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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发的功能


作者:李国文

  中国人要是提起头发这档子事,简直等于是一部“白发搔更短,浑欲不胜簪”,或“白发三千丈,缘愁似个长”的伤心史。
  鲁迅先生在《呐喊》里,写过一篇《头发的故事》,讲清末民初在东京留学时剪辫的风波,作一个中国人,会为头顶上这些无关宏旨的毛发,演绎出如许麻烦的故事来,先生不禁感慨系之地说:“老兄,你可知道头发是我们中国人的宝贝和冤家,古往今来多少人在这上头吃些毫无价值的苦呵!”
  这一席话,道出了中国人“头发观”的一份深刻体会。
  要说起头发的功能,我怀疑,人体的这一部分,还有其生理性的功能吗?早在冰河期,我们的老祖宗,的确是要靠厚厚的头发来给脑袋保暖防寒的。到了冷兵器时代,在面对面的交手战时,处在袭来的武器和即将命中的头颅之间,头发还稍稍能够起到一些缓冲作用。所以,那位知识水平并不甚高的上帝,在造人时,能设计出类似保护伞的头发,使脆弱的脑袋瓜子得以躲闪突如其来的攻击,也还是了不起的。
  到后来,人类发明了盔甲,头发就可有可无了;到后来,人类发明了火药,武器运行的速度加快,头发的防范的作用更不存在。上帝给人类造出来的头发,便也如他老人家给我们造的阑尾一样,逐渐蜕化为无用累赘之物,剪去或者留下,已经到了悉听君便的阶段。所以,头发的功能,自从人类的祖先,走出了茹毛饮血的与动物无甚差异的原初社会,生理的功能便消失殆尽,只剩下一些心理的精神的社会的功能了。没头发又如何?君不见和尚、尼姑、阿兵哥,脑袋都剃得光光的,照样过得很好;西方世界里有一位女模特,别出心裁,将一头秀发剪掉,刮一个光溜溜的秃头,甚至更具吸引力呢!
  但是,中国人一谈头发,便不能不勾起往事。我不知道外国人有没有为头发吃过毫无价值的苦,更不知道西方社会有没有这样一个历史阶段,统治者给全国的男性公民发出一份考卷:你是要头发,还是要头?如果你要头发,你就得付出头,如果你觉得掉了头,吃什么也不香了,那你就只好让人家将你的头发剃掉,这就是发生于十五世纪中叶,满清入关,在中国大地上的一道充满血腥味的选择题。
  若是外国人,断不会傻到放弃脑袋而保全头发的,道理很简单,皮之不存,毛将焉附?但中国人不,生为大明人,死为大明克,宁可掉我头,不可剪我发,表现出选择死亡的勇敢。外国人被包围了,打不赢也走不脱,会毫不犹豫地放下武器,举白旗投降,没有二话。中国人则不,一定要战斗到最后一刻,最后一个人,最后一颗子弹。关云长在土山降了曹操,是他一生的污点,张飞为此要杀掉这位兄长。外国人看重生命的价值,第一位是个人,第二位才是其它什么。中国人则是把国、把家、把个人,联在一起考虑问题的,头发虽小,却关乎忠君报国、气节大义之事。于是,把脑袋伸出去,砍吧!“扬州十日”、“嘉定三屠”,满地滚的都是血淋淋的不肯剃发的明朝脑袋,那场面,够恐怖!
  但外国人,也有他们自己的偏执,一言不合,誓不共天,必要拼个你死我活,方肯罢休。最近刚纪念过的普希金就是一个例子,这位意气用事的诗人,一听有位近卫军军官讽刺他,说阁下戴的绿帽子,可是圣彼得堡今年冬天最流行的样式咧!这还了得,诗人马上怒发冲冠,于是,为这句带有污辱意味的话,下帖子挑战,要求决斗。我想,中国人碰上这样的场面,绝对表现出比普希金高得多的涵养。哪怕有人赤裸裸道出乌龟三八绿帽子绿头巾之类的话语,也不会大发雷霆,发指髭裂的。这也许就是东西方文化的差异了,中国人讲大是大非,“匈奴未灭,何以家为”,家都不要了,老婆算什么,至于有关个人的一切,那就更是小事了。“小不忍则乱大谋”,你说你的,我装听不见,然后王顾左右而言它,甚至还会嘟哝,听喇喇蛄叫唤还不种地呢!
  八十年代,那时还叫苏联,我有幸光顾过列宁格勒,在古色古香的涅瓦大街上,有一家门面不大的咖啡馆,主人邀我们进去,因为诗人是在这儿喝了咖啡才去郊外决斗的。我们当然要尝尝普希金喝过的最后之咖啡,其味绝香,绝苦,绝提神,也绝兴奋。也许,我是中国人的缘故,我想,我若是普希金,即使受到咖啡国的刺激,也决不采取这等决斗的做法。普希金够种,所以,他的诗永远燃烧着读者的心。他喝完了杯中最后一口黑咖啡,站起来,走出门去。几个钟头以后,在郊外林中雪地里,“砰”地一声枪响,诗人为他的名誉而倒下了。
  中国人,尤其知识分子,大话可以说得非常响亮,但身体力行,就不是人人能做到这样慷慨激烈的。从1957年到1979年的22年间,我所受到的屈辱,足够普希金去决斗一百次,也足够死一百次,甚至还要多。哪怕一条蠕虫,一个跳蚤,也要骑到头上来拉屎撒尿,以泄其卑鄙的私欲,但我不也只有选择苟活,像岛皮狗一样趴在地下任人践踏嘛,绝无拔出枪来要求一决雌雄的勇气。也许正因为这份怯懦,中国作家自杀率极低,为了一口鸟气决斗而死的,从未有过。缺乏激情,或许这也是中国很少产生大师级作家的原因,真是没有办法的事。中国人,尤其文人的软弱劣根性从封建社会起,就已经被统治者收拾得毫无骨气可言。没有骨气,激情何来?
  满清政府看准了这一点,1644年,刚进山海关,就颁布了一道“(上艹下雉)发令”,因人心不服,曾暂缓执行。到了1645年,攻下江南,南明亡窜,政权稳固,重申此令:凡清军所到之处,限十日内尽弃明朝衣冠,皆以满族习俗剃发。遵依者为我国之民,迟疑者同道命之寇。凡违反“留头不留发,留发不留头”十字方针者,一律处死。于是,一个帝国消亡,一个王朝开始,最倒霉的老百姓,每个人都得面临这样一个选择:是当顺民,伸出脑袋被人剃,是当逆民,神着脖子被人砍,是当遗民,逃到深山老林。中国人为头发的这种功能,煞费苦心,伤透脑筋,不知如何是好,在世界范围内也是绝无仅有的独一份。
  所以,鲁迅先生才有那样的感叹!
  我小时听我祖母讲古,我想,她也是听她的祖母,一代一代传述下来的,说剃头的为什么可以敲堂锣,穿街过巷,吆喝生意,这是大清皇帝授与他的特殊权力。一般情况下,农村只有在重大事件发生时,才可筛锣的。剃头师傅的锣虽小些,据说也有权将居民召集起来,查看有没有留发不剃,尚未蓄辫的。所以,剃头的把那块荡刀布视为圣器,因为那上面贴有十字方针的圣旨,曾经神气活现一阵的。如同“文革”期间,红卫兵给五类分子剃阴阳头一样,也是杀气腾腾,不可一世的。中国人的头发最可怜,永远是胜利者的刀下物,好在风光不多久,小将们就下乡当知青,只能在地头上晒太阳时,回味那按住脑袋强制剃头的快活和威风了。
  后来,我到了北京,见胡同里的流动理发师,是用一支类似钢琴音叉的大型镊子,招徕顾客。那发出来的“铮”的一声,在幽静的小胡同里传得很远很远,竟能生出颇为回肠荡气的余韵,只有诗意,再无三百年前那留发留头的生死之虞了,可见时光是消磨个人和民族伤痛的最佳方剂。见此与我家乡调异的场面,我便怀疑许多神乎其神的传说,其实都是无稽之谈,不过人云亦云罢了。
  但明末清初的中国人之视发如命,是与圣人的提倡分不开的,《孝经‘开宗明义》里这样教导:“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其实,帝国天下要改朝换代,王侯将相要改换门庭,知识分子要改弦易辙,既得利益者有可能丧失一切,因此,他们对新政权进行抵制是一种本能。我弄不明白,老百姓跟着瞎起哄个什么劲呢?谁来当皇上,您也是被统治的草芥之民。即使您为了明朝的头发,而被清朝割下脑袋,那吊死在煤山的朱由检,会发给你一个碗大的义民奖章吗?别逗了!
  所以,还是文人聪明,怎么使自己摆脱这种窘境,既全了名节,又保了头颅者,莫过于一代名妓柳如是爱上的文坛领袖钱谦益了。黄卓越先生编《闲雅小品集观》,为其小传:“牧斋二十八岁,以命世之才,登进士第,即卷人世海浮沉。列名于东林,谄事于马士英,降顺清廷,进退无据,涉降频遭。因而于己,感喟最多,于人,则争议最剧。时而想立身朝廷,时而又附庸风雅,内心流连于行用与居藏之间,直到晚岁,才窥破世情而遁入风月与禅林之中,牧斋之一生,反映了一最典型的士大夫文人的襟抱。”
  相比之下,被陈寅恪誉为“罕见之独立女子”的柳如是,生和死都那么光明磊落,要比他在历史上站得更直。崇祯自缢消息传到江南,她劝钱谦益,作为大明政坛精英,海内文章领袖,江南世家子弟,风流队中人物,至此国破家亡之际,也就惟欠一死了。虽不能杀身成仁,抗敌御寇,但以死殉节,不贰大明,应该是你我能做的事情。大概钱收斋也真的被这位美人说动了心,于是,泛舟湖上,投水就义。谁知到了要闭上眼睛往湖里跳的时候,这位诗人可不是义无返顾的普希金,甚至也比不上义无再辱的王国维,更甭说跳太平湖的老舍先生。他伸手探了探湖水,忽然缩了回来,叹了口气,说了声,河东君,这湖水可是冰凉冰凉的呀,怎么禁受得住啊!没想到,这位“如花之美女”却毫不动摇,虽深闺弱质,但性子刚烈,全不管这些,纵身一跃,跳人水中。
  女人要是痴情起来,没有她不敢做的事情!幸好,她的那一头青丝,被人绾住,这倒是头发意想不到的功能了。被救了起来的柳如是,对这位声称蝼蚁尚且贪生的钱才子,又能说些什么呢?表面上节义,骨子里怕死,在慷慨与葡且之间,作了这种愧对红颜的选择,她也只能欲哭无泪了。无耻之尤周作人,作了汉奸,至今还有一帮逐臭之徒,尾随阴魂,鼓吹不停呢!钱谦益虽为贰臣,并未认贼作父,像周作人那样做一条东洋哈巴狗,我们就更不应该深责了。
  据说,清初三大思想家顾炎武、黄宗羲、王夫之,只有后一位船山老人至死不剃头。而他能够蓄发不剃,坚持到底,因为他隐遁湘西乡下四十年,伏身瑶洞,与世隔绝。钱牧斋是那种“红袖添香夜读书”的主儿,这位江南大才子,没有声色繁华,没有履舄交错,没有功名利禄,没有卤簿鼓吹,让他在山林里餐风露宿,是一天也过不下去的。而且,豫王多铎的大驾到了南京,他这个写过降书的南明礼部尚书,已经准备了一份厚礼面呈,难道要他顶着明朝衣冠,去进谒这位接管大员?
  清人史忄享的《恸余杂记》,记录下钱谦益怎样剃掉头发当顺民的过程。“豫王下江南,下令剃头,众皆汹汹。钱收斋忽曰:‘头皮痒甚,’遽起,人犹谓其篦头也。须臾,则髡辫而人矣!”顾全了脸面,渡过了难关,这个头皮痒的理由,虽属掩耳盗铃,但也足以搪塞过去,至少不那么尴尬得厉害,这就是知识分子的小聪明与小动作,令人摇头的地方了。
  写到这里,不禁为那位将自己的书斋名之曰“寒柳堂”,以表达隔代思慕之情的盲翁陈寅恪,跌足三叹。老人在风雨如磐的岁月里,独坐岭南那座大学校园里的书斋灯前,于冥冥之中,与三百年前的江南艳技,作灵魂之交流时,不得不爱屋及乌,连钱牧斋也高看一眼。不过,清代的乾隆不那么宽容,他有一首给钱牧斋“盖棺论定”的五律,倒是很不给面子的。“平生谈节义,两姓事君王,进退都无据,文章那有光?真堪覆酒瓮,屡见咏香囊,末路逃禅去,原是孟八郎。”据说,他曾下令史馆的词臣们,将钱谦益列人《贰臣传》的乙编,理由是他几乎无法与同属贰臣的洪承畴相提并论,以此类推,那么,投降东江、为虎作怅的周作人先生,不晓得在乾隆眼里如何看,也许连贰臣传的丙编都进不去的。
  头发剃了,钱谦益他就堂而皇之地应清廷召揽,到北京充修《明史》的副总裁去了。不过,只待了半年,也许想念情人的缘故,买舟南下,随后不复出仕。从王应奎《柳南随笔》中所载的一则轶闻,看出钱谦益特别欣赏柳如是那一头秀发,对女性而言,头发的功能,既是美的象征,也是性的诱惑,更是爱的基础。我们能够想象得见,柳如是必定为一位秀发如云,乌黑亮丽,面如傅粉,明眸皓齿的美人。“某宗伯既娶柳夫人,特筑一精舍居之,而额之日‘我闻室’,以柳字如是,取《金刚经》,‘如是我闻’之义也。一日,坐室中,目注如是,如是问曰:‘公胡我爱?’曰:‘爱汝之黑者发,而白者面耳。然则汝胡我爱?’柳曰:‘即爱公之白者发,而黑者面也。’侍婢皆为匿笑。”
  而在《新唐书·列女传·贾直言妻董》这则故事中,头发的功能还能起到爱情永在,矢志不渝的誓言作用呢!“直言坐享,贬岭南,以妻少,乃诀曰:‘生死不可期,吾去,可亟嫁,无须(守)也。’妻不答,引绳束发,封以帛,使直言署,曰:‘非君手不解。’直言贬二十年乃还,署帛宛然,乃汤沐,发堕无余。”从这位束发封帛的女子身上,我们懂得苏武诗所写:“结发为夫妻,思爱两不疑”中“结发”二字的意义。也许从那时开始,头发的功能,更多的表现在精神方面了。
  在中国诗人中,稍后于钱谦益的纳兰性德,是最多、也是最善于描写女性美发的一位,在他的诗词中,时见这样的佳句:“相思何处说,空有当时月,月也异当时,团圆照鬓丝。”“晶帘一片伤心白,云勇香雾成遥隔,无语问添衣,桐阴月已西。”“锦端初卷蝉云绕,却待要,起来还早。”“睡起惺忪强自支,绿倾蝉鬓下帘时,夜来愁损小腰肢。”“凤髻抛残秋草生,高梧湿月冷无声,当时七夕记深盟。”“宝钗拢各两分心,定缘何事湿兰襟”,“小晕红潮,斜溜鬟心只凤翘”,“曾记鬓边落下,半床凉月惺忪,旧欢如在梦魂中。”
  这位贵公子,只活了三十一岁,在他青春的视野中,自然充满了美丽。虽然曾经以惆怅的笔调写过:“正是冷雨秋槐,鬓丝憔悴”,“一事伤心君落魄,两鬓飘萧未遇”,但这只不过淡淡的忧愁罢了。要说写得好,还是那位大成功,也大失败,曾经登峰造极,也曾充军夜郎,不知伊于胡底的李白,只一句“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便把岁月流逝,韶华不再的事实,概括无遗,而千古传诵。
  曹丕在《与吴质书》内感慨过:“意志何时,复类昔日?已成老翁,但未、白头。”他贵为帝王,也是很怕白头的,头发的这个提示功能,恐怕最令男人女人,尤其是当官的男人女人痛苦的了。当然也有看穿了的,浑不在乎,白就由它自去,老也由它老去,金填在《不下带编》卷五举一例:“前人咏白发诗多矣,明有女冠朱桂英一绝最佳:‘白发新添数百茎,几番拔尽白还生,不如不拔由他白,那得功夫与白争。’此浑然有道气语也。”
  她之所以能够潇洒而又轻松地看待头顶上的华发,因为是一个与世无争的出家人的缘故。如果她活到现代,怕也未必能做到这份豁达。寺庙里有处级和尚、科级和尚之说,那么,尼庵里也不可能没有处级尼姑、科级尼姑之分。一到有了级别、待遇、福利、享受的种种不同,这些本属无差别境界的佛门弟子,也会觉得头上的白发碍事的。
  更何况我们这些碌碌尘世中人,肉眼凡胎,生活在物质世界之中,人世之心又怎能不浓呢?虽然高调要唱,清高要装,但面临诸如提拔、升职、调任、晋级等等关键时刻,对着的你面谈的领导同志,就会觉得自己头顶上那白花花的一片,有碍观瞻了。当然,这也不是今天才有的现象,从唐人刘禹锡的诗:“近来时世轻先辈,好染髭须事后生”,我们就知道,使白发变黑,使头顶年轻化起来,是古已有之的事情。
  明代的陆容在《菽国杂记》里,说得更详细些:“陆展染白发以媚妾,寇准促白须以求相;皆溺于所欲而不顺其自然者也。然张华《博物志》有染白须法,唐、来人有银白诗,是知此风其来远矣。然今之媚妾者盖鲜,大抵皆听选及恋职者耳。吏部前粘壁有染白须发药,修补门牙法,观此可知矣。”
  读到这里,不禁为我中华文化之博大精深,感到骄傲。于是我忽发奇想,既然谁都有头发,谁都要变白,而且,世世代代都会有“听选及恋职者”在迫切需要将白发染黑,看来,这是一项永远不败的买卖。那么,何不以张华之方,造乌发之精,创中华专利,赚全世界当官者之钱呢,说不定要比“著书只为稻粱谋”地赚几文辛苦钱,更是生财之道呢!
  但愿美梦成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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