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一二六九年 康洛斯堡
  可琳小姐的父亲宣称那一头浅金色的发丝是她最重要的资产:或许该说是他的,毕竟盯着她嫁给某个老实傻子是他的责任。
  每个看到康可琳小姐的人,上自崇高的国王,下至市井小民,都会认为她是所有男性理想的太太——一个心灵脆弱的女人,使男人自觉勇敢而强壮;一个温驯的妻子,使男人成为城堡的主人;一个脑袋里什么都没有的女人,能使男人永远聪明与优越。
  根据教会的说法,女人头发的颜色代表她真正的本性。由教会赋予权力的男人,因此得到头发是直接从大脑长出来的结论。
  火红的发色是要提醒男人,当心这是个泼辣的女人。既然森林覆盖了英国三分之二以上的土地,树干般的棕色因此是平凡的,也表示这个女人只有少得可怜的想象力。
  众所皆知的,午夜是女巫活动的时间,因此黑发女人都聪明过头、诡计多端。这些教会人士还说,夏娃的头发就黑得像女人的原罪。
  但一个拥有浅金色发丝的女人,则是完美的。
  可惜,这些教会人士并不认识康可琳。就像躲在一片金凤花中的刺猬,可琳的个性也隐藏在她的金发下。
  她固执而坚决,男人拥有这些特点会受众人钦慕,女人则会被嘲笑。她父亲发誓她的固执是与生俱来的。
  在可琳出生前,她母亲已经失去了五个孩子。可琳和之前的孩子一样,提前了她母亲产痛的时间,整整早了两个月。当神父正要对她蓝紫色的弱小躯体执行人生尽头的仪式时,她狠狠踢了他一脚,并张嘴大哭,几乎将城堡的屋顶给掀破了。
  令大家啧啧称奇的是,她活下来了。
  从她生命的第一刻开始,她就与不可能的事奋战,她是生来对抗命运的。
  当然,她可不认为自己顽固,而只是坚持到底。如果出生时她放弃了,下场会如何?
  死路一条。
  因此可琳一直抱着坚决的信念,她不会让任何人掌控她的人生,她才是自己命运的主宰。
  她相信坚持就会成功,每当她美好的计划失败时,她总是会有另一个更棒的想法。
  她身形娇小,但心灵却强壮如巨人。有时候她会聪明反被聪明误,当她的脑中冒出某个惊世骇俗的想法时,她很少顾虑到后果,而她通常同时有好几个古怪念头。
  没有人能否认她确实从失败中得到教训,她并不是呆头鹅,鲜少犯同样的错。
  她只是不断制造新的错误。
  这很适合她,因为她要自己决定未来。即使一路上种种失败的经验尸横遍野,至少是“她”自己造成的失败。
  可琳从不让“技巧不足”这种小事使自己气馁,她坚信完美来自于不断的练习。当然,她无法为这种信念自圆其说,毕竟历史、逻辑和她种种不名誉的事迹,都使她站不住。
  但她热爱挑战,拥抱它、并因它而欣喜。认识她的人都说她的固执是无益的,但她从不放弃,反而会不断想出新的计划。
  可琳认为拥有想法是件美好的事,但目睹过她所造成的烂摊子的人,都会因某些现象而暗暗心惊:例如,她突来的安静,微蹙的眉头,若有所思地咬着下唇,或玩着手指上母亲的宝石戒指,表情像只安详和平的鸽子。
  但是每当可琳小姐出现这种表情,更糟的是,当她大声宣布有了“妙主意”,所有在她身边的人就一点都不安详了。
  原因很简单。
  可琳十二岁时,她拿起针线修补主教打猎留下的伤口,她父亲抱歉到掏出沈甸甸钱包里的所有金币,请求一个路过的朝圣者去圣城替他请求原谅。
  她父亲不知道的是,这个好色的主教已经觊觎可琳一整个星期,还愚蠢地将她逼到楼梯间,偷了一个吻还捏了她小小的胸部一把。因此,轮到他被医治时,她甜甜地微笑着,在他的伤口上缝上三个XI,那是魔鬼的标志。
  从十五岁开始,只需短短两个悲惨的日子,可琳就被逐出王后的宫廷。她父亲不得不送一只镶满宝石的圣杯给教皇,请求他为唯一的女儿祈祷。
  这招奏效了。一星期之后,他接到了鲍麦威爵士订婚约的请求。这位武士当时正在圣地,打着对抗异教徒的旗帜,为英格兰国王和教会带来更多财富。
  她询问父亲,麦威爵士是什么样的人,她父亲说他是个伟大的战士。
  这不是可琳想听到的答案。
  她想知道他是否高大和善,眼神是否温柔。他是否会弹琴吟唱情诗,是否会用银托盘献上他的心。
  她父亲哈哈大笑地告诉她,麦威爵士会保护她,她喜不喜欢他并不重要,因为她不作任何决定,这婚约是亨利国王钦定的。
  但是鲍爵士还要在战场四年,而她父亲却在一个特别寒冷的冬天染上风寒,并且几天后就病逝了。
  亨利三世成为可琳的监护人,艾莲王后仍然不准她进宫——一次就够了,谢谢——还建议国王把他的被监护人送给敌人当人质,最近变得十分棘手的威尔斯王子就是不错的选择。
  亨利拒绝了,他还不想挑起战争。
  所以在鲍爵士返回之前,国王决定将可琳小姐送到一所偏远的女修道院,而她在那里的生活和她父亲在世时并无明显不同:源源不断的“妙主意”。
  一二七五年 英格兰
  鲍麦威以一双变得成熟而充满智能的眼睛,打量他的家乡。一切事物都生气勃勃而多彩多姿,朗德尔森林的树丛浓密茂盛,完全遮挡了阳光。
  淡青色的雾气像营火余烬冉冉升起。他喜欢皮肤和外衣上的湿气,因为这不是他的汗水,而是英国的水气。
  再也没有绵延不绝的沙漠、干燥的热风,或是可以轻易而无情地将人灼伤的阳光。
  空气中有着青苔和绿草的味道,他对这种冰凉的湿意竟感到陌生。
  远处突然传来马蹄声,他转头俯瞰宽阔的草地。
  他以马刺刺了坐骑一下,俯身在马鞍上任马疾驰。风吹乱他的黑发,厚重的斗篷随风起伏。他呼吸着带青草香的冷空气,就像在沙漠中发现了绿洲。他最想念的就是这种简单的事物。
  他习于快马奔驰,熟悉马背肌肤强大的震动,也熟悉马蹄敲击地面的声音,和心脏兴奋的跳动。
  他可以感觉到身后的马蹄震动,有人在追赶他。他竖耳聆听,只有马。他刺一下马臀,马儿立刻像箭一样往前疾冲。他们跃过低矮的石墙倏然左转,越过一片草地冲下山谷。
  他们涉水横过一道溪流,大步经过一条木桥,跃下另一片山头,仿佛躲避沙漠风暴刻不容缓。
  他们跑进一处森林,他觉得追赶他的人仍然紧跟在身后。
  他转头,看见左方有一块空地,于是连忙转向,奔向空地。
  一瞬间他已拔起剑跳到地上,屈着膝,双手紧握剑柄。备战完毕。
  空地外静悄悄地没有一点声响。那个人似乎没有跟来。
  麦威保持备战姿势,充满警戒地注意周遭的声音及气味,连露珠从叶片滴落空气中的湿气都不放过。
  还有女性的香油味。
  从他身后传来一阵最粗鲁刺耳的呼吸声。
  麦威站直转过身。“出来吧,洛杰,我闻到你身上雷伊丽甜甜的香水味了。”他把剑插在土中,一手撑剑,一脚轻松地夸在另一脚前,空着的手则插腰等候。
  费洛杰笑嘻嘻地从一棵大榆树后现身。“伊丽本人可比她的香味甜美多了,朋友。”
  麦威挺直身躯把剑插回鞘中。“我还没有遇过让我觉得甜美的女人。”
  “那是因为你从不把心思花在女人身上。”
  “那是因为只要有你在,我就没有任何机会。”
  “我可以让你。”洛杰掸了掸外衣看不见的灰尘。“而且我可不像你,女人对我来说比战争有趣多了。”
  “女人不能和战场相提并论。”
  “我太了解你了,麦威,你喜欢沙场上的战争,但我不一样,我喜欢床上的。”
  麦威不理他,转身吹起嘹亮的口哨。他的阿拉伯马快步离开草地来到他的身侧。
  洛杰伸手抚摸马身光滑的肌肉。“真难相信,那个被称作圣地的人间地狱居然会有这种上等良驹。”
  麦威知道这是一匹不可多得的好马,就和他的战马“亚历斯”一样特别。这匹体型较小但爆发力强的马,和大部分上等阿拉伯马一样超级美好,是一位酋长的赠礼。麦威珍视马匹,给予无可言喻的敬重。
  他抬头看天空,迅速跃上马鞍。“你迟到了。”
  “伊丽见到我太高兴了。”洛杰把自己的马从树林牵出来。“而且我不知道你在赶路。”
  “我有个未婚妻,而且马其斯的城堡需要一位新主人。”
  “勇猛的红狮想成家了,变成一个痴肥的领主,整天只能管管仆人。为什么这听起来像天方夜谭?”
  “上路吧!”
  “噢,”洛杰了然于心地点着头。“你的未婚妻在等你。”
  麦威装作没听见。
  “在等你,在等你。”
  “上马,洛杰。”
  洛杰一脸自以为幽默的表情。
  麦威看洛杰不打算停止那副嬉皮笑脸的蠢样,轻踢马肚往前走,洛杰立刻跟上。沉默几分钟后,麦威说:“等待男人是女人的宿命。”
  洛杰哼了哼,克制不了仰天大笑的冲动。“你们两个初次见面的情形一定很有趣,我宁可不见伊丽也不愿错过。”
  麦威爱洛杰如兄弟,但有时候也想象兄弟一样狠狠揍掉他的笑脸,就像现在。
  上天有意保住洛杰高挺漂亮的鼻子,因为麦威隐约听见他的随从下山的声音:马具碰撞的撞击声、皮革摩擦声,男性的笑声及黄色笑话。出了树林后他立刻看见他们;他举起一只手,示意他们朝西边走。
  麦威和洛杰并骑前行,聊着马匹与战争的种种。多年来他们一直如此,彼此相欠了好几次的救命之恩,虽然他们有很大的差异,却是交情最深的好友。
  洛杰的神情透露出他对自己和他的人生部很满意,显然是可爱的雷伊丽的功劳。
  有时候麦威不禁羡慕洛杰,他可以适应任何场合,自在从容地和每个人寒暄,包括陌生人。但这些对麦威都很不容易。他惯于承担责任,他是战士也是领袖。因此,不论在什么地方,洛杰总是人人都好,但麦威却会插手并接掌全局。
  他们沉默地骑了一阵子后,麦威坦白道:“我受够了十字军、沙漠和异国,爱德华希望捍卫国土,我却只想要一个平静的人生。”
  洛杰一手放在鞍头上,脸上又出现个可恶的笑容,每当他觉得自己知道的秘密比麦威多时,就会露出这种神情。“你想要平静,所以你要跟一个女人结婚,还要加强马其斯堡的防御工事。”
  洛杰诡异地笑了笑。“可惜两者都不能带给你平静。”
  “可琳小姐应该会很柔顺,我很可能必须强行把她从祷告坛拉开才能和她上床,毕竟她已经在修道院住了六年。”
  “唉,比你承诺的多了两年。”
  他们又沉默地骑了一会儿。
  洛杰问:“你听说过她的事吗?她的长相如何?”
  “我一点都不在乎她的美丑。”麦威知道他的朋友正惊讶地看着他。
  “当你发现她长得像一匹马,或是需要穿上盔甲的时候,你就会在乎了。”洛杰坐直身子。“如果她需要一把刮胡刀呢?”
  麦威转头回答:“我会教她如何使用。”
  洛杰不禁笑了。“说真的,你对她的了解到底有多少?她的品格好不好?”
  他完全不知道未婚妻是什么样的人,只知道她受爱德华的父亲、亨利国王的监护。“我没有问过,我知道她在康洛斯出生,是贵族的女儿,这就够了。”
  洛杰吹了个口哨。麦威从眼角看到他不断摇头。
  沉默一会儿后,洛杰说:“伊丽的头发是黑色的,像磨光的黑色玛瑙一样乌黑亮丽,像海洋一样深不可测,像——”
  “如果你再这样满嘴愚蠢的胡说八道,你就有机会领教我的怒气有多深不可测。”
  洛杰只是笑,常常把麦威惹得一肚子火,就如此刻。
  “你会为自己对婚姻的期望而惊讶的,朋友。”
  “我知道我要的是什么,我要心灵和生活的平静。”麦威看着山坡上青翠的草地,转头对洛杰说:“可琳小姐的头发即使是紫色的,也无关紧要。”
  “真有趣,紫色头发,不知道教会会怎么说。”
  “教会为什么要在意我的妻子的发色?”
  “好宣告最新的神谕啊,我在罗马听到的也都是这些。”
  “那是因为你整天泡在女人堆里。”
  “只有晚上。”
  “是啊,那几个白天你则忙着和一列戴绿帽子的丈夫决斗。”
  “只有几天吗?”洛杰斜睨他一眼。“显然你忘记我去了多久。”
  “我没忘,那段时间真是平静,没有人整天喋喋不休地追问我未来妻子的种种。”
  “原来你很想念我。”洛杰想也不想地说。
  “随便你怎么说。”
  “教会最近又宣布一套对女人头发的新理论。”
  麦威略感不快。他对教会及其企图控制每个人的行径,一向不满。他认为那些上帝的仆人应该多为人的灵魂祈祷,而不要浪费时间去掌控人类的行为。“他们没有别的事可做了吗?”
  洛杰耸耸肩。“或许吧!”
  “他们又发明了什么论调?又有什么来自天堂的指示,必须告诉我们这些在劫难逃的凡人?”
  “现在意大利和东方都在推崇淡金色头发,导致女人整天站在太阳下,或用柠檬汁和尿液按摩头发,教会却宣称这种行为会使女人变笨,还会危害她们的灵魂。”
  麦威听得出朋友声音中带着笑意。
  “我不知道可琳小姐的发色,但是她的灵魂可能已经被污染了,更糟的是,她可能因为把头埋在尿桶里而变得呆头呆脑。”
  想到这情景麦威也不禁笑了。
  “你对自己的未婚妻一点都不好奇吗?”
  麦威瞄了他一眼。“我要和一个女人结婚,我相信她会像个女人。”
  洛杰完全没有听进去,他正专注地思考,两眼茫然。“可琳。”他喃喃地说,仿佛在咀嚼这个名字。
  麦威怀着怒气瞪视地平线,他不太喜欢洛杰这么专心地想着他的未婚妻。
  “麦威,可琳这名字听起来像是个有一头淡金色秀发的美女。”
  麦威一言不发。
  洛杰看着他。“无话可说?”
  “我不在乎她的头发。”
  “你应该在乎。她的头发可能黑得像埃及女王,”洛杰顿了顿,眼中尽是笑意。“她可能还有又浓又黑的胡子,每天晚上你们可以轮流帮对方刮胡子。”
  “你再开一次玩笑,我就让你领教刀片的新用法。”
  “得了吧,朋友,我只是因为回家而开心,我的心情太好了。”
  “你的心情永远都好得不得了。”
  “没错,这是件好事,否则我们只能听你对每个路人发号施令。”
  “有些人是生来做领袖的。”
  洛杰笑得开怀而不掩饰。
  “还有一人,”麦威尖锐地说。“却生来挑逗、纠缠和引诱每一个从他面前经过的女人——”
  “错了,只有那些牙齿还在的女人。”
  麦威也大笑起来。他喜欢这个笑话,令他的心情轻松不少。他们沿着一条长满羊齿树、金雀花和纠结的橡树的陡峻山路往上走,他停在山顶,俯视绿得令人无法直视的山谷。
  麦威站在马镫上,凝望眼前的土地许久许久,直到地平线逐渐模糊,变成他记忆中的景象。
  这和他上一次回家时看到的情景,已大不相同了——许多年前,当他还年轻的时候,虽然那时他的心境已不十分年轻。回溯过往,他知道自己有个惨绿少年期。这几年来他明白一个道理:当人不再渴望长大,青春就停止了。
  但他终究年轻过。曾经在某一个初冬时节,树叶情落,晨曦将大地染成紫色。
  地面上结了冰雪,道路上有荆棘和一、两只恼人的黄蜂。残余的初雪下,覆盖一层层逐渐腐烂的落叶,放眼望去天地间尽是灰暗和贫瘠。
  当时他刚从法国返回英格兰,经历了一场又一场的竞斗,赚足了黄金和马匹犒赏他的手下。也就是这时候,他和爱德华王子结成莫逆,他们的友谊是在经历背叛、决斗、政变和十字军东征之后,建立起来的。这段友谊使他远离家园。
  爱德华的父亲,亨利国王对这段交情只有鄙夷,鲍姓家族仍背负着丑名。王室和鲍家彼此仇视,只因为几百年前鲍家祖先愚蠢地支持了错误的一方。
  但即使是国王的轻蔑,也不能动摇麦威和爱德华的友情,两个坚强独立的男人间,相互的尊敬和信任,是一种值得骄傲的联系。
  这联系改銮了他的人生。在离家这么长一段时间后,麦威终于不必再想尽办法付酬劳给军队了。
  他有一匹好马、一把好剑,很快就要结婚,而且终于可以像洛杰和许多武士一样,回家。
  他等这一刻等得够久了。他不知道未来将会如何,但他不会在此刻细想,因为他知道自己无力改变什么。
  他有马、有剑,有土地、有头衔,还有最有价值的战利品——康洛斯堡,及伴随而来的一切。他会有平静安详的生活,还有一位等待他开启新知的女人,他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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