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鬼怪杀手


  一鸣惊人,敢公然寻衅的人没有几个了。
  消息传得很快。狭石镇本来是东西大官道的重要歇脚站,进出关中的孔道要地,往来。,江湖龙蛇甚多,风吹草动也会引起注意。
  神力金刚怀有天完帝国藏宝图的消息,早就在江湖流传了,因此飞龙剑客一群豪强的行动,也早就成为江湖朋友注目的焦点。
  王若愚的一鸣惊人,其实并没有引起太大的惊讶意外。每天都有不少怀有雄心壮志的人,豪情万丈踏入莽莽江湖,为名为利各展神通,谁不希望出入头地。
  有不少人不断奋斗,名利双收,也有不少人走出第一步便闯入枉死城。江湖有无数高手名家,多一个又算得了什么?
  百了枭婆住了镇西的一家旅舍,悄然在房中准备入山的谐行物品。
  老枭婆是魔中之魔,老江湖中的老江湖,已料定今晚王若愚要乘夜入山,她也就积极准备。
  她知道王若愚不会与她同行,知趣地避免与王若愚接触,准备跟在后面入山,以后随机应变。
  正在拾掇,房门响起叩击声。
  顺手抓住寿星杖闪在房门侧方,轻轻拉开了门闩。
  “谁呀?”她冷然问。
  “老朋友,温不群。”门外的人答,嗓音特别阴森。
  她一怔,拉开了房门。“是你,你还没死?”她淡淡一笑:“进来。我想,你也是闻风赶来的、”
  “哈哈!无我瘟神温不群要别人死,阎王不敢勾我的魂。”是个花白头发梳成道譬,穿了一袭黑袍的花甲老人,手中搬弄着一根尺八铁铸代表吉祥的如意,阴笑着入室:“亿万珠宝谁不眼红?百余年来人人都在找,我无我瘟神岂能人后?你在这里似乎无事可为,看来你我都来晚了一步,是吗?”
  “人可能被九宫山七雄,或者峭山山主弄走了,确是来晚了一步,运气不好。”
  无我瘟神温不群,正是十大妖魔中的第二魔,排名比金眼太岁高一级,武功却高强多多,而且据说会施瘟毒,人见人怕。
  百了枭婆的武功,也比金眼太岁高明,与无我瘟神相去不远,但却无法挤入十大妖魔之林,因为她露面的机会比金眼太岁少。
  “晤!那些强盗不好惹。”无我瘟神在床缘坐下:“做强盗的人敢杀敢拼,动手就刀枪并举,一拥而上,憨不畏死,连老天爷也不怕。你放弃了?”
  “我既然来了,怎能轻言放弃?”
  “去找那些强盗?”
  “人人都在作进山的准备,机会仍在。”
  “晤!值得一走。”
  “目下有一个非常了不起的年轻人……”
  “我知道,王若愚。”无我瘟神显然已到了许久。
  “我和他攀上了交情,准备暗中跟他进山。你来了,老身多了五七分胜算。”
  “好,利用年轻人办事,可以减少许多麻烦,省些劲。年轻人替老前辈效劳,应该的。”
  “你我不要走在一起,以免引起他的误会,他如果提高警觉,可就难以控制了。老实说,老身还真没有制他的把握,他上招便击败了电剑公子。你我即使联手,也未必能胜得了他。”
  “对这种不知天高地厚的小辈来硬的,咱们的老骨头怎受得了播弄?来软的阴的,保证万无一失。”
  “哦!我忘了你的瘟毒。”
  “你没忘,只是不希望我积极参与。”无我瘟神阴阴一笑:“你放心,我木会忘了老朋友。分金同利,独食不肥;亿万珍宝,你我能拿多少?你不打算多找几个朋友?咱们两个人,能应付众多的各路牛鬼蛇神?”
  “以后再说吧!目下还不能证实,神力金刚是否真有一份藏宝图呢!”
  “也好,以后再说。哦!今后你我得小心些。”
  “小心什么?”
  “大野狂狮。”
  “咦!那个神秘侠义刀客?他……”
  “他来了,住在高升老店。我猜,他是暗中追逐某个妖邪而来的,被他碰上了,可能有是非。那混蛋嫉恶如仇,刀下从不饶人的。也许,我得回避他。”
  “哼!你我并不见得怕他呀!瘟老,你似乎愈来愈胆小了。”
  “所以,我活得愈老愈如意。”无我瘟神不介意老果婆的讽刺:“对于有危险与无利可图的高手名宿,我宁可不招惹他们,我争意气逞筋骨之能的岁月,已经一去不返了,毙了他们三五个。也增加不了我多少威望,何苦?我也得好好准备,晚上见。”
  送走了无我瘟神,老枭婆不住冷笑。
  所有的妖魔鬼怪们,彼此之间少有往来,即使偶或因有所需要而走在一起,也只保持互相利用的表面和气,骨子里仍然尔虞我诈,很少有真挚的友谊存在。
  电剑公子成了失势的末路王孙,谁也不想浪费工夫奉承巴结他了,即使是最要好的朋友,也避之唯恐不及,以免沾上他的霉气。
  没有人再注意他的动静,他成了第一个逐距失败的可怜虫。
  王若愚却成了众所注目的人,取代了电剑公子的剑客地位,也就失去任意活动的自由,一举一动都有人留意侦伺,不可能秘密进行任何事。
  好在他的行动迅速,监视侦伺他的人,无法有效地跟踪他出没,也就无法估计或掌握他的动静。
  电剑公子出现在一条小巷里,没有人再跟踪他。
  推开一家民宅虚淹的大门,进入幽暗的内院。似乎宅中没有入,静悄悄像是空宅。
  这种古老的住宅门窄窗小,大白天也阴森幽暗。密室的门窗一闭,不点灯必定景物难辨。
  密室中不点灯,有四个人正在等候他。
  “我已经找出最具有威胁的人,王若愚。”他向面目难辨的四个人说:“至于那姓张的小女人,实力空前庞大,表面上看,她的威胁比王若愚大得多。但骨子里正好相反,女人是容易利用的。你们不要惊动她,我会处理。”
  “王若愚呢?”
  “让他替我打头阵。”他眼中有得意的神色:“我已成功地把他捧出来撑大旗,是最具有利用价值的一颗棋子,一个光芒四射的人,他会把所有的注意力全吸引过去,我就可以从中取利了。届时……”
  届时又如何,他没说。
  不久,他重新在镇上走动。
  没有人再注意他,他电剑公子已是一个失败者,往昔的光芒已经消退,不再受到重视。这世问是极为残酷的,人们不会愚蠢得去趋附一个失败者。人们的眼中,只看到一个成功的英雄。
  王若愚就是成功的英雄,吸引了所有的人的注意。
  当晚,王若愚失了踪。
  众所周知,王若愚要进山区,去找九宫山七雄。而九宫山七雄,是掠走神力金刚的人。
  当夜,所有的人也消失在山区里。
  这一带山区,并非洪荒丛莽,山中的溪流甚多,溪流必定有人聚居,因此山区中散布着一些小村落,只是人口不多而已。
  也由于交通不便,可耕种的土地有限,养活不了多少人,与外界极少往来,因此被看成虎狼横行的蔽地,鲜为世人所知的穷乡僻壤。
  其实一两千年前,这一带(以陕州为中心)是南唬国的生息中心,国都在现在的陕州。貌国先后共有四个。东貌、西貌、北貌、南貌。这里。是南唬。
  成语中的“假途灭貌”,指的是北貌(山西的平陆附近)。与陕州的南貌虽然扯不上关系,但却同是古貌侯国的子孙,有血缘关系。
  山区的南缘,是洛河上游,村落更多,那一带已有大的市镇。
  如果真是洪荒绝域,怎么可能有小股山贼啸聚?没有抢劫的对象,山贼岂不要靠喝西北风过活?
  屿山山区方圆数百里,山贼有多股,每股不过四五十名悍贼,各股共推一个名义上的山主,以减少相互之间的利害冲突,但也经常发生互相吞并的事故,名义上的山主事实上缺乏约束力,也无法统一号令。
  王若愚发现封锁山区的山贼,人数上百之多,已经猜出可能有三四股山贼,临时组成的统合行动用意显然在于阻止外人入山,这些人本不可能长远聚合在一起,也不可能有效地阻止外人入山。
  示威行动,绝对吓阻止不了武功出类。拔萃的江湖豪强。
  他孤家寡人一个,来去自如,方便得很。
  人多顾忌也多,困难更多。以张小姐这群人来说,假如十三个男女,浩浩荡荡入山,必定与官兵人山剿贼一佯壮观,山贼们早就扬出百里外了。兵来贼走,兵去贼回,捉迷藏
  因此当张小姐出现在一座山村时,她身边只有两名恃女。
  已经是已牌左右,一夜中穿越崇山峻岭,辛苦备尝,该找地方歇息啦。
  小山村仅有六七户人家,种山的农宅主人,接到三位天仙化人似的山外客,不但没感到谅讶,反而热诚地欢迎外客,张罗膳食,十分热心。
  午后不久,张小姐已恢复元气,在客厅和农舍主人会晤,希望获得山中的消息。
  “峭山山主吗?山区的人都知道这个匪首。”农舍主人姓罗,叫罗干,爽朗地回答她的询问:“他是四年前各地盗群公举的山主,叫黑铁塔贺壮。每年本村奉献的常例钱,有一半由他收取。”
  “他的山寨在什么地方?”她追问。
  “往南,第九座颀端尖锐的那座山,叫尖顶山,他的山寨建在峰腰的树林里,叫仰天寨。”罗干坦然回答,无意隐瞒:“小径不好走,姑娘最好不要前往,那地方很险要,官兵曾经三度烧毁那座山寨。”
  “这两天他曾经出现在狭百镇,掠人抢劫,我一定要找到他。”
  “你找不到他了。”罗干不假思索他说、
  “为何?”
  “不但是他那一伙贼人,其他山寨的匪盗,全部往南走了,仰天寨恐怕连一头狗也没留下。”
  “全都往南走了?”张小姐一怔,往南,是更荒凉的崇山峻岭:“为什么?”
  “听说要前往某地方分赃。”罗干摇头苦笑:“我们山村穷山贼们也闹穷,只要能多分一些金银,贼人们必定争先恐后,决不放过机会。”
  “往南是什么地方?”
  “不知道。我们生长在这百十里方圆的荒山野岭,死也死在这里。大多数入的一生中,足迹从没到过州城。姑娘如果继续追赶,深山里虎狼成群,食物无着,很可能迷失在内,放弃吧!去不得。”
  “谢谢大叔的忠告,但我是不会放弃的。”她坚决地说:村民们当然不可能知道,问也问不出所以然来,村民从没听说过什么九宫七雄,更不知道九宫山在问处地方。本地的山主名甚多,人言人殊,但可以断言的是,此地绝对没有九宫山。
  简陋的木造山寨空无一物,小贼们去向不明。
  万山丛中,夜间不便行走,连小径也隐约难辨,必须在山寨过夜。山寨有二三十间草屋,群雄各据一方歇息。敌意明显的人,住远些以免发生冲突。重要的事还没有着落,犯不着急急了断仇恨,因此总算相安无事,谁也不想引起纠纷。
  王若愚是最先到达的人,他在西寨的一间茅屋内歇息。除了用水需至寨后的山泉汲取之外,食物必须靠从镇上带来的干粮。
  天终于黑了,山林中兽吼此起彼落。山寨中到底来了多少人,谁也不知道。夜间有那些人在外走动,却是他们防范的目标,也防备山贼们返回,所以每个人皆高提警觉,甚至派人守哨。
  天黑后不久,狂风掠过山野林梢,树林枝叶摇摇,发出撼人心魄的风涛声,天字中金蛇乱舞,隆隆雷声震撼着山寨,接着大雨如注。
  山寨都是简陋的茅屋,在狂风暴雨中撼动,住在里面,真有天地未日光临的感觉。
  王若愚堵死了所有的门窗,点起了携来的蜡烛,将手杖塞在简陋木架床下,头枕小包裹和衣就寝,连短靴也没脱除。
  他其实不需点烛,闯荡江湖的好汉:“夜间忌灯火,点灯入睡是颇为危险的事。
  这枝蜡烛是细芯的,是可燃整夜的所谓长明烛,光度不怎么明亮,微弱的火焰,在从缝隙中透入的微风中摇曳,屋中的景物也随之闪烁不定。
  房屋甚大,是强盗们的宿处,粗制的木架形大统铺,可以睡一小队二十余名小贼。他一个人睡在上面,孤零零倍感寂寞。
  一阵倦意袭来,他朦朦胧胧梦入华青。
  外面暴雨如注,风雨声催促他入眠。
  蛤山山区有无数山岭,却有一半是谬雇秃山,连耐得了风雪旱涝的松柏,也无法生长。
  现在,他所经过的山岭,却是满山青翠,鸟语花香,路两旁茂林修竹,满眼青绿。
  小坡的树林下,草地中,一片嫣红的花海,那是三月天盛开的映山红。
  但在文人笔下,这种花称为杜鹃。
  他手中提了一只大包裹,撒开大步直奔西乡的碧箩村。村居府城二十里左右,是一座颇为富裕的村庄。村中的子弟,很少到外地另创基业。他,是少数敢往外见世面的年轻人。
  离乡背井出外闯荡的人,有各式各样的理由,大多数不外人丁渐繁,不得不外出谋生;或者有亲朋好友在外地得意,提携至外地发展……不论任何理由,其实皆脱不了名利二字。
  他的家在碧罗村是大户,村里有田庄,府城内与朋友投资织染坊,所出产的棉布行销南京各地,品质比常州的产品更具竟争力。
  他没有任何外出混世的理由,但他却在外面鬼混了两三年。他以为本乡本上,没有人知道他王家的底蕴。他却不知,府城有人注意他王家的动静。
  王家请了武师,亲友都练武。他不但练武,更读了不少书,家里有书房,颇为地方人士羡慕。地方仕绅,以及地方龙蛇,都成为有心人注意的对象,他王家也不例外。
  远在两里外,便看到村子里出现乱象,犬吠胄骤,人影杂乱。不用猜,他也知道村里出了乱子。
  在外游历两三载,他经历过各式各样的大小灾祸,凭经验见识,他已经可以算是老江湖。他可以嗅出危机,可以应付各种大小灾祸。
  心中一紧,他撒腿狂奔。
  家中挤满了人,青衣皂靴的巡捕占了一大半。
  府衙捕房的大捕头,铁菩萨薛兴隆,揪住他的衣领,捉小鸡似的,把他带到厢房的小院子里,两旁有四名巡捕虎视眈眈,象五头饿狼围住一头老羊。
  薛捕头与老爹有支情,以往见面客客气气。这次,薛捅头像是变了一个人。“邻村郑家郑老头被灭门的事,你怎么说?你有嫌疑。”薛捕头粗大的手指,快要点在他的鼻尖上了。
  “屁的嫌疑,我刚从南京回来,准备清明扫墓,我的行踪有案可稽。”他也暴跳如雷。
  “你家练武,我说你有嫌疑就有嫌疑。”
  “你……混蛋!你……”
  “你给我听清了,贼人杀人行凶,目的是抢一幅什么龙凤五年庐山胜境图,是裁开的,左下方有个丙字。你有嫌疑,我给你三年时间,查出这一伙凶手。要不,你去坐牢。”
  “混蛋,可恶……”,他跳起来怪叫。
  “你答应了?郑家老头是你爹的朋友,对不对?”薛捕头暗笑,口气半硬半软:“我走不开,不能走遍天下追查凶手浪费公帮。你这小子在外面鬼混……”
  “我去,但没有保证。”他咬牙说。
  “三年,抓不到凶手,你坐牢。”薛捕头不放松他:“我可以任意替你安上罪名,甚至把你老爹也弄进去。”
  “我只答应尽力。天杀的!你这混蛋公人。”
  他一惊而醒,滚下床抓住了床下的手杖。
  烛光如豆,满室幽光。倒不是梦境把他惊醒的,而是阴寡之气满室,外面大雨倾盆,雷电交加。
  闪电光芒中,三个鬼影向他的床猛扑。
  到得最快的鬼怪,匕首刚向床上递,下面级传出骨折声,接着第二个鬼怪也向床上栽。
  第三个鬼怪是女的,湿透了的黑绸紧身衣裤曲线玲珑,同伴一倒,便骇然止步回顾,握匕的手突然一震。
  女鬼怪的反应十分灵活,扭身反扑双爪齐出,浑身滑溜得象泥鳅,十个指头象爪又像钩,贴身缠斗,手可勾可抓,更可当刀劈戳,下面膝撞靴踢,手与脚同时行致命的猛烈攻击,凶悍绝伦,像发威保护小猫的野母猫。
  一扑无功,凶猛的打击力已经及体。
  他并不因对方是女的而手下留情,贴身搏击术更为凶悍,扭转女鬼先撞上一肘,拉转时双掌劈落颈根,顺势扣住双肩猛扳重压,一膝撞中腰脊才放手。
  “啊……咂……”女鬼只能狂乱地叫,摔倒在地抽搐、挣扎。呻吟,陷入半瘫痪境界。
  第一个鬼怪双脚小腿骨折,在床上吃力地爬动。
  第二个鬼怪小腹挨了一记霸王肘,耻骨可能已经震裂,缩成一团,痛苦地滚动、叫号。
  王若愚拾回手杖,站在一旁象一个巨灵。
  “你们是些什么人?”他声如洪钟,压下了雷声雨声。
  他的打击有如迅雷疾风,三个鬼怪粹不及防,完全抓不住出招的机会,刹那间三个都倒了。夜间搏击,对方有利器在乎,情势已到了生死关头,他不得不下重手,先用杖击,再贴身相搏,无可克当。
  拖下第一个鬼怪,除了鬼面具,是一个粗眉大眼的中年人,痛得脸型也走了样。
  中年人已失去反抗的能力,双脚自膝以下骨折,肌肉已被断骨刺穿,鲜血如泉。这种严重的骨折,很可能断骨已割破血脉,如不在最短期间急救,死定了。
  “太……太爷是……是峪山的好……好汉……”中年人咬牙厉叫。
  手杖点在中年人的右脚骨折处,随时皆可在创口上挑戳。“少在我面前充好汉。”王若愚沉声说,“峭山贼不可能有你这种高手在内混迹。你们这种怪异打扮,也不是山贼所能使用的伎俩,该是江湖上某个神秘组合的杀手,为何冲在下而来你必须招供……糟!”
  中年人抬手扣住了咽喉,五指一收气喉立碎。
  他抓住第二个鬼怪,颓然放手。
  第二个鬼怪,已咬断了自己的舌头。
  女鬼怪似乎更凶悍,右手尖利的四个手指,插入心坎尽指而没,比一把匕首更锐利。
  “可能真是杀手,好可怕。”他喃喃自语,悚然而惊:“他们为何要对付我?”
  毛骨悚然的感觉,不但不曾因危险过去了而消失,反而更强了些,强烈得让他觉得浑身发冷,让他感觉出危险依然存在,而且更危险的威胁正象乌云一样,正加快掩盖住他。
  以最快的速度,他点燃了屋中四座架台上的松明,室中大放光明,这是强盗们的照明灯具,每根松明粗如拇指,点燃时有如一支火把,是强盗们自制的特制品。
  点燃了第四根松明,门外进来了五个水淋淋的人,与先前的三个鬼怪打扮完全相同。唯一不同的是,四个鬼怪手中有锋利的单刀,腰间另有匕首。
  另一个不同的是;领先进入的人,穿的紧身衣有奇怪的灰色斑块,手中有青芒蒙蒙的剑。
  这人一定是首脑,如果在山林中,往地下一伏,整个人的形状便会消失。
  大雨倾盆,火光下看到这五个鬼怪,从雨中钻出,真会把胆气不够的人吓得半死。
  五个鬼怪看清了屋内的情景,看到了三个同伴的尸体,似乎颇感吃惊,五双怪眼似乎放射出可怕的仇恨火焰,也流露出惊容。这五个鬼怪,可能以为同伴已经得手,因此大摇大摆列队入屋。
  雨势太大,屋内根本没有打斗声传出,交手的时间极为短暂、凶狠、快速、猛烈,一接触便生死立判,有声息也传不到屋外。
  “咦!”首领似乎仍然不相信眼前的事实:“小辈,你杀了我的三个人?”
  王若愚单手握杖,左手隐藏着一把匕首,那是死了的鬼怪遗留物,反握在掌中,锋尖贴藏小臂内侧,随时可以迅速地吐出。
  “他们自杀了。”他沉静他说:“为何计算在下?咱们无仇无怨。”
  “你是咱们最强悍的劲敌,必须除去永绝后患。”
  “你们是谁?”
  “神力金刚是咱们的猎物,不许任何人染指。”
  “你们代表那一方的神圣。”
  “小辈,你不配问。你居然能杀了咱们的人,可知咱们把你列为最强悍的劲敌,估计十分正确。只是没料到你出乎意外的强悍。让你状害了咱们三位最得力的弟兄,你必须死!”
  “你口气不小。”王若愚冷冷一笑:“必定大有来头,阁下贵姓?”
  首领冷哼一声,长剑一样,四名同伴左右一分,五个人向前逼进。五比一,五个鬼怪四刀一剑,徐徐逼进,要把他逐步逼向房屋的底部。
  由于有一边是床,占去了全屋的三分之二空间,活动的地方宽仅丈余,五个鬼怪并肩堵住向前逼,除了后退之外,别无回旋余地。
  他不退,手杖徐举。“看你们的打扮,便知你们全是些不敢露名号,不敢以真面目示人的混混杀手,能对付得了我这种武功超绝的高手吗?”他面对逐渐接近的一剑四刀,神色从容毫不紧张:“你们走吧!枉死无益。”“
  “哼!”首领以一声哼作为答复。
  “神力金刚也是在下的猎物。”他继续说:“但在下不会阻止其他的人染指,其他的人也有权争取自己的利益,你们与所有参予追逐的人为敌,聪明吗?你们走吧!还来得及。”
  这次入山的人甚多,都是志在神力金刚的人,志在神力金刚的藏宝图。神力金刚还不知道在何处,这些人就着手锄除异己了。
  五个鬼怪不再理会他的警告,更不屑口答他的话,五双怪眼凶狠地瞪着他,刀剑的锋尖一寸寸地向他逼进,逼他退向后面墙壁。
  “在下颇感惊讶,你们似乎并没携有暗器。”他开始徐徐后退,让对方认为这种逼退的方法有效:“在街上用双锋计偷袭的那个人,应该是你的同伴,但你们却不使用暗器,似乎很反常。你们的打扮和行动,都是不折不扣的杀手。杀手而不使用暗器,不但反常,而且不合情理,委实令人莫测高深……”
  门外闯入浑身是水的电剑公子,手中剑光华烙沼,堵住了五鬼怪的退路,气势汹汹。
  “你们是一群混蛋刺客。”电剑公子声如炸雷:“很象早年杀戮满江湖的天完煞神。王小子,分我几个,捉住他们问口供,追出他们的根底来。”
  这位剑客出名的骄傲暴躁,声落,人进、剑出,立即发起猛烈攻击,剑出如电,先下手为强。
  王苦愚极感意外,这混蛋怎么反而帮他?
  两个鬼怪两把刀,狂野地扑向射来的剑虹,铮一声狂震,第一把刀与剑接触,火星飞溅。
  第二把刀超越,宛若迅雷疾风,从剑侧楔入,立将电剑公子逼退丈外,刀势之强悍无与伦比,速度也不比势如闪电的剑逊色多少。
  同一瞬间,首领与两名鬼怪同伴,一剑两刀狂野地向王若愚进攻,猛烈的程度可想而知。
  可是,一剑两刀竟然逼不开手杖。王若愚不再退避,手杖如灵蛇吞吐,不断从刀光剑影的几微空隙中钻人,杖尖在三入的身躯要害乱点。尽管对方沾满水的绸制紧身衣,滑溜如油不易着力,但一沾体劲道便汹涌如潮,毫无阻滞地将人震退,虽则难以击实,也足以将三个对手逼出威力圈外,不让对方超越一步半步。
  他在想:这位大剑客电剑公子,怎么真的如此稀松平常,确是浪得虚名吗?
  上次交手,电剑公子攻击他的百十剑,猛烈而并不真的凌厉,他一剑反击便瓦解了对方的猛烈攻击,表面上看,确是如此而已。现在,这位大剑客只能勉强对付两名杀手。
  世间浪得虚名的人,多得很呢!
  他挡住了三名杀手的疯狂攻击,用的只是一根木制手杖而已。他并无求胜的意识,为利而计算他的人,可以原谅的,而且对方已经死了三个人。其实他无意杀那三个人,他们是自杀的。
  他又攻了三杖,最后一杖点在首领的右胁下。
  “你们走吧!”他退了两步说。
  首领退了三步,戴了鬼面具的脸看不出表情,但行动上已可看出强忍痛楚,滑溜的紧身衣保护力不足,举剑的手已经不稳定了。
  发出一声悲愤的信号,首领飞跃而起,砰然一声大震,撞破窗户飞入倾盆大雨中。
  两名同伴也跟着虚攻一刀,跳窗溜之大吉。攻击电剑公子的两个鬼怪,同时暴退急撤。
  变化同时发生,王若愚注意力,全放在三个对手身上,防备对手另出奇招。猛然转移注意力,心中一凛。
  攻击电剑公子的两个鬼怪,只有一个穿越破窗撤走了。另一个正抱着右肋,在原地打旋,刀失手堕地,扭屈着向下栽。
  电剑公子一跃而上,伸手擒人。
  这是说,电剑公子先前挡不住两名鬼怪的狂猛攻击,连连后退,应付不了两把刀的进攻。而在这瞬间,却一剑贯人一名鬼怪的有肋。
  另一名鬼怪,其实是在同伴中剑之后才撤走的。
  “有活口了!”冲上擒人的电剑公子怪叫。
  “不会有活口。”王若愚苦笑,在原地发怔。
  电剑公子的表现,委实令他困惑,两名鬼怪占尽了上风,怎么可能反而有一人中剑?按理应该不可能,两个杀手的刀法极为高明,澈走该毫无困难,居然有一个撤不走,难怪他困惑,心中凛凛。
  对电剑公子的真才实学,他有了重新的估价。
  “咦!这家伙好狠。”将杀手身躯翻转的电剑公子,颓然放手骇然惊呼。
  鬼怪的左手,已扣破了自己的气喉。
  电剑公子收了剑,检查死尸身上的可疑遗物。
  王若愚走近,冷静地观察这位大剑客的举动。电剑公子的一双手,稳定坚强,动作灵活,丝毫不因刚才经过生死搏斗的变故,而有不稳的情形出现。
  “这混蛋另有玄虚。”他心中暗忖:“外表所呈现的神态是假象,他另有制人的毒着。”
  如果以那次交手的情景估计,电剑公子不可能神乎其神地,在只有招架之力的瞬间,把一名刀法狂野绝伦的鬼怪一剑击毙。
  “你找不出什么代表身份的事物。”他冷静他说:“除掉紧身衣,你只看到一个裸体的人。那把单刀也是最便宜的普通兵刃,任何兵器店十五两银子可以买一把。
  “废话。”电剑公子抬头瞪了他一眼。
  “你这混蛋也是来计算我的?”
  “胡说八道。”
  “我认为你与他们同谋。”他的手杖向电剑公子一指,冷冷一笑:“不必急于否认。此中大有可疑,我不信有巧合的事,你出现得真巧,是吗?”
  “你……”
  “你没有任何理由,在三更半夜大雨滂浓中,出现在我的住处;你我本来就是死对头。你任何解释,也不会让我满意。”
  “在下不需用任何理由解释。”电剑公子跳起来,横眉竖目:“今晚不止你这里有刺客,在山寨落脚的人中,最少有一半的人受到侵扰,有些人甚至被杀死了。我是追一个黑影来的。你少臭美,你还不配我电剑公子计算你,我是当代江湖上十大剑客之一,你是老几?”
  王若愚一怔,别处真可能也有刺客人侵。
  “去你娘的十大剑客之一。”他笑了,嘲弄他说:“在砍石镇,你的剑客封号,已被我一剑勾消了,你居然还厚着脸皮吹牛。他娘的!我算是服了你。”
  “狗屁!你配勾消我剑客的封号?”电剑公子按上了剑把:“给你三分颜色涂脸,你就大张旗鼓开起染坊来了。你想取代我的名头,还得等江湖朋友的认同呢!你真以为你比我强?”
  “不是以为,而是事实比你强。不信你可以拔剑求证,拔出剑来,你这混蛋。”
  他真有意逼电剑公子动手,以便逼出对方的真才实学来。对一个具有威胁的劲敌,多一分了解,就多一分胜算;他已把电剑公子列为劲敌了。
  在电剑公子神秘地一剑杀死那位鬼怪之前,他真没把这位大剑客列为威胁。
  一声剑吟,电剑公子愤怒地拔剑出鞘。
  “这次打断你的狗腿,你将成为断腿剑客!”
  一声怒吼,电剑公子受不了嘲弄,愤怒地挥剑直上,剑发出虎啸龙吟,剑光猛然迸射,招发乱洒星罗,幻化为满天迸射的电芒。
  手杖避免与剑锋接触,吞吐如灵蛇,以更快一倍的速度,连续冲破剑网钻隙而入。
  手杖比剑长尺余,剑如果向前冲刺,杖必定先及体,所以电剑公子不得不掌握封架的机会,仅攻了三剑,便被迫采取封架的守势,先弄断手杖才能放手抢攻,以攻还攻必定双方直进,剑绝对占不了便宜。
  采取封架,便可乘势接近,便可勾消杖长尺余的优势,一近身,杖的威力便会大打折扣。
  两声怪响,封住了两杖,电光似的剑芒猛然乘机迸射,剑终于获得全力施展,疾射王若愚的腹部,彻骨剑气排空及体。
  王若愚疾退三步,先一刹那脱出剑尖。
  “你果然留了两手。”他并没感到惊讶,而且以能及早发现而庆幸:“这才是你电剑的精髓……”
  电剑公子不许他再胡说八道了,再次发起猛烈的攻击,一剑连一剑,一步赶一步,剑以大幅度的控制面吞吐挥动,有效地阻止手杖钻隙贯入。
  王若愚也改变攻击的手法,少用点字诀,上挑下拨攻手敲脚,将剑势的控制面引大,退了丈余便稳下了,左右交叉攻击,果然将剑引得向两面扩张至最大限。
  地势不允许他八方游走攻击,限制了制造进手的机会。剑有两面锋可以损毁手杖,在兵刃上就落在下风,不能用强攻的手法硬封硬架,因此攻击力薄弱多多。
  支撑了片刻,电剑公子再也无法挺进半步了。这表示改变攻击方法后,所获得的短暂优势,片刻便寿终正寝,后继无力了。
  电剑公子的剑势,的确比那天在陕石镇时神奥多多,猛烈加倍,真的掏出了真才实学。没有人在场目击,唯一的选择,是掏出平生所学,尽快地杀死对手。
  王若愚的手杖,也发挥了巧打的精髓,除了不使用劈扫挡拦等等避免接触招术外,点挑钻拨记记辛辣,速度比剑快得多。利器不足恃,剑竟然无法取得多少优势。
  双方都心中有数:已进一步了解对方的底细。
  至于真的了解多少,谁也不知道。
  再经过七次猛攻,剑势终于到了强弩之末,失去主动攻击的机会,变成追逐无孔不入的手杖挥动,剑的速度明显地减弱,也就成了僵持的局面。
  激斗中,谁也没留意有人悄然入室。
  是一个敏捷的黑衣人,用黑中蒙面,剑系在背上,入室的身法轻灵如猫,挫低身形贴门柱滑入,迅速地倦缩在床脚下。
  大统铺下面,放了不少杂物,入潜伏在床下,即使留心察看,也难以发现。
  屋外电光闪,眩目生花,随即暴发出隆然大震,雷震的距离甚近,房屋摇摇籁钦而动。
  五个人影,就在隆然暴雷声中抢入。王若愚猛地大喝一声,一杖逼退电剑公子,身形倒飞而起。穿窗而出消失在雷雨中。
  电剑公子还没看出危机,背向着门,不知道有五个人抢人,也被暴雷声撼乱了听觉。
  刚发现身后声息有异,暮然心动,剑光急旋,反手一剑后攻,身形疾转,反应之快无与伦比。可是,技差一着。钾一声金呜,剑被一把单刀架出偏门,凶猛的反震力震得虎口欲裂,劲道直撼右臂,剑几乎脱手震飞。眼一花,胸口七坎大穴挨了一击。
  是一个相貌狰狞的中年人,浑身水淋淋,怪眼反射出松明的红色光芒,左手的食中两指象铁柱,不但制住了穴道,几乎贯入胸腔。
  两个人跳窗而出,狂追穿窗而走的王若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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