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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绝密档案


作者:李国文

  第一件:

  提审记录编号C56384A2上海法租界巡捕房,民国二十四年六月十八日,刑事实习推事李提摩太(震旦大学法学士),中文译员关唯徵,录事杨正连。
  李提摩太(以下简称李):“犯人姓名?”
  吴广梅(以下简称吴):“我叫周立娟。”
  李:“年龄?”
  吴:“十七。”
  李:“籍贯?”
  吴:“江西南昌。”
  李:“我们已从国民政府江西省政府那里调查过了,你说的那个地址,只有过一个叫吴广梅逃跑的小妾,从来没有一个叫周立娟的女人。你到底是谁?”
  吴:“我不懂大人的话,先生!”
  关唯徵(以下简称关):“你别装了,小姐,你什么都明白,我们什么也都明白。”
  吴:“你们抓错了人,先生,我是冤枉的,那天我到极尔非司路找我的同学去,碰上了巡捕抓人。”
  关:“你少废话,现在要你回答的是,你来上海干什么?”
  吴:“我来求学!”
  李:“可你一天书也未念过。”
  吴:“去年夏天我没考上,今年打算再考。”
  李:“你实说了吧,谁派你来的?”
  吴:“我不懂大人的意思。”
  李:“你很清楚,现在,你回答我,那么吴广梅是谁?”
  吴:“我不晓得!”
  李:“你不必狡赖了,现在有人证明你就是那个共产党的联络员吴广梅,你住在乍浦路桥的时候,租房契上就用的是吴广梅的名字。”
  吴:“冤枉,大人!”
  关:“行了,你别装腔作势了,算你走运,赶上了李提摩太先生,最年轻的推事,他让我晓喻你,你是个小喽罗,是棋盘上一个小卒,吃了就吃了,那些共党头子,连眼也不眨的。你本来不愿当特别党部主任叫什么勾子九的小老婆,跑出来,你寻找自由,推事是同情你的。你遇到了共产党,被他们利用,也不是不可原谅的。但你犯不着为他们送死!小姐,你只要讲出他们在法租界里的机关,在什么地方?使用什么样的接头暗号?你只要说出来,你就没事了,会放你出去的。”
  吴:“我越听越不明白了,先生!”
  关:“跟你讲实在的话吧!现在上海市警察局正向我们租界要求引渡你呢!你会知道,共产党落到他们手里,不死也得脱层皮的。”
  吴:“我叫周立娟,先生,你们肯定误会了。”(下略)

  第二件:

  移送苏州反省院的报告(编号沪特字第一三三号)
  已呈戴雨农局长阅批,立即执行枪决的一干人犯中,有共党上海地下印刷所人员吴广梅,化名周立娟(女,江西南昌人,曾在匪区受训后来沪),与正在缉捕中之共党头目何大路,曾同居于乍浦路桥香水弄转运传单印刷品,拟羁押后再作处置。
  上海特别市沪西警察分局特警三课陈金水拟稿。

  第三件:

  复印件(上海《申报》民国二十五年四月十八日)
  标题昨夜南市突击搜捕今晨闸北缉犯落网(本报快讯)多次煽动纱厂罢工,并被通缉在案的共党要犯何大路,已在警局一次代号为“夜半歌声”的行动中,当场抓获。何犯供认不讳,他目标在于推翻政府,实行共产。他当场要求警方释放与他同时被捕的参加秘密印刷的人众,并否认与去年极而非司路一案主角吴广梅曾联手制造“大世界”传单案。经记者再三问及,周立娟是否即吴广梅时,何犯笑嘲曰,错抓错捕和屈打成招,系警方家常便饭,不值一哂。然后押于囚车中,沿路高呼口号不屈而去,现关提篮桥监狱,不日将开庭审判云云。

  第四件:

  编号:关卷第四之五。
  审干办注:经陆大河确认,系一九三六年写给组织证明吴广梅党籍的信。
  由狱中送出的密件(笔迹漶漫,难以辨认)。
  三哥,××××家中谅×无恙?我的肺痨,××非一日之灾,早有发×,××已无传染性,请×管放心!××表×妹在×州好吗?弟×次不幸罹病,非她之过,外人言,不足×信。弟阿陆顿首。

  第五件:

  编号:关卷第八之四。
  一九三六年秋,原中共闸北区委朱阿宝致原民丰纱厂支部方琳的信(系方琳于一九五零年肃反运动中交出,应吴广梅同志的要求,经技术鉴定,认为是可信的)。
  审干办注:朱变节,解放前随毛人凤逃赴台湾。方自首脱党后,嫁给纱厂老板,一直在上海。
  前次在小沙渡和你谈到的,从苏州来的一位亲戚周
  立娟,如今生计困难,望你暂时收留她,在你那儿帮助料理家务。此人能干可靠,你可绝对放心,就当自家人一样无需见外。范大哥已经说了,虽然娘家一时还不能认她,早晚也要认的。她在苏州的几个同房间的朋友,也说她经过多次体格检查,都没有问题。等我同娘家联络妥当,她就可以回老家了。

                          朱阿宝上
                         三月二十一日

  第六件:

  国家×部教育司长范之舟一九五零年亲笔证言。
  (无编号,无日期,范于一九六八年被关牛棚后跳楼自杀)
  关于吴广梅同志被捕后,经上海法租界捕房移转国民党方面,并未有任何出卖变节行为,当时中共地下党沪西工运支部作了结论,并恢复了她被捕被关后失去联系的党籍。此事亦可向陆大河同志了解,他是她的入党介绍人,一直在一起从事地下印刷工作。
  嗣后由于抗日形势的发展,和他们身份业已暴露,不适宜继续在白区工作,是我请示上级,决定她随一批文化人撤出上海的。
  ×部机关党委组织部盖章。

  第七件:

  最高指示:“金猴奋起千钧棒玉宇澄清万里埃”
  红三司革命造反派斗斗批联络站查证:范之舟是隐藏的胡风反革命集团成员,漏网右派,混入党内的资产阶级分子,一直包庇托—陈派陆大河,和叛徒吴广梅。从抄家中所查获的他与胡风、老舍在重庆抗战文协门前合影,可以证明四十年代,他与胡风就勾结在一起了。吴广梅于一九四三年在反扫荡中负伤,许多人死于此次扫荡,她不但苟活了下来,还被范之舟利用他手中的权力,将她调到后方养伤,并想尽办法使她与陆大河重归于好,其目的昭然若揭,他们沆瀣一气,狼狈为奸,其目的在于巩固他们这个反革命小集团,是打算长期潜伏下来的美蒋特务组织。
  批语:
  ×部风雷激战斗队向革命小将致敬!
  热烈欢呼毛主席派来的红卫兵,揪出埋藏在我们部里的赫鲁晓夫式人物范之舟!将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进行到底!
  又一批语:
  ×部井岗山造反总部严正声明,我们和革命小将心连心,坚决反对舍卒保车,抛出范之舟,让走资派蒙混过关,打倒保皇派!将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进行到底!红卫兵万岁!毛主席万岁!

  第八件:

  未编号的几件提审记录:甲十二——
  最高指示:“假的就是假的,伪装应该剥去。”
  提审人:“风起云涌”战斗队第一号勤务员王东彪。
  牛鬼蛇神,死不改悔的大叛徒,大破鞋吴广梅。
  王东彪(以下简称王):你要明白党的政策,坦白从宽,抗拒从严!
  吴广梅(以下简称吴):我没有什么好说的了,你们愿意怎么办就怎么办吧!
  王:你不要负隅顽抗,我们掌握住你的全部材料——吴:(笑)那你们这几个小屁孩子,还问个什么劲?该杀就杀,该关就关好了!
  王:你好好交待你和陆大河的关系。
  吴:我已经把该讲的都讲了!
  王:你是不是他的老婆?
  吴:我们曾以夫妻的名义一块工作过,后来我们也曾经同居过,这都是白纸黑字,组织上完全清楚的。
  王:然后呢?
  吴:我到前线去了,就跟他分手了。
  王:就这么简单?你不要包庇你的老情人,他是托派,我们已经掌握。
  吴:他不是托派,他在上海做地下工作的时候,和托派分子有过来往,这是事实,但他决不是托陈派,以后有过结论的。
  王:可就是肃托时你离开他的。
  吴:那是组织上的决定。
  王:可是后来给他澄清了,范之舟把你从前方弄回来养伤,你为什么不继续跟他同居,却和另外的人乱搞上了呢?
  吴:跟没骨头的人过下去就算不是乱搞了么?
  王:他不是反革命!
  吴:年轻人,他是什么人?我知道,我现在不想谈他,可以嘛?
  王:你从前方回来时,他已作结论,不作托派处理,重新安排了工作,你没有理由离开他。
  吴:他不是托派,不等于我还会爱他。
  王:为什么?
  吴:你们对一个人的私生活如此感兴趣,不觉得低级趣味吗?年轻人!
  王:我看对你不进行适当帮助教育,你是不会老实的!
  (下缺若干页,有撕毁痕迹)吴广梅认罪书——
  最高指示:“冻死苍蝇未足奇。”
  我承认我态度不好,不应该对抗毛主席派来的红卫兵。
  革命小将未对我采取逼供讯行为。吴广梅手印一九六八年五月一日甲十三——
  最高指示:“下定决心,不怕牺牲,排除万难,去争取胜利。”
  提审人:工革联贾尚泉,上总司曹丽芬。
  三反分子,叛徒,特务,暗藏的反革命分子吴广梅。
  贾尚泉(以下简称贾):你在参加革命以前,你在南昌是干什么的?
  吴广梅(以下简称吴):你既然从江西跑来调查,你不会不比我清楚,你就实说你的来意吧!那时我十七岁,想做什么祸国殃民,反党反人民的事,还嫩点——贾:看来你果然不老实,你别以为你还是什么敌后武工队长,日本鬼子,汉奸走狗怕你,对我们神气活现。告诉你吧,我们是毛主席的赤卫队,不吃你这一套,老实回答问题。你是老表,我也是老表,两个老表就较量较量吧!
  吴:我现在已经被几批造反派,批斗得腿脚不利索,浑身伤痛,我服了还不行吗?你们这些人干吗不执行毛主席“要文斗,不要武斗”的指示呢?我不想再说什么了,你们要打就请动手吧!
  贾:我们截至目前为止,可没有碰你一指头,不过,就是打死你这个地主资产阶级的小老婆,也是革命行动——吴:我不是什么小老婆,我是被强抢霸占然后逃出来投奔革命的。
  贾:我们调查过南昌一霸国民党部主任勾子九的后代,那些被镇子女说,他们家谱上没你这位姨太太的名字,也不知道你。
  吴:勾子九讨的小老婆比他养的狗还多,笑话,你们究竟站在谁的立场上?替谁说话?
  曹丽芬(以下简称曹):毛主席说:“扫帚不到,灰尘是不会自己跑掉的。”你嚣张什么?林副主席教导过:好人打好人,误会;好人打坏人,活该!不给你一点教训,你是不会开窍的。
  贾:我们是讲政策的,我们主张触灵魂,不触皮肉,不过灵魂触不动,适当触皮肉,也是允许的。这回你明白了吧?
  吴:我向毛主席低头认罪!
  贾:勾子九是蒋介石中统特务系统复兴社南昌的头,你既然不承认是他的小老婆,那么,你肯定就是受他的指派,打入我革命队伍的谍报人员,两者必居其一。承认吧,那时蒋介石在庐山办训练团,你从南昌到九江,然后到上海的,你敢说你没有上山受训?你敢说你不负有特殊使命?
  吴:对不起,我神经有点错乱了!
  曹:老实交待吧!毛主席教导我们:“死硬派之所以只能吞吞吐吐,而不敢明目张胆,是有原因的。”现在我懂了,天下的造反派是一家,天下的反动派也是一家!为什么连李提摩太都放你一马?
  吴:谁?
  曹:你别装蒜了!
  吴:我真想不起。
  曹:我提示你一下,你在极而非司路飞行集会被捕以后审你的那个法国人。
  吴:对!那又怎么样呢?
  曹:看你这张脸,就知道你极端仇恨革命造反派。可你却能同地主,恶霸,托派,法国人睡觉,真无耻!可也不奇怪,这就叫“亲不亲,阶级分”,否则,别的抓起来的人,都在龙华枪毙了,你却能到苏州反省院去。吴:胡说八道——
  (因反抗革命造反派,提审中止)
  吴广梅悔过书——
  最高指示:“小小寰球,有几只苍蝇碰壁。”
  我承认我在上海大世界散发传单,和随后于上海沪
  西区,虹口区等地制造飞行集会,是忠实地执行立三左倾路线,是胆敢和毛主席对抗。犯下了反对毛主席,反对毛主席正确路线的滔天罪行。
  我罪该万死!
  我感谢革命造反派对我的挽救!

  吴广梅
  手印
  一九六八年五月十日甲十四

  ——
  最高指示:“斗争,失败,再斗争,再失败,再斗争,直至胜利。”
  提审人:红红红,全无敌,东方红联合揪斗司令部代表郭小毛。
  出卖地下党组织的大叛徒吴广梅。
  郭小毛(以下简称郭):你知道我是谁吗?
  吴广梅(以下简称吴):我关在牛棚里,只有一套《毛选》,和看守我的专政队员,其他我什么都不知道。不过郭代表你,当然是大名鼎鼎的啦!
  郭:你听说过揪出了六十一个大叛徒吗?
  吴:知道一点,不多。
  郭:那是我们红红红,全无敌,东方红跟随红三司蒯司令为毛主席革命路线立下的丰功伟绩。这你该明白我们来的目的了吧?
  吴:我的全部历史,过去都对组织上讲了。
  郭:先不要封口。
  吴:革命小将,无产阶级造反派,多次批斗,多次游街,多次过堂,多次审讯,我就差这辈子吃过多少饭,拉过多少屎,放过多少屁没交待了。
  郭:看起来这场史无前例的文化大革命,对你没有什么触动。
  吴:不瞒你说,我也悟透了,中国人死都不怕,还有什么好怕的呢?
  郭:大家都知道,你吴广梅不是简单人物。
  吴:什么简单不简单,我只是一个普通共产党员,做党要我去做的工作。
  郭:听说你在国民党监狱里英勇不屈,听说你打伪军,锄汉奸,让敌人闻风丧胆,听说你率领数万民工支前,立下过汗马功劳,听说你身上有日本鬼子,国民党,和美国佬留下的光荣伤疤。
  吴:我半点也不用谦虚,既然你讲了,我也不必自我介绍了。老实说,要不是我们这些人拼死拼活,流血流汗,你能有今天吗?别人我不了解,你郭代表要不是新社会,你能念书上学,还不得和你爹一样,担着剃头挑子,走街串巷?
  郭:诸位,不要动武!真理在我们手中。吴广梅,你懂什么叫“土豪劣绅的小姐少奶奶的牙床上,也可以踏上去滚一滚”
  么?这就叫“天翻地覆慨而慷”,“换了人间”。在你眼里的痞子,如今就要骑在你脖梗子上拉屎。这是伟大的红司令给我的权力,不然谁敢揪你这个共产党的特大叛徒!
  吴:你可真能抬举我!
  郭:不要嬉皮笑脸,告诉你,我们造反派有毛主席给的一双火眼金睛,把你看得透透的。你为什么这样拼命表现,一句话,因为你心里有鬼,你一参加革命,就把我党地下印刷所和党组织给出卖了。这是你的老情人陆大河,化名何大路的托—陈分子供认的。吴广梅请罪书——
  最高指示:“捣乱,失败,再捣乱,再失败,直至灭亡。”
  我,吴广梅……(有血迹,无下文)
  第九件:
  几份外调材料:乙三——
  陆大河证言的一部分。
  毛主席教导我们,“共产党人应该襟怀坦白。”他老人家又说:“豁出一身剐,敢把皇帝拉下马。”通过文化大革命,在无产阶级革命造反派战友的关怀下,我又一次沐浴在党的雨露阳光之下,我的思想水平在不断提高,因此,对于三反分子吴广梅产生了新的认识。本着“对事不对人,认党不认亲”的精神,在白区地下工作期间,我承认她是相当坚定的,我们的感情是在这样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但是,她被捕以后,在苏州反省院期间,以周立娟的身份被释放,我就不敢保证她是否有变节行为了。
  后来,由于叛徒出卖,我在一次地下集会中被捕入狱。
  这个地点十分保密,能了解我的行动规律的,只有两个人,一个是当时闸北区委的朱阿宝,一个便是她。因此,这两个人当中必有一个是叛徒。长期以来,我都认为是朱阿宝干的,他是一个很典型的流氓无产阶级,生活腐化,挥霍党的有限经费,与不三不四的女人开房间,而且屡教不改,最终投靠军统,逃亡台湾。他将我出卖,自然是顺理成章的事情。但现在,文革使我擦亮眼睛,明辨是非,大胆怀疑,为捍卫党的无限纯洁,我认为,吴广梅关在反省院里,为了自己能够活下去,威胁利诱之下,也不是不可能告密的。否则,她的同案犯都牺牲了,她能活着出来?为此,我请求革命造反派对这个旧案重新甄别。
  我在白区工作期间,曾与个别托派分子有过来往。无组织联系,有思想影响,吴广梅是知道这个事实的,但她帮助我向党隐瞒了这段历史。在肃托运动中,她与组织采取对抗态度,自己不检查,也不让我检查,为此,我们感情分裂。
  从这一点看她,她与党决不是一心一德的。
  最高指示:“我们大多数干部是好的和比较好的。”
  陆大河同志是我部首批站出来亮相,并被结合进革
  委会的,是坚持毛主席革命路线的领导干部。
  ××部委抓革命促生产大联合办公室

  公章一九六八年十一月八日
  机关党委
  组织干事于小兵
  签名
  借调助勤人员
  水暖工马红田签名
  (差旅费超支部分一千四百二十三元八角二分准予报销)乙四——
  方琳证言的一部分。
  我是一九三六年自动脱党的,蒙党宽大为怀,解放后仍允许我在中学教书,直至退休。对于吴广梅(当时化名周立娟)的情况,我不敢对造反派有一丝隐瞒。她从苏州放出来,到上海住在我家中,没有任何令人怀疑的地方。最让我佩服的,她自始至终,未曾向我透露她的党员身份。据我回忆,她是一个很有斗争经验的同志,好儿次大搜捕,都是在她掩护下逃脱。她全力保护组织,保护同志,宁肯牺牲个人,也在所不惜,是我至今也不能忘记的。
  我后来信教了,是一个教徒,主不允许我说违背良知的话。
  如果查出她那时有任何背党行为,我愿与她同罪。

  具结人 方之颖(原名方琳) 手印一九六八年十月五日
  清理阶级队伍办公室副主任舒来诚 签名
  以工代干 五交化公司采购员姜国军 签名
  (出差费用四千一百八十元,已报。所欠借款八百二十元,同意由工会救济)乙五——
  关唯徵证言的一部分。
  这件案子年代已久,细节已记不起来,何况我偏瘫多年,卧床不起,我也快要死了,我没有什么顾虑。你们提到的李提摩太推事,是确有其人的。他是法国人,刚从震旦毕业,到我们捕房实习。他年轻,相信法律,不买国民党方面的帐。有些共党案子他倒不是偏心,他反对共产,但在法律上他比较认真,不肯轻易判决。所以,未等实习期满,他就离开捕房了。
  我记不得周立娟或吴广梅这个姓名,那时,我参与过多起审理共产党的案子,我有罪,我对不起人民。我在劳改释放后一直规规矩矩,街道可以给我证明。交待人关唯徵手印
  代笔人 关秉仁(关唯徵之孙)一九六八年九月二十日
  上海市黄浦区蓬莱街道革委会 公章
  党委组织部 科长孟祥惠 签名
  宣传部 内部图书资料员 俞雅茹 签名
  (因关唯徵于解放后被劳改过,为寻找他的踪迹,从青海到四川,由重庆到武汉,再转赴桂林,广州等地查询,累计行程两万公里,舟船费,火车卧铺票费,飞机票费,招待所宿费,以及出差补助,共用去人民币九千九百一十二元)
  第十件:
  关于吴广梅于审查期间患病的医生报告——经会诊:轻度脑溢血。
  反修医院急诊值班大夫丁若芸一九六九年四月八日凌晨一点第十一件:
  山东沂蒙地区革命群众来京上访,要求将吴广梅抬回老革命根据地养病的报告(全文过长,不录)
  经请示中央文革小组,口头答复:“岂有此理!”
  第十二件:
  一九七零年七月一日关于对吴广梅叛党立案调查的决定(略)
  第十三件:
  一九七二年在宽严结合宣判大会上,所公布的关于对吴广梅按人民内部矛盾处理的决定(略)
  第十四件:
  一九七五年关于给吴广梅平反的决定(略)
  第十五件:
  一九七八年关于为吴广梅同志彻底平反,并推翻一切诬蔑不实之词的决定(略)
  第十六件:
  一九九二年四月三日深夜零点二十六分,紧急电话通知——
  送话人 ×部委分党组秘书严秀丽。
  受话人 ×部老干部处王斌。
  鲁副部长要我马上通知你,关于吴广梅同志的悼词已经由组织部门向党组作了汇报,大体上没有什么异议。为稳妥起见,历史的复杂性,和一些很难用三言两语就能够说清楚的是非,请将文中“坚定的马克思主义者”的“坚定的”,“久经考验的无产阶级革命战士”的“久经考验的”这两个定语删去,以免横生枝节。即使这样,吴大姐光辉的一生,也仍是我们大家学习的榜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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