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烈阳高照,树影随风摇曳,广大的校园里学生三两成群,或是高谈阔论、随兴徜徉;或是匆忙赶课、来回穿梭着。 在这热得能把人蒸溶的季节里,汗流浃背是极为平常的事。但,偶尔也有例外—— “梦蝶,你要回去啦?”一个绑着马尾的女孩,气喘吁吁地追上来。 “今天已经没有课了。”一名头戴白色遮阳帽,身着长袖白纱洋装的女孩,停下脚步优雅地回过头来,及腰的飘逸长发随着回身而轻扬。 手扶帽沿的她,肤白似雪,唇边永远挂着一抹淡淡的笑意,而水汪汪的大眼总是灵活的滴溜转着。 她,庄梦蝶,是这所北部著名大学的无冕公主,尽管从不出席任何校园选美活动,但美名依然远传,成为众人口耳相传的“梦幻美女”。 “不是我说你,偶尔也该参加班上的活动吧?不要每次一下课就溜得不见人影!再说,我们都要毕业了,你再不参加就没机会了。” 韩玖菲以手背拭去额上汗滴,不禁佩服起庄梦蝶,竟然能在这种大热天顶着一头及腰长发,还一滴汗也不流! “你也知道我的家规。”庄梦蝶递给她一方手帕。 “谢了。”韩玖菲丝毫不客气地拿了就擦,手帕上的淡淡薰香,让她皱了皱眉,“你的东西怎么都有香味?不是我唆,不管是什么事物,保持自然的状态最好,以后别再把香水当白开水撒了!” “我不用香水的。”庄梦蝶轻轻地摇着头,阳光洒落在她白里透红的粉嫩脸颊上,让与她相识四年的韩玖菲也不得不承认,她的确是个美得如梦似幻的女人! “那这香味是从哪里来的?”看傻了眼的韩玖菲,定了定心神问。 “我所有的东西,都由他集中管理。”庄梦蝶无辜地耸了耸肩说。 “他?”韩玖菲呆了一会儿,恍然大悟,“啊!是那个既唆又多事,把你管得死死的管家!” “衣仲不是我的管家,是父亲特别请来照顾我的家庭教师。”庄梦蝶因韩玖菲的憎恨表情而洒然一笑,淡淡地辩解着。 “我就是看他不顺眼!你还记不记得我第一次去你家拜访的事?”韩玖菲咬牙切齿地说。 “那是三年前的事了……”庄梦蝶微笑地提醒着。 “那天,我按照你给的住址找到你的单身公寓,结果应门的竟是一个大男人,已经把我吓了好大一跳。没想到那家伙在扫了我两眼之后,居然用比僵尸还冷硬的声音说:‘这里男性止步。’韩玖菲一想起往事就一肚子火。 要不是三年前那场教她颜面尽失的“误会”,她也不会留起麻烦的长发,来“证明”自己是女儿身! “衣仲不是什么僵尸。”庄梦蝶很自然地为他辩护。 “他外表年轻,观念却比老头还保守!”韩玖菲恶狠狠地说。 “不,衣仲只是想保护我,怕我吃亏上当。”庄梦蝶微笑地解释。 “他那种态度,简直把天底下男人都当成坏蛋!” “这是父亲的交代,他受雇于人,自然忠人之事。” “说到这,我一直想问你,你跟管衣仲同居一室,不觉得不妥当吗?”韩玖菲怀疑地说。 “从我十五岁开始,就是由衣仲在照顾我,而现在我们则是分层而居,彼此门户不通,衣仲只不过常到楼下帮我打点琐事,这样有哪里不妥?”庄梦蝶眨着大眼困惑地问。 “是是是,你说妥当就妥当吧!只不过,你当初说是为了自立,才千里迢迢离开家乡来到台北就学,结果呢?生活起居还不是让那家伙一手包办。”韩玖菲疑问道。 “我也曾要求过衣仲,要他不要跟过来。”庄梦蝶挑高柳眉说。 “没威严的大小姐。”韩玖菲下了结论。 “怎么突然这么说?”庄梦蝶侧头,一脸不解。 “你说不准跟,结果他还不是黏得紧紧的?这表示你说的话,对他没有任何约束力嘛!”韩玖菲耸肩。 “我也吓了一跳。”庄梦蝶回忆着,“当时我的确是一个人搭上飞机的,只是没想到来到新住处,打开门一瞧,衣仲竟然已经把屋里收拾得干干净净,还坐在沙发上等我。” “不过话说回来,如果他不跟上来,你大概活不过这四年。”韩玖菲了解的点点头笑说。 “为什么?” “离你家最近的超市是哪一家?米酒一瓶多少钱?本校学费限定在哪一家银行缴?停电时该做什么紧急处置?健保卡用完去哪里换新的?返乡的机票怎么订?台北市公车票多少?” 韩玖菲一口气丢了一堆问题出来,然后瞄了一眼满脸问号的庄梦蝶,双手一摊,“这些你不知道,对吗?” 庄梦蝶理所当然的点点头,一点也不心虚,“我不需要知道呀!他会帮我处理得妥妥当当的。” “唉,没常识也该有个限度。”韩玖菲不禁摇头叹息。 “衣仲常常夸我聪明,你怎么会说我没有常识呢?”庄梦蝶扬起一抹足以征服任何人的浅笑,得意的说。 “有因必有果。”就是因为庄梦蝶完全没有意识到自己缺乏常识,而最该“指点”她的管衣仲也帮凶当得很快乐,所以庄梦蝶才会成为常识白痴。 韩玖菲不禁感叹,连公车或计程车都没坐过的庄梦蝶,日后该如何独自生活? “你的意思是?”庄梦蝶拨了拨头发,困惑地问。 “反正下个月毕业考一完,紧接着就是毕业典礼,然后你就要出国依亲,我也不必再担心了。” “我不想离开台湾。”庄梦蝶有些无奈地说。 “令尊令堂都在英国,他们想把你留在身边,也是理所当然的事。” “他们只是要我过去帮忙公司的事业。”庄梦蝶露出不悦神色,看得韩玖菲一愣。 “怎么了?你上了四年的财经课程,去英国正好学以致用,不是很好吗?” 韩玖菲对庄梦蝶的第一印象:纤细柔弱,靠父母庇荫生活的富家千金。当时,她一度认为庄梦蝶是“走后门”入学的,直到第一学期总成绩公布,庄梦蝶以高分拿下系上第一名奖学金后,她的想法才有所改变。 庄梦蝶吞吞吐吐地回答:“我很乐意减轻父母重担,只是……说不定要好几年才能回来……” “喔,你会想我呀?”韩玖菲接口道。 “我当然会想念玖菲。” “只不过更想念管衣仲而已!”韩玖菲促狭地接口。 “衣仲说他要留在台湾,不陪我到英国。”庄梦蝶伤心地说。 明知自己马上就要踏出校门,可以独立自主了,然而只要想起管衣仲不能再待在她身边,庄梦蝶便会郁郁寡欢,难展笑颜。 “不谈这些伤感的事了,明天是你的生日,怎么都没见你发邀请函,难道今年不开生日宴会了吗?”韩玖菲试图转移话题。 “今年……我没有心情举办宴会。”庄梦蝶幽幽地说。 “那是说,今年只有你跟管衣仲两个人庆祝?”韩玖菲捉弄的问。 闻言,庄梦蝶更加忧郁,“衣仲明天不在家。” “这种大日子,他会不在?每年的这一天,他都会摆出一副终极保镖的架势,驱逐围绕在你身边的男人,今年竟然缺席?”韩玖菲不可思议地喊。 “他要去机场接人。”庄梦蝶冷冷地说。 “哪个大人物能让管衣仲无视你的生日?”韩玖菲不敢置信地问。 “父亲为我安排的……未婚夫。”庄梦蝶淡淡地说。 ☆ ☆ ☆ 这座豪华大厦,位于市中心地价最昂贵的地段,不仅拥有廿四小时警卫驻守,还拥有地下温水游泳池及各项休闲设备,以及享有严格控管的中央空调,而周围尚有小花园供住户散步。 警卫室大门外,经常可见黑色房车接送西装毕挺、不苟言笑的大人物。对这里的警卫而言,即使总统突然大驾光临,他们也不会惊慌失措。 由此可见,此处居住水准之高;但,偶尔也有例外—— 一辆淑女脚踏车灵巧的避开过往车潮,倏地停在警卫室窗口外。 骑者的白色衬衫钮扣没扣,随兴的敞开着,裸露出被灰色短衫裹住的高挺的体格,纵然他的衣着随便,却掩不住他的潇洒风采。 这名拥有一张娃娃脸,看上去绝不超过廿岁的年轻男子依然跨在脚踏车上,笑着对警卫问好,“嗨!是我,可以开门吧?” 如同太阳般耀眼的笑容,是他的招牌标志。 就凭这张充满热力的笑脸,从在市场跟小贩杀价,到轻松打入向来排外的主妇小团体,都过关斩将、无往不利。 “当然可以。”警卫对这名大厦中,唯一以脚踏车为代步工具的男子报以微笑,然后按下开门的按钮。 “这是人家多送的凤梨,你拿一个回去偿偿吧!味道不错唷!”那男子一边把车推进门,边从车前挂篮拿了个凤梨出来,放在警卫室窗口。 “那我就不客气了。”警卫笑嘻嘻地接受了。 如果是其他住户突然送他一个凤梨,警卫可就不敢收了,毕竟这年头大人物常搞一些“亲民”的小动作,他可不想因为收个小东西,就惹上了接受馋赠的恶名。 “老板娘跟我保证过,这批凤梨绝对好吃!”那男子回头保证着。 “谢谢你,管先生。”警卫对着那正在停放脚踏车的背影说道。 那男子挥了挥手,提着大包小包走进大厦。 管衣仲,一个外表永远追不上实际年龄,正值廿八岁的壮年男子。 身为旅美华侨第二代,十八岁即取得管理博士学位,为了某个不成理由的理由,七年前放弃如日中天的事业,不顾家人反对回到台湾,成为照顾网友庄海强的女儿庄梦蝶……的家庭教师。 ☆ ☆ ☆ 宽敞的厨房里,修长身影凝伫不动。 “今晚做什么菜好呢?”管衣仲站在厨房中央,对着满满一冰箱的菜发呆。 管衣仲发呆的理由绝不是江郎才尽,因为尽管庄梦蝶再怎么嘴刁,重复的菜绝对不吃,但他仍一向游刃有余;可是近一个礼拜来,庄梦蝶实在任性得不像话。 不管他说什么,她永远扁着嘴唱反调! 他说“趁热吃”,她偏偏把热腾腾的菜塞进冰箱里,等它们“冷却”后再拿出来吃。 他把晾干的衣服收进来,她就故意把这些干净的衣服再丢回洗衣机。 他花了一上午把屋里打扫得一尘不染,下午她一回家就边走边丢书本笔记,还把过期的成堆报纸拿出来乱撒。 这、这真是那个乖巧可爱的庄梦蝶?打死他都不愿相信! “唉,小蝶到底为什么不高兴呢?”管衣仲苦恼地喃喃自语。 他从小叫她“小蝶”,因为海强吩咐过他别喊庄梦蝶“大小姐”,尽量以对等身份教导——或许该说是照料她的生活起居。 他那位从未谋面,却透过网路与他神交多年的雇主庄海强,只对他强调过一件事;在庄梦蝶大学毕业前,不准任何男人接近她。 所以多年来,他是她的兄长,是她的朋友,是她的教师,也是她的佣人,他们的关系一向亲密,几乎只要庄梦蝶轻轻一动,他就可以猜出她的心思。 然而,他却看不清现在的她。 管衣仲曾偷偷跟踪观察过她在学校的言行举止,一如往昔的正常;但她一回到家却马上换了张脸! 尽管他与庄家的契约只到半个月后,庄梦蝶的毕业典礼结束的那一刻,但是,在此之前,照顾她仍是他的使命,所以,无论如何,他都必须在契约到期前,让她恢复成原来那个既优雅又柔顺,向来贴心可人的庄梦蝶! ☆ ☆ ☆ “我回来了。”庄梦蝶走进家门。 “欢迎回家。”管衣仲手拿汤锅,自厨房走出。眼睛瞥向客厅里的时钟正好指向六点,庄家门禁的最底限。 “我好累。”站在鞋柜前,庄梦蝶踢飞脚下的低跟凉鞋。 说是“踢飞”,一点也不为过,因为其中一只凉鞋,正以超高速朝才摆好热汤的管衣仲飞去。 感觉有异物飞来,管衣仲一个回身,手一伸,正好接住疾飞中的“暗器”。 “小蝶,鞋子脱下来要放好,在你念国中的时候,我就教过你了喔!”管衣仲仍是一脸笑容地叮咛。 “背包好重。”庄梦蝶不答话,面无表情地把手上背包往空中斜斜一扔,袋中书本文具在管衣仲脚边散了一地。 “东西乱丢,很容易减损使用寿命的!”管衣仲弯下腰收拾好背包,顺手挂在椅背上。 “玖菲今天在问,你在我的东西上撒了什么香水?” “我没有撒香水,只是在摆放物品的抽屉里,各塞一瓶没盖盖子的香水而已。”管衣仲得意地解释着。 选择适合庄梦蝶的“香味”,也是他的生活重心之一。他不仅购买市面上的成品来比较研究,甚至还请专家调配特别的香水,他一直坚信不移,优雅的美女身上必定要有足以相配的优雅香气。 奇迹似的,竟没听见什么“抗议”,于是管衣仲又问:“肚子饿了吗?” “我要先看电视。”庄梦蝶晃到客厅,窝在沙发里。 “那晚一点开饭。”管衣仲打开电视,直接转到Discovery频道。 庄家的电视时间只看两种频道:新闻台及Discovery。 “我要看卡通。”她大力摇头。 “好、好。”他转到卡通台。 “这个不好看。”她挑剔。 “马上换一台。”他接招。 “还是没意思。” “选台器交给你,选自己喜欢的吧!”管衣仲递给她遥控器,正要走回厨房—— “等一下!”庄梦蝶出声唤住他。 “怎么了?”管衣仲转回头来问。 庄梦蝶望了望选台器,迷惑地问:“这个要怎么用?” “啊,我忘了你没用过遥控器,来,我教你。”管衣仲走近她,“学会了,以后你就能自由选择想看的电视节目。” 庄梦蝶忽地站起,把遥控器丢在桌上,“我肚子饿了,开饭吧!” “没问题。” 有好好先生之称的管衣仲,丝毫没被庄梦蝶的任性给影响,他笑了笑,不以为意地关掉电视。 庄家的餐桌没有主仆之分,两人总是一起吃饭。 餐桌上,庄梦蝶突然停下筷子。 “没食欲?”管衣仲对自己的厨艺有信心,所以他认定庄梦蝶会吃不下饭,绝对有其他原因。 “明天我就二十二岁了。” “小蝶终于也到了这个年纪了呀!”管衣仲为了冲淡些许的僵硬气氛,开玩笑地说:“再过几年,就要变成满脸皱纹的老太婆!” 管衣仲顿了顿,期待庄梦蝶鼓起腮抗议。 但,庄梦蝶却点了点头,脸上尽是消沉,“如果明天不是我的二十二岁生日,而是七十七岁,那就好了。” “啊?”管衣仲呆了。不懂她为何有这种反应? “每年你都会送我生日礼物,今年呢?”庄梦蝶转了话题,问。 “今年的礼物比往年的好上一百倍唷!”管衣仲故作神秘地说。 “明天你不在家,要提早送我吗?” “不行,这份大礼明天才会抵达。”管衣仲朝她眨眨眼。 “……如果是‘那个’,我拒收。”庄梦蝶扁嘴。 “放心,绝对不是什么怪东西,为了这份礼物,我花了很多时间,收集了不少资料,你肯定会满意的。”管衣仲笑着保证。 “你又知道了?”庄梦蝶不以为然的反问。 “以前我送你的礼物,你哪一次不喜欢了?”管衣仲自信满满地说。 “……这一次。”庄梦蝶不服地嘟着嘴说。 “明天我去机场接你的礼物,要傍晚才会回来,你一个人在家要小心点,有人按铃千万别应门。如果有什么事,打我的手机联络我,我会一直开着手机的。”管衣仲不放心地叮咛着。 “假如发生什么大事,你会中途折回来吗?”庄梦蝶试探地问。 “我得看看是什么事,一般而言,我会作适当联络,像是联络警卫、保全公司跟警察局等等。”管衣仲预防她乱打电话恶作剧,特地交代,“别让我担心,小蝶。” “如果你担心,那就别去了。”庄梦蝶不愉快,非常不愉快。 人说美丽的女子得天独厚,这句话用在她身上恰如其分。 从她二十二年前出生的那天起,上天便注定财富与声誉就如附骨之虫般跟着她,怎么甩也甩不掉,她也因此注定披着富家女的虚假外壳度过一生。 从来没有人会违逆她,包括她那以溺爱独生女出名的钜子父亲在内。 唯一的例外,就是——管衣仲。 什么“我只照顾你到毕业典礼那一天”?什么“我认识那位庄先生为你挑选的准未婚夫,他是个十分优秀的人才”?什么“到了英国要小心”?那么担心的话,不会跟她一起去啊! “喔,我懂了!”管衣仲恍然大悟地击掌,摸了摸头,道着歉,“抱歉,是我疏忽了你的心情。” “知道该怎么做了吧?”庄梦蝶满意地点头。 管衣仲轻轻拍了拍她的肩膀,叹道:“对不起呀,我从你国中时就开始教你,很多老习惯一时改不过来,总还是把你当作小孩子。现在,你已经长大了,我不该管得太多,让你感到沉重的束缚,这一切都是我的错,我以后不会再多管你了。” “呵呵,领悟力真高。” 见庄梦蝶笑得比花还娇艳,管衣仲松了口气,以为终于找到问题症结点了,没料到马上见识到女人翻脸比翻书还快的天生本领—— 庄梦蝶重重地把碗“放”下,碗底应声而裂,脸上柔如春风的笑意被刺骨冰霜取代,灵活大眼发出寒光,她一字字地说:“明天玖菲会来陪我。你要去机场接北极熊、美洲豹、美人鱼,或是独角兽,都随你高兴!别怪我没有事先警告你,你一定会后悔的!” “我是去接你的未婚夫,不是稀有动物。”管衣仲微笑着耸肩,并未把庄梦蝶的威胁放在心上。 因为他认定庄梦蝶顶多只是弄乱屋子来让他“后悔”,不可能会做出什么惊天动地的事的,所以,他一点也不操心。 ------------------ 书拟人生(www.bookli.net)nono扫校 |
|
后一页 前一页 回目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