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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颐,现在你被允许亲吻你的新娘了!”牧师高声宣布。 “我万分的迫不及待了!”庄颐回以嘲弄的一句。 之后他在水仙能够反应之前,把她单手一带,带往他坐在轮椅上的双腿,他的腿并非全无知觉,额外的重量令他眉头一皱。但那阵痛他没放在心上,他认为值得的,因为他新婚妻子脸上的错愕表情娱乐了他。 水仙的确是错愕的,她以为她只要轻轻俯头,让坐在轮椅上的他能蜻蜓点水的亲吻到她的颊便算礼成,谁知道她还得忍受这个。 教堂里响起了人们的低呼,每个人似乎都在瞠视新郎突兀且大胆的行为。 现在她整个人跌坐在他的大腿上,姿势说有多么不雅就有多么不雅,在她能够矫正姿势之前,庄颐就掀起了她的面纱,在她能够吸一口气之前,他就把她的头拉向他并打算亲吻她。 水仙的直觉主宰了她,她不自觉的以双掌抵在他的胸口,抗拒他俯近的颊。 这是个错误的举动。教堂里的人或许无法注意到,但庄颐注意到了。对他来说,她的拒绝讯息明晰且确定,而这令他那对漆黑深邃的眸子像快喷出火了。他以紧而有力的拥抱环住她,有效的瓦解她双臂的拒力,在她还来不及做出下一个举动之前,他的唇猛覆上她。 在他书房那一夜的吻又在教堂里被重复演出了! 他灼热舌撬着她的牙关,像一阵急于吞噬一切的风暴,当她的唇整个没入他的唇中时,观礼的宾客惊喘出声。 她荒谬的听见前排座位上她的两个妹妹咯咯的笑声,那使她的脸庞愤怒的涨红,她的耳际回响着同样的狂怒。他不尊重她并以愚弄她为乐事,这样的认定让她气得想打开他,但她不能当着宾客的面前这么做。 她忍耐着他的吻,并费心的控制自己不发出热切的呻吟──而想到自己莫名的感觉“热切”──她更加的愤怒了! 终于,见怪不怪的牧师以一个玩笑中止了他们的亲吻。“啊!由孩子们的亲吻足以证明他们正置身相爱的天堂,不过,孩子们,你们可能得控制一下你们的热情,不然我恐怕你们会把相爱的天堂变成燃烧的天堂。” 教堂里再度爆起一阵笑声。庄颐终于松开她,她则像是被火灼到般用跳的跳离他身上。挣脱他之后,她的第一个念头是想伸手抹去他的吻,但她绝望的知道自己最终仍无法将既定的事实由生命中抹去。 礼成了,牧师宣布。恭贺的宾客向她和庄颐聚拢过来,接着他们在“婚礼的祝福”歌声伴奏下被簇拥出教堂。 坐入礼车到喜宴场地之前,水仙被玫瑰提醒丢出她手中的新娘花束,她原是希望意霞能接到捧花,但捧花意外的落入直到婚礼将近尾声前才匆匆赶到的骆婷婷(哲风之妹)手里。 骆婷婷相当惊喜的问:“这算是幸运的一种吗?” 没接到花束的意霞先是发出失望的呻吟,继之噗哧一笑说:“据说是的,下一个披婚纱的女孩应该是你。” “可能吗?”骆婷婷一副连自己都难以置信的表情。 临上礼车前,水仙瞥了骆婷婷在意霞危言耸听后显得相当错愕的可爱表情一眼,满怀悒郁的想着:这世界上没有什么事是不可能的,没有! ☆ ☆ ☆ 庄颐,坐在喜宴的一隅冷眼看着自己的婚礼,就像他一直冷眼看着别人的人生。 喜宴场内的喧哗令他几乎控制不了想往上皱的眉头,这是十年前那场车祸之后的后遗症之一,在吵杂环境中的惯性头疼。当然,这也是他喜欢宁静独处一隅的原因。 但今夜是无可避免的一夜,在像个无情的掠情者般巧取豪夺了一个不甘愿的新娘之后,这只是他所必须付出的小小代价,而他希望他终将不必为自己的一己之私再付出更多代价。 当然,那或许是值得的! 他的新娘──黎水仙──完美的一如所有男人梦寐以求的新娘。 原本就清秀婉丽的脸庞,被浓妆及白纱烘托的如梦似幻,窈窕高挑的身躯,被一袭剪裁简单却条优雅的象牙白色礼服裹住,更显出她身段的阿娜曼妙。 以一个世俗男人的眼光来看她的外表,她百分之百是个梦幻新娘的化身。他早就同意现在的自己根本没有足堪与她匹配的外表,至少他曾在许多观礼者眼中看到惋惜与不解。它们的含意是,“惋惜”一朵好花配了一个残废!“不解”残废怎能摘得好花? 人们总是喜欢透过自己的眼睛去揣测事情,而他喜欢人们百思不得其解时的蠢像。 话说回来,黎水仙的表现也一直是相当耐人寻味的,她让他差点也成了蠢人之一。 最先,她用超乎他想像的勇敢来和他谈婚姻的“条件”,而他竟也蠢蠢的同意了她的所有(三个)条件,就眼前看来,他似乎有点亏大了,多看见黎水仙一次,他就愈觉得自己实在不该同意她的第三个条件──除非双方都有意愿,否则一方不得勉强另一方行夫妻之实──这个条件的确有点不够厚道,因为他发觉自己光凝视着她,心里就蠢动着无可解释的饥渴。 他终于有点明了自己的弟弟庄琛为什么一直坚持无法放弃她,她是那种光是外表就甜美馥郁的令人舍不得放弃的女人。 但话又说回来,这个条件也是好的,他不认为因残废而生活的像个修行僧的他,能满足这样一个“过尽千帆”的女人,况且,一想到她那被不知多少个男人看过的臀部胎记,他那无可解释的饥渴就会变成无可解释的厌恶。 当然厌恶是相对的。他结论她开出这个条件的理由,是因为她憎恶为一个残废张开她雪白的双腿。这样的猜测并没有伤害到他冰封已久的心,反而令他庆幸以后牵制她的是他自己而非弟弟庄琛。他野蛮的认为他可以因她而残废,又因残废而十年没有踫过任何一个女人,那她为什么不可以因“偿还”而许久不碰一个男人。 或许她的上帝真是公平的!他不得不在这件事情上这么嘲弄。 至于婚礼的过程,也有很多相当值得玩味的。 婚礼中,她的表情总不脱他的意料,怔忡、心不在焉、悒悒寡欢还有偶尔泪眼迷蒙,唯一超乎他预料的是他的弟弟庄琛在婚礼中途出现的时候。 没错,他的确曾估算到他那年轻气盛的弟弟,绝对可能锲而不舍的在婚礼中来上一出闹婚记,他也确实故意的不去加以防范,主要目的是,他想做一个小小的试验。试验黎水仙诺言的价值约有多少?是否如他对女人一贯的评价──一文不值。 他并非时常蠢得去做这样的实验,韩雪碧的教训就足以使他相信女人的承诺不值一文。然而黎水仙的意外表现,却也令他不得不对她刮目相看。在她的上帝及许多人(包括庄琛、她的家人和观礼群众)面前,她说的或许绝大部份是谎言,但至少她展现了对他的忠诚,实现了她“偿还”的诚意与诺言。 她的表现不止令他满意,也使得这场婚姻变得容易多了。庄颐认为,以她的合作态度,他们至少能让彼此在雾庄和平相处到庄琛找到另一桩好姻缘。 而他也希望她能更虔诚的向她全能的上帝祈祷,祈祷那一天早日的来到。 ☆ ☆ ☆ 水仙怀疑着,她究竟能不能再面对上帝祈祷?因为她曾经罪过的面对她的上帝立下了许多谎言之誓。 整个婚礼中所发生的事,已经动摇了她全盘的信仰基础──对上帝的谎言、对家人的谎言、对庄琛的谎言,以及……对自己的谎言。 她知道在喜宴当中才来忏悔一切已为时太晚,但她和庄颐共同许下的虚假誓言不断的在她耳际空洞的回响。她承诺了要成为坐在她身边这个男人的妻子,承诺他一切为妻的责任,承诺……她爱他,而那一切都是谎言,她的婚姻根本就是一场闹剧。 她几乎快要忍受不了继续这场闹剧,就像她几乎无法忍耐这已长达三、四个钟头的冗长婚宴。她整天没有吃下任何东西,可怪的是,喜宴桌上的任何可口食物都无法提振她的食欲。 她已经花了很多时间来评估这场设置在饭店的喜宴,她觉得庄颐把它办得很中庸,不像玫瑰和百合的婚宴那么铺张,但也没有她预期的那般潦草简单。 “惊讶”是她得承认的另一种情绪。在她的观察之中,她以为庄颐有着重隐私且不喜欢与人群接触的古怪性情──而且那绝对与他双腿不便的自尊与自卑有关。 但在整个婚礼中,他对观礼群众们所表现出的行为(例如那些讶异的低呼或惊喘),超乎她想像的处之泰然。有时,她更发觉他的姿态就像是个观看着他王国的国王,那么的骄傲自得。 整个宴会中,他更没有忘记替自己戴上个冷淡客套的面具,就算他面对的是她的家人时,他依旧给人疏离、不可亲近的感觉,他一迳坐在他的轮椅中,做个完全没有参与感的新郎,他给向他恭喜的人们最好的礼貌是不发一语、有所保留的矜持微笑。 对他深沉蛰伏的样子,水仙很难讳言自己对即将开展在“雾庄”的婚姻生活没有忐忑不安的感觉。 然而对这椿婚姻抱持这种心态的人还有好几个,他们当然是最关心她的家人与朋友。 在宴席将近尾声之前,这一小撮人背着新郎和新娘有一段充满迷思的对话。 “二姊、二姊!”玫瑰坐在喜桌边,隔着她的小女儿琤琤,轻声的呼唤着并表情神秘的说:“你觉不觉得咱们大姊的这件婚事,可能有一些我们所不知道的内幕与波折。” 沉吟了一下,百合也说:“可不是吗?这其中有太多教人困惑的地方。首先,你看看大姊泪盈于睫的局促模样,和我们大姊夫那副冷淡且事不关己的样子,他们看来根本不像刚结婚的亲爱夫妻。还有,刚刚庄琛的闹场……嗯!意霞姊,你和大姊一直在一起,是焦不离孟、孟不离焦的好同学、好同事兼好朋友,这一团紊乱,该不会连你也被蒙在鼓里吧!” 百合话锋一转,直指向意霞。意霞明显的一愣,继而咕哝着:“我是没有被蒙在鼓里,但就连我也不能解释这一团紊乱!” “不能?为什么?”微嘟着唇,玫瑰好奇的问。 “因为我是你大姊的好朋友啊!” “正因为是大姊的好朋友,你才该说出来让我们大家参考参考呀!”百合很顺理成章的接口。 意霞为难了,她不是不想讲,只是水仙嘱咐过她不能对她的家人透露。“百合、玫瑰,你们知道,要当人家的‘好’的朋友并不容易,除了享有‘权利’,还得兼顾‘义务’。” “拜托,意霞姊,你这也未免太扯了吧?当朋友是一种自然不过的行为,哪牵涉到那么多?”玫瑰心直口快,一脸不以为然。 倒是云峰,听出了意霞的弦外之音,他以打趣的方式来安抚妻子道:“玫瑰,咱们当夫妻,也是‘自然不过’的行为呀!可是咱们的婚姻之间不也包括了‘权利’和‘义务’!” “咱们的婚姻是最‘不够自然’的,你忘了吗?你是被打鸭子上架当新郎的。” “的确,如果照你提醒我的方式,我大概一辈子都忘不了我是怎么当上新郎的。”云峰不以为忤的拍拍妻子可爱的后脑勺。“不过婚后我可几乎都没有抱怨过喔,因为我真的乐在其中,不论是关于‘享用权利’或者‘克尽义务’的任何一部分。”云峰微笑而且一脸暧昧兮兮。 “举例呢?”哲风突兀的接口,表情有丝揶揄。 云峰皮皮的眨眼而笑,毫无忌讳的答:“举例如琤琤的出世,那是义务的完全克尽,而琤琤出生之前,我和玫瑰共同的‘努力’,则是权利的完全享用。” 云峰露骨的言语,令玫瑰俊俏的脸蛋不自觉就嫣红了起来,她叠声喊不依,一状告到姊姊百合跟前,说是丈夫和姊夫“联嘴”对她施以“语言性骚扰”。 百合微笑着安慰:“这是男人最爱的一种娱乐方式,习惯就好了!”接着她把头兜向今天婚宴的男女主角,略显忧虑的说:“但我怀疑,我们的新姊夫是种另类的男性生物,你们不能否认,鲜少有男人在当新郎时还一副自己是局外人的样子!他看起来该死的‘理智’。”百合用了一个很特殊的造句,之后又把头转向意霞,略显不解的问:“意霞姊,你还是坚持不告诉我们大姊这件婚姻成立的原因?” 意霞苦笑,但坚持:“你们如果想知道真相,可以去问你们大姊,但我不认为她会告诉你们,她不希望你们担心。” “意霞姊,不要那么死脑筋嘛!朋友和夫妻毕竟不同,权利和义务的比重当然也就不能相提并论罗!”玫瑰跟着二姊百合的话尾鼓噪。“告诉我们嘛!”她耍着赖。 “不要勉强张小姐了,玫瑰!”云峰轻唤着仍很孩子气的妻子。“张小姐的观念是正确的。身为一个朋友,她享有优先知道大姊婚姻秘密的权利,但相对的,她有保守这个秘密的义务,这是朋友间起码的义理,我们就不要勉强她了!” “可是……”百合还不死心的想替玫瑰抗争。 “没有可是的,百合。”哲风亲爱的拢拢妻子的肩膀,很深思的瞥了百合口中的“新姊夫”一眼,很哲理的说:“‘理智’也是一种安慰,它可以将一个人与他的命运区隔起来,藉此──那个受痛苦的人或许可以化为一个超然的旁观者,并在旁观的过程中找到超脱的真正力量,对不对?” “你的太深奥了!”百合显得有些困惑,但她还是抓到重点。“你认为这场婚姻中受痛苦的,是我们的新姊夫而不是我们的大姊?” “他们两个都是,严格说来!”接腔的是意霞,她表情十分忧伤的透露出这一丁点讯息。 “哦──可怜的大姊!”两姊妹异口同声的低喊。她们关心自己的大姊,当然自私的只同情自己的大姊。 “或者,我们也不用那么悲观,像哲风讲的,庄颐和大姊现在都只想当这场婚姻的旁观者,我们现在该等的,或许正是观察他们彼此能否从这场婚姻痛苦的那一部分超脱出来,并找到相爱的可能!”百合的推论也很哲理。 “你们抓到重点了!”意霞一脸惊叹与佩服。 “我们当然期望这样的可能,但我一直以为和大姊相爱的人是庄琛而不是庄颐。”玫瑰务实的提醒。 “人生在时间的推进中是有无限的可能!”云峰宠溺的搔搔玫瑰的小下巴,深奥的说:“婚姻也是。” 玫瑰无法反驳云峰的话,因为她也是婚姻中“无限可能”的过来人。 “现在,最重要的大概是转移父亲对大姊他们这桩婚姻的注意力,我想,大姊最不希望的应该是父亲替她担忧。”百合的思绪总是转快了一拍。 “没错,你大姊的确这样说过。”意霞附和。 “那么我们该怎么做?”玫瑰颇为惶然的问。 “我们什么都不做。静观其变。”哲风下结论。 玫瑰和百合忧心忡忡的点头,表示暂时同意这样的结论。 但她们的父亲黎昆,可不能苟同女儿、女婿这样的结论。 他静静的站在距他们不远的一个区隔酒席与玄关的屏风后,屏息凝神的听进他们的所有对话。 他还没有老胡涂到看不出大女婿与大女儿这桩婚姻之间的不自然之处,而庄颐的弟弟、水仙的前男朋友庄琛,在教堂里的精采演出,更直指出了这桩婚姻的可怪之处。 黎昆不知道这桩婚姻构成的理由是什么?而他相信他如果去问他的女儿女婿们,九成九问不出个所以然。他信任自己的能力,打从两、三年前把自己从习惯性的酒精中努力的沉淀出来之后,他就认为身为父亲的自己,有责无旁贷的“权利”与“义务”来确保女儿们获得一个好丈夫与美满姻缘。 蒙天抬爱,他的二女儿百合和小女儿玫瑰各有了一个美好的归宿,现在他这把老骨头该打拚的,就只剩大女儿水仙的终身幸福了! 他有预感这不是很容易实践的目标,因为他的大女婿庄颐虽坐在轮椅上,看起来却该死的刚强,而这也正是他大女儿水仙没有形诸于外的内在性情。 但无论如何,没有人能改变他去一探究竟的决心!就算无法扭转干坤,至少也该挑战命运。这是这两三年来他由几个女儿那里学得的长进。他屈指盘算了一下,决定不论唐不唐突或冒不冒昧,他都将于三个礼拜之后,主动提议到雾庄──庄颐和水仙的家──去“做客”。 ☆ ☆ ☆ 水仙的新婚之夜,过的远比她预期中的还“刺激”多了。 下午三时许,她和庄颐终于结束了那虚伪做作到令人疲劳困顿的婚宴,回到雾庄。 刚回雾庄时,一切都如她所想的无趣,偌大的雾庄,静阒的一如它的主人庄颐。在回程的沿途,他一句话都没有对他的新娘子说,只留了一脸苛吝的表情给她。进入雾庄之后,他更以他惯性的嘲弄撇下简单的几句话:“请休息,祝美梦,晚餐见”,便缺乏表情的转动轮椅消失在檐廊间的某扇门里。 水仙不记得自己在那扇门外怔忡多久,她相当气愤他像丢下一袋垃圾般的丢下她,怒气最高涨时,甚至她想去捶他的门,并打算在他开门的刹那吼他一句:“去你的!” 但后来理智控制了愤怒,她可不必笨得自己找借口去承受更多的羞辱。反正早摆明了这场婚姻就是这个样子──各司其职、各行其事且各不相干。 虽然心中难免对这样的婚姻关系感到嗒然若失,但幸好水仙并没有嗒然若失太久。不久淑姨出现了,把一脸呆滞的她带入这间与庄颐比邻而居的房间,在洗过一个好澡之后,她的心情确实舒坦多了。 原先她一如庄颐所“祝福”的,想先小睡一下寻个“美梦”,怎奈梦境并不安稳。或许是换了个床,也或许是因为她根本没有安稳的理由,她在雾庄的第一次睡眠是一场模模糊糊、好恶交织的梦境连续剧。 由睡睡醒醒中惊起时,时钟正好敲响六下,那时,雾气与暮色已同时染上了那扇长拱型、衬着层叠镂空窗帘的窗子。 再次稍稍梳洗了一下,她连自己的房间与自己的心情都尚未整理清楚,就又一次迷迷糊糊的被淑姨带往餐厅。 餐厅里,穿着简便约克领衬衫的庄颐,已经极具威仪的坐在餐桌首。在雾庄还不敢太“简便”,穿着一身正式黄套装的水仙,则被淑姨一把“推”进她的座位,在帮他们各添了一碗饭菜与一碗茶汤之后,淑姨拿起盘,转身就走。 “淑姨。”水仙叫住她,表情相当无助。“你不和我们一起用餐吗?” 看出水仙害怕和庄颐单独相处的心态,淑姨以毫不掩饰的同情眼神来回各瞟了正神经紧绷、紧张对峙的两人几眼。“不了!”她摊摊手,带点伤感(或者说暗暗的幸灾乐祸?)的幽默说道:“我比较喜欢当个超然的旁观者而不喜欢介入战争,建议你们先填点东西到肚子里吧,喜宴上你们几乎什么都没吃。等吃饱喝足了,你们就可以开始掷铜板决定,你们是要像野蛮人般的捉刀厮杀,或者像文明人般的和平相处?”她朝他们点点头,结语道:“当然,我欣赏后者。” 话声方歇,淑姨她老人家没有丝毫恋栈的端着托盘走了,留下他们两人无可避免的大眼瞪小眼。 他真的很英俊。这是直觉就跃入水仙脑海的一个想法。他有极出色的五官,饱满的天庭、挺直的鼻梁、高高的颧骨、漂亮的唇线、性感的下巴,最重要的,他有一双乌黑深刻,藏有太多难为人知思绪的眼睛,而他那身有些模糊怠的雾蓝色T恤,奇异的衬得他的眼更漆黑深邃;他头发全向后梳,仍略显潮湿的一丝不苟黑发,则更奇异的制造出了他的威严。水仙并没有或忘她在这场婚姻里当陪葬的理由,但她就是想不通为什么像庄颐这样一个相貌堂堂、仪表出众的男人,会被注定是个背负残废十字架的人? 或者,这就是命运? 而她发觉如果她再毫无节制的盯着他猛瞧,那她相信她接下来该担心的则将是她自己的命运,庄颐正神情古怪的瞪着她古怪神情,这令她不得不端起淑姨为她盛好的茶汤啜饮了一大口,藉以掩饰她的心虚,她勉强咽下并呛咳了起来,庄颐不耐的皱起浓眉,却意外多礼的抽了两张面纸给她,并开启了他们这晚的对话。 “这是一个很好的开始。”庄颐嘲弄她的呛咳,也嘲弄自己和雾庄。“欢迎加入黑暗帝国,亲爱的波斯凤。” (注:波斯凤,在希腊神话中一则有关乎“水仙花”的故事中所出现的人物。据说宙斯的兄弟──黑暗地狱之王爱上了蒂美特的女儿波斯凤,而想带她走时,宙斯创造了水仙花来协助他诱引波斯凤,让他顺利的将她由春日的光辉中带抵黑暗世界。) “你自喻为地狱之王吗?为什么你不比喻自己是纳西萨斯?”水仙凝视他并大胆的挑兴他。 (注:希腊神话中另一则有关乎水仙花的传说。纳西萨斯是一位俊美少年,他不爱任何一位爱上他的少女,并侮蔑她们对他的爱,后来他爱上自己水中的倒影,并因而憔悴的死亡,他灵魂所躺的地方开出一种清新馥郁的花朵,人们以他名字Narcissus命名,意即水仙花。) “我是最不‘自爱’的人,所以我不会因自爱而死亡,何况,我的名字不叫Narcissus或水仙。”他惊讶一个护士会有兴趣去了解希腊神话的典故,但惊讶过后,他故态复萌的调侃她与自己。 “那我也不叫波斯凤。”她飞快的反驳,并注意到他的用句是“自爱”而非“自恋”。这是不是影射着他个人对事物抱存的心态?水仙不得其解的思索着。 “你叫黎水仙,一朵绽放在黎明的水仙。”他用筷子夹起一小块上淋酱汁、色泽诱惑的小排骨,仔细的瞪视良久。“可惜,未来将有一大段时间,你会身处在黎明前的黑暗中。”他大概把那块排骨当成是她,看了看,又一脸胃口缺缺的放下。 “你很喜欢提醒别人的处境。”水仙又啜了一口茶,眉睫微垂的淡淡说道:“这并不是礼貌的行为。” “很多年了,我的字典里一直缺少‘礼貌’这两个字。”他一脸对她的批评漫不在乎。 “淑姨和你周遭的人宠你了。” “不要忘了,这几年我周遭并没有多少人。”他冷峻的瞪她并又一次强调:“何况我说过,我没你那么幸运,活到二十五岁了庄琛还供应你冰淇淋,瞧瞧我的弟弟有多么偏心,他只提供我拳头和铁钉。而铁钉是用碰的,拳头是用打的。” 水仙差点瑟缩在他严厉的眼光下。她想到淑姨曾在电话中对她提起,庄琛曾两次对他一向敬爱的大哥拳头相向,她的整颗心就紧悬到几乎揪成一团。当时她无法仔细去分析是在着急什么,或者是为两兄弟间的哪一个着急?但此刻她突然有点了解,她担心的是外表较弱势的这一位,然而实际上,他却又是两兄弟中较刚强果断、较有决心的一位。 他的确果断刚强,虽然他本身正被命运玩弄着,但他依然强悍的想操纵别人的命运。 而想到自己目前正是被他操控的其中之一,她整个心情就无端的黯淡起来。 “怎么,又变成一只被猫咬掉舌头的鸟了?”他审视她的表情,无聊的置评。 “庄琛……真的打你吗?”她毫无胃口的迟疑了半晌问。 他又恢复深思的样子。“可能,但也有可能我回敬了他,怎样,你会心疼吗?” 水仙听不懂他模棱两可的说法。她蠢兮兮的答:“当然,你们是兄弟,原本就不该打架,而庄琛他是……” “他是什么?你曾经的爱人?情夫?但切记了,他现在可是你的小叔,你的同情毋须浪费在他身上。”庄颐说不出自己在愤怒什么,但她的一句“当然”,当场点燃了他的怒火。愤怒在这一刻几乎是不受控制的源源涌上他的脸庞,但他的语气却克制的令人感觉害怕。“还有,你不该忘记你是我们兄弟阋墙的原因。” 水仙呆滞的领受着他的怒气。很难得碰到情绪这么多变且变得如此明显的人,这不但令她感觉无所适从,怒气也旋即被挑起。“我岂敢忘记。”她学着他的语气,冷凛的说:“不过我得承认,我的确蠢的只想把大把的‘同情’浪费在你而不是你弟弟身上,而你,是个连同情都不配获得暴君。” 她的原意是想藉着“同情”这两个字来刺激报复他,而她的目的真的达到了,他像只盛怒的狼,眼中晶光闪闪,表情阴寒森森的一字是一句的说:“带着你的同情下地狱去。” “我现在已经在地狱里了,大庄先生。”水仙怒焰高炽的推开一动也没动的饭碗,咬牙切齿的朝他低喊:“还有,切记,我不是自愿留在你地狱里的波斯凤,永远不是!” 说着,她不顾一切的推开椅子拔足狂奔。这一刻,她庆幸他是只能坐在轮椅中滚动轮椅的残废,因为她不要他追上她,因为她不要他看见她莫名其妙就弥漫眼眶的泪水。 真是鲜哪!她和她新婚丈夫第一次的餐桌话题竟然是谁该下地狱?哦!这样的婚姻能维持到庄琛找到另一个合适新娘的那一刻才怪,她几乎可以预见自己在这场婚姻中未老先衰的样子了! 天哪!这是怎样乱七八糟的新婚之夜啊?她边哭边跑边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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