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一页
前一页
回目录
《农夫》译者附记〔1〕


  这一篇,是从日文的《新兴文学全集》第二十四卷里冈泽秀虎的译本重译的,并非全卷之中,这算最好,不过因为一是篇幅较短,译起来不费许多时光,二是大家可以看看在俄国所谓“同路人”者,做的是怎样的作品。
  这所叙的是欧洲大战时事,但发表大约是俄国十月革命以后了。原译者另外写有一段简明的解释,现在也都译在这下面——
  “雅各武莱夫(Alexandr Iakovlev)是在苏维埃文坛上,被称为‘同路人’的群中的一人。他之所以是‘同路人’,则译在这里的《农夫》,说得比什么都明白。
  “从毕业于彼得堡大学这一端说,他是智识分子,但他的本质,却纯是农民底,宗教底。他是禀有天分的诚实的作家。他的艺术的基调,是博爱和良心。他的作品中的农民,和毕力涅克作品中的农民的区别之处,是在那宗教底精神,直到了教会崇拜。他认农民为人类正义和良心的保持者,而且以为惟有农民,是真将全世界联结于友爱的精神的。将这见解,加以具体化者,是《农夫》。这里叙述着‘人类的良心’的胜利。但要附加一句,就是他还有中篇《十月》,是显示着较前进的观念形态的。”
  日本的《世界社会主义文学丛书》第四篇,便是这《十月》,曾经翻了一观,所写的游移和后悔,没有一个彻底的革命者在内,用中国现在时行的批评式眼睛来看,还是不对的。至于这一篇《农夫》,那自然更甚,不但没有革命气,而且还带着十足的宗教气,托尔斯泰气,连用我那种“落伍”眼看去也很以苏维埃政权之下,竟还会容留这样的作者为奇。但我们由这短短的一篇,也可以领悟苏联所以要排斥人道主义之故,因为如此厚道,是无论在革命,在反革命,总要失败无疑,别人并不如此厚道,肯当你熟睡时,就不奉赠一枪刺。所以“非人道主义”的高唱起来〔2〕,正是必然之势。但这“非人道主义”,是也如大炮一样,大家都会用的,今年上半年“革命文学”的创造社和“遵命文学”的新月社〔3〕,都向“浅薄的人道主义”进攻,即明明白白证明着这事的真实。再想一想,是颇有趣味的。
  A.Lunacharsky〔4〕说过大略如此的话:你们要做革命文学,须先在革命的血管里流两年;但也有例外,如“绥拉比翁的兄弟们”,就虽然流过了,却仍然显着白痴的微笑。这“绥拉比翁的兄弟们”,是十月革命后墨斯科的文学者团体的名目,作者正是其中的主要的一人。试看他所写的毕理契珂夫,善良,简单,坚执,厚重,蠢笨,然而诚实,像一匹象,或一个熊,令人生气,而无可奈何。确也无怪Lunacharsky要看得顶上冒火。但我想,要“克服”这一类,也只要克服者一样诚实,也如象,也如熊,这就够了。倘只满口“战略”“战略”,弄些狐狸似的小狡狯,那却不行,因为文艺究竟不同政治,小政客手腕是无用的。
  曾经有旁观者,说郁达夫喜欢在译文尾巴上骂人,我这回似乎也犯了这病,又开罪于“革命文学”家了。但不要误解,中国并无要什么“锐利化”的什么家,报章上有种种启事为证,还有律师保镳〔5〕,大家都是“忠实同志”,研究“新文艺”的。乖哉乖哉,下半年一律“遵命文学”了,而中国之所以不行,乃只因鲁迅之“老而不死”〔6〕云。
  十月二十七日写讫。

         ※        ※         ※

  〔1〕 本篇连同《农夫》的译文,最初发表于一九二八年十一月《大众文艺》月刊第一卷第三期。后收入《近代世界短篇小说集》之二《在沙漠上及其他》时,删去了首二段及末段。
  〔2〕 “非人道主义”的高唱起来 指当时苏联对资产阶级人道主义的批判。如卢那察尔斯基在一九二四年所作的讲演《托尔斯泰与马克斯》中说的,以托尔斯泰为“很麻烦的对手”。参看本书《文艺与批评·译者附记》。
  〔3〕 新月社 以一些资产阶级知识分子为核心组成的文化和政治团体,一九二三年成立于北京,主要成员有胡适、徐志摩、陈源、梁实秋等。他们原依附北洋军阀,一九二七年后,随着北洋军阀的土崩瓦解,又转而投靠国民党当局。这里所说他们和创造社“都向‘浅薄的人道主义’进攻”,如冯乃超(创造社)在《艺术与社会生活》一文(载一九二八年一月《文化批判》月刊第一号)中,称托尔斯泰为“伟大的人道主义者”,又“靦颜做世界最卑污的事——宗教的说教人”。梁实秋(新月社)在《文学与革命》一文(载一九二八年六月《新月》月刊第一卷第四期)中说:“近来的伤感的革命主义者,以及浅薄的人道主义者,对于大多数的民众有无限制的同情。这无限制的同情往往压倒了一切的对于文明应有的考虑。”
  〔4〕 Lunacharsky 卢那察尔斯基。
  〔5〕 律师保鏕 指一九二八年六月十五日上海刘世芳律师代表创造社及创造社出版部在上海《新闻报》上刊出启事一事。其中说:
  “本社纯系新文艺的集合,本出版部亦纯系发行文艺书报的机关;与任何政治团体从未发生任何关系……在此青天白日旗下,文艺团体当无触法之虞,此吾人从事文艺事业之同志所极端相信者……此后如有诬毁本社及本出版部者,决依法起诉,以受法律之正当保障……此后如有毁坏该社名誉者,本律师当依法尽保障之责。”
  〔6〕 “老而不死” 语见《论语·宪问》:“老而不死,是为贼。”
  杜荃(郭沫若)在《创造月刊》二卷一期(一九二八年八月)所载《文艺战线上的封建余孽》一文中,说鲁迅主张“杀尽一切可怕的青年”,“于是乎而‘老头子’不死了。”


后一页
前一页
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