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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走到公园,她就觉得好累了,更遑论还要跑步。 都怪这只大懒狗! 以往她看到别人蹓狗的画面,都觉得温馨又美好,所以她才会坚持也来蹓蹓看。岂知,这只大懒狗走路的速度超慢,她几乎是连拖带拉,才把它带进了公园,累得半死不说,连形象都被破坏殆尽。 “好累哦!”一进公园,芙菱立刻瘫在篮球场边的凉椅上,她已经被这只大笨狗搞得筋疲力尽。 沈彻快速运球切入篮下,展现一记单手扣篮的绝技。 “小心你的手……”他的手指关节还没好,竟做这么危险的动作。 沈彻伸高他的左手,笑道:“我是用左手。”他又做了个原地跳投,篮球应声入网,他潇洒地朝她一笑。“你要打吗?” “不要!”她死命摇头。 “既然出来就要动一动。”沈彻强迫性地拉她进场,将篮球塞到她怀里,要她投篮。 “我不会啦!”她面有难色,天知道她体育课每次考篮球都一塌糊涂。 “你不是篮球社的吗?怎么可能不会投篮?” “我是被学长硬拉入社的!”芙菱硬着头皮说出不会篮球的事实。“那个时候加入篮球社的女生很少,我刚好又高,所以学长希望我入社,这样比较有说服力,可以招到新生入社,所以—我在篮球社只是负责撑场面的,我根本不会……” 沈彻抿着嘴,忍笑道:“你知道,个子高又对篮球一窍不通,其实是有一点可耻的事——” “才不是那样,至少我对电动玩具里的篮球游戏就很在行,可能连你都不是我的对手。”她骄傲道。 “哦?是吗?”果然懒人有懒人打球的方式。 不过,篮球是可以练的,只要她肯练习,学会投篮应该并非难事。 沈彻拚命对她指点一些基本动作,企图让她能顺利投进一球;只可惜,最后沈彻不得不承认她的反应真的很迟钝,简直毫无运动神经可言。 而“麦可”早就不对她抱有任何希望,几乎是在一旁从头睡到尾。 “跟你说我从来没投进过,你就不相信。”芙菱累得瘫在凉椅上,因为运动过度,她已经一身是汗了。 “真难想象你体育考试是怎么过的?”沈彻也坐在她身边,两手摊张在椅背。 “当然是哀求兼交换条件。” “交换什么条件?” “当然是自愿当体育股长,因为可以加分。”芙菱托腮苦笑道。“不过这个苦差事从来没有人愿意当,不但要带体操,上下课要负责借还器材,测验时还得第一个上场。” 沈彻一脸怪异的表情,不太能联想一个又懒、体育又差的人会当体育股长。 “我可以说是以劳力换取成绩。”她结论道,也满佩服自己竟能苦撑过来。还好她大学只剩一学期,只要一毕业,她就可以完完全全和最讨厌的体育课绝缘了,想到这里,她就觉得好高兴。 沈彻捏捏她的脸颊,笑道:“你也算是个异类,走吧,我们去跑步。” “我不要啦!跑不动了!”她死赖在椅子上。 “不要这么懒。”他敲敲她的头,强拉起她,带着她一起跑。 大约只跑了两座凉椅间的距离,芙菱又不行了,她赖在凉椅上不肯再跑,陪他出来已经是她最大的极限了,他别想让她再做剧烈运动。 “反正跑一圈还是要回到这里,所以你去跑,我在这里等你。”她靠趴着椅背,“麦可”也喘呼呼地趴在地上,摇着尾巴表示赞同。 沈彻看着同时瘫在一堆的芙菱和“麦可”,他们两个真可谓“懒兄懒妹”,此时竟不约而同地结为同盟,只为了想偷懒不运动。 “那么会吃还不运动,小心不到中年就变成大胖猪。”沈彻调侃她。 “我也想动啊!可是我只要一跑起来肩膀就会微微抽痛。”芙菱找了个强而有力的借口道,受伤的人最大。 沈彻蹙眉,他倒忘了她受伤这回事! 既然如此,他也不忍心让她忍痛跑步。“那你就坐在这里等我,千万不要乱跑。”他望望四周,确定有不少人在附近散步做操,应该不会有什么危险,再加上有“麦可”在,他也比较安心。 “放心,我绝不会离开这张椅子的。”她爱困得要命,怎么可能乱跑? 沈彻微微颔首,摸摸“麦可”的脖子,便沿着公园练跑去了。 看着他远去的身影,芙菱伸了个大懒腰,她拍拍脚边的“麦可”,建议道:“其实你也应该去练练跑,身为狗之一族,你跑得也真是太慢了点……” “麦可”打个呵欠,一副慵懒样。芙菱像被传染似的,也跟着打了呵欠,早晨的公园泛着寒气,她拢拢外套,拿下眼镜,开始靠在椅背上闭目养神。 不知过了多久,有个发抖的声音颤颤地传来。 “小姐,请问你有没有看过这个?” 芙菱懒懒地睁开眼睛,由于没戴眼镜的关系,她根本不知来人是谁,只隐约看到一个穿着长大衣的男子站在大约两公尺远的地方,同地敞开自己的大衣…… 她无聊地看了那个人一眼,又闭上眼睛,须臾,她又疑惑地张开眼睛,他在做什么? 突地,随着一声怒吼,沈彻硕高的身影已经阻挡在她和那个人之间,并且把那个不怕冷的男人重重击倒在地。 “你这杂碎!”沈彻愤怒道。 芙菱从凉椅上站起来,贴在沈彻的身后往前探头。“到底怎么回事?” “转过身去!”沈彻命令她,自己又往前大跨一步,把那个男人痛揍一顿。 可能是因为沈彻暴怒的反应,让搞不清楚状况的芙菱吓了一跳,只得乖乖地背对着他们两个,到底是怎么回事?沈彻该不会想把那个人打死吧! 芙菱戴回眼镜,顿时明白沈彻痛揍那人的原因了。 虽然刚才她什么都没看见,但……那个男人……的大衣里面……好象什么都没穿……终于,她迟钝的发现——原来,这个人就是以前常听人说过的——暴露狂! ※ ※ ※ “听说那个沈彻今天没办法下场比赛了。”钱大培拿着拖把,坐到芙菱身边。 “嗯。”芙菱心不在焉地,全部的注意力都放在场边的沈彻身上,而一旁他的教练已经是脸红脖子粗的吼个没完,看起来气坏了。 “好象是手受伤了。”钱大培顺着芙菱的目光看向沈彻,撇着嘴角说道。“不晓得是不是跟别人打架?如果是的话,对他这位大牌篮球明星而言就太不利了。” 蓝芙菱根本就没在听他说话,托着腮径自盯着沈彻和骂他的教练,她当然知道沈彻受伤的真正原因。只是她没料到沈彻在前一天对付闯贼时,就已经伤到了指关节,再加上他今天早上把那个暴露狂痛揍一顿,才会让伤势更加严重。 说真的,她实在不大明白沈彻的反应,那个暴露狂爱献宝是他家的事,反正她从头到尾什么东西都没看到,为什么他要气成那个样子?还坚持先把他送到警察局才肯去医院看自己的手。 她一直观察着沈彻的一举一动,她发现他在人前都是一副笑脸,让人根本看不出他的情绪好坏,就连教练现在已经气得快脑充血了,他还是那副无所谓的态度。 “芙菱,你有没有在听啊?”钱大培叫道。 “有啦。”她敷衍道,一颗心志忑不安,不晓得沈彻要不要紧? “你是不是还不舒服啊?”钱大培的手原本想探探她的额头,看她是不是发烧了,但被芙菱一把给拨开。“呃……你还好吧?” “很好啦。” 芙菱有些不耐烦。她现在才发现这个学弟好烦人,而且每次讲话都会有一些“肢体动作”,真不晓得她以前怎能忍受得了他? “前几天你请假没来,我好担心,还以为你是那天被沈彻撞到,伤得太严重,所以……” “我——很——好。”她恼火地说。就算她的腰部仍留有些许瘀青,她也不会让他知道。 钱大培搔搔头,继续说道:“芙菱,我有些很重要的话……想对你说……” 芙菱打了个呵欠,转过头来看着钱大培。 “你到底要说什么……嘎?你的牙齿怎么了?”她指着他大叫,现在才看到他的门牙少了一颗。 “没什么,昨天不小心骑车被撞断的。” “哦,好惨!”芙菱忍不住想笑,因为他讲话“漏风”的样子好好笑。 “芙菱,我想问你一件事……”他支吾着,赶紧导回正题。 “有话快讲,有屁快放,没事快滚蛋。”沈彻低沉的声音像个背后灵般出现在他们身后。 钱大培吓了一大跳,脸色一阵红白,他没料到沈彻会突然出现。 “你叫什么名字?”沈彻搬了张椅子插在两人中间,跨坐在上头。 钱大培全身充满了防备,因为沈彻正挑着眉一脸不怀好意。“我叫……钱大培。” “‘赔大钱’?这个名字我喜欢。”沈彻大笑三声后,突然又肃着脸问道。“你是她什么人?” “我是她学校里的学——弟——”他洋洋得意,真不知道这有什么好跩的。“我现在正在跟芙菱谈重要的事,可不可以麻烦你先离开一下。” 沈彻夸张地点头道:“很好,看在你是她学弟的分上,限你在一分钟内把该讲的讲完。” 他看着手表开始计时。 过了五秒,没人开口说话。沈彻抬头邪笑道:“你可以假装我不在这里。” 钱大培的脸色难看至极,这个人根本就是来找碴的,可是碍于沈彻迫人的身高,他根本就不敢吭气。 “算了!芙菱,我下次再找机会跟你说。” 他悻悻然地走人。沈彻还故意在他背后捉弄道:“喂,你还有四十秒的时间可以讲!” “你讲话怎么这样!”芙菱直想笑,刚刚钱大培的表情好象踩到狗屎。 “没事少跟这个赔大钱说话。”沈彻粗声道,他从刚才就一直看着他们两人讲个没完,哪来那么多话好讲? “人家好歹也是学弟,还有,他的名字叫钱大培。”她纠正道,他老是喜欢乱叫别人的名字。 “女孩子要机灵点,不要老是慢半拍。”沈彻训诫道,想起今天早晨遇到暴露狂的事惰,忍不住又一肚子火,她真是一点警觉心都没有。 虽然不明白他在执着什么,但芙菱还是决定顺从他的意思。 “你跟教练谈完了?他知道你打人的事了吗?”她有些忧心忡忡,刚才看见那个火爆教练好象要吞人的样子。 “我没告诉他,只说是不小心受伤的。” “那就好。”她呼口气,她听说打架会被禁赛,所以很担心。“那教练他……没骂你吧?” “还好。”他耸耸肩。“只是今天不能出赛了。” “对不起……”一切都是她引起的,她觉得好愧疚。 “有什么好道歉的,傻瓜。”他拍拍她的头。 “可是你的手……”他说过运动员的人身安全是很重要的,如今为了她竟伤到手指关节,将来不晓得会不会影响到他打篮球的准确度? “没什么大碍,休息几天就好了,还好今天只是场练习比赛而已。”沈彻试着动了动他的手指。“怪只能怪那个杂碎的下巴太硬了。” “可是你的手更硬,还把那个暴露狂的下巴打得粉碎。”芙菱笑道,那个暴露狂可能会好久不能说话。 “不准提到那个人喳!”沈彻的脸又沈了下来。 “明明是你先提的……”芙菱嘟着嘴,他为什么总是会对她粗声粗气的?“而且我根本什么都没看到……” “不要再想这种没营养的事情。”他厉声道。他到底在气什么?连他自己都摸不透。 “阿彻——” 一句嗲得足以掉光所有人耳朵的叫唤由远而近,只见拉拉队长何美丽穿着几乎看见屁股的短裙,搔首弄姿地把芙菱硬是挤到旁边座位,自己贴着沈彻,她虽然比芙菱矮了快一个头,但身材玲珑有致,好得没话说。“听说你受伤不能下场,怎么会这样呢?会不会伤得很严重?” 这个人的鼻子是被塞住了吗?芙菱忍不住想抖掉自己一身的鸡皮疙瘩。 “一点小伤而已。”沈彻扯扯嘴角。 “我认识一个很好的医生,可以介绍你去。”何美丽挪挪她的大屁股,把芙菱又往旁边挤去。 “谢谢,不用了。”沈彻微笑道。 芙菱实在很想拿拖把刷去沈彻脸上碍眼的笑容,他每次都对别的女生笑咪咪的,她不禁怀疑是不是只有她见过沈彻生气的样子。 “啊,对了。”何美丽打开手上的一个花俏小竹篮,欣喜道。“我听说你喜欢吃巧克力蛋糕,你看,这是我亲自做的,特地拿来给你尝尝。”她又拿起一只茶壶,对着沈彻温柔道:“这是我特地泡的茉莉花茶,渴了可以喝。” “那我就不客气了。”沈彻笑着从篮子挑了一个造型最可爱的蛋糕。伸手横过何美丽将它递到芙菱面前,问道。“你要不要吃?” 芙菱盯着那个造型不知是猪还是熊的蛋糕,内心交战着。 她才不要吃这个妖里妖气的女人所烤的蛋糕,谁知道会不会中毒?可是只要想到沈彻要吃地做的东西,她心里就颇不是滋味,会烤蛋糕有什么了不起?要会吃才厉害! 她接过蛋糕,二一两口就解决了,速度之快,令人咋舌。 “要不要再来一块?”沈彻问道,他记得芙菱好象满喜欢吃甜食的。 “嗯。”沈彻又拿了一块给她。 “阿彻——你怎么都不吃?老拿给别人。”何美丽嘟着嘴嗲道,虽然不满芙菱一直吃她的东西,但这也是沈彻第一次收下她的东西,她心里可是高兴得很。 “我现在还吃不下。”沈彻露出迷人的笑容。 “那你收着慢慢吃。”何美丽快速盖上篮子,投给身旁这个只会吃的邋遢女一记卫生眼,她的脸皮也够厚的了,竟然敢吃她做给沈彻的蛋糕。何美丽把竹篮和茶壶细心地塞进沈彻的手上,站起身甩动一头秀丽的长发。“我要去准备开场了,东西一定要记得吃完哦!” 她扭着屁股连跑带跳地回到队上。 芙菱一边吃着蛋糕,一边看着逐渐走远的何美丽,觉得快吐了。 “好吃吗?”沈彻笑着问道。 “难吃死了。”芙菱做个鬼脸,从竹篮里又拿出一块蛋糕。与其让沈彻吃,不如她先全部吃掉。 “难吃就别勉强了。”他快笑出来了。 不理会沈彻的劝告,芙菱更像是怕蛋糕被抢走似的,一大口地全硬塞进嘴里。 “呜——”她双颊胀红地发出低呜,握拳敲击胸口。 她噎到了! 沈彻打开茶壶倒了杯茉莉花茶,喂她喝下。“没事吃那么快做什么?又没人跟你争。”他轻拍她的背。 “咳咳咳——”好不容易吞下这块难缠的蛋糕,芙菱又拿起竹篮里的最后一块蛋糕。她到底是为了什么这么拚命? 沈彻在一边笑看着两颊鼓胀的芙菱,她真的很会吃,已经连吞了四块蛋糕。 “你看你,吃得满脸都是。”他伸手抹掉沾在她嘴唇边的一坨奶油,正要送入自己口中的时候,突然被芙菱一把抓住。 “你不可以吃。”芙菱坚决道,拉过他的手很快地将上面的奶油舔掉,然后像只小狗般地朝他露出愉悦的笑容。 沈彻静静地凝视着她,像被蛊惑般的无法移开视线,前一晚那种想吻她的感觉又回来了。 “你在看什么?”芙菱疑惑地看着他,觉得他的表情有些奇怪。“是不是我脸上还有奶油?”她舔了舔唇。 这次他的理智被彻底攻占了。“过来!”他粗嘎道,牵着她从边门走去。 “喂,我的拖把没拿啦!”她跌跌撞撞地被拉着走。 沈彻不发一语地带着她走向工具室。 “你到底要做什么?”芙菱喘着气。两个个子那么高的人,同时进入这么狭小的工具室,不觉太拥挤了吗? “没做什么。”沈彻低沉道,轻轻取下她的近视眼镜,灼热的眼光紧揪着她。 “那为什么带我来这里?”她真的有些迟钝。 “因为你的嘴角还有蛋糕屑。”他拉近她,英俊的脸庞逐渐向她贴近。“而我——现在想帮你清干净——”他的唇几乎是同时间覆上她的,就像在篮球场上的强力灌篮,让人措手不及。 芙菱没有反抗,她的脑袋整整花了五秒钟时间之反应过来他是在吻她,她从未体验过如此令人震惊的事情。他的唇饥渴而专制让她完全无法思考。 待他结束亲吻放开她时,狭小的工具间内,只闻两人粗重的呼吸声。她觉得快窒息了,一定是工具室里的氧气快被他们两人吸光了。 “我……我们要不要出去了?”她的脸好热,快烧起来似的,她竟然和男人做出这种“逾矩”的事情,她铁定会被大哥打死! “再等一下。”沈彻暗哑道,将她揽在胸前。这迟钝的白痴,他刚刚才情不自禁地吻了她,她竟然就这样猴急地想要出去,难道她一点感觉都没有? 思及此,他更加用力地搂紧她。 芙菱半边脸颊贴着他的胸膛,动弹不得,她的脸好象快变形了,好难过。她稍稍推开他,说道:“我快窒息了。” “你不喜欢?”他仍搂着她。 “什么?” “我的吻。” “没我想象中恶心。”她诚实地回答,说真的,她也很讶异自己并不讨厌他吻她,相反地,感觉还满舒服的,这种感觉实在很奇妙,因为她以前总认为两个人的嘴巴碰在一起是件很怪的事情。 沈彻低头轻琢她的唇。“想知道我的感觉吗?” “不想。”她贴着他的胸口听取他有力的心跳。万一他说很恶心怎么办? 沈彻微笑着抬起她的下巴,径自说道:“我很高兴不必担心我的脊椎会变形了。” “脊……椎?什么意思?”她皱眉。 他捏捏她的鼻子,逗道:“白痴,自己去想。” ※ ※ ※ “什么跟什么嘛!”每次讲话都拐弯抹角的,让人摸不着头绪。 芙菱已经在浴室洗了一个小时的澡,她想了这个问题一个小时,为什么接吻会和脊椎有关? 水雾中,她审视镜里的自己。 好奇怪,她把初吻给人了,而且给得莫名其妙;初吻不是都应该献给自己心爱的人吗?那她喜欢沈彻吗?芙菱自问着。 她不知道,应该没有吧! 可是为什么他吻她时,她也并不感到厌恶?小说里的女主角被不喜欢的人亲吻时,不是都会赏给对方一巴掌吗?但她也没有想打他的感觉,这让她感到很迷惑。她到底喜不喜欢他呢? 真无法理解! 芙菱皱着眉思索着,连忙替受伤的肩膀换药。 整整十分钟,她仍然无法将绷带完好地固定在肩膀上,这项工作比她想象中还要困难许多。她又奋斗了一会儿,还是缠不上去;再这样下去,她的脖子和手臂不“跩”到才怪,她犹豫了老半天,只好决定找沈彻帮忙了。 将裸露的身子用浴巾包好,她怯怯地探出半个头,唤道:“沈彻。” 正坐在地板上看电视的沈彻回过头来看她。“我还以为你在里面睡着了呢!”她整整洗了一个多小时的澡。 “我——可不可以再请你帮个忙?”她有些不好意思。 他扬起双眉,她突然变得这么有礼貌,感觉还真有点不习惯。“这回又是忘了拿什么了?”她从进去到现在,不是忘了拿她从家里带来的专用洗发精,就是叫他递衣服进去给她。 “不是,我是想麻烦你帮我换药……”她拉紧浴巾从浴室里走出来,她上半身没穿,感觉好怪,她好象老是被他看到只包浴巾的样子。 “过来。”他拍拍地板,要她过去坐在他身边。 拿着绷带走近他,她尴尬道:“我已经上了药,现在只要把绑带固定住就可以了。” “你的伤口好象弄湿了。”沈彻皱眉道,重新替她处理伤口。她老是心不在焉的,不会照顾自己,似乎只要她一离开他的视线,就会有麻烦事发生。 芙菱全身不自在地挪挪身体,虽然只露出肩膀,但她还是不大习惯。为了冲淡尴尬的感觉,她随口提道:“你为何老爱叫我‘懒狐狸’?好难听。” “难不成要叫你‘懒猪’吗?”沈彻大笑道。“好象也满适合的。” “什么懒猪!”她鼓着脸颊。 “是你要我叫你懒狐狸的,你忘了吗?”他提醒她。 “我哪有?” “那时你才四、五岁,说话咬字不清,老是把自己的名字说成‘懒狐狸’。”沈彻笑着回忆道。“你那时候老爱缠着仲达,他走到哪儿你就跟到哪儿,我们那一伙同班同学要不认识你都很难。” “我怎么可能会这样?”她绝不会承认自己小时候这么愚蠢。“而且我才不会把蓝芙菱说成懒狐狸。” “我记得我还纠正过你,可是你还是坚持你叫‘懒狐狸’。”沈彻将她左手臂微微抬起,以方便他固定绑带。 “真的吗?”她有些狐疑,看他的样子好象确有其事。 沈彻做了个怪表情,没答话。此时,电铃响起。 “一定又是你的宝贝哥哥打来查勤的。”他按了“免持听筒键”接听电话,继续手边未完成的工作。“喂—” 对方传来急切的声音。“请问芙菱在吗?” “大哥?”芙菱对着话机喊道。 “芙菱,你果然在这里。”蓝仲勋的声音有些焦急。“我听仲达说家里遭小偷,你没事吧?” 芙菱看了自己的肩膀一眼,不想让大哥担心。“我没事……” “仲达这小子不声不响地突然跑去台中,害你还得去住朋友家……”蓝仲勋顿了一秒。“为什么……你那里会有男生的声音?” 沈彻正想开口,却被芙菱一把捂住嘴巴。 她虽然不知道二哥是怎么跟大哥说的,但从大哥的语气,她可以确定大哥一定以为她住在“女的朋友”家里。 “那是……我朋友的……男朋友。”她胡扯道,同沈彻使眼色要他暂时噤声。 “哦,对了,你现在在哪里?芷嫣家吗?”她赶紧转移话题。 “嗯,我正要跟你说,我可能会晚几天回去……” “你被芷嫣家那一票亲戚绊住了,对不对?”她早料到会有这种结果,芷嫣家是南部的望族,亲戚朋友一大堆,要脱身不是件容易的事。她总是戏称大哥若要娶芷嫣,就等于是要了好几个家族的人。 “他们想留我过年,你要不要也来?” “不要。”她讨厌交际应酬。 她和蓝仲勋又随意聊了几句才结束对话,当她切掉电话后,才发现沈彻已经把绷带固定好,正好整以暇地半靠在床脚看着她。 “我是你朋友的……男朋友?”沈彻挑高了眉,嘴角挂着高深莫测的笑容。芙菱赤红着脸。“我是怕大哥会问东问西的,他很容易紧张。” “要问就让他问,我无所谓。不过你觉得他看到我们现在这副景象会有什么反应?”他嘻皮笑脸道,当然明白蓝仲勋疼宠芙菱的心,他几乎快变成她的老妈了。 芙菱拉紧浴巾,脸更红了。“大哥他……可能会飙回来砍了你。” 沈彻闻言禁不住放声大笑,他相信蓝仲勋要砍他之前,一定会先去砍蓝仲达,因为是他将宝贝的懒妹托给他照顾的。 她皱皱鼻子,起身准备穿衣服时,电话又响了。 “今晚还真热线。”他按了免持听筒,让芙菱也听得到,他猜这通是蓝仲达打来的。 “阿彻?我是仲达。”果然是他!“你们两个现在在干么啊?”又是一句暧昧兮兮的开场,他就不会换点新的词吗? 他看了芙菱一眼,语带双关地说:“你老妹现在正要穿回她的衣服呢!” “什么?”仲达的语气上扬。 芙菱则像只受惊的蚱蜢般,跳回沈彻身边捂住他的嘴,忙嚷道:“你不要听他乱说,他只是在帮我换药,对了,你什么时候回来?大哥说他可能晚几天才会回来。”她慌忙转移话题。 “目前手边这个案子是告一段落了,不过……我还有一些事要忙,可能也要好几天才能回去。”蓝仲达说谎道,他本来现在就可以回台北了,只是现在突然听说大哥不回去的消息,让他临时改变主意,也许……这是难得的好机会可以把小妹“销”出去…… “哦!”她有些失望。到底是怎么回事?平常很少出远门的两位哥哥,怎么刚好都在这时候有事,难不成她今年真要破例一个人在沈彻家过年? “可能还要再麻烦阿彻好几天了,他也是一个人在台湾,你们两个可以一起过。”蓝仲达建议道。 “放心,我和芙菱相处‘非常’的愉快。”沈彻拉下芙菱的手插话道。“她现在正里着浴巾在我面前走来走去。” “沈彻!”她打他的手臂,她都紧张得快胃抽筋了,他还火上加油。 “我们又没有做什么见不得人的事,干么偷偷摸摸的,怕人知道。”沈彻揶揄道,嘴角有种坏坏的笑容。 “对嘛,没什么不能让我知道的。”蓝仲达笑嘻嘻,似乎听得津津有味。 “二哥!”芙菱转对话机叫道。 沈彻看着急得有如热锅上蚂蚁的芙菱,心中突然有股捉弄她的念头,他懒懒地靠向话机,悠哉道:“如果你想知道,我可以告诉你——我今天吻了你老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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