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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社会风暴


  在中国这样一个人口无比稠密的国家,常常又都是一个大家庭一起挤在狭窄的住宅里,难免会有争吵。“你们家有几口人?”你问邻居。“一二十口。”他答道。“你们什么东西都大家公用吗?”你问。“对。”这是最常见的回答。这十五到二十个人,可能代表不是四代就是三代人,就这样依赖一个买卖或者一块田地维生,收入全部共有;所有家庭成员的需要,全都指望着这份共有财产。兄弟们为公共基金贡献他们的时间和精力,但妯娌是非常重要的家庭成员,却很难和谐共处。她们年长一点的不免有点欺凌年轻一点的,而年轻一点的又妒忌年长一点的有特权。她们人人都拼命让各自的丈夫感到,他在这个财产集团中是最不合算的。

  造成家庭不和的一个根源,便是他们的孩子。这样的条件,其所带来的压力,有哪个社会堪以忍受?西方安排得极好的家庭中,这种麻烦尚且屡见不鲜,因而在中国复杂而局促的生活中就更多了!产生不同意见的场合,与人们各自的目的和利益一样,多得数不清。用的钱、吃的东西、穿的衣服、孩子、孩子间的争吵、一只狗、一只鸡,有事没事都会引发纠缠不清的争吵。

  中国语言里有一个最为高深莫测的字,可以用来表示生气,可以委婉地翻译成“愤怒物质”,这个字就是“气”,它在中国各种哲学和实际生活中,最为重要。一个人发怒就是生气,中国人相信,已经产生的“愤怒物质”与人体之间有着某种致命的关系,因而盛怒常常被当做引起失明、心力衰退等各种病症的重要原因。一位中国医生最先要问病人的问题之一,便是“什么事情让您这么动气?”在中国见多识广的外国医生准备相信,中国人的气,有能力产生中国人自己声称的一切。这里有个例子可以鲜明地说明这一点:有一个生活在山东中部山区的人,他有一个妻子和几个孩子,其中有两个孩子还很小。1889年10月,他妻子死了。这使得这位丈夫十分恼怒,这并不像他回答别人时说的那样,是因为他特别依赖妻子,而是因为他根本不懂怎样侍弄孩子。他一怒之下,抓起一把剃刀,在自己肚子上深深地划了三刀。他的几位朋友后来雨绵纱线替他缝合了伤口。六天之后,这个人又生了一次气,把伤口撕开了。这两次生气之后,他自己都记不清自己干了些什么。然而,他已经从这些可怕的伤害中康复过来了,所以,六个月之后,他能够走上几百英里,去找一家外国医院接受治疗。他腹部的伤口已经部分愈合,只留下一个小瘘管,但肠子的正常功能受到了破坏。这是富有生命力的又一鲜明例证,我们前文业已论及。

  大喊大叫地命令或批评别人,这在中国人已经积习难改。用正常的语调去奉劝别人,并不时地停下来听对方的回答,这在中国人心理上几乎是不可能的。他一定要喊叫,一定要打断别人,这已经成为一种必需,好比一只狗兴奋时就要吹叫一样。

  中国人已经把骂人的技巧提高到只有东方人才能达到的水平。一吵起来,污言秽语就如同一条肮脏的小溪那样源源不断。在这方面,英语实在无法望其项背。其恶毒和持久,令人想起比灵斯门的卖鱼女人。相互之间稍有碰撞,就会骂个不停,就像碰在一起的两根电线冒出火花。这样的话,不分阶级,不分男女,统统都会说,并且一直如此,到处如此。经常有人抱怨说,女人骂得比男人更脏,时间也更长,这足以证明这样一句话是有道理的:中国女人因裹脚而失去的一切,似乎都已经由她们的伶牙利齿弥补了。刚刚开始学说话的孩子,就从父母那儿学会骂人的土话,还经常用它来骂父母,而这被认为非常有趣。骂,已经成为中国人的第二天性,不限社会阶层。文人和各级官员,哪怕最高级别的官员,一旦光火,也像苦力一样使用这些污目秽语。一般人在街头碰面,也用它作为调侃的招呼,对方也同样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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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译注:比灵斯门(Billingsgate),英国伦敦的一个旧城门和鱼市,以其骂人的脏话而著称于世。

  西方人的咒骂,有时声音不高但刻毒,但中国人的咒骂如果声音不高就起不到作用了。英文里骂人的话,是一颗带有翅膀的子弹,中文里骂人的话,则是一只肮脏的皮球。这种骂人的话,大多被当做一种咒语或者诅咒。一个人种的小米的穗头被拔掉了几个,他就会站在自己住的小路的路口,去骂那不知哪个使坏的人,尽管常常已经怀疑到是谁了。这个行为有双重意义:首先,向大家通报他的损失,宣布他发了火,这样心里好受一些;其次,作为一种惩戒,以阻止他别再来捣乱。而那个捣乱的人(理论上的)则是窝在一旁,敬畏地听着冲着他而来的诅咒,当然,他无法肯定自己没有被发觉,尽管常常不会那样。可能那个受损失的人完全知道是谁偷的,但当众骂一通也就心满意足了,作为给那个被发现或者被怀疑的罪犯一个正式的通知,让他不要再捣乱。如果受损失的人被过于激怒,这样做就是不言而喻地宣布他将报复。这就是中国人当众骂人的理论。他们也坦率地承认,这样做既不能阻止偷盗,又未必能够预防重犯,因为人太多,小偷或者其他罪犯未必就知道自己挨了骂。

  妇女好“骂街”。她们会爬上房屋的平顶,一骂就是几个小时,或者骂到噪子哑了为止。一个体面的人家如果能阻止,是不会允许那样干的,但在中国,如同在任何地方,很难管住一个被激怒的女人。这样的骂法,一般说来很少或根本没有人注意,人们有时发现一个男人在街头大骂,或者一个女人在屋顶上大骂,自己骂得面红耳赤,眼前却没有一个人影。如果天气热,只要还能喘得过气来,他们就会骂个不停,然后扇几下扇子略事休息,再鼓其余勇接着骂。

  如果中国人的争吵愈演愈烈,就几乎不可能不以人身攻击而告终了。在欧洲南部旅行的英国人,注意到拉了民族对他们在打斗时总是猛击肩膀的习惯深感奇怪。而中国人却与意大利人一样,很少学过拳击,即使学过,也不是科学的拳击。中国人扭打到极点时,首要办法是揪住对方的辫子,拼命拔头发。如果只有两方人员参加打斗,各自又都没带家伙,“打斗”十有八九会纯粹演变成一场拔头发的比赛。

  中国人的争吵,也是一种骂人比赛,赛的全是糟践人的、怒气冲天的话。除了会因为不停地大骂而喊破嗓子之外,在中国人的争吵中,势单力薄的一方也不会有什么大的损伤。我们从未听说过有人看见旁观者怂恿动武。我们看到并且总是希望看到,一个和事佬会马上自愿站出来打圆场。有时会有两三个和事佬。他们每人抓住怒气冲天的一方,好言相劝,让他息怒。争斗之中有利的一方,一旦发现自己被和事佬牢牢地看管着,就会加倍发火。他会故意不立刻收敛,直到另外有人来拉这个和事佬的手。但他表面上不时地一阵阵发火,这对他自己对别人无疑都已经无关痛痒。即使在怒火冲天的那一刻,中国人也是服“理”的。他们不仅从理论上,而且在实际中都尊重理智。谁见过吵架的人被拉住后,会去跟爱管闲事的劝架人打起来呢——即使是在争斗的紧要关头。所以,即便发怒时,中国人也服从于和平的愿望——一种抽象的愿望——他只考虑到在他这一方和平是无法实现的。和事佬各作裁决,直到把好斗的叫骂一方拖走,但他总是一边走还一边骂骂咧咧。

  中国人骂人一般有个奇怪的特点:他们认为,劈头盖脸地骂一个人的真实过错,并不是“好的形式”,还不如骂他最卑贱的出身和他的祖宗八代。用这样的话骂人,肯定被视为最为严重的侮辱和伤害,但污辱人的地方,不是当着别人的面挨骂,甚至主要也不是因为骂了他,而是这些话中的意思使他丢了“面子”。如果要对这种冒犯表示适当的歉意,也并不是骂人的人觉得这样做有失身分,感到内疚,觉得不够体面,而是感到自己选错了骂那个人的时机。

  对中国人来说,所幸的是他们没有随身携带武器的习惯,因为如果他们有左轮手枪,或者像日本过去的武士那样随身佩剑,真不知每天生气会造成多少荒唐事。

  中国人如果认为自己很受委屈,这世上就没有任何一种力量足以抑制这种突发而又完全失控的气了,确切地说,不知他会气到什么程度。我们曾经听说,一个男人就曾要求一位经验丰富的老传教士为他作洗礼,但受到了委婉的拒绝。他立刻拿起一把刀子威胁这位传教士,试图用一场战斗来证明自己应该接受洗礼。所幸的是,大多数信教者对这种凭借武力进入天国的方法不感兴趣,但这个潜在的原则却始终为中国的各种社会生活所奉行。一个要求经济帮助的老妇人,如果得到的回答是“不”,那她就会躺倒在你车夫的骡子跟前。如果被压着,那她就更有利了,她就会有理由让你永远供养。有个老泼妇,住在笔者所住的那个村庄里,时常威胁说她要自杀,尽管她的所有邻居都愿意帮她这个忙,但她似乎一直没有达到目的。最后,她跳进村里的一个泥塘想自杀,却扫兴地发现水只淹到头颈。她不会转一下脑子把头浸到水里去憋死,却满足于为这件意外的事情厉声责骂整个村子。第二次,她成功地淹死了。

  如果有些冤枉的事情没有法律来纠正,比如虐待儿媳妇超过了风俗的许可,受伤害的一方就会聚众去找婆家算帐,如果婆家还不认帐,那就会有一场好斗。假如他们不抵抗,而干坏事的那个人又逃之夭夭了。进攻者就会砸碎屋内的所有陶器,把镜子、水罐以及其余易碎物品全部砸烂,消完了气才走。如果预先知道他们要来算帐,首要的事情就是把这些东西搬到某个邻居家里去。中国有家报纸提到发生在北京的这样一件事情:当地有个男的,同一位漂亮女人定下了婚事,不料在婚礼上却发现新娘是一个又老又丑又秃的女人。失望的新郎(亻官)极其恼怒,打了媒人一顿,痛骂所有来参加婚礼的娘家人,还砸碎了新娘子的结婚用品。任何一个中国人都会这样做,只要他设身处地,他就会这样。最初的怒气终于有机会平息,那就是“和事佬”——中国社会生活中有用的因素——的工作完成了。有些时候,这些必不可少的人物深感需要和平,因此即使这些冲突与自己无关,也愿意东奔西跑,一会儿求求这方,一会儿拜拜那方,完全是为了大家能够和谐相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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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原注:据说,在北京,当今皇上也不喜欢为他选定的妻子。慈禧太后一直违背皇上的愿望,她所选的新娘总是品位欠佳。人们总是悄悄地说,宫里的情况与发生在其臣民婚礼上的场景如出一辙——“上行下效”。

  而当激烈的社会纠纷无法用普通的途径加以调解之时——换言之,堵在胸口的气没能爆发——就要开始一场诉讼。打官司,这个词在中国听起来简直是要命。使人在争吵之中完全失控的盲目的愤怒,同样能使人在最初阶段的发泄之后,执意要把犯事的人带去见官,为的是“法办他”。在西方,这样的行为通常用不到谨慎从事的,但在中国则完完全全是发疯。有句很有道理的格言宣扬说,宁死不打官司,因为打官司比死还要糟。令人可笑的是,有一个从别处搬来的人,他的狗被邻居打死了,于是勃然大怒,扬言要去告官。有位朋友劝他说:“狗值几个钱?”“狗是不值几个钱,但打死狗太下流,我要他赔。”这样的官司,在西方是收了诉讼费还要遭驳回的。但在中国,可能会导致两败俱伤,成为世代冤仇的发端。但总的来说,中国人的每一起官司,双方都会有和事佬时时出现,他们的调解很有价值。数以百万计的诉讼,都在最终判决之前就夭折了。笔者听说有一个上千户家庭的村庄,几十年都没有打过一次官司,因为村里有个重要人物,他在县衙门当官,他的影响起到了约束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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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译注:指“饿死莫做贼,气死莫告状。”语出《增广贤文》。

  像中国这样一部复杂的社会机器,肯定会经常吱吱嘎嘎地作响,有时也会在极大压力之下弯曲,但实际上很少在压力下断裂,像人体一样,中国的政体,正如我们看到的那样,装有很好的润滑液,会在最紧要的时候和地方滴上一滴。爱好和平的本质,会使每一个中国人成为社会中有价值的一部分。中国人热爱秩序,尊重法律,即使法律并不令人尊重。在所有的亚洲民族之中,或许中国人最容易统治,只要统治方法让他们习惯。毫无疑问,有许多或者说大多数其他形式的文明要比中国来得优越,但或许很少有一种文明能够像中国社会那样承受那么多年的压力,因而和事佬可能是最有资格要求得到祝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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