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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语言规范化


  同志们,大会给了我一个很大的难题,让我来作关于语言规范化的报告①。我的发言,因为没有时间写出来,只好想起什么说什么,其中有些好的意见,是我听别人说的,在这里传达一下;不成熟的意见是我自己的。语言规范化的问题很难谈,因我不是语言学家。
  今天有两个大运动,一是汉字改革,一是语言规范化。
  简单说几句关于文字改革问题。在文字改革上,有许多不同的意见,但是作家们一致拥护。文字改革的方法是不求规范化的。这是什么意思呢?就是说,文字改革是一个过渡的办法。我们将来一定是用拼音文字。方块字难处很多:难认,难念,难懂,难记,难写。过渡期间,消灭汉字不行,那么办就天下大乱了。文字改革就是让汉字简单一些,让它容易认些,容易记些,容易写些,省一点力气,这是必要的。一个外国小学生学了五年拼音文字可以差不多能认、能念、能写一点简单的话。我们的文字既是那么难,小学生读过五六年书,还不易写好简单的文字。不是有一度要把小学六年制改成五年制么,结果没有改,主要是文字不易掌握,非六年不可。汉字非常顽强,怎样记也记不住。看到它不认识。这是知识传播的很大障碍。有些生字,甚至大学毕业生,甚至我自己也是见到不认识,瞎蒙,常常念错。一个“斤”字加上“走”旁念“近”,加三点水就坏了,不能念“近”音了。
  因为汉字发展的历史是复杂的,所以简化汉字就应原来怎样现在还怎样,不要硬造一套新字。如“鸡”、“难”、“观”等字,一个“又”加一个“鸟”念“鸡”,“又”代表“奚”;“观”字一边是“雚”,与“奚”并不一样。可是我们人民自古以来,只要写不上来就写个“又”,我们今天不必再去改正。又如“擬”现在改成“拟”,要是规范化的话,凡是有“疑”旁的就都应变成“以”。可是“癡”简写为“痴”,“礙”简写为“碍”,相沿已久;如果力求规范化,把“痴”写成“疭”,“礙”写成“石以”,谁认识呢?不要勉强统一起来,用不着,行不通。
  文字改革不规范化,因为汉字历来就不规范化,谁也说不清楚汉字是怎么回事。人民用惯了的就对,不可硬改。所以文字改革是一种革命的改良,而不完全是革命,假如革命会引起混乱。
  简字实行以来,成绩很好,首先是小学生高兴,因为第一课“开学了”的“学”字的上半只要三点就行了。工人也是非常高兴。简字稳步前进,一批一批发表,假如一下子都来了,人们认起来就有困难。可能有些人不大喜欢简字,觉得不美观,看起来别扭,这没有关系,看惯就不别扭了。
  语言规范化是一个很大的运动,它有一定的目的。文字改革是过渡的办法。在没有实行拼音文字之前,不能让汉字压得喘不过气来,所以简化一些。为推行拼音文字,我们要创造条件,忽然用拼音字是不行的。
  语言规范化就是为拼音文字创造条件。这包括三方面:(一)语音,假如不预备下标准音,实行拼音文字便没有用处。我拼北京音,你拼福建音,他拼广东音,各人拼各人的一套,拼音文字便没有多大用处。(二)语法,一句话怎样说,动词在哪儿,名词在哪儿,必须有个规矩,要不然写出来就费解。(三)词汇,玉米又叫包谷或棒子,如果不解决这个纷歧,拼出来还是彼此不懂。所以,只有这三方面都规范化,我们才有实行拼音化的可能。
  现在说语音,政府已决定以北京音为标准音。这不是说北京音比其它地方音好,而是必定得有个标准音。世界上都是这样:苏联以莫斯科音为标准,法国以巴黎音为标准,英国以伦敦音为标准。五六百年来,相沿以北京音为标准音,这是历史事实。如让全国人民投票,大家一定投北京音。属于京音区域的范围也广,它是唯一的“候选人”。现在北京是毛主席住的地方,北京音实在是全国人民的声音。推广北京音,这不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情。这是一个极伟大重要的任务。我们在政治上有了空前的统一,语言也应该这样,这才能配合上社会主义的建设。所以在这个问题上大家无须争论到底北京音好不好,北京音完全不完全。我们要有信心推广它。语音似乎与作家没有多少关系,其实不然,因为一个作家一方面也是公民,应该学习。所以,今天我发动我们大家学习北京音,这是政治任务,我们应该带头。
  在诗歌需要押韵,这就须用标准音。如“陈”“程”二字用京音读,有显然的区别,在南方就不分。现在不分没有关系,但以后小学生都学了标准音,你仍“陈”“程”不分便行不通。所以作为一个公民,和作为一个诗人,我们都应该开始学习标准音。我希望全国各省市文联和文艺团体都应该发动学习,特别是搞戏剧的。这次话剧会演,有许多演员语言不标准化,语言不规范化,仍说他们本地方言,受到批评,观众听不懂。我们应该注意这个问题。
  学北京音并不是说学北京话,所以现在不说推广北京话,而是推广以北京音为标准的普通话。所谓普通话,已经存在好几百年了。我们许多有名的著作,是用这种普通话写成的。我们现在的报纸刊物是用这种普通话的,而不是用广东话或福建话的。普通话不是北京话。北京话是普通话里的一部分。过去,如要进京见皇帝,首先要学官话,大家往往拿《红楼梦》做课本。现在的以北京音为标准的普通话,是用国家法令来推行的。这是件大事情。为什么这样办?因为汉语在某些方面是进步的语言,有力量的语言,它简单,说的人多,约有五万万左右;但另一方面,它又不很成熟,因为它有很多方言,不统一。语言纷歧是建设祖国的很大的障碍。我们要冲破这个障碍。
  说普通话应注意语音,不要拿自己的方音来说普通话。
  普通话不是一成不变的,它还在发展,所以我们应在现有的基础上去推广。念北京音是绝对的标准,而基础则与标准有别。这就是说,普通话还在发展,音要固定,话却还在发展。刚才说普通话不等于北京话,即拿我自己京话来说吧,几十年来,它天天在变,愈变愈普通。我小时说的北京话,与现在说的可以说很不一样。我们在运动中也不强禁方言,我们只是应该大力宣传。让大家认识学习普通话的好处和必要。
  方言中能作为普通话的即可提升,纯粹土话就慢慢消灭。大家公认的词汇就存在,不公认的慢慢就消灭。就是说,普通话应该与书面语言联系着发展。我以前写的作品土话很多,现在我不那么乱用土语。不要舍不得土语,珍惜土语对我们民族语言的发展不利。
  普通话有几百年的历史,逐渐吸收了各地来的营养,所以成为全民族的,能够共同使用。现在报刊所发表的东西都是用普通话写的,而不是用苏州话或广东话。这种普通话通行全国。《人民日报》通行全国。这种话是普通话,不见得是北方人写的,但大家公认这种东西。小说和剧本里用的方言土语还很多,应该力求规范化。我们不应该把方言的价值估计过高。以前我就是这样,觉得方言土语表现力强。事实上,这并不正确。《龙须沟》里土话非常多。《西望长安》里土话就少得多了,而并不见得表现力就薄弱。
  我们不预备强迫消灭土语方言,但它一定会消灭。我们对普通话的推广努力越多,方言土语消灭就越快。
  规范化是不是强迫大家按一个公式说话呢?这是误会,不是的。特别是我们作家,我们要保存自己的风格。规范化是要遵循语言的法则,不说错话。我们根据法则说话,扩大规范化的影响。“五四”以后,有的作家摹仿欧化语法,这不妥当。我们今天应根据我们语言的法则来写作。这样一说,我们若再乱用方言土语,问题就严重了,因它不符合民族利益。现在有些作家喜用方言土语,这是与规范化背道而驰的。作家没有乱用语言的自由。不争取规范化就是落后。我们应要求在文章里不犯错误。编辑有责任纠正稿子,让它规范化一些。
  语音是以北京音为标准了,词汇、语法的标准在哪儿呢?这是个问题。关于词汇,我们急需一部词典。语法的书也迫不及待。就是北京音也有不同的念法,如“波”字、“舍”字都有不同的读法,所以科学院成立了语言审查委员会,来确定字音。至于词汇,我们说了一辈子的话还不知道汉字有多少词。以玉蜀黍一名词来说,即有玉米、棒子、包谷、珍珠米等不同的说法。统一词汇是艰巨的工作。
  我以为写小说、诗歌、戏剧等等应该力求语言通大路——普通化。我们从人民那里取得语言,然后去加工。我们支持普通化,帮助普通话发展。我们不应随便运用欧化语法,这不通大路,一般人不那样说话。我们要求怎样写怎样说,书面与口语一致。当然这要求太大,可是我们应该这样要求自己。现在我们的口语与作品中的语言还有很大的距离,这是不好的。我们希望将来每个人说的话写下来就是一篇文章,这是我们应有的理想。当然有时写理论文字,需要参用欧化语法,但要特别谨慎,要加工再加工,让它变成像我们自己的语法,令人读起来顺口,不别扭。有时我自己也用一点欧化语法,但因为极留神,所以不感觉太别扭。假如我能用自己语法来说明的,我永远不借重欧化语法。我的作品里也没有太长句子,总是把长句分成一些短句。长句子往往会把作者自己搞糊涂,读者就更难明白了。
  我们的语言是世界上最简练的语言,这是我们语言之美。古诗五言七言、多的到九言,即是按着语言本质而发展的。若一下子写五百字才找到一个句点,即不符合我们的语言本质。我们的语言精炼、有劲,说起来痛快,不拖拖拉拉的。我们要发扬这简劲之美。现在有些作品有这个缺点:语言很不简练,念起来没有劲儿,新诗即吃了这个亏。我不轻看新诗,新诗有好的成绩,但在语言上却吃了不够精炼的亏。
  我们要在新事物中选择词汇,把老的词汇抛弃,如“老米”现在已没有这种东西了,这个词应该废弃。在选择词汇时,我们应该注意审美,例如:还是“玉米”美,“棒子”美呢,当然玉米美一点。我们也该注意选择哪个词汇能独当一面,哪个含混,比如:“棒子”就不明确,因为打狗的也是棒子(木棒)。我觉得玉米好,谁也不拿玉米打狗。
  土话中的词汇还有应该保存的,那就要找来推荐给普通话。规范化不是把语言简单化,而是使语言更加丰富。我们要用各地好的词汇来丰富普通话,发展普通话。
  所谓地方色彩,并不专靠土语来支持,如越剧用的是地方话,可是它的服装、唱法、音乐,都与别的地方戏不同,它不一定是因为用了当地土话才成为地方戏,它还有更多的特色。
  用方言土语容易妨碍宣传教育,举个例说:曾经有好几个地方要排演《龙须沟》,但因剧本中土语多,没法“翻译”,就作罢了。
  我曾到工地去体验生活,工人把铺楼板说成支楼板,我觉得我们有权力考虑,到底是“铺”好还是“支”好。不该别人怎样说,我们就怎样写。在我的一个报告里,我用了“一边大”,赵树理同志给我改为“一般大”。“一边大”是北京话,但不如“一般大”明确,我就照改了。这些小的地方我们应该注意。
  我们应当避免用方言土语,避免用违背我们语法的说法,力求我们的语言符合民族语言的法则。我们在语言上要加工再加工。推广普通话,这是我们一个很大的责任。同时也不要害怕,什么字都不敢用了。特别是编辑,且莫草木皆兵,拿到了一篇稿子便手足失措。不要看见一个儿化的字,如“干活儿”,便认为是北京土话。事实上很多普通的词也是儿化的。有些编辑未免太拘谨了,如“天到二月十五,还这么冷,真奇怪!”便改为“天到二月十五,还这么冷,这真是奇怪”。《西望长安》里有一句“他把文件什么的……”有人即要改为“……文件之类的”。这个“什么的”是北京话,是否不规范化,我不知道。不过,它的确不同于“之类”,“什么”包括的很广,不必都是文件一类的东西,而“之类”是指文件一类的东西,如印刷品。又如我们经常说“我哥哥的帽子”,一定要改为“我的哥哥的帽子”,反倒累赘了。
  最后我说,规范化是一件很大的事情,我们作家所负的责任很大,希望大家努力去推广!

  载一九五六年八月中国青年出版社出版的《全国青年文学创作者会议报告发言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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