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勤有功


  《戏剧报》编辑部嘱谈十年来写剧经验。这不容易谈。经验有好有坏。我的经验好的很少,坏的很多,十年来并没写出过优秀的作品即是明证。
  现在谈谈我那很少很少的好经验。至于那些坏经验,当另文述之。
  (一)我写的不好,但写的很勤。勤是好习惯。十年来,我发表的作品比我写的少;我扔掉过好几部剧本。我认为在学习过程中,出废品是很难免的。但是,废品也是花了些心血写出来的。所以,出废品并不完全是坏事。失败一次,即长一番经验。我发表过的那些剧本中,从今天看起来,还有应该扔掉的,我很后悔当初没下狠心扔掉了它们。勤是必要的,但勤也还不能保证不出废品。我们应该勤了更勤。若不能勤,即连废品也写不出,虽然省事,但亦难以积累经验,定要吃亏。
  勤于习作,就必然勤于观察,对新人新事经常关心。因此,这一本写失败了,即去另写一本。新事物是取之不竭的,何必一棵树吊死人?
  即使是废品,其中也会有一二可取之处。不知何时,这一二可取之处还会有用,功夫没有完全白费。
  一个人有一个人的工作方法。有的人须花费很多时间,才能写成一部剧本的初稿,而后又用很长时间去修改、加工。曹禺同志便是这样。他大约须用二年的时间写成一部作品。他写的很好。我性急,难取此法。我恨不能同时写三部作品,好的留着,坏的扔了。
  对于已经成名的剧作家,我看曹禺同志的办法好(虽然我自己学不了他),不慌不忙地写,极其细致地加工,写出一本是一本,质量不致太差。我的勇于落笔,不怕扔掉的办法可能有益于初习写剧的人。每见青年剧作者,抱定一部剧稿,死不放手,改来改去,始终难以成功。于是力竭气衰,灰心丧胆。这样,也许就消沉下去,不敢再动笔。假若他敢写敢扔,这部不行,就去另写一部,或者倒会生气勃勃,再接再厉。既要学习,就该勤苦。一战成功的愿望一遭到失败,即往往一蹶不起。我们要受得住失败,屡败屡战。在我们写的多了之后,有胜有败,经验丰富了,再去学曹禺同志的办法似较妥当。
  只有勤于动笔,才逐渐明白自己的长处与短处,得到提高。有的青年剧作者,在发表了一部相当好的作品之后,即长期歇笔。他还非常喜爱戏剧,而且随时收集写作资料。可是,资料积蓄了不少,只谈而不写,只虑而不作。要知道,笔墨不落在纸上,谁也不知道资料到底应当如何处理,如何找戏。跟别人谈论,大有好处。但是归根结蒂还是要自己动手去写才能知其究竟。熟才能生巧。写过一遍,尽管不像样子,也会带来不少好处。不断地写作才会逐渐摸到文艺创作的底。字纸篓子是我的密友,常往它里面扔弃废稿,一定会有成功的那一天。
  “业精于勤”,信非虚语。
  (二)我没有创造出典型的人物,可是我总把人物放在心上。我不大会安排情节,这是我的很大的缺点。我可是向来没有忽略过人物,尽管我笔下的人物并不都突出。
  如何创造人物?人各一词,难求总结。从我的经验来看,首先是作者关心人。“目中无人”,虽有情节,亦难臻上乘。我不能说我彻底熟悉曾经描绘过的人物,但是,只要我遇到一个可喜的人物,我就那么热爱他(或她),总设法把他写得比本人更可喜可爱,连他的缺点也是可爱的。作者对人物有深厚的感情,人物就会精神饱满,气象堂堂。对于可憎的人物,我也由他的可憎之处,找出他自己生活得也怪有滋味的理由,以便使他振振有词,并不觉得自己讨厌该死。
  我并不照抄人物,而是抓住人物的可爱或可憎之点,从新塑造,这就使想象得到活动的机会。我心中有了整个的一个人,才动笔写他。这样,他的举止言谈才会表里一致,不会自相矛盾。有时候,我的一出戏里用了许多角色,而大体上还都有个性格,其原因在此。大的小的人物都先在我心里成了形,所以不管他们有很多还是很少的台词,他们便一张嘴就差不多,虽三言两语也足以表现他们的性格。
  观察人物要随时随地、经常留心的。观察的多了,即能把本来毫不相干的人们拉到一出戏里,形形色色,不至于单调。妇女商店里并没有八十岁的卖茶翁,也没有举人的女儿。我若为写《女店员》而只去参观妇女商店,那么我就只能看见许多年轻的女售货员。不,平日我也注意到街上的卖茶老翁,和邻居某大娘。把这老翁与大娘同女售货员们拉上关系,人物就多起来,显着热闹。临时去观察一个人总不如随时注意一切的人更为重要。自己心里没有一个小的人海,创作起来就感到困难。
  (三)有人说我的剧中对话写的还不坏,我不敢这么承认。我只是在写对话上用了点心而已。首先是:我要求对话要随人而发,恰合身分。我力求人物不为我说话,而我为人物说话。这样,听众或者得以因话知人,看到人物的性格。我不怕写招笑的废话,假若说话的是个幽默的人。反之,我心目中的人本极严肃,而我使他忽然开起玩笑来,便是罪过!
  其次,我要求话里有话,稍有含蓄。因此,有时候我只写了几句简单的话,而希望导演与演员把那未尽之意用神情或动作补足了。这使导演与演员时常感到不好办。可是,他们的确有时候想出好办法,能够不增加词句而把作者的企图圆满地传达出来。这就叫听众听出弦外之音,更有意思。
  我用的是普通话,没有什么奇文怪字。可是,我总想用普通话写出一些诗意来,比普通话多着一些东西,高出一块来。我未能句句都这么作到,但是我所作到了的那些就叫人听着有点滋味——既是大白话,又不大像日常习用的大白话。是不是这可以叫作加过工的大白话呢?若是可以,我就愿再多说几句:人物讲话必与理智、感情、性格三者相联系。从这三者去思索,我们就会找到适当的话语,适当的话语不至于空泛无力。找到适当的话语之后,还应再去加工,希望它由适当而精采。这样,虽然是大白话,可是不至于老老实实地爬行了。它能一针见血,打动人心。说真的,假若话剧中的对话与日常生活中的语言毫无分别,絮絮叨叨,罗里罗唆,谁还去听话剧呢?
  我没有写诗剧的打算。可是,我总想话剧中的对话应有诗的成分。这并不是说应当抛弃了现成的语言,而句句都是青山绿水,柳暗花明。不是的。我所谓的诗,是用现成的白话,经过加工,表达出人格之美、生活之美,与革命斗争的壮丽。泛泛的词句一定负不起这个责任。
  我所要的语言不是由草拟得来的。我们应当自树风格。曾见青年剧作者摹仿一位四川的老作家的文字,四川人口中的“哪”、“啦”不分,所以这位老作家总是把“天哪”写成“天啦”。那位青年呢,是北方人,而也“天啦”起来。这个例子说明有的人是从书本上学习语言的。不错,书本上的语言的确应当学习,但是自己的文字风格绝对不能由摹仿得来。我要求自己连一个虚字也不随便使用,必然几经揣摩,口中念念有词,才决定是用“呢”,还是用“啦”。尽管这样,我还时常写出拙笨的句子,既不顺口,也不悦耳。我还须多多用功。
  只说这三点吧,我的那些缺点即暂不谈,留作另一篇小文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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