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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美玲细心体贴的照顾之下。 曾世俊的伤势也好了差不多了。 这次曾世俊不想再用什么“童虎鞭”、“珍珠粉”……做成灵药,因为有多情妹妹在一旁照顾,曾世俊巴不得晚些日子再好呢? 查捕头的这间小客房,布置得十分简雅、脱俗。 几张竹椅再配上那红砖砌面,端的是古意盎然,叫人看了舒服不已。 此时正当黄昏,一抹夕阳馀晖点点地由那小班竹窗口洒落进来,这种天候真是快意极了,没有琐事缠身,静静地品嚼这一份温馨。 曾世俊嘴角泛著笑意,因为刚刚他作一个美梦。 梦中,龙跃宝和高丝一直叹服自己的高超智慧,曾世俊也真是受用得很,一个人大破中岳十三鹰,真是令人咋舌! “风尘三侠”虽是不分轩轾,各有千秋。而“风尘三侠”之传人,要算自己最高明了。作了这种梦,曾世俊难怪会笑得那堋开心。 曾世俊笑著道:“这个梦作得可真美,我这么聪明,又有机智,钱鬼和恰北丝早该服我的,哈哈……” 一个人若能每天保持这种愉快的心情,就算没有活到一百二十岁,起码也活到一百岁。而曾世俊打算活到七十八岁,所以他会经常“乐观”,也就是这个原因。像龙跃宝那样拼著老命挣钱,曾世俊打赌他一定不到四十岁,而高丝呢?就算活得长生,像她这么爱生气、爱撒娇、爱名牌衣的女人,不到三十必定要皱纹满面。 说来说去,还是自己活得最有格调、最懂得享受人生。 当然,如果以後不要再身上搞来一大堆麻烦,弄来一身的伤,曾世俊贬活得更神门外传来一阵细小的脚步声,轻柔有致,一定是受过教养的好姑娘。 曾世俊笑了笑,这是翁美玲。每天这个时候,她都会来。而且还带著一些精制的佳肴勺点心。说到烧菜作饭这码事,高丝和翁美玲简直没得比。吃过翁美玲做的饭菜,曾世俊才懂得原来吃也是一种艺术,一种享受。 在无极飘渺峰,每天吃高丝做的那些食物,仿佛就是在折磨自己的肠胃一样。 曾世俊尝过翁美玲的可口佳肴後,也同时作了一个决定,那就是—— “除非快饿死了,否则以後再也不吃高丝做的饮。”想著想著,翁美玲已来到门口。 敲了三下门,翁美玲轻声地道:“曾公子,我可以进来吗?” “请进!” 翁美玲开了房门,端了一般食物进。 有些人真是耐看,曾世俊觉得翁美玲就是这种人。 翁美玲将食物摆在桌上後,轻声道:“我给你带食物来了,趁热你快些吃了吧!” 曾世爱瞧那桌上的佳肴:花枝牛肉丸、鱼翅浓汤、一品白玉豆腐、一大碗八宝粥、龙州盘,再来一盘兰花糕、红丝春卷,再加上那浑绿剔透的天竺绿葡萄。食指未动,曾世俊的口水已忍不住地往口里咽。 “多谢你,翁姑娘。”道过谢後,他使开始享用起来。 边吃边赞翁美玲的手艺真是好得没话说。 曾世俊棒了一口气,吐了口中最後一粒葡萄皮。 “翁姑娘,你没有去当御厨,当今的王公贵人真是没有口福。” “真的吗?你太过奖了。” 曾世俊抹抹嘴道:“当然真的,我是一个花言巧语的人吗?咦!你怎么了……” 曾世俊这才留意到翁美玲今天的脸色不太好。 平常她总是跟自己有说有笑的,虽然有时候,曾世俊编的笑话实在一点儿也不好。 翁美玲叹气道: “担心什么?” “我姊姊的事。” 曾世俊道:“你姊姊看起来很好啊,一点毛病也没有,你担心什么?” “唉!我姊姊最近食量大减,睡也睡不好,平常她一餐总要吃上四、五大碗的,最近我看她都只吃了几日就不吃了……” 曾世俊笑道:“那不是挺好的,你姊姊委实也“壮”了些,少吃一点看起来才个女人啊……” 翁美玲又好气又好笑地道:“人家是跟你讲正经的,你却……” “好,好,我不再嬉闹便是,不过,你姊姊可能是患了伤寒,所以才会食欲不振吧,这也值得好这么大惊小敝的。” “不是的,我姊姊不是伤寒,而是……” “而是什么?”“我是在担心……” 翁美玲悠悠地叹了口气道:“我姊姊得了相思病!” “相思病?”这倒奇,曾世俊问道:“你姊姊是喜欢上谁了?我帮你出个主意。” “南宫公子!” 曾世俊差点没从椅子上摔下来。 “你说,你姊姊爱上了南宫小邪?” “是啊!” 翁美玲说完了话,看曾世俊那副不敢相信的模样,以为他看不起自己的姊姊,忍不住气道:“怎么,你嫌我姊姊配不上南宫公子吗?告诉你,有不少媒人来我家提亲,我姊姊还看不上眼呢!” 曾世俊道:“我不是这个意思,我是说他们两人的脾气、个性完全不合,怎么有可能在一起呢?” 翁美玲这才口气转缓地道:“唉!我也知道。” 翁美玲瞧著曾世俊,又继续说道:“可是她终究是我姊姊啊!我怎么可以不帮她?” “那你要怎么帮呢?” 翁美玲道:“今早,我去跟南宫公子谈过了。” “你全都说了?” “全都说了。” 曾世俊懊奇地问道:“那结果如何?” 翁美玲道:“南宫公子他说,他不能接受我姊姊的情意,因为他要出家修行。” 曾世俊一双眼睁得老大:“他真的这么说?” “嗯。” 曾世俊没有想到南宫小邪竟然当真。原先自己还以为他是一时糊涂说著玩的。岂料南宫小邪真是要去出家作和尚。 曾世俊耸肩道:“他既然这样说了,那我也无能为力了,唉……” “多谢!” 翁美玲收好了碗筷,道:“那我走了,不打扰你休息了。” 翁美玲走後,曾世俊才刚想闭目休憩。 外面又传来挞挞的脚步声。 这么重又粗的脚步声,不用说,曾世俊知道一定是翁美丁来了。 果然—— “曾公子!你在睡觉了吗?” 话完,就自己开了门进来。 曾世俊真是啼笑皆非,又问自己睡了没有,又开门关门这么大声,就算睡了,也非破吵醒不可。 曾世俊道:“我还没睡,翁姑娘有什么事吗?” 翁美丁扭捏地道:“我有件事想请曾公子你帮忙!” 曾世俊笑道:“是不是你和南宫小邪的事。” “你怎么知道?” “刚刚令妹已经都告诉我了。” 翁美丁低下头去,一副小家儿女的羞涩样问道:“那你打算怎么办?” 曾世俊散件糊涂地道:“什么打算?我听不懂。” “暧!我问,你是不是吃了我的珠珍粉?” 这下讨起人情来了。 曾世俊炳哈一笑道:“是啊!还多亏你的珍珠粉呢!” “那你不觉得要感恩图报吗?” 曾世俊於是道:“翁姑娘,你放心好了,我会替你向南宫小邪说的。” “真的!” “不错。” “我就知道你不是个忘恩负义之人,我的“珍珠粉”总算没有白费。”应,这不知算那门子的回谢词,曾世俊笑著说道:“不过,若南宫小邪仍旧不答,我也无能为力了。”翁美丁道:“好歹总要再试试嘛,我相信小邪哥绝不是铁石心肠之人,他一定会被我的款款深情所感动的,你说是不是?” 曾世俊希望翁美丁谈好了话,赶快离开。 於是,曾世俊道:“翁姑娘,该是用晚饭的时候了,你是不是……” 那知翁美丁长长叹了一口气,仿佛又有什么沉重的心事一样! 曾世俊只得礼貌性地问道:“翁姑娘,你还有什么困难要在下代劳吗?”翁美丁道:“我是没有问题了,但是我妹妹有。” “哦,令妹有什么问题吗?” “唉,我妹妹也为了一个人整天恍恍惚惚的,也不知做些什么才好,她也是得了相思痛。” “谁?令妹是喜欢上谁了?” “你难道不知道吗?我妹妹喜欢的人,就是你,否则她又何必这么必心你……” “这……” 曾世俊本非草木,多少早已看出翁美玲对自己的情意。 只不过,自己身为江湖儿女,又岂能有家室之累。 不错,翁美玲的确是个可人儿。她有许多别家姑娘比不上的优点。曾世俊对她亦有十分的好感,但也只是好感而已。若要谈到婚嫁,实在是还有一段很大的距离。 曾世俊在脂粉阵也打滚了不短的时光,阅历多了,曾世俊早已养成收敛自如的情感,每次在紧要关头,他总会选择独身这一条路,虽然,翁美玲的烹调手艺实在不错,曾世俊惫是仍愿和龙跃宝、高丝三人,一起去过那种笑傲江湖,击剑任侠的潇洒日子。 江湖上的日子,无可讳言的,充满了杀伐与血光,但龙跃宝、曾世俊巴高丝早已注定好了,一辈子要做江湖儿女,就像“风尘三侠”年轻时一样,在最大的可能范围内,为武林消弭许多不必要的伤亡。 曾世俊问口道:“其实以令妹的条件,不知有多少才俊青年心动不已,我……” “这么说,你是答应娶我妹妹了。” “不,不,我不是这个意思……” “那你是嫌弃我妹妹了?” 曾世俊忙摇头,道:“我怎会嫌弃令妹呢?只不过……” “你既然不嫌弃那就好了,我这就去告诉她。” 话完,也不等曾世俊解释,扭头就走。 曾世俊自言自语道:“被姊姊这么苞搅,误会愈来愈深了,唉!” “才吃了几天翁美玲可口的好菜,这下又要没有口福了。” 幸好,自己的伤势已好得差不多了。不告而别虽然会伤到翁美玲的深情。但也总比面对面,说出自己的苦衷要来得好些,起码可以省去不少尴尬难堪的场面。决定好了主意,曾世俊正准备留下书信之时。 外头又有人来了,曾世俊知道是南宫小邪。 “贼邪,是你怎么门没关,进来吧!” 南宫小邪掩上了房门,对曾世俊说道:“你的气色真是不错。” “马马虎虎。” 南宫小邪又道:“今天我来是想托你一件事。” 该不会运南宫小邪也得了相思病吧! 曾世俊道:“你说吧!” “我打算今晚离开这,麻烦你代为转告一声。” “你难道真要去当和尚?” 南宫小邪点点头。 曾世俊无话可说地耸耸肩,拍拍南宫小邪的肩膀,表示要他保重。 曾世俊也不知道自己一生中犯了多少错,只不过叫南宫小邪躲进死人的棺材中;是他最难过的一件错事,若不是要他躲进棺材,他也不会冲煞撞了邪。南宫小邪要是没有犯了邪,也不会整个人都变得这么快。 南宫小邪就要转身离去。 曾世俊叫道:“等一下。” “什么事?”“呃,我想问你,你若当了和尚,会去那一家寺庙?有空的话,我或许会去看看你。” 南宫小邪笑道:“我也不知道,果真有缘,自然还会见面的!” “说的也是。” “大哥,你保重了。” “贼邪,你也保重。” 曾世俊看到南宫小邪离远後,才又回到椅子上,振笔疾书。 将信放在桌上。 曾世俊笑了笑,眼神中闪过一股神秘又得意的奇异光芒,好像叉百什么事发生。拿起了床头旁的太阿神剑。换上了翁美玲为自己送来的一套崭新衣服。依旧是那套清朗俊逸的宝蓝,卧云黑统长鞭,曾世俊总是如此出色潇洒。 “还是当个流浪汉来得自由。”自嘲了一下,曾世俊开了房门。 身形一纵,消失於夜色中。 天上的星儿,一闪一闪的。 好像小精灵的眼睛,一眨一眨地窥看这个美丽世界。当然,也要瞧瞧镜魔曾世俊这个使世界变得更可爱的人,又要搞些什么令人猜不到的鬼把戏? 第二日一早,翁美玲端了一盘精致的早点。 可惜曾世俊没有口福再尝到她的拿手好菜了。 翁美玲推开房门,只看到桌上那封信—— 翁姑娘: 请原谅我的不告而剖,“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这句话虽嫌老套,然而此刻,我也只能用这一句话来代表我的心意了。 我曾世俊有幸和你能相走这一段愉快的时光,真的,我会永远怀念这段美好时先的。人生的际遇匆勿,宛如浮云,聚了又散,做了又聚,山南水长,有朝一田,我们还会欢喜重逢的,当然,又要叨扰你下厨,作一些山珍海味了。 还有一点请你一定要注意,南宫小邪实在不是什么懊东西,你姊姊没有嫁给他,真是福气。好了,就此搁笔,有缘再聚。俊笔翁美玲如珠般的眼泪,不断地掉落在信纸上。 “为什么你还是要走呢?难道……难道从来没人能留得住你吗?” 翁美玲望著那床曾世俊躺了数天的软榻上,好像曾世俊惫坐在那,仍然是那堋关切而又潇洒的微笑,曾世俊仿佛还在说:“常常在哭,看起来会变得很丑,你若把眼泪掉进了饭菜中,看看还有谁敢吃?哈哈……” 月身隐埋在乌云之中,今晚的星星好像特别黯淡。 地点仍是在中条山。 十三应的理尸所在。 一个著夜行衣的蒙面人,诡奇她突然出现。 动作灵巧,而又迅速地掘棺,“掘棺盗墓”这种不道德的事,最好是趁晚上做. 当然,挖坟者的胆量也不定要相当大才行,否则若遇到那半腐烂的死人,都非破吓走示可。 第一具墓被掀开了,那蒙面人捣著,小心翼翼地像是要寻找什么? 狠狠地咒骂了一声:“去他妈的!” 似乎是找不到地想要的东西。 蒙面人继续掘棺。 一直到最後一具时,蒙面人的眼睛一亮,脱口叫出:“找到了!” 蒙面人的手中拿起一粒发光的宝石。 晶莹流转的光芒中,照亮了这漆黑的墓地。 是了,不就是绿宝石吗? 只有绿宝石,才能与天上的明月、繁星,相互争辉! 在这绿宝石光芒闪烁之中,我们也看清了这蒙面人一双黑白分明,骨碌碌地为这绿宝石的美丽所吸引住。 “难怪,十三鹰拚死地不肯交出绿宝石,老大却冒著生命危险也要夺回绿宝石,真是太美了……” 这蒙面人不是别人,正是南宫小邪;决心要出家当“和尚”的南宫小邪。 一个立志要改荤吃素做和尚的人,竟然还会要绿宝石,若是说要用来修廊建寺,还真叫人难以相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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