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君子


  渔夫的剑没有停下,船上其余两个蓝衣青年一齐被迫退,倒栽进水里!
  两旁船只急来抢救,只救得一人,渔夫沉剑将倒在船上的一个蓝衣青年的剑挑起,接往剑柄上一敲,那支剑立时箭一样,射入了水中一个蓝衣青年的后心!
  渔夫右掌剑一翻,左掌接往剑脊上一抹,抹了一掌的鲜血,目光一闪,身形便又待扑出!一声暴喝正适时划空传来:“艾兄,飞雨兄!”
  渔夫应声回头,只见一叶轻舟由烟雨楼那边射来,舟上两个人,一个楚烈,一个沈胜衣。楚烈运桨如飞,舟行如箭。
  沈胜衣振吭大呼,眼睛充满疑惑,相距虽还远,他已经认得出那个渔夫就是他的好朋友“快剑”艾飞雨!
  艾飞雨的剑到底有多快,沈胜衣很是清楚,却是想不到艾飞雨杀人也杀得这么快。
  艾飞雨亦好像认出了来的是什么人,瞳孔突然收缩,剑飕的一翻。
  左右八个蓝衣青年已经接近,手中剑齐指着艾飞雨蓄势待发!
  艾飞雨目光从那八个蓝衣青年面上掠过,冷笑:“谁也不能阻止我!”
  他的语声亦像剑一样尖锐,语声一落,身形疾向右射出!
  四个蓝衣青年长剑齐展,挡住了艾飞雨那一剑,艾飞雨身形一纵,飞鱼一样直投入了水里!那只是片刻,“哗啦”的一声,艾飞雨又曳着一条水柱从船的另一边冒出来!
  蓝衣青年应声回身,艾飞雨怒雕一样扑下,剑往下疾插!
  船动汤不稳,那四个蓝衣青年身形未定,这一剑插下,是必又有人倒下!
  闪电也似的一道剑光及时划空飞来,在艾飞雨的剑还未插在一个蓝衣青年的脑袋之前三寸,将之撞开!
  是沈胜衣的剑!
  沈胜衣人如天马行空,横越过两丈湖面,总算及时化解了艾飞雨那一剑。
  那个蓝衣青年都看在眼内,自忖必死,而今虽然不死,仍吓出一身冷汗,沈胜衣落在他身旁,一把将他扶住,再看艾飞雨,又没进水里。
  楚烈一叶小舟紧接划至,在他的后面不远,张千户、秦独鹤、柳清风亦各乘一叶轻舟相继划来,韩奇与八个蓝衣青年亦分乘两只小船从另一方向包抄过来了。
  “哗啦”一声,艾飞雨又从水里冒出来,已经在三丈之外,一个翻身,正好落在他自己那叶小舟上。
  他半蹲在那里,冷然回头,盯着沈胜衣。
  ——艾飞雨!
  沈胜衣也盯着艾飞雨,在目光相触的那刹那,他还抱着一线的希望。
  这一线的希望现在亦已完全破灭。
  他与艾飞雨在一起的时间虽然不很多,最后的一次见面也已在九个月之前,但若说他竟然认不出艾飞雨,那简直是笑话。
  眼前这个人绝无疑问就是艾飞雨,所用的那支剑也绝无疑问是艾飞雨惯用的那支剑。
  嵌在剑柄上那颗崩缺了一角的宝石,沈胜衣更是印象深刻。
  他们是打架打出来的朋友,那颗宝石就是在那一战,崩缺在沈胜衣的剑下。
  艾飞雨一直都不肯将那颗宝石换去,人前说起沈胜衣是他的朋友的时候,他总会说起那一战,出示那颗崩缺了的宝石。
  他绝不以为那一次的战败是耻辱,而且以是沈胜衣的朋友为荣!
  本来他就是立心要做一个侠客,认识了沈胜衣之后,更像一个侠客了。
  现在他却是如此杀人,这非独不像是一个侠客的所为,简直就像是一个冷血杀手。
  在烟雨楼中,沈胜衣还是半信半疑,现在不相信也不能了!
  “艾兄,这到底为了什么?”沈胜衣忍不住喝问。
  艾飞雨不作声,偏过脸去!
  沈胜衣接道:“江南四友四位老前辈都说并未与你结怨,其中也许有些什么误会,你只管说出来我一定给你们主持公道。”
  楚烈接道:“是啊,姓艾的,若是错在我们,你要怎样,我们就是哼一声也不是好汉。”
  艾飞雨冷笑,左手一抄,抓起旁边那个鱼篓向沈胜衣疾掷了过去。
  沈胜衣鼻翼一动,突喝道:“小心!”右手衣袖一拂,一股劲风卷起,将那个鱼篓震了回去!
  霹雳一声,火光一闪,那个鱼篓突然爆炸开来,一股浓烟飞速扩散开去!
  艾飞雨身形同时一弓,一道寒光从左手衣袖射出,直射向楚烈,右手剑接往水面一划,小舟疾射入浓烟深处!
  沈胜衣左手剑急翻,“叮”的将那道寒光截下,击堕在舟中,脱口一声:“退下!”
  那些蓝衣青年应声不由自主将船往后划。
  沈胜衣按剑不动,楚烈紧握双桨,并没有将小舟划回,蓄势待发。
  这片刻之间,方圆十丈的湖面已尽被浓烟所笼罩。
  张千户那边看在眼内,双手一分,左右秦独鹤,柳清风,韩奇等船立即散开,遥遥将浓烟笼罩的地方包围起来。
  他们看着那股浓烟将沈胜衣、楚烈吞噬,都露出紧张的神态。
  倾耳细听,浓烟中一片静寂。
  浓烟周围亦是只有船只划过水面的声音,所有人都屏息静气,静观其变。
  什么变化也没有。
  烟雨仍飘飞,这季节下这种雨,是不是有些奇怪?
           ※        ※         ※
  时间在静寂中消逝。
  浓烟已消淡,一叶轻舟无声的在烟中飘出来,舟上没有人。
  秦独鹤面罩寒霜,柳清风双眉轻蹙,张千户终于忍不住叫出来:“毛楚,你在那儿?”
  楚别的语声从烟中传出来:“我在这里——”又一叶小舟从烟中荡出来,沈胜衣按剑立在舟首,楚烈双掌在握,与被浓烟吞噬前并无不同。
  众人这才松过一口气。
  沈胜衣目光转落在那叶无人的小舟上,剑眉一剔,轻吐出“嗯”一声。
  楚烈亦自一剔眉:“还是给他跑了。”双拳一紧,那两条木浆立时在他的掌中碎裂。
  沈胜衣沉默了下去。
  张千户的船迅速接近:“艾飞雨在浓烟中没有袭击你们?”
  “没有。”楚烈摇头。“我们却也不知道他在什么时候离开了那叶小舟。”
  张千户目光一转:“烟雾中还有两只船。”
  语声未已,一只小船的头部隐的在烟中出现,楚烈突然暴喝出掌,虚空接连三击。
  掌风呼啸,烟雾激扬。
  整只小船都露了出来,那之上倒着两个蓝衣青年的体。
  楚烈双掌一收,又待劈出,张千户突然挥手阻止:“不要冲动。”
  楚烈仍然又劈出两掌,才问道:“我们难道就呆在这里?”
  张千户目光一扫:“烟已将尽散,我们已经呆了那么久,又何必在乎再呆多片刻?”
  楚烈终于点头。
  张千户目光转向沈胜衣,只见沈胜衣一些反应也没有,明显的已陷入沉思中。
  他没有骚扰沈胜衣,目光回向烟雾那边,静观其变。
  周围立时又静寂下来。
           ※        ※         ※
  烟终于尽散。
  不待张千户吩咐,所有的船已无声的缓缓向当中接近那当中,有一只无人的小船,还有一只断开两截,其中的一截之上,爬伏着一个渔娘。
  那个渔娘面色苍白,已经昏迷过去。
  张千户第一个开口:“到底还是逃去了。”语声异常淡。
  楚烈脱口道:“他又怎能逃得出我们的包围。”
  张千户笑道:“跳进水里就能了。”转吩咐韩奇。“那个渔娘救起来,给她一百两银子送她回去。”
  韩奇应声将船划向那个渔娘。
  张千户转向沈胜衣:“这个陷阱的确太大了,老弟若正早来半个时辰,我们的人最低限度,不会死得这样没有价值。”
  沈胜衣无言回过头来。
  张千户微喟接道:“我们还缺乏了几张铁网,一个水性那么好的人,只有跟网鱼一样,才能将他拿下来。”
  秦独鹤亦道:“这也就是我们最失策的地方。”
  楚烈闷哼一声:“天才晓得他的水性那么好。”
  沈胜衣一直只是听着,没有作声,张千户一直就在留意看着沈胜衣,终于忍不住问:”老弟在想什么?”
  “在想他的水性怎会变得那么好。”
  张千户追问:“他本来水性怎样?”
  “不清楚”沈胜衣沉吟着道:“都是从一个朋友口中知道,对于水他与生俱来有一种莫明恐惧。”
  “这是说,他的水性应该绝不会怎样好的了。”张千户摸着胡子,目光落在湖面上。
  艾微雨方才杀人,在船上立得稳如泰山,而跳跃腾挪,视湖面有如平地,出没于水中,更就像飞鱼一样。
  这样的一个人,若说对水恐惧,实际上是一件令人难以置信的事情。
  楚烈听着立即摇头道:“不可能,我的水性一向自负不错,可是与这个艾飞雨相较,还是有所不及。”
  快人快语,不如就说不如,张千户目光一转,一笑道:“他的话是不是比你那位朋友的话更足信呢?”
  沈胜衣苦笑,说道:“我那位朋友姓方名直。”
  “君子方直?”张千户不由得一征。
  沈胜衣点头:“他人如其名,要他说谎话,简直比要他的命还困难。”
  秦独鹤那边一船涌来,听到发出了一声冷笑:“他有生以来,从未说过谎?”
  沈胜衣还未答话,秦独鹤已冷笑着接上:“一个人若说自己从未说谎,这已是说谎。”
  张千户微喟一声。“方直也许说过谎,但认识他的朋友,却没有一个听过他的谎话。”
  张千户的目光转回沈胜衣面上:“他“君子”的外号却也不是他的朋友赠给他的。”
  “那是谁?”秦独鹤追问。
  张千户道:“就是南七北六十三省的江湖人。”
  秦独鹤冷笑雨声:“为什么?”
  张千户道:“他们都公认,方直这个人平生的所作所为足以被称为一个君子,而无论有什么纠纷解决不来,若是能够找得到,都希望能够请这个人到来主持公道。”
  秦独鹤好像仍然不服气:“我怎从未听说过有这个人?”
  “那只是因为你实在已经绝迹江湖多年。”
  “这个人的出现是什么时候的事?”
  “还是这三年。”
  “你却是相信?”秦独鹤又冷笑了一声。
  张千户悠然道:“因为我与他也是朋友。”
  秦独鹤征住在那里,张千户接道:“这个人虽然是这三年才扬名江湖,我与他认识,却已经十年有多。”
  秦独鹤盯着张千户,甚感诧异的重复一声:“十年?”
  张千户点头:“他的父亲在嘉兴城里开了间叫“太白”的酒楼,二年前一病不治,太白楼自然亦是留给这个独生子。”
  “你们是在生意上有来往,所以才认识。”
  “这十年以来,他没有短欠我分文,也没多取我分文,好像他那样的生意人可以说万中无一。”张千户颇为欣赏的点着头。“一直以来,就只有别人欺骗他,没有他欺骗别人。”
  秦独鹤闷哼一声:“奇怪那间大白楼居然能够维持到现在。”
  “那大概是因为大家都不忍心要这个老实人太吃亏。”
  柳清风听到这里,插口道:“你们可曾听到这样推许一个人!”
  楚烈第一摇头,秦独鹤冷冷接道:“如他的精打细算,说得一个人可以相信,那个人应该就可以相信的了。”
  张千户转间沈胜衣:“他是什么时候告诉你艾飞雨畏水?”
  沈胜衣想想:“的莫在一年之前。”
  张千户喃喃道:“一年的时间,是否足以令个人克服与生俱来的弱点。”
  沈胜衣道:“还要看这一年之内他的遭遇如何?”
  “我明白你的意思,他若是受了什么刺激,又能下定决心,一定可以的。”张千户再问:“他与方直是怎样的朋友。”
  “生死之交。”沈胜衣目光一闪,“所以他这一次来到嘉兴,应该会跟方直一聚。”
  楚烈道:“我看不一定,你与他何尝不是生死之交,可是他方才却将你当做陌生人一样,话也不跟你说一句。”
  “不管怎样,我都要我方直谈一谈,也许他会知道一些我们要知道的事情。”
  楚烈立即道:“我与你一起去”张千户截口道:“你去只有妨碍他们,难道你担心沈老弟知道了之后,不与我们说?”
  秦独鹤冷冷的道:“他们既然是好朋友,为对方保守秘密,不是也很应该。”
  张千户肯定道:“无论如何,他一定会给我们一个清楚明白的交代。”
  楚烈转劝沈胜衣道:“这个人精打细算,很少出错,这一次相信也不例外?”
  沈胜衣叹息道:“因为我的好奇心实在太大,何况那还是发生在我的一个好朋友的身上。”
  张千户笑笑:“幸好嘉兴总算是一个很不错的地方,在这里留下来,相信不会令你大难受。”
  他虽然在笑,面上却一丝喜色也没有,不过,能够在这时候笑出来,也就是很不容易的了。
  嘉兴无疑是个好地方,就拿南湖来说,除了烟雨楼,还有浮玉亭,菇云阁,钓鳌矶,菱香水榭,无一处不使人留连忘返。
  可是沈胜衣现在又那里还有欣赏名胜古迹的心情!
  风吹烟雨飘飞,湖面上仍然有鲜血漂浮,张千户又等了一会,才吩咐各人打捞体。
  艾飞雨始终没有浮出湖面,悲凉的号角声中,江南四友手下的船只迅速结集在一起,也是没有人发现艾飞雨的身影,在浓烟消散之前,莫非他便已泗渡南湖,上岸溜走了。
  沈胜衣、楚烈也就在号角声中一舟荡向岸边。
  楚烈一篙轻点,舟行稳定,将及岸,忽然道:“老弟,你可知张家在那里?”
  沈胜衣摇头:“不知道,但随便找一个人问问,相信也能够给我一个明白。”
  “嘉兴城中,不知道张千户住在那里的人的确不多。”
  楚烈将篙往岸边一插,道:“你若是要人用,只管叫人来通知一声,我一定第一个赶去。”
  “好”沈胜衣一撩衣衫,纵身上岸,一抱拳,才转身上路。
  楚烈目送沈胜衣去远,喃喃道:“好一个沈胜衣,总算没有令我失望。”
  这几年以来,他已经不止一次听到别人提起沈胜衣,早就想找机会一见这个别人口中的英雄!
  今天他总算如愿以偿,而且发觉这个沈胜衣,非独不讨厌,还一见如故!
  他实在很想再邀沈胜衣喝一杯,可是他不知道,这时候非独沈胜衣未必有心情,就是他自己,心情也恶劣得很。
  在他们江南四友之前,公然杀死他们的弟子的人,到现在,也还是只有一个艾飞雨。
  江南四友确实已很久没有过问江湖上的事情,但到底也是前辈成名人物,这口气又如何咽得下?
           ※        ※         ※
  沈胜衣的心情一样不限好,一路思潮起伏,将方才所发生的事情又重新思量了一遍。
  他发觉艾飞雨用的剑法与平日并无大不同,只是每一剑都是以杀人为目的。
  这一点与艾飞雨一向的行事作风完全不同。艾飞雨一向不大喜欢杀人,除非迫不得已又或者他肯定对方实在该死。
  而且他一向恩怨分明,他若是与江南四友为敌,应该就只会杀江南四友,绝不会波及江南四友的家属弟子。
  但适才所见,他却是显然要将江南四友,以及有关系的人都斩尽杀绝,一个不留。对那些人他显然深恶痛绝。
  他们之间到底有什么仇恨,沈胜衣只希望方直能给他一个明白,他认识艾飞雨,还是这几年的事情,方直与艾飞雨却是由小玩到大的朋友。
  方直似乎没有可能完全不知情。
  想到这里,沈胜衣的脚步,更加快了,他当然怎也想不到,方直的所作所为,令他更意外。
  君子可以说是一个崇高的荣誉,能够被南七北六的江湖朋友尊称为君子的人,相信就只有一个方直。
  他事实是一个天生做君子的人,据说出懂事开始,他就已懂得规行矩步,一举一动都完全符合为君子的原则。
  很多在别人很容易犯的错误,在他却是变了绝没有可能发生的事情。
  很多人都希望能够与他结交,却是绝少人喜欢与他在一起。
  君子的生活,事实不是一种很有趣的生活,做君子也事实不是一件很舒服的事情。幸好这个君子从来不与人说教,所以与他相处的人还不致感到太没趣!
  不少人都奇怪,若不是他的父亲剩给他那么大的一座酒楼,他将会做什么工作谋生。
  也有人曾经问及他这个问题,却是得不到答案,因为连他自己也回答不出来。
  好像这样的一个君子,竟然会偷偷的溜进青楼去嫖妓。
           ※        ※         ※
  沈胜衣的运气一向都不错,今天更就是奇佳,他一心一意要找方直,才进嘉兴城大街,竟然遥遥看见了方直。
  嘉兴并不是一个小地方,若说巧,这实在巧极了。
  方直一袭青布长衫,与一年前沈胜衣见他的时候并无多大不同。
  他今年不过三十出头,走起路来却像一个六十岁的老头儿。一手横在胸前,一手负在腰后,每踏出一步,距离都一样,就像是量度过才走的,那种稳重,远远超越他的年纪。
  好像他这样走路的青年人相信并不多,所以沈胜衣一眼便将他认出来。
  他正在横过长街,目不斜视,并没有发现沈胜衣,继续走自己的路。
  沈胜衣并不奇怪,他清楚知道,这个人眸子长得庄正,走路也真的只往前望,除非有人跟他打招呼,否则绝少会左顾右盼。
  他方待扬声招呼,方直已走进了一条小巷内,不由得有些奇怪!因为他也很清楚,这个天生做事不晓得转弯,绝少抄捷径,平日往那里,一定是往大路走的。
  他连忙加快脚步,追上前去。
  到他走到巷口的时候,方直已经差不多走到小巷子的尽头。那条巷子并不阔,左右都是人家的后门,高墙一道紧接着一道,阳光射不到,有些儿阴森。
  这时候也接近黄昏了。
  沈胜衣本来就有些奇怪,方直竟然会走进一条这样的巷子里,现在再看见方直走路的样子,不由就傻了眼。
  方直两只手部已左右张开,左一扒右一划,耸肩缩胸,两只脚非独没有分寸,而且一时用脚跟,一时用脚尖,一跳跃的,走起来非常滑稽活像一只大猴子。
  只有在非常得意,非常兴奋之下,一个人才会这样忘形,而好像方直这种人,即使乐极,相信也不会大着形迹。
  沈胜衣认识方直以来,从未见过他这样走路。
  到底是什么事情令他这样兴奋?
  沈胜衣一个念头还未转过,方直转过巷子一个弯角不见。
  他的脚步不由自主踏进巷子内,追了进去,一路走,一路的思想没有停过。
  他实在想不出有什么事情能够令方直这样忘形。
  转弯又是一条巷子,但比较宽阔,也长很多。
  沈胜衣才转过去,遥遥就看见方直双手互搓,走进一户人家的后门。
  也在那刹那,沈胜衣听到了几下得意已极的笑声,相距虽有一段路,这笑声转来仍然很清楚,可想而知方直是真的非常得意,才会发出这么大的笑声来。
  沈胜衣也从未听过方直这么大声笑。
  难道令他得意忘形的东西的事情,就在那屋子之内?
  沈胜衣不想扬声叫住,那笑声入耳,还是打消了那念头,只是加快脚步,追了过去。
           ※        ※         ※
  鲜红的门,红得就像是鲜血,在沈胜衣还未走到之前,已经关上。
  门外并没有什么东西识别,唯一与这条巷子两旁其他的门户不同的,就是这道门的颜色。
  一般人家的后门也甚少样上这种鲜明的红色。
  沈胜衣在门前停下,打量了一遍,看不出有什么特别的,鼻子却嗅到了一种淡淡的脂粉味。
  这种脂粉味,嗅来令人不怎样舒服,那刹那,沈胜衣突然有一种感觉——好像有一个既庸俗,又肥胖,涂着廉价脂粉的女人才在身前走过。
  连他自己也奇怪,为什么竟然会生出这种感觉来。
  门两旁都是高墙,白垩仍新,虽然照不到阳光,看来仍有些刺眼。
  一株月桂从墙头伸出,枝叶浓密,青绿色的树叶在风中“籁籁”的作响,彷佛随时都会飘下来,那之下却连一片落叶也没有,显然经常都有打扫。
  沈胜衣看看那道高墙,看看那株树,负手打了几个转,终于伸手在门上敲了几下。
  那两扇门很快打开来,沈胜衣目光及处,又是一征。
  开门的是一个女人,站在那里,就像是一座肉山,虽然没有将那道门堵住,但沈胜衣要从她身旁进去,就是放侧身子,也仍然很是勉强。
  他的腰最少有沈胜衣的二倍,那一身衣服用的布料,拿来给沈胜衣,就是不足三套,两套应该绝不成问题。
  他的脸很圆,有如满月,嘴唇鼻子也是圆圆的,一双眼睛却已给肌肉挤成了一条缝,那两条眉毛亦是线一样,描得很细,很弯。
  沈胜衣绝不怀疑他是否属于这间屋子,最低限度,她嘴唇涂的那种红色,就已跟那两扇门一样。
  他的手中拿着一方丝帕,绕着手指,却只绕得一圈,那方丝帕无疑小了一些,她手指也未免粗了一点,指甲也是涂得红红的,看来也是有些刺目。
  沈胜衣实在很想看看里头到底是什么地方,可是看来看去,还是只看见这个女人。
  这个女人也在打量着沈胜衣,忽然举起那方丝帕,掩嘴一笑。
  这一笑,连那条眼缝也不见了,沈胜衣不能否认,这一笑实在也很抚媚,只不过,令人有些吃不消而已。
  沈胜衣也绝对肯定,他若是趁这个时候离开,这个女人一定瞧不到。
  可是他仍然呆在那里,等地的眼睛张开,才轻咳一声,道:“这位姑娘……”
  “我叫小红”小红的声音倒不难听,而且充满了诱惑,只可惜沈胜衣先看到他的人,才听到了他的声音。
  “小红姑娘——”“叫小红就可以了。”
  沈胜衣又咳了一声。“我……”
  “公子的来意我恨明白。”小红得更抚媚!
  沈胜衣“哦”的一声,奇怪之极上下打量了小红一遍。
  ——这个女人到底是什么人?为么知道我的来意?
  ——难道方直早已知道我跟在他后面,故意寻我开心?他怎会是这种人?
  沈胜衣心念一转再转,乃待开口问,小红已一声:“请——”偏身让开一个足以容沈胜衣走过的空位!
  沈胜衣总算看到屋内的情形。
  进门是一条名符其实的花径,两旁鲜花盛开,紫嫣红,在花径尽头有一座八角亭子,傍着一座假山,再过有一条长廊,柱子栏杆全都是鲜红色,瓦面则碧绿,非常刺目。
  这绝无疑问是一个大富人家的院子,装饰得无疑有些俗气,但看来还不致令人大反感。
  那最低限度,比起一些暴发富的院子要顺眼!
  小红看见沈胜衣这样张头探脑,“噗哧”的一笑!
  “公子还是第一次到这里来?”
  沈胜衣诧异的道:“这里莫非是谁都可以来?”
  “只怕你没有钱。”
  沈胜衣目光一闪:“哦……到底这里是……”
  “不就是怡红院了?”
  沈胜衣这才真的征住,怡红院这名字,他总算知道这到底是什么地方!
  看见一个小红这样的女人,他其实应该早就想到这是一座青楼的了,可是到现在,他的脑海中才出现“青楼”这两个字来。
  他知道是什么原因。
  方直这种人与青楼本就不可拉在一起说,所以他跟着问了一句废话:“你是说这是一座青楼?”
  “什么青楼红楼的,乾脆就叫它妓院就是了。”
  沈胜衣苦笑。
  “别老是站在门外,进来哪——”小红动手来拉了。
  沈胜衣退后一步:“我那位朋友……”
  “公子有朋友同来?”
  “就是方才进去的那一个穿青布长衫的……”
  “怎么?你原来是阮公子的朋友?”
  “阮公子?”沈胜衣愕然。“他不姓方?”
  小红亦有些诧异的望着沈胜衣,突然笑起来,沈胜衣更为愕然:“姑娘在笑什么?”
  “早就看出他不是一个老实人,姓名原来也是假的。”小红笑说。
  “你说他是谁?”沈胜衣不觉追问。
  “阮环”小红反问。“他本来是叫什么的?”
  沈胜衣没有回答,“阮环”这两字入耳,不知怎的他竟然就想到“圆弯”那两字。
  他更加肯定那个人就是方直。
  小红等了一会,“噗哧”的笑道:“我们可不管他姓圆姓方,用假姓名的客人本来就不少。”
  沈胜衣接问:“他是你们这儿的常客吗?”
  小红道:“不常来,只是他很得我们这儿姑娘的欢心,又爱从后门进来,所以大家对他多少都有些印象。”
  沈胜衣又沉默下去。
  小红笑接道:“他虽然不是豪客,却有他的真本领,接待他的无不给他折腾得死去活来。”
  说到“死去活来”这四个字,小红的眼就亮起来,瞟着沈胜衣:“公子既然是他的朋友,相信多少也从他那里学得一些。”
  她虽然没有说下去,可是看那种表情,沈胜衣已知道她要说什么。
  那刹那,沈胜衣的耳根不由一热,亦不由叹息一声。他是为眼前的这个小红叹息。
  一个女人沦落青楼,是不是就没有所谓羞耻?
  沈胜衣不知道,但眼前这个女人却给他这种感觉。
  小红看见沈胜衣这样,却想到了另一方面去,佯嗔地接说道:“我只是恰巧走过,你莫以为我是那种只能够在后门拉客的……”
  沈胜衣叹息道:“姑娘误会了……”
  小红截口道:“我看你也没有这个意思,老实说,我在怡红院,还算得半个红人。”
  沈胜衣摇头道:“我是说,姑娘误会了我的来意。”
  小红的笑容一敛:“那你来此怡红院干什么?”
  “我是看见我那个朋友进来这里,又因为有事要找他,所以才不妨冒昧拍门一问……”
  沈胜衣话未说完,小红的脸上已一丝笑容也没有,一声冷笑,又打断沈胜衣的说话。
  “找朋友找到妓院来,你这是在骗谁?”
  沈胜衣苦笑。
  小红冷笑着接道:“我倒是听说那位阮公子家中有一条母老虎,平日看得他很紧,所以他才要走小巷,走后门,我看你,怕不是那条母老虎叫来的。”
  沈胜衣没有分辩,小红也不给时间他分辩,随又道:“那你怎么不早说,省得我多费唇舌!”
  语声一落,小红双手一拢,“砰”的将门关上,那刹那,她非独没有丝毫媚态,而且一副晚娘脸庞,就像与沈胜衣十怨九仇似的。
  沈胜衣本欲举步追进去,幸好看见这种脸色为之一呆,否则不难一鼻子撞在门上。
  门虽然关上,沈胜衣仍然听到小红在骂,当然是骂他,而且骂得很难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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