 梁云叹口气,“一个人最难忘记的初恋,其实所留恋的不过是那份新鲜刺激的感觉,而不是那个人,元之,你要弄清楚才好。” 谁会有那么多的恋爱军师?元之摊摊手,她真幸运。 阿麦忽然问:“原医生怎么说?” 三号笑笑,“原医生?他是失恋专家,对他来说,得不到的才是最最好的,他从来不致力得到。” 元之吓一跳,“我们背后不要谈论原先生。” 就在这个时候,空气中传来原医生呵呵呵爽朗的笑声,大家都怔住。 三号笑说:“你们明白了吧,他一直与我们同在。” 梁云大吃一惊,“他可听到我们所说的每一句话?” 三号笑答:“不会那么无聊,只不过这次会议,他有权参予。” 可惜没有一个恋爱专家,包括原医生在内。 不知怎地,那仍是一个雨天。 庄允文打着伞来接元之,说:“家母讲,雨下了有这些日子了,街市没有好蔬菜。” 这样生活化的对白是有它温馨味道的,在今日还真不容易听到。 一看到礼物盒子,应允文又说:“何必多礼。” 元之笑笑。 庄允文有一刻失神,他还是觉得她笑起来像他的妻子。 他驾车与她返家。 车子在红灯前停住,他已经工作了一整天,有点疲倦,一刹时忘记身边的陌生人,随口说:“明儿昨天学会小数点了。” 元之也随口给他接上去:“时间过得多快,一下子还学微积分呢。” 庄允文微笑,“可是半夜起来哄他们入睡,时间又好似永不会过去。” “真是,你急他不急,眼珠骨碌碌,可怜大人倦得发呆。” “带大一个孩子真不容易。”说到这里,语气无限怜惜。 忽然之间,他醒觉了,怎么搞的,如何会对陌生的女子说出这番话来,可是……在某一刹那,她宛如他的妻子,坐在他身边,轻轻的谈家事。 庄允文转过头去,凝视关元之。 元之眼神中那一点点温柔亮光,好不熟悉,对了,庄家在最黑暗的时候,兆珍也是以这样的目光静静地鼓励他。 允文脱口问:“你是谁?” 元之无惧,“我是关元之。” 允文定一定神,“到了,”他说。 他为自己失态而流了一背脊的汗。 “舍下地方小且乱,你多多包涵。”庄允文又恢复本色。 他并没有过谦。 由明儿出来给他俩开门,元之耳尖,一进门便听见小儿呜呜哭泣声。 元之做了孔兆珍一段日子,对幼儿哭声有点研究,一听便知道这孩子哭了有些时候,并且正有人在哄她,这是伏在大人肩膀上将睡未睡心有不甘的呜咽。 元之莞尔,珠儿被她祖母宠得不像样子了,这么大了,起码二十多公斤重,还背在身上。 明儿告诉父亲:“不知怎地,下午哭到如今,哼哼唧唧,怎样都哄不好,妹妹是越来越讨厌了。” 元之讶异,也顾不得是什么身分,立刻说:“明儿,你是小哥哥,你统共得这个妹妹,要十二分爱护她才是。” 明儿发牢骚,“可是每个人都充她,尤其是妈妈,眼中过去简直只得珠儿没有我。” 元之忽然觉悟明儿所说属实,无限内疚。 换了是孔兆珍,一定不会这么做,但她是关元之,她只知道她与小珠儿特别投缘。 庄允文无奈,轻轻向元之说:“这便是我的家。” 元之微笑,“一个家,正应该如此。” 这个时候,大家听到一声咳嗽,元之欢喜地转过头来,果然是庄老太太站在他们身后。 ------------------ 文学视界扫描校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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