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办这事得小心谨慎,布朗先生。上帝啊,要是弗雷迪亲眼见到这些,他可能会笑得前仰后合。”
  莫蒂默?布朗站在自己的角度上,再度不满地看了一眼这高大的男人。自从他们离开肯特后,他满耳灌满了对方种种抱怨声。好在早有人告诫过他,抱怨是少不了要听的。
  “如果你还带着一匹马,我建议你还是不走的好。”
  “你是否听说过我要虐待你,‘凯撒’?”德夫林与自己的马交谈起来。“凯撒”是他的马名。
  德夫林牵着这匹骏马走,莫蒂默则露出欲杀之而后快的表情,随后鼻子一哼,权作同意。已经是既成事实,他只好继续施压说:“我们现在只有一事可做,夜行昼伏,杰弗里先生。在白天,你会遇见许多人,许多人也会看见你,这儿的人都可能感到好奇,像你这种样子的人为什么会有如此优秀的骏马?你来这儿的目的是隐匿形迹,而不是哗众取宠。”
  “我想,你来这儿的目的就是死死地纠缠我。”德夫林反驳说,“这儿前不着村后不见店,路上连鬼都没一个,难道你没有注意到?”
  “刚才是没有,现在却有了,难道你的眼瞎得像笨猪一样?”
  德夫林忽略了有辆四轮马车刚刚出现。此时,他骤然停下来,表情可怕地盯着莫蒂默,他那6﹒3英尺高的身材,壮实得令人生畏,绝对能产生某种威慑的效果。但是选莫蒂默来作这年轻人的随从,并不是因为他事事毕恭毕敬。正好相反,他认识一人,那是德夫林唯一不敢轻视的。再说,他可以直接从这位人物那儿获得指令。所以,莫蒂默有着某种优势,当然是在特定的时间内。
  “我们得知,乡绅的家离大路不太远,”莫蒂默合情合理地分析说,“我们到那儿,也住不了多久。接着,你就可以骑着这骏马回家啦。至于你此时的头衔,请记住你仅仅是个马夫……”
  “马夫,布朗先生,”德夫林果断地打断话头,“一匹骏马的饲养人兼骑师。对,还是个骑师。这可是个响亮的头衔……”
  “但是,你难道不知道这首要之事……”
  “那是你需要考虑的,你很快会发现我不会自欺欺人。”
  “这是为什么……”
  “这正是为什么我答应你这讨厌的家伙随行。如果我必须住在马厩里,在这个马厩中就是我说了算,否则干脆现在就放弃这个大胆的计划。”
  莫蒂默虽然敢张嘴争辩,但是他在这点上相当明白,顶嘴不会有任何好处。所以,他简单地点点头,转头发出不可忽略的告诫。
  “那马车朝着我们这里驶来,上面坐的极可能是本地的乡绅。
  将你的帽子拉下来,掩藏……”
  “好啦,别再说了,布朗,”德夫林打断话头,其忍耐显然达至极限。“我们都来到了世界的边缘。要是这些乡巴佬还能认出我,我把这破靴子吃到肚里,而不是穿在脚上。”
  “至少你得做出点没精打采的样子,行吗?”
  “不,”这个字掷地有声,“上帝作证,我还得走路,破衣烂衫飘搭在肩上,靴子褴楼得都不值了。布朗先生,你在冒汗!
  记住,我不想再做任何讨厌的让步,就是不答应。”
  “是在冒汗,还不是因为你穿着那件高级的鬼衬衫,”莫蒂默不敢大声,含糊他说,“这正好标明……”
  “什么?”
  “没什么,杰弗里先生,绝对没什么,”莫蒂默说,“如果我们这次尝试失败,我们应该分清责任,对吗?”
  “实际上,你我都明白是谁的责任。”
  这正是令人担忧之处。
  路上行人沿着蒂戴尔村的大路来来往往,甚至有人不骑马,而是在前牵着马。这种现象倒也常见,不同的是,今天走在大道上的是匹骏马。
  梅根早就注意到这是一匹黑色纯种马,接着泰勒移步走到近前观察:“上帝啊,你可见过如此神骏的种马?”
  蒂法尼与梅根挺逗地对视一眼。泰勒真没有记性,甚至忘记了身边还有姑娘。否则,那“种马”一词也不会随口说出。对方越走越近,那黑马健美身段在当时来说,可谓完美无暇。事实上,他们中没有任何人见到过如此骏逸的马。
  梅根喜欢马,她此时的心情如果没有泰勒强烈,也差不多。
  如果她有这匹骏马,不仅在本教区,甚至在整个德文郡地区,她都会骄傲得像公主一样。她的“安布罗斯先生”也会相形见绌,可是她没有因此而嫉恨此马。这马的确太神俊了。她想象出骑着它的样子,熟练的骑师可以发挥出它的速度。有人认为种马不宜女士,实际这是不公平的。这匹马太出色了,梅根喜欢得如同自己的一样。她异想天开地想求父亲将它买下。她想得到的东西只要合理,她父亲总会满足的。但是,她不得不打消这种念头,她乎可以肯定:哪怕是出天价,该马的主人也不会卖它。如果这种马属于她,“它”肯定都不会同意。
  泰勒停下车,她几乎没有感觉到。除非这时将这马牵到她面前,让她欣赏个够。她的目光紧紧盯在那马身上。她逐渐站起身,极想走近些。蒂法尼笑了,耳语说“捡点些”,她才醒悟过来,意识到这份失态,一个女孩子是不能走得太近,要想仔细端详别人的马匹,无论如何需要征得主人的同意。她这时转过身来,想征求那个人的意见。后者牵着马僵,见到清丽脱尘的她时,愣得忘了自己的骏马。
  他站在那儿,汗洋洋。脏兮兮的。然而在她眼里,这人是她见过的最英俊的男子。她也不考虑合适不合适,便将目光向他投去,那贪婪的神情恰似打量那种马一般。来人高高的个子,宽肩,身段优美协调,轮廓分明,浑身上下透着令人眩目的魅力。
  他慢慢抬起手,摘下帽子,这时,她甚至觉得这手也相当漂亮,那极为蓬乱的头发也特别优秀,黑得像沥青一样。随后,对方那双美得最令人惊叹的蓝眼睛中出现她的影子。她忽然意识到他正在注视她。
  那眼睛给她带来一阵震撼,她因此才意识到自己在做什么,连忙将目光移开,多亏她帽子的宽边,挡住了那人的目光,也掩饰了她羞臊的脸色。她甚至都无法相信自己刚才怎么那样。她能想出的唯一借口,便是她极为欣赏这匹骏马,因为她发现该马的品种相当优秀……但是,她那样地盯着陌生人看,是断难找到借口的。她从来没有这么看过男人,她十分清楚自己刚才盯着那位先生看的方式极为不妥。
  他的相貌已经深烙在她的脑海之中,从那副尊容上看,他虽说穿得十分寒磅,他甚至连绅士们必备的颈巾也没有,但是举止则显得漫不经心,他好似见惯了他们这些人一样。感谢上帝,幸好他不是绅士。最少她希望他不是绅士,否则她的失态就会变成闲言碎语,传到她的朋友耳里。这些流言蜚语可能成为小酒馆里的话题,她能忍受这点吗?不,她忍受不了。上帝啊,她着了什么魔?
  真够幸运,蒂法尼没看到这些,泰勒的注意力也全在这马身上,他早听说过有这种血统的马,还能说什么呢,梅根想不出来,她想离开那儿。她决不想再将目光投向那家伙,后者显然体察到她的失态。
  “要是我能买下它就好啦,”那深沉的声音中透着为难的语调。
  “马主是谁?”泰勒想知道。
  “乡绅彭沃西将成为这种马的新主人,这可是值得骄做的!”
  梅根在东看西看后,又被那家伙的英俊外表所吸引,更有甚的是,两人的目光碰到了一起。真可怕,她几乎是忘了对方身份卑微。
  事情原来这样,她好一阵才缓过神来,急促他说:“我不相信。如果有这事,我父亲怎么不告诉我?”
  “你父亲是谁,他懂什么?”
  “乡绅彭沃西。”
  这回轮到他好长时间无话可说,随后,他微微地一撇那圆润的嘴唇:“哦,是吗,我至今也搞不懂,他决定建种马场与你有什么关系。”
  在多数情况下,这绝对是事实,然而,她的情况则截然不同,因为她父亲知道她极想得到一匹好马,看来,父亲打算用更恰当的方式来说这事,他不能像那家伙一样嘛,后者在说“种马”一词时,好似有种快感。讲这话总显得有些粗鲁,即使是泰勒听到了这个“词”时,也不自然地走开了,他甚至忘了自己刚才也讲过这话。
  那双蓝眼睛仍然盯着梅根,那直率的目光搞得她神情慌张。
  既然她再次注视着他,他干脆也盯着她,那行为就似她刚才的做法一样。她可以肯定他说,这是故意的,绝对是针锋相对的。面对在场的这一小伙人,只要他不挑明说这是在报复,她便无话可说,他的报复肯定不是微笑,而是更加恶劣的羞侮。这种挑衅行为岂是绅士的举止。这也表明了他的出身,时间稍稍一长,他便露出了缺乏高贵血统的本性,除非他认为对方欢迎他那种目光。
  上帝啊,谁让她先有这种行为呢?他有理由这么认为。
  “你一个人前来送马。”梅根脱口问,“送过马后,你会离开吗?”
  她的语调中透着某种期待,蒂法尼听到这话后斜眼瞧着她。
  那站在地上的男子注意到这点,他在极短时间内似乎有些迷惘。
  随后,他绽颜笑了,他笑起来也是一付凶相。梅根连忙打起精神,理智地起了戒心。
  “我是养马人,小姐,之所以由我送马,原因就是除我之外,别人都无法驾驭它。你可以想得出,如果此马得不到相应的照料,这马的前主人是不会放心的,对吗?再说,我还是骑师,所以我这个人相当有价值。你可能知道,我在这方面颇有经验,因为我能够像对待女人一样照料它;用温柔的手抚摸整个马身,需要时这手也能变得坚硬有力。当它焦躁不安时,就得重重地拍打它的屁股。”
  德夫林讲些什么疯话,他自己都不明白,他只想探看她的秀脸是否会羞得发红,就像她那可怕的红头发一样,几个人的脸色都没有羞红,但是这张脸红了。
  这家伙旁若无人,口沫横飞地开始侃侃而谈,德夫林如果做不到这点,他也就不是德夫林了。那位金发女郎听到他的胡说八道时,脸上流露出天真的垂询之色,他再没说下去。谁指望举止差劲的养马人能说出什么?
  乡绅的女儿气得发昏,她不加任何掩饰他说:“赶车吧,泰勒。我保证,不等他住下来,我便解雇他。”
  泰勒一勒疆绳,赶动了马车。这时,年轻绅士的回答传到了德夫林的耳里:“听他那话,我敢肯定,他没有恶意。最少,这不像是侮辱。”
  “他就会干这鬼事!”
  “姑娘说得对,”待马车走远后,两人对视一眼,莫蒂默对身旁的德夫林说。
  “说话婉转些,好吗?”
  莫蒂默顿时为之脸红。“这么说,我说话不婉转。我以前从没见过像她那样的姑娘。你说话倒是婉转,但是你却失去了那妙趣横生的语言。你又找什么借口呢?那位就是乡绅的女儿,而乡绅甚至不知道我们是他请到马厩中的宾客,或者说他不知道他已经买了一匹顶尖的好马。如果那年轻绅士立即送她回家,她再埋怨父亲的行为,又怎么办呢?”
  德夫林皱着眉头,因为他当时做事时,没有考虑到自己,但是他自我安慰他说:“所以,我们得来个小比赛,看谁先到乡绅家。你想知道谁是赢家吗?”
  “啊,这个办法妙极,保证急得这位小姐上窜下跳。为什么你一见到她,便搞得她下不了台呢?”
  “我想是性格如此吧。”
  “谁有性格?你不过是个养马人。要想让人了解自己,你还得靠做成这笔交易才行,否则你无法赖在乡绅家。如果没有这层关系,你便是街头流浪汉。”
  德夫林忽然笑了:“我认为,要是我真的养成了流浪汉的德性,我就会更加安全,至少在这优美的小村附近。”
  “更加安全吗?”
  “那还用说,”德夫林回答说。看到莫蒂默还没有明白自己的意思,他又补充说,“你可能是对的,布朗先生。我不能再用那风趣机智的语言,不能再用了。”
  “她‘属于’那种紧盯着看的‘东西’吗?”
  “如果你喜欢上这厚脸皮的红发姑娘呢?”
  莫蒂默鼻子一哼:“我认为,你不可能喜欢上她。”
  “感谢上帝,你说得真对。如果我喜欢她,我这份苦可能就白受了。你知道,布朗先生,我倾向于这种看法,在这偏僻遥远的地方,我只能过我们自己的日子。”
  “我希望这并不意味着你成心要与这位小姐斗着玩。”
  “斗着玩?肯定,你难道没意识到,我刚才已经宣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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