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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大约是十一二年前(八四一八六)的作品,那时,是受吴宇森先生所托,并为他对电影艺术的真挚狂热所感动,决定为他撰写这个以三四十年代上海滩为背景的剧本。写作过程非常顺畅,大约一周内完成,真正执笔的时间也只大约三至六天。也承蒙他爽快答允,此剧可作独立的“文学脚本”出版,是以,《乱世情》(当时是以“乱世情”为剧名,而今出书,再加一“怀”字。一向认为,人有情怀,不管忆旧还是慕新,有情怀总是好事:活着。不管电影还是小说,都是要拍出写出的情怀来)可能因吴导演已“蝉过别枝”(不在原来那家电影公司拍戏)而搁道不拍,但这出电影的剧本依然在今天可与读者诸君见面。 那段期间,其实才正式居港一两年,不意却在电影视界为这么多位专业和有成就的人士瞧得起,一起为电影、电视这有趣、刺激而过瘾的第一艺术而尽点心力。由于我长年、常年(迄今不辍、不懈)平均每天至少都“看”一部电影以上的经验和心得,加上浓烈的兴趣,所以对电影制作的钟情和对影视创作的热情,一直都未能忘情。不过,由于自己个人天性上不喜欢自已作品因为“外在因素”(例如制作费、场景或演员的问题)而须一再修改,所以除非不需要自己新笔删修(因电影制作与个人创作毕竟是有很大的差异,电影是群体、集体的成品,写作则是个人的事,剧本修改以迁就电影制作,是理所当然的,但就个人而言,却不想因要拍成电视之故而把自己的作品改得七零八落,同时也没有这份到处迁就人和事及经费的时间心力,所以非常同意剧本定成之后,尊重电影制作的条件,交由他人删修——但自己就是不改、不修,这叫“死硬派”,一笑),不然,绝少承接剧本创作。 故而,剧本创作对我而言,除非是“遇上明主”,否则,决少动笔。因此,提出意念、点子的多,真正负责撰写脚本的,非常有限。 那段日子还是很值得缅怀(这也是一种情怀吧)的:有机会跟他们坐在一起讨论甚至争论的影视工作者包括了:吴宇森、徐克、麦嘉、曾志伟、陈可辛、石天、史美仪、钟景辉、倪匡、张之珏、查仿谊……甚至还有黄毓民、黄子华诸子,都由缘巧遇,大家会合上了,聊过天,说过话,发出过星花来。 吴宇森是我特别盛念的一位,到现在我仍觉欠他的情。他是透过他的“恩师”(同时他是香港七十年代电影界最具影响力的武侠大师)张微先生长信对我的“推介”。然而,张大导当时并不“认识”我,他老人家只看过我当时仍十分不成熟的武侠小说。吴先生知道有我这个人,却苦无联络处,后透过香港名批评家石砚先生,找上名作家方娥真小姐,才联络上我。 吴导演在谈工作的时候,态度认真而严肃,所以有很多“工作人员”都对他又敬又畏。其实他却是个很有幽默感的人。譬如他曾听说过我在台湾曾落到“警备总部”小特务们的手里,给他们“整惨”过,他每次半夜来电时,总冷着声音在我答录机说:“我是××总部打来的来‘吓唬’我。”很多人以为他在义气、动作、火爆场面处理上很爆棚,首屈一指,其实,他在描写男女之情和处理喜剧方面,都有一手,别具特色,我想大家都不会轻易忘掉他还会完全“得志”之前,曾导过萧芳芳主演的“林亚珍”系列,以及助导过一些由许冠文主演的笑中有泪的温情喜剧。 记得有次我们在半岛酒店饮茶,他要我替他看看相,我说他四十多岁时会经遍天下,威震他方——这倒不是奉迎的话,在相学上我是有根有据的,他当时却不怎么相信。(我替人看相——其实也不常看,看了也不常道明说破,近年来已简直不愿看,以免累已误人,未曾收过任何代价,是纯粹为统计作印证,从相学出发,得到科学的结论,看过的“名人”甚多,而且相当准,所以,自己对这方面亦有极大的信心)而今,他在这几年间勇闯荷里活,成为美国炙手可热的大导演,票房高踞冠军,且为欧美各大电影公司、各大男女明星争相挨扰、投效,成为香港导演中在美国经理知名度最高的一人,良可喜贺。如今,他每次从美国回来,都在我电话答录机上留话问好,只是我多出远门,回来也未予他复电。想念他吗?想念的,而且还极为他高兴、骄傲。 没有他,又怎会有“乱世情怀”呢?在某种程度上,我和他的确都是那种:年逢“乱世”,但“情怀”不死的人。他仍拍他的侠义电影,我仍写我的侠义小说:我们都要经营出诗的情怀来。 稿于一九九六年九月与康、何、浩、能赴澳“破誓”三击;沈兄传真山东电视台要拍我小说。 校于同年八月号七至九月甘七:与契仔母子相聚香江/新生活报连载完“温瑞安讲鬼古”系列及“风采”连载刊登“温瑞安吆喝玩乐在神州”系列和“逍遥乐”约稿“龙的故乡”系列。 ------------------ 一鸣扫描,雪儿校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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