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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血型和破案


   
表带里的一星半点血迹

  1978年10月28日上午11时,北京西城区小西天一位姓沈的医生家中起火。人们见火跑去抢救,发现沈医生已经被人杀死在家中,屋里溅着鲜血。
  公安侦察人员经过多方侦察,终于查出了作案者李某,是一个曾经劳教过的罪犯,杀人抢劫,又纵火焚尸灭迹。
  在审讯时,李犯拒不认罪。
  公安人员从李犯所戴手表的坦克链表带,查出一星点血迹。经过化验,证明是“O”型血。
  很巧,被害者是“O”型血,而李犯也是“O”型
  公安人员又进一步采用超微量检验方法,查明表带的血是“OMn”血型,而死者是“OMn”血型,李犯则是“ON”血型。这一事实,有力地说明,李犯是杀死沈医生的凶手!尽管李犯在作案后洗掉了血衣。但是他万万没有想到他的表带里残存着沈医生的血。
  在铁证面前,李犯不得不供认自己是杀人凶手。
  从这个案例中可以看出,鉴定血型对于侦破疑案起了多么重大的作用!
  另一个典型案例,是曾经轰动北京的“225碎尸案”。
  1979年2月25日8点06分,一列由北京开出的27次特快车抵达丹东车站。当旅客下车之后,列车员在6号车厢左前方第三格行李架上,发现一个手提包和行李包无人取走。列车长和乘警打开手提包检查,大吃一谅——包里竟是一个人的四肢!由于这碎尸是在2月25日发现的,便称为“225碎尸案”。
  碎尸中的血经化验为B型血。
  公安侦察人员经过认真调查研究,查出北京东郊某饮食服务店陈克浩和他已离婚的妻子刘敬芝有重大嫌疑。公安侦察人员通过秘密侦察,在刘敬芝住室的缝纫机卧斗下边,发现一滴喷溅的血迹。经化验是B型,与死者的血型相同,断定杀人现场是刘家。又经过其他方面的侦察证明陈、刘是杀人凶手,终于侦破这一重大疑难案件。
  从这一案例中,也可以看出鉴定血型在破案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以上两个案例说明,不论是表带上的一星污血,还是缝纫机上的一滴血斑,都能成为侦破疑案的举足轻重的线索。
  为什么血型化验与破案工作有着如此密切的关系呢?这是因为罪犯要杀人、伤人,被害者会流血,鲜血溅在现场或罪犯身上,便可为破案提供线索。
  血型,究竟是怎么回事情呢?
   
揭开血的秘密

  其实,在一百多年前,人们还不知道血型是怎么回事。由此,尽管柯南道尔本人当过医生,他在1886年4月写成的第一篇侦探小说《血字的研究》中,只提用鲜血写在墙上的字——RACHE,未提到血型。福尔摩斯只从血字的高度、笔迹等方面加以研究。如果当时知道化验血型,对于侦破血字的秘密会容易得多。
  血,自古以来,人们对它充满神秘的感觉。
  人们知道,一个人的血流尽了,人也就死了。于是,便认为“血液就是灵魂”,一旦血液流尽,就是“灵魂离开了躯壳”。
  在那时候,人们以为,人的血都是一样的,甚至人血与动物血也是一样的。
  在中世纪,欧洲的外科医生们为了抢救那些流血太多、濒临死亡的骑士,曾给他们输入马血或者羊血,结果没有救活一个骑士。
  医生们面对一个个死去的骑士,不明白为什么同样是鲜红颜色的马血、羊血,不能挽救人的生命?
  1666年,有人用羊做试验,把一只羊的血输入到另一只羊的体内,失败了好多次,终于有一次获得成功。
  1667年,法国医生丹尼斯给一位垂死的16岁的贫血少年,输入小羊的血,结果少年死了。
  这下子,丹尼斯遭到社会舆论的猛烈谴责,攻击他是“残暴的医生”。
  1670年1月10日,法国国会通过了禁止输血的法律,以防止再发生类似事件。
  这么一来,人们对血液的研究,望而却步。
  勇敢的披荆斩棘者,总还是有的。1819年,有人给一位垂危的病人输血,获得了成功。
  这对外科医生们是莫大的鼓舞。然而,当他们继续用人血进行输血时,却连遭失败。于是,社会舆论又开始谴责输血试验。
  血,看上去都是殷红殷红的,然而,这种神秘的红色液体却不能随便输来输去。直到1900年,美国生理学家郎特斯泰才终于揭开血的秘密。为此,他荣获了1930年的诺贝尔奖金。
   
四大血型

  郎特斯泰发现,尽管人血看上去都是红色的,却分为四种不同的类型,分别命名为A型、B型、O型和AB型。郎特斯泰的这种血型分类法,称为“ABO系统”。
  郎特斯泰把A型血与B型血混合在一起,血液就凝聚了。这,就是过去输血常遭失败的原因——不同血型的血混合在一起,常常会发生凝固(除O型血之外)。
  郎特斯泰把同血型的血混合在一起,血液就不会发生凝聚。另外,如果把不同血型与O型血相混合,也不会凝聚。这,也就是1819年那次输血偶然获得成功的原因——那次输血者与被输血者的血型相同,或者输血者是O型。
  这样,人们懂得了在输血前必须检验血型,只有同血型者才能输血。O型血者的血可以输给任何一种血型的人,称为“万能输血者”。
  从那以后,各医院都普遍采用输血手术,挽救了许许多多因失血而生命垂危的人。
  人们又进一步查明了血型的本质。
  原来,血液是一个“大家庭”,由红血球、白血球、血清等许多“成员”组成的。红血球中含有凝集原。血型不同,是由于红血球中凝集原类型不同。A型血,就是红血球含有A凝集原;B型血,是指红血球含有B凝集原;AB型血,是指红血球中含有A、B两种凝集;O型血,则在红血球中既不含A凝集原,也不含B凝集原。
  每个人都只有一种血型,终生不变。然而,也有个别例外的。比如,在1982年,上海中心血站在鉴定献血者的血液血型时,发现一个罕见的混合血型的人。这位献血者的血液中,63%的红细胞是O型,而37%的红细胞是B型的!
  这是怎么回事呢?
  原来,凡是混合血型的人,必定是双胞胎之一。这种双胞胎,还必须是双卵双胞胎。双胞胎有两种:一种是同一受精卵子一分为二,叫“同卵双胞”;一种是两个卵子同时受精,叫“双卵双胞”或“异卵双胞”。同卵双胞的血型是相同的。双卵双胞的血型未必相同。具有不同血型的双卵双胞的血,有的在娘胎里便通过胎盘互相沟通,产生了免疫反应。出生后,成为混合血型的人。
  具有混合血型的人很少。上海发现的这个混合血型的人,是我国第一例。后来,上海又发现这样混合血型的人。现在,全世界总共只发现过20多个混合血型的人。
  在我国,汉族中以O型最多,约占30-40%;A型占24-31%;B型占26-32%;AB型最少,只占6-10%。在英国,A型的人比B型的多一倍。
  血型的分类方法非常多,郎特斯泰的“ABO系统”只是其中最常用的一种。其中同一血型,还可以细分为许多亚型,比如A1、A2、A3、A4、A5以及Ax等亚型。
  除了“ABo系统”之外,用红细胞划分血型的还有14种系统,如“MNS系统”、“P系统”、“Rh系统”等等。
  另外,还可以根据血液中白细胞、血小板、血浆等血液成分的抗原的不同,划分各种血型。
  人们还进一步研究了动物的血液,发现动物的血型也很复杂。例如,狗的血型有5种,猫的血型有6种,羊的血型为9种,马的血型为9-10种,猪的血型有15种,牛的血型达40种以上。
  不论是人,还是动物,血型是终身不变的。由于每个人的血型是不变的,所以也成为破案的依据之一。
   
血型的鉴定

  也许你会问,血型是怎样鉴定的呢?
  其实,鉴定血型的方法,并不太复杂。
  在验血的时候可以看到,穿着白大褂的大夫在一块狭长的玻璃片两端,各滴上一滴液体。然后,用针刺破你的耳垂或指尖,取出一丁点儿血液,分别加入这两滴液体之中。大约过5分钟,大夫就查出你的血型了。
  那两滴液体是什么呢?它们分别是A型血清与B型血清。原来,除了红血球含有凝集原之外,在血清中还含有一种抗凝集素。A型血清能使含有B型凝集原的血液(即包括B型与AB型)凝聚;B型血清能使含有A型凝集原的血液(即包括A型与AB型)凝聚。
  如果玻璃片左面为A型血清,右面为B型血清。
  根据以下原则,就能准确地查明你的血型。
  1、左、右都不凝,是O型;
  2、右凝左不凝,是A型;
  3、右不凝左凝,是B型;
  4、左右都凝,是AB型。
  为什么左、右都不凝聚,会是O型呢?这是因为O型血的红血球中,既不含A凝集原,又不含B凝集原,当然不会使A、B型血清凝聚了。
  为什么左、右都凝聚,会是AB型呢?这是因为AB型血的红血球中,既含有A凝集原,又含有B凝集原,当然会使A、B型血清都凝聚。
  从这里也可以明白,为什么公安人员从手表带上的一层污血、缝纫机上的一滴血斑,便可以查出血型。只不过“白衣侦探”们所用的化验技术更加精巧、更加灵敏罢了。
   
查出假儿子

  查明血型、除了能够帮助确定凶手之外,在破案中还另有妙用。
  在美国匹兹堡,一个百万富翁年事已高,他的独生子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失踪,财产无人继承,引起别人的注意。在富翁即将病死之际,有人自称是他的亲生子,远道归来。富翁已经口不能语,不久便死去。此人便要求继承遗产,并且煞有介事地向别人陈述了家庭往事及别后情景。
  此人引起了警察的怀疑,只查了一下他们的血型,就轻简易举地否定了他是富翁的独生子。
  检查结果是:富翁的血是A型,富翁已故妻子的血也是A型,而“独生于”的血是B型。
  为什么此人不可能是富翁的独生子呢?
  原来,根据血型学的研究,父母的血型与子女的血型,只能存在以下关系:
父母血型 子女血型
O×O   O
A×A A或O
B×B B或O
A×B A、B、AB、O
A×AB A、B、AB
B×AB
AB×AB
O×AB A或B

  根据以上表格,可以否定那些血型不符的“假子女”。
  日本电视连续剧《血疑》,也是从“血”型中提出了“疑”问:父亲大岛茂教授的血是AB型的,妻子敏江的血是O型的。从上面表格中可以查出,他们的子女的血型,只可能是A型或者B型。然而,他们的女儿幸子的血却是AB型的。这清楚地说明,幸子不可能是大岛茂和敏江的亲生女儿。关于幸子的身世的疑问,也就由此产生了。
  当然,以上表格只能否定那些血型不符的“假子女”。如果假冒者的血型正好符合表格,那还要用其他方法进一步鉴定。
  从1981年3月起,上海市中心血站开始办理“亲子鉴定”业务,受到了司法部门的欢迎。
  要进行“亲子鉴定”的案件是很多的:两个产妇在同一家医院里,同时生下了孩子。一个是男孩,一个是女孩,而且嘴唇当中裂开,成了兔唇。两个产妇都说自己生的是男孩。究竟谁是谁非?她们不听医生、护士的证明,没办法,只好求助于科学,进行“亲子鉴定”。
  还有一些私生子,司法机关要查明究竟谁是生父,涉及种种复杂的案件。怎么办?也求助于“亲子鉴定”,请现代科学来断案。
  在1958年,法国科学家道善才发现了人体血液中白细胞的血型抗原。他和美国科学家露丝潘、荷兰科学家范路特共同合作,对白细胞的血型进行分类。白细胞血型,称为HLA。现在,科学家们已经确定92种白细胞血型抗原。
  鉴定父母和子女的白细胞血型,可以断定是否亲生子女。其中的科学根据是子女的白细胞血型,一半来自父亲,另一半来自母亲。这种明确无误的遗传特点,用来进行“亲子鉴定”是最合适不过的了!因为92种白细胞抗原,可以形成上亿种不同白细胞血型。现在,世界上除了同卵双胞胎之外,还没有发现白细胞血型完全相同的人。从某种意义上说,白细胞血型也成了人的“生理图章”,被人们称为“私有血型”。既然每个人的白细胞血型各异,而子女的白细胞血型又是从父母双方遗传;因此,查验白细胞血型,当然可以极为准确地判定是否亲生。
  我国从1974年起,开始研究白细胞血型。现在,运用白细胞血型进行“亲子鉴定”,仿佛一位“铁包公”似的,公正无私地解决了许多疑案、难案。
  白细胞血型是鉴定亲子的最有效的办法。除此之外,还有其他一些方法。可供参考:
  指纹——亲子、兄弟之间的指纹,尽管不同,但大体相似。1923年,一位挪威科学家首创“指纹认亲”。虽说“指纹认亲”不足以百分之百地准确判断,但是也很有参考价值。
  眼睛虹膜颜色——只有父母都是蓝眼珠(或者父母之中有一方是蓝眼珠,另一方虽不是蓝眼珠,但上一代中有一方是蓝眼珠)子女的眼珠才会是蓝色的。
  耳垢——耳垢分为干湿两种。父母之中有一方是湿耳垢,子女必定是湿耳垢。
   
植物的血型

  在日本,曾发生一桩拖延了很久未能侦破的案件。
  一个妇女在夜间死于卧室,鲜血染红了床铺。她,究竟是自杀,还是他杀?
  从现场没有搏斗迹象等等来判断,似乎是自杀。
  然而,血型的鉴定结果,却又表明可能是他杀。因为死者的血型为O型,而枕上的血迹为AB型,这表明可能有AB型的凶手作案。凶手是谁?久久无从判断。
  日本警察科学研究所第二研究室主任山本茂过问此案。他从现场取来那个枕头,仔细捉摸。枕头芯内装有荞麦皮。
  山本茂把荞麦皮进行化验。他吃惊地发现:养麦皮属AB型!
  这就是说,植物也含有血型物质,也有血型!这是血型学上空前未有的发现。
  其实,这并不奇怪。血型物质的化学成分为一种特殊的糖类,不光人身上有,植物也有,因此植物同样有血型。
  山本茂深入地进行研究。他发现,苹果、南瓜、草莓、山茶为O型,珊瑚树为B型,葡萄、李子、单叶枫为AB型。他调查了500多种植物,逐一查明了它们的血型。他始终没有发现A型的植物。
  山本茂提出,今后可以采用一些植物的血清,用作血型鉴定。
  他的发现还提醒侦察人员:在现场提取血迹时,一定要注意不能混入植物的叶、花、皮之类。特别是侦察发生在公园、山野、森林、河边的案件,尤其要注意。
  由于植物血型的发现,使刚才提及的那个案件排除了他杀的疑虑。警方作出结论那个妇女死于自杀。
  科学的发展,不断改变人们固有的观念。人们过去一直以为人的血型终生不变,如今也出现了意外的事例,证明人的血型可以改变!
  最近科学家们发现,有的白血病患者到了晚期,血型竟然消失,查不出属于什么血型。有的结肠癌、直肠癌患者到了晚期。体内产生B血型物质,结果使本来是O型的变成B型,本来是A型的变成AB型。
  美国纽约血液中心所属金伯尔研究生化实验室主任杰克·戈德斯坦恩,不久前发现,在人的血液中加入绿咖啡豆的酶,可以使B型血变成O型血!
  这又是血型学研究中的重要的新信息。戈德斯坦恩指出了这一研究的光辉前景:“将来,人们可以有效地改变血型的话,那么,血库就一定会象变魔术一样,信手提供医疗所需要的任何的血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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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自:中国司法鉴定资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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