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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随想录


从孩子得到的启示

  晚上喝了三杯老酒,不想看书,也不想睡觉,捉一个四岁的孩子华瞻来骑在膝上,同他寻开心。我随口问:“你最喜欢甚么事?”
  他仰起头一想,率然地回答:“逃难。”
  我倒有点奇怪:“逃难”两字的意义,在他不会懂得,为甚么偏偏选择它?倘然懂得,更不应该喜欢了。我就设法探问他:
  “你晓得逃难就是甚么?”
  “就是爸爸、妈妈、宝姊姊、软软……娘姨,大家坐汽车,去看大轮船。”
  啊!原来他的“逃难”的观念是这样的!他所见的“逃难”,是“逃难”的这一面!这真是最可喜欢的事!
  一个月以前,上海还属孙传芳的时代,国民革命军将到上海的消息日紧一日,素不看报的我,这时候也定一份《时事新报》,每天早晨看一遍。有一天,我正在看昨天的旧报,等候今天的新报的时候,忽然上海方面枪炮声响了,大家惊惶失色,立刻约了邻人,扶老携幼地逃到附近江湾车站对面的妇孺救济会里去躲避。其实倘然此地果真进了战线,或到了败兵,妇孺救济会也是不能救济的。不过当时张遑失措,有人提议这办法,大家就假定它为安全地带,逃了进去。那里面地方大,有花园、假山、小川、亭台、曲栏、长廊、花树、白鸽,孩子一进去,登临盘桓,快乐得如入新天地了。忽然兵车在墙外过,上海方面的机关枪声、炮声,愈响愈近,又愈密了。大家坐定之后,听听,想想,方才觉得这里也不是安全地带,当初不过是自骗罢了。有决断的人先出来雇汽车逃往租界。每走出一批人,留在里面的人增一次恐慌。我们集合邻人来商议,也决定出来雇汽车,逃到杨树浦的沪江大学。于是立刻把小孩们从假山中、栏杆内捉出来,装进汽车里,飞奔杨树浦了。
  所以决定逃到沪江大学者,因为一则有邻人与该校熟识,二则该校是外国人办的学校,较为安全可靠。枪炮声渐远弱,到听不见了的时候,我们的汽车已到沪江大学。他们安排一个房间给我们住,又为我们代办膳食。傍晚,我坐在校旁黄浦江边的青草堤上,怅望云水遥忆故居的时候,许多小孩子采花、卧草,争看无数的帆船、轮船的驶行,又是快乐得如入新天地了。
  次日,我同一邻人步行到故居来探听情形的时候,青天白日的旗子已经招展在晨风中,人人面有喜色,似乎从此可庆承平了。我们就雇汽车去迎回避难的眷属,重开我们的窗户,恢复我们的生活。从此“逃难”两字就变成家人的谈话的资料。
  这是“逃难”。这是多么惊慌,紧张而忧患的一种经历!然而人物一无损丧,只是一次虚惊;过后回想,这回好似全家的人突发地出门游览两天。我想假如我是预言者,晓得这是虚惊,我在逃难的时候将何等有趣!素来难得全家出游的机会,素来少有坐汽车、游览、参观的机会。那一天不论时,不论钱,浪漫地、豪爽地、痛快地举行这游历,实在是人生难得的快事!只有小孩子真果感得这快味!他们逃难回来以后,常常拿香烟簏子来叠作栏杆、小桥、汽车、轮船、帆船;常常问我关于轮船、帆船的事;墙壁上及门上又常常有有色粉笔画的轮船、帆船、亭子、石桥的壁画出现。可见这“逃难”,在他们脑中有难忘的欢乐的印象。所以今晚我无端地问华瞻最欢喜甚么事,他立刻选定这“逃难”。原来他所见的,是“逃难”的这一面。
  不止这一端:我们所打算、计较、争夺的洋钱,在他们看来个个是白银的浮雕的胸章;仆仆奔走的行人,扰扰攘攘的社会,在他们看来都是无目的地在游戏,在演剧;一切建设,一切现象,在他们看来都是大自然的点缀,装饰。
  唉!我今晚受了这孩子的启示:他能撤去世间事物的因果关系的网,看见事物的本身的真相。我在世智尘劳的实生活中,也应该懂得这撤网的方法,暂时看看事物本身的真相。唉,我要向他学习!

                        1926年

大帐簿

  我幼年时,有一次坐了船到乡间去扫墓。正靠在船窗口出神观看船脚边层出不穷的波浪的时候,手中拿着的不倒翁一刹那间形影俱杳,全部交付与不可知的渺茫的世界了。我看看自己的空手,又看看窗下的层出不穷的波浪,不倒翁失足的伤心地,再向船后面的茫茫白水怅望了一会,心中黯然地起了疑惑与悲哀。我疑惑不倒翁此去的下落与结果究竟如何,又悲哀这永远不可知的命运。它也许随了波浪流去,搁住在岸滩上,落入于某村童的手中;也许被鱼网打去,从此做了渔船上的不倒翁;又或永远沉沦在幽暗的河底,岁久化为泥土,世间从此不再见这个不倒翁。我晓得这不倒翁现在一定有个下落,将来也一定有个结果,然而谁能去调查呢?谁能知道这不可知的命运呢?这种疑惑与悲哀隐约地在我心头推移。终于我想:父亲或者知道这究竟,能解除我这种疑惑与悲哀。不然,将来我年纪长大起来,总有一天能知道这究竟,能解除这疑惑与悲哀。
  后来我的年纪果然长大起来。然而这种疑惑与悲哀,非但依旧不能解除,反而随了年纪的长大而增多增深了。我偕了小学校里的同学赴郊外散步,偶然折取一根树枝,当手杖用了一会,后来抛弃在田间的时候,总要对它回顾好几次,心中自问自答:“我不知几时得再见它?它此后的结果不知究竟如何?我永远不得再见它了!它的后事永远不可知了!”倘是独自散步,遇到这种事的时候我更要依依不舍地留连一回。有时已经走了几步,又回转身去,把所抛弃的东西重新拾起来,郑重地道个诀别,然后硬着头皮抛弃它,再向前走。过后我也曾自笑这痴态,而且明明晓得这些是人生中惜不胜惜的琐事;然而那种悲哀与疑惑确实地充塞在我的心头,使我不得不然!
  在热闹的地方,忙碌的时候,我这种疑惑与悲哀也会被压抑在心的底层,而安然地支配取舍各种事物,不复作如前的痴态。间或在动作中偶然浮起一点疑惑与悲哀来;然而大众的感化与现实的压迫的力非常伟大,立刻把它压制下去,它只在我的心头一闪而已。一到静僻的地方,孤独的时候,最是夜间,它们又全部浮出在我的心头了。灯下,我推开算术演草簿,提起笔来在一张废纸上信手涂写日间所谙诵的诗句:“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没有写完,就拿向灯火上,烧着了纸的一角。我眼看见火势孜孜地蔓延过来,心中又忙着和个个字道别。完全变成了灰烬之后,我眼前忽然分明现出那张字纸的完全的原形;俯视地上的灰烬,又感到了暗淡的悲哀:假定现在我要再见一见一分钟以前分明存在的那张字纸,无论托绅董、县官、省长、大总统,仗世界一切皇帝的势力,或尧舜、孔子、苏格拉底、基督等一切古代圣哲复生,大家协力帮我设法,也是绝对不可能的事了!——但这种奢望我决计没有。我只是看看那堆灰烬,想在没有区别的微尘中认识各个字的死骸,找出哪一点是春字的灰,哪一点是蚕字的灰。……又想象它明天朝晨被此地的仆人扫除出去,不知结果如何:倘然散入风中,不知它将分飞何处?春字的灰飞入谁家,蚕字的灰飞入谁家?……倘然混入泥土中,不知它将滋养哪几株植物?……都是渺茫不可知的千古的大疑问了。
  吃饭的时候,一颗饭粒从碗中翻落在我的衣襟上。我顾视这颗饭粒,不想则已,一想又惹起一大篇的疑惑与悲哀来:不知哪一天哪一个农夫在哪一处田里种下一批稻,就中有一株稻穗上结着煮成这颗饭粒的谷。这粒谷又不知经过了谁的刈、谁的磨、谁的舂、谁的粜,而到了我们的家里,现在煮成饭粒,而落在我的衣襟上。这种疑问都可以有确实的答案;然而除了这颗饭粒自己晓得以外,世间没有一个人能调查,回答。
  袋里摸出来一把铜板,分明个个有复杂而悠长的历史。钞票与银洋经过人手,有时还被打一个印;但铜板的经历完全没有痕迹可寻。它们之中,有的曾为街头的乞丐的哀愿的目的物,有的曾为劳动者的血汗的代价,有的曾经换得一碗粥,救济一个饿夫的饥肠,有的曾经变成一粒糖,塞住一个小孩的啼哭,有的曾经参与在盗贼的赃物中,有的曾经安眠在富翁的大腹边,有的曾经安闲地隐居在毛厕的底里,有的曾经忙碌地兼备上述的一切的经历。且就中又有的恐怕不是初次到我的袋中,也未可知。这些铜板倘会说话,我一定要尊它们为上客,恭听它们历述其漫游的故事。倘然它们会纪录,一定每个铜板可著一册比《鲁滨逊飘流记》更奇离的奇书。但它们都象死也不肯招供的犯人,其心中分明秘藏着案件的是非曲直的实情,然而死也不肯泄漏它们的秘密。
  现在我已行年三十,做了半世的人。那种疑惑与悲哀在我胸中,分量日渐增多;但刺激日渐淡薄,远不及少年时代以前的新鲜而浓烈了。这是我用功的结果。因为我参考大众的态度,看他们似乎全然不想起这类的事,饭吃在肚里,钱进入袋里,就天下太平,梦也不做一个。这在生活上的确大有实益,我就拼命以大众为师,学习他们的幸福。学到现在三十岁,还没有毕业。所学得的,只是那种疑惑与悲哀的刺激淡薄了一点,然其分量仍是跟了我的经历而日渐增多。我每逢辞去一个旅馆,无论其房间何等坏,臭虫何等多,临去的时候总要低徊一下子,想起“我有否再住这房间的一日?”又慨叹“这是永远的诀别了!”每逢下火车,无论这旅行何等劳苦,邻座的人何等可厌,临走的时候总要发生一种特殊的感想:“我有否再和这人同座的一日?恐怕是对他永诀了!”但这等感想的出现非常短促而又模糊,象飞鸟的黑影在池上掠过一般,真不过数秒间在我心头一闪,过后就全无其事。我究竟已有了学习的工夫了。然而这也全靠在老师——大众——面前,方始可能。一旦不见了老师,而离群索居的时候,我的故态依然复萌。现在正是其时:春风从窗中送进一片白桃花的花瓣来,落在我的原稿纸上。这分明是从我家的院子里的白桃花树上吹下来的,然而有谁知道它本来生在哪一枝头的哪一朵花上呢?窗前地上白雪一般的无数的花瓣,分明各有其故枝与故萼,谁能一一调查其出处,使它们重归其故萼呢?疑惑与悲哀又来袭击我的心了。
  总之,我从幼时直到现在,那种疑惑与悲哀不绝地袭击我的心,始终不能解除。我的年纪越大,知识越富,它的袭击的力也越大。大众的榜样的压迫愈严,它的反动也越强。倘一一记述我三十年来所经验的此种疑惑与悲哀的事例,其卷帙一定可同《四库全书》、《大藏经》争多。然而也只限于我一个人在三十年的短时间中的经验;较之宇宙之大,世界之广,物类之繁,事变之多,我所经验的真不啻恒河中的一粒细沙。
  我仿佛看见一册极大的大帐簿,簿中详细记载着宇宙间世界上一切物类事变的过去、现在、未来三世的因因果果。自原子之细以至天体之巨,自微生虫的行动以至混沌的大劫,无不详细记载其来由、经过与结果,没有万一的遗漏。于是我从来的疑惑与悲哀,都可解除了。不倒翁的下落,手杖的结果,灰烬的去处,一一都有记录;饭粒与铜板的来历,一一都可查究;旅馆与火车对我的因缘,早已注定在项下;片片白桃花瓣的故萼,都确凿可考。连我所屡次叹为永不可知的、院子里的沙堆的沙粒的数目,也确实地记载着,下面又注明哪几粒沙是我昨天曾经用手掬起来看过的。倘要从沙堆中选出我昨天曾经掬起来看过的沙,也不难按这帐簿而探索。——凡我在三十年中所见、所闻、所为的一切事物,都有极详细的记载与考证;其所占的地位只有书页的一角,全书的无穷大分之一。
  我确信宇宙间一定有这册大帐簿。于是我的疑惑与悲哀全部解除了。

翦网

  大娘舅白相了大世界回来。把两包良乡栗子在桌子上一放,躺在藤椅子里,脸上现出欢乐的疲倦,摇摇头说:“上海地方白相真开心!京戏、新戏、影戏、大鼓、说书、变戏法,甚么都有;吃茶、吃酒、吃菜、吃点心、由你自选;还有电梯飞船、飞轮、跑冰……老虎、狮子、孔雀、大蛇……真是无奇不有!唉,白相真开心,但是一想起铜钱就不开心。
  上海地方用铜钱真容易!倘然白相不要铜钱,哈哈哈哈……”
  我也陪他“哈哈哈哈……”
  大娘舅的话真有道理!“白相真开心,但是一想起铜钱就不开心”,这种情形我也常常经验。我每逢坐船,乘车,买物,不想起钱的时候总觉得人生很有意义,对于制造者的工人与提供者的商人很可感谢。但是一想起钱的一种交换条件,就减杀了一大半的趣味。教书也是如此:同一班青年或儿童一起研究,为一班青年或儿童讲一点学问,何等有意义,何等欢喜!但是听到命令式的上课铃与下课铃,做到军队式的“点名”,想到商买式的“薪水”,精神就不快起来,对于“上课”的一事就厌恶起来。这与大娘舅的白相大世界情形完全相同。所以我佩服大娘舅的话有道理,陪他一个“哈哈哈哈……。”
  原来“价钱”的一种东西,容易使人限制又减小事物的意义。譬如像大娘舅所说:“共和厅里的一壶茶要两角钱,看一看狮子要二十个铜板。”规定了事物的代价,这事物的意义就被限制,似乎吃共和厅里的一壶茶等于吃两只角子,看狮子不外乎是看二十个铜板了。然而实际共和厅里的茶对于饮者的我,与狮子对于看者的我,趣味决不止这样简单。所以倘用估价钱的眼光来看事物,所见的世间就只有钱的一种东西,而更无别的意义,于是一切事物的意义就被减小了。“价钱”,就是使事物与钱发生关系。可知世间其他一切的“关系”,都是足以妨碍事物的本身的存在的真意义的。故我们倘要认识事物的本身的存在的真意义,就非撤去其对于世间的一切关系不可。
  大娘舅一定能够常常不想起铜钱而白相大世界,所以能这样开心而赞美。然而他只是撤去“价钱”的一种关系而已。倘能常常不想起世间一切的关系而在这世界里做人,其一生一定更多欢慰。对于世间的麦浪,不要想起是面包的原料,对于盘中的橘子,不要想起是解渴的水果;对于路上的乞丐,不要想起是讨钱的穷人;对于目前的风景,不要想起是某镇某村的郊野。倘能有这种看法,其人在世间就像大娘舅白相大世界一样,能常常开心而赞美了。
  我仿佛看见这世间有一个极大而极复杂的网。大大小小的一切事物,都被牢结在这网中,所以我想把握某一种事物的时候,总要牵动无数的线,带出无数的别的事物来,使得本物不能孤独地明晰地显现在我的眼前,因之永远不能看见世界的真相,大娘舅在大世界里。只将其与“钱”相结的一根线剪断,已能得到满足而归来。所以我想找一把快剪刀,把这个网尽行剪破,然后来认识这世界的真相。


  春是多么可爱的一个名词!自古以来的人都赞美它,希望它长在人间。诗人,特别是词客,对春爱慕尤深。试翻词选,差不多每一页上都可以找到一个春字。后人听惯了这种话,自然地随喜附和,即使实际上没有理解春的可爱的人,一说起春也会觉得欢喜。这一半是春这个字的音容所暗示的。“春!”你听,这个音读起来何等铿锵而惺忪可爱!这个字的形状何等齐整妥帖而具足对称的美!这么美的名字所隶属的时节,想起来一定很可爱。好比听见名叫“丽华”的女子,想来一定是个美人。然而实际上春不是那么可喜的一个时节。我积三十六年之经验,深知暮春以前的春天,生活上是很不愉快的。
  梅花带雪开了,说道是漏泄春的消息。但这完全是精神上的春,实际上雨雪霏霏,北风烈烈,与严冬何异?所谓迎春的人,也只是瑟缩地躲在房栊内,战栗地站在屋檐下,望望枯枝一般的梅花罢了!
  再迟个把月罢,就象现在:惊蛰已过,所谓春将半了。住在都会里的朋友想象此刻的乡村,足有画图一般美丽,连忙写信来催我写春的随笔。好象因为我偎傍着春,惹他们妒忌似的。其实我们住在乡村间的人,并没有感到快乐,却生受了种种的不舒服:寒暑表激烈地升降于三十六度至六十二度之间。一日之内,乍暖乍寒。暖起来可以想起都会里的冰淇淋,寒起来几乎可见天然冰,饱尝了所谓“料峭”的滋味。天气又忽晴忽雨,偶一出门,干燥的鞋子往往拖泥带水归来。“一春能有几番晴”是真的;“小楼一夜听春雨”其实没有什么好听,单调得很,远不及你们都会里的无线电的花样繁多呢。春将半了,但它并没有给我们一点舒服,只教我们天天愁寒,愁暖,愁风,愁雨。正是“三分春色二分愁,更一分风雨!”
  春的景象,只有乍寒、乍暖、忽晴、忽雨是实际而明确的。此外虽有春的美景,但都隐约模糊,要仔细探寻,才可依稀仿佛地见到,这就是所谓“寻春”罢?有的说“春在卖花声里”,有的说“春在梨花”,又有的说“红杏枝头春意闹”,但这种景象在我们这枯寂的乡村里都不易见到。即使见到了,肉眼也不易认识。总之,春所带来的美,少而隐;春所带来的不快,多而确。诗人词客似乎也承认这一点,春寒、春困、春愁、春怨,不是诗词中的常谈么?不但现在如此,就是再过个把月,到了清明时节,也不见得一定春光明媚,令人极乐。倘又是落雨,路上的行人将要“断魂”呢。可知春徒美其名,在实际生活上是很不愉快的。实际,一年中最愉快的时节,是从暮春开始的。就气候上说,暮春以前虽然大体逐渐由寒向暖,但变化多端,始终是乍寒乍暖,最难将息的时候。到了暮春,方才冬天的影响完全消灭,而一路向暖。寒暑表上的水银爬到temperate①上,正是气候最tempetate的时节。就景色上说,春色不须寻找,有广大的绿野青山,慰人心目。古人词云:“杜宇一声春去,树头无数青出。”原来山要到春去的时候方才全青,而惹人注目。我觉得自然景色中,青草与白雪是最伟大的现象。造物者描写“自然”这幅大画图时,对于春红、秋艳,都只是略蘸些胭脂、硃磦,轻描淡写。到了描写白雪与青草,他就毫不吝惜颜料,用刷子蘸了铅粉、藤黄和花青而大块地涂抹,使屋屋皆白,山山皆青。这仿佛是米派山水的点染法,又好象是Cèzanne②风景画的“色的块”,何等泼辣的画风!而草色青青,连天遍野,尤为和平可亲,大公无私的春色。花木有时被关闭在私人的庭园里,吃了园丁的私刑而献媚于绅士淑女之前。草则到处自生自长,不择贵贱高下。人都以为花是春的作品,其实春工不在花枝,而在于草。看花的能有几人?草则广泛地生长在大地的表面,普遍地受大众的欣赏。这种美景,是早春所见不到的。那时候山野中枯草遍地,满目憔悴之色,看了令人不快。必须到了暮春,枯草尽去,才有真的青山绿野的出现,而天地为之一新。一年好景,无过于此时。自然对人的恩宠,也以此时为最深厚了。
  讲求实利的西洋人,向来重视这季节,称之为May(五月)。May是一年中最愉快的时节,人间有种种的娱乐,即所谓Mayqueen(五月美人)、Maypole(五月彩柱)、Maygames(五月游艺)等。May这一个字,原是“青春”、“盛年”的意思。可知西洋人视一年中的五月,犹如人生中的青年,为最快乐、最幸福、最精彩的时期。这确是名符其实的。但东洋人的看法就与他们不同:东洋人称这时期为暮春,正是留春、送春、惜春、伤春,而感慨、悲叹、流泪的时候,全然说不到乐。东洋人之乐,乃在“绿柳才黄半未匀”的新春,便是那忽晴、忽雨、乍暖、乍寒、最难将息的时候。这时候实际生活上虽然并不舒服,但默察花柳的萌动,静观天地的回春,在精神上是最愉快的。故西洋的“May”相当于东洋的“春”。这两个字读起来声音都很好听,看起来样子都很美丽。不过May是物质的、实利的,而春是精神的、艺术的。东西洋文化的判别,在这里也可窥见。

吃瓜子

  从前听人说:中国人人人具有三种博士的资格:拿筷子博士、吹煤头纸博士、吃瓜子博士。
  拿筷子,吹煤头纸,吃瓜子,的确是中国人独得的技术。其纯熟深造,想起了可以使人吃惊。这里精通拿筷子法的人,有了一双筷,可抵刀锯叉瓢一切器具之用,爬罗剔抉,无所不精。这两根毛竹仿佛是身体上的一部分,手指的延长,或者一对取食的触手。用时好象变戏法者的一种演技,熟能生巧,巧极通神。不必说西洋了,就是我们自己看了,也可惊叹。至于精通吹煤头纸法的人,首推几位一天到晚捧水烟筒的老先生和老太太。他们的“要有火”比上帝还容易,只消向煤头纸上轻轻一吹,火便来了。他们不必出数元乃至数十元的代价去买打火机,只要有一张纸,便可临时在膝上卷起煤头纸来,向铜火炉盖的小孔内一插,拔出来一吹,火便来了。我小时候看见我们染坊店里的管帐先生,有种种吹煤头纸的特技。我把煤头纸高举在他的额旁边了,他会把下唇伸出来,使风向上吹;我把煤头纸放在他的胸前了,他会把上唇伸出来,使风向下吹;我把煤头纸放在他的耳旁了,他会把嘴歪转来,使风向左右吹;我用手按住了他的嘴,他会用鼻孔吹,都是吹一两下就着火的。中国人对于吹煤头纸技术造诣之深,于此可以窥见。所可惜者,自从卷烟和火柴输入中国而盛行之后,水烟这种“国烟”竟被冷落,吹煤头纸这种“国技”也很不发达了。生长在都会里的小孩子,有的竟不会吹,或者连煤头纸这东西也不曾见过。在努力保存国粹的人看来,这也是一种可虑的现象。近来国内有不少人努力于国粹保存。国医、国药、国术、国乐,都有人在那里提倡。也许水烟和煤头纸这种国粹,将来也有人起来提倡,使之复兴。
  但我以为这三种技术中最进步最发达的,要算吃瓜子。近来瓜子大王的畅销,便是其老大的证据。据关心此事的人说,瓜子大王一类的装纸袋的瓜子,最近市上流行的有许多牌子。最初是某大药房“用科学方法创制”的,后来有甚么好吃来公司、顶好吃公司……等种种出品陆续产出。到现在差不多无论那个穷乡僻处的糖食摊上,都有纸袋装的瓜子陈列而倾销着了。现代中国人的精通吃瓜子术,由此盖可想见。我对于此道,一向非常短拙,说出来有伤于中国人的体面,但对自家人不妨谈谈。我从来不曾自动地找求或买瓜子来吃。但到人家作客,受人劝诱时;或者在酒席上、杭州的茶楼上,看见桌上现成放着瓜子盆时,也便拿起来咬。我必须注意选择,选那较大、较厚,而形状平整的瓜子,放进口里,用臼齿“格”地一咬,再吐出来,用手指去剥。幸而咬得恰好,两瓣瓜子壳各向两旁扩张而破裂,瓜仁没有咬碎,剥起来就较为省力。若用力不得其法,两瓣瓜子壳和瓜仁叠在一起而折断了,吐出来的时候我就耽忧。那瓜子已纵断为两半,两半瓣的瓜仁紧紧地装塞在两半瓣的瓜子壳中,好象日本版的洋装书,套在很紧的厚纸函中,不容易取它出来。这种洋装书的取出法,现在都已从日本人那里学得,不要把指头塞进厚纸函中去力揠,只要使函口向下,两手扶着函,上下振动数次,洋装书自会脱壳而出。然而半瓣瓜子的形状太小了,不能应用这个方法,我只得用指爪细细地剥取。有时因为练习弹琴,两手的指爪都剪平,和尚头一般的手指对它简直毫无办法。我只得乘人不见把它抛弃了。在痛感困难的时候,我本拟不再吃瓜子了。但抛弃了之后,觉得口中有一种非甜非咸的香味,会引逗我再吃。我便不由地伸起手来,另选一粒,再送交臼齿去咬。不幸而这瓜子太燥,我的用力又太猛,“格”地一响,玉石不分,咬成了无数的碎块,事体就更糟了。我只得把粘着唾液的碎块尽行吐出在手心里,用心挑选,剔去壳的碎块,然后用舌尖舐食瓜仁的碎块。然而这挑选颇不容易,因为壳的碎块的一面也是白色的,与瓜仁无异,我误认为全是瓜仁而舐进口中去嚼,其味虽非嚼蜡,却等于嚼砂。壳的碎片紧紧地嵌进牙齿缝里,找不到牙签就无法取出。碰到这种钉子的时候,我就下个决心,从此戒绝瓜子。戒绝之法,大抵是喝一口茶来漱一漱口,点起一支香烟,或者把瓜子盆推开些,把身体换个方向坐了,以示不再对它发生关系。然而过了几分钟,与别人谈了几句话,不知不觉之间,会跟了别人而伸手向盆中摸瓜子来咬。等到自己觉察破戒的时候,往往是已经咬过好几粒了。这样,吃了非戒不可,戒了非吃不可;吃而复戒,戒而复吃,我为它受尽苦痛。这使我现在想起了瓜子觉得害怕。
  但我看别人,精通此技的很多。我以为中国人的三种博士才能中,咬瓜子的才能最可叹佩。常见闲散的少爷们,一只手指间夹着一支香烟,一只手握着一把瓜子,且吸且咬,且咬且吃,且吃且谈,且谈且笑。从容自由,真是“交关写意!”他们不须拣选瓜子,也不须用手指去剥。一粒瓜子塞进了口里,只消“格”地一咬,“呸”地一吐,早已把所有的壳吐出,而在那里嚼食瓜子的肉了。那嘴巴真象一具精巧灵敏的机器,不绝地塞进瓜子去,不绝地“格”,“呸”,“格”,“呸”,……全不费力,可以永无罢休。女人们、小姐们的咬瓜子,态度尤加来得美妙:她们用兰花似的手指摘住瓜子的圆端,把瓜子垂直地塞在门牙中间,而用门牙去咬它的尖端。“的,的”两响,两瓣壳的尖头便向左右绽裂。然后那手敏捷地转个方向,同时头也帮着了微微地一侧,使瓜子水平地放在门牙口,用上下两门牙把两瓣壳分别拨开,咬住了瓜子肉的尖端而抽它出来吃。这吃法不但“的,的”的声音清脆可听,那手和头的转侧的姿势窈窕得很,有些儿妩媚动人,连丢去的瓜子壳也模样姣好,有如朵朵兰花。由此看来,咬瓜子是中国少爷们的专长,而尤其是中国小姐、太太们的拿手戏。
  在酒席上、茶楼上,我看见过无数咬瓜子的圣手。近来瓜子大王畅销,我国的小孩子们也都学会了咬瓜子的绝技。我的技术,在国内不如小孩子们远甚,只能在外国人面前占胜。记得从前我在赴横滨的轮船中,与一个日本人同舱。偶检行箧,发见亲友所赠的一罐瓜子。旅途寂寥,我就打开来和日本人共吃。这是他平生没有吃过的东西,他觉得非常珍奇。在这时候,我便老实不客气地装出内行的模样,把吃法教导他,并且示范地吃给他看。托祖国的福,这示范没有失败。但看那日本人的练习,真是可怜得很!他如法将瓜子塞进口中,“格”地一咬,然而咬时不得其法,将唾液把瓜子的外壳全部浸湿,拿在手里剥的时候,滑来滑去,无从下手,终于滑落在地上,无处寻找了。他空咽一口唾液,再选一粒来咬。这回他剥时非常小心,把咬碎了的瓜子陈列在舱中的食桌上,俯伏了头,细细地剥,好象修理钟表的样子。约莫一二分钟之后,好容易剥得了些瓜仁的碎片,郑重地塞进口里去吃。我问他滋味如何,他点点头连称umai,umai!(好吃,好吃!)我不禁笑了出来。我看他那阔大的嘴里放进一些瓜仁的碎屑,犹如沧海中投以一粟,亏他辨出umai的滋味来。但我的笑不仅为这点滑稽,本由于骄矜自夸的心理。我想,这毕竟是中国人独得的技术,象我这样对于此道最拙劣的人,也能在外国人面前占胜,何况国内无数精通此道的少爷、小姐们呢?
  发明吃瓜子的人,真是一个了不起的天才!这是一种最有效的“消闲”法。要“消磨岁月”,除了抽鸦片以外,没有比吃瓜子更好的方法了。其所以最有效者,为了它具备三个条件:一、吃不厌;二、吃不饱;三、要剥壳。俗语形容瓜子吃不厌,叫做“勿完勿歇”。为了它有一种非甜非咸的香味,能引逗人不断地要吃。想再吃一粒不吃了,但是嚼完吞下之后,口中余香不绝,不由你不再伸手向盆中或纸包里去摸。我们吃东西,凡一味甜的,或一味咸的,往往易于吃厌。只有非甜非咸的,可以久吃不厌。瓜子的百吃不厌,便是为此。有一位老于应酬的朋友告诉我一段吃瓜子的趣话:说他已养成了见瓜子就吃的习惯。有一次同了朋友到戏馆里看戏,坐定之后,看见茶壶的旁边放着一包打开的瓜子,便随手向包里掏取几粒,一面咬着,一面看戏。咬完了再取,取了再咬。如是数次,发见邻席的不相识的观剧者也来掏取,方才想起了这包瓜子的所有权。低声问他的朋友:“这包瓜子是你买来的么?”那朋友说“不”,他才知道刚才是擅吃了人家的东西,便向邻座的人道歉。邻座的人很漂亮,付之一笑,索性正式地把瓜子请客了。由此可知瓜子这样东西,对中国人有非常的吸引力,不管三七二十一,见了瓜子就吃。俗语形容瓜子吃不饱,叫做“吃三日三夜,长个屎尖头。”因为这东西分量微小,无论如何也吃不饱,连吃三日三夜,也不过多排泄一粒屎尖头。为消闲计,这是很重要的一个条件。倘分量大了,一吃就饱,时间就无法消磨。这与赈饥的粮食目的完全相反。赈饥的粮食求其吃得饱,消闲的粮食求其吃不饱。最好只尝滋味而不吞物质。最好越吃越饿,象罗马亡国之前所流行的“吐剂”一样,则开筵大嚼,醉饱之后,咬一下瓜子可以再来开筵大嚼,一直把时间消磨下去。
  要剥壳也是消闲食品的一个必要条件。倘没有壳,吃起来太便当,容易饱,时间就不能多多消磨了。一定要剥,而且剥的技术要有声有色,使它不象一种苦工,而象一种游戏,方才适合于有闲阶级的生活,可让他们愉快地把时间消磨下去。
  具足以上三个利于消磨时间的条件的,在世间一切食物之中,想来想去,只有瓜子。所以我说发明吃瓜子的人是了不起的天才。而能尽量地享用瓜子的中国人,在消闲一道上,真是了不起的积极的实行家!试看糖食店、南货店里的瓜子的畅销,试看茶楼、酒店、家庭中满地的瓜子壳,便可想见中国人在“格,呸”、“的,的”的声音中消磨去的时间,每年统计起来为数一定可惊。将来此道发展起来,恐怕是全中国也可消灭在“格,呸”、“的,的”的声音中呢。
  我本来见瓜子害怕,写到这里,觉得更加害怕了。

初冬浴日漫感

  离开故居一两个月,一旦归来,坐到南窗下的书桌旁时第一感到异样的,是小半书桌的太阳光。原来夏已去,秋正尽,初冬方到,窗外的太阳已随分南倾了。
  把椅子靠在窗缘上,背着窗坐了看书,太阳光笼罩了我的上半身。它非但不象一两月前地使我讨厌,反使我觉得暖烘烘地快适。这一切生命之母的太阳似乎正在把一种祛病延年,起死回生的乳汁,通过了他的光线而流注到我的体中来。
  我掩卷瞑想:我吃惊于自己的感觉,为甚么忽然这样变了?前日之所恶变成了今日之所欢;前日之所弃变成了今日之所求;前日之仇变成了今日之恩。张眼望见了弃置在高阁上的扇子,又吃一惊。前日之所欢变成了今日之所恶;前日之所求变成了今日之所弃;前日之恩变成了今日之仇。忽又自笑:“夏日可畏,冬日可爱”,以及“团扇弃捐”,乃古之名言,夫人皆知,又何足吃惊?于是我的理智屈服了。但是我的感觉仍不屈服,觉得当此炎凉递变的交代期上,自有一种异样的感觉,足以使我吃惊。这仿佛是太阳已经落山而天还没有全黑的傍晚时光:我们还可以感到昼,同时已可以感到夜。又好比一脚已跨上船而一脚尚在岸上的登舟时光:我们还可以感到陆,同时已可以感到水。我们在夜里固皆知道有昼,在船上固皆知道有陆,但只是“知道”而已,不是“实感”。我久被初冬的日光笼罩在南窗下,身上发出汗来,渐渐润湿了衬衣。当此之时,浴日的“实感”与挥扇的“实感”在我身中混成一气,这不是可吃惊的经验么?
  于是我索性抛书,躺在墙角的藤椅里,用了这种混成的实感而环视室中,觉得有许多东西大变了相。有的东西变好了:象这个房间,在夏天常嫌其太小,洞开了一切窗门,还不够,几乎想拆去墙壁才好。但现在忽然大起来,大得很!不久将要用屏帏把它隔小来了。又如案上这把热水壶,以前曾被茶缸驱逐到碗橱的角里,现在又象纪念碑似地矗立在眼前了。棉被从前在伏日里晒的时候,大家讨嫌它既笨且厚,现在铺在床里,忽然使人悦目,样子也薄起来了。沙发椅子曾经想卖掉,现在幸而没有人买去。从前曾经想替黑猫脱下皮袍子,现在却羡慕它了。反之,有的东西变坏了:象风,从前人遇到了它都称“快哉!”欢迎它进来。现在渐渐拒绝它,不久要象防贼一样严防它入室了。又如竹榻,以前曾为众人所宝,极一时之荣。现在已无人问津,形容枯槁,毫无生气了。壁上一张汽水广告画。角上画着一大瓶汽水,和一只泛溢着白泡沫的玻璃杯,下面画着海水浴图。以前望见汽水图口角生津,看了海水浴图恨不得自己做了画中人,现在这幅画几乎使人打寒噤了。裸体的洋囝囝趺坐在窗口的小书架上,以前觉得它太写意,现在看它可怜起来。希腊古代名雕的石膏模型Venus①立像,把裙子褪在大腿边,高高地独立在凌空的花盆架上。我在夏天看见她的脸孔是带笑的,这几天望去忽觉其容有蹙,好象在悲叹她自己失却了两只手臂,无法拉起裙子来御寒。
  其实,物何尝变相?是我自己的感觉变叛了。感觉何以能变叛?是自然教它的。自然的命令何其严重:夏天不由你不爱风,冬天不由你不爱日。自然的命令又何其滑稽:在夏天定要你赞颂冬天所诅咒的,在冬天定要你诅咒夏天所赞颂的!
  人生也有冬夏。童年如夏,成年如冬;或少壮如夏,老大如冬。在人生的冬夏,自然也常教人的感觉变叛,其命令也有这般严重,又这般滑稽。

实行的悲哀

  寒假中,诸儿齐集缘缘堂,任情游戏,笑语喧阗。堂前好象每日做喜庆事。有一儿玩得疲倦,欹藤床少息,随手翻检床边柱上日历,愀然改容叫道:“寒假只有一星期了!假期作业还未动手呢!”游戏的热度忽然为之降低。另一儿接着说:“我看还是未放假时快乐,一放假就觉得不过如此,现在反觉得比未放时不快了。”这话引起了许多人的同情。
  我虽不是学生,并不参预他们的假期游戏,但也是这话的同情者之一人。我觉得在人的心理上,预想往往比实行快乐。西人有“胜利的悲哀”之说。我想模仿他们,说“实行的悲哀”,由预想进于实行,由希望变为成功,原是人生事业展进的正道。但在人心的深处,奇妙地存在着这种悲哀。
  现在就从学生生活着想,先举星期日为例。凡做过学生的人,谁都能首肯,星期六比星期日更快乐。星期六的快乐的原因,原是为了有星期日在后头;但是星期日的快乐的滋味,却不在其本身,而集中于星期六。星期六午膳后,课业未了,全校已充满着一种弛缓的空气。有的人预先作归家的准备;有的人趁早作出游的计划!更有性急的人,已把包裹洋伞整理在一起,预备退课后一拿就走了。最后一课毕,退出教室的时候,欢乐的空气更加浓重了。有的唱着歌出来,有的笑谈着出来,年幼的跳舞着出来。先生们为环境所感,在这些时候大都暂把校规放宽,对于这等骚乱佯作不见不闻。其实他们也是真心地爱好这种弛缓的空气的。星期六晚上,学校中的空气达到了弛缓的极度。这晚上不必自修,也不被严格地监督。学生可以三三五五,各行其游息之乐。出校夜游一会也不妨,买些茶点回到寝室里吃也不妨,迟一点儿睡觉也不妨。这一黄昏,可说是星期日的快乐的最中了。过了这最中,弛缓的空气便开始紧张起来。因为到了星期日早晨,昨天所盼望的佳期已实际地达到,人心中已开始生出那种“实行的悲哀”来了。这一天,或者天气不好,或者人事不巧,昨日所预定的游约没有畅快地遂行,于是感到一番失望。即使天气好,人事巧,到了兴尽归校的时候,也不免尝到一种接近于“乐尽哀来”的滋味。明日的课业渐渐地挂上了心头,先生的脸孔隐约地出现在脑际,一朵无形的黑云,压迫在各人的头上了。而在游乐之后重新开始修业,犹似重新挑起曾经放下的担子来走路,起初觉得分量格外重些。于是不免懊恨起来,觉得还是没有这星期日好,原来星期日之乐是决不在星期日的。
  其次,毕业也是“实行的悲哀”之一例。学生入学,当然是希望毕业的。照事理而论,毕业应是学生最快乐的时候。但人的心情却不然:毕业的快乐,常在于未毕业之时;一毕业,快乐便消失,有时反而来了悲哀。只有将毕业而未毕业的时候,学生才能真正地,浓烈地尝到毕业的快乐的滋味。修业期只有几个月了,在校中是最高级的学生了,在先生眼中是出山的了,在同学面前是老前辈了。这真是学生生活中最光荣的时期。加之毕业后的新世界的希望,“云路”“鹏程”等词所暗示的幸福,隐约地出现在脑际,无限地展开在预想中。这时候的学生,个个是前程远大的新青年,个个是有作有为的好国民。不但在学生生活中,恐怕在人生中,这也是最光荣的时期了。然而果真毕了业怎样呢?告辞良师,握别益友,离去母校,先受了一番感伤且不去说它。出校之后,有的升学未遂,有的就职无着。即使升了学,就了职,这些新世界中自有种种困难与苦痛,往往与未毕业时所预想者全然不符。在这时候,他们常常要羡慕过去,回想在校时何等自由,何等幸福,巴不得永远做未毕业的学生了。原来毕业之乐是决不在毕业上的。
  进一步看,爱的欢乐也是如此。男子欲娶未娶,女子欲嫁未嫁的时候,其所感受的欢喜最为纯粹而十全。到了实行娶嫁之后,前此之乐往往消减,有时反而来了不幸。西人言“结婚是恋爱的坟墓”,恐怕就是这“实行的悲哀”所使然的罢?富贵之乐也是如此。欲富而刻苦积金,欲贵而努力钻营的时候,是其人生活兴味最浓的时期。到了既富既贵之后,若其人的人性未曾完全丧尽,有时会感懊丧,觉得富贵不如贫贱乐了。《红楼梦》里的贾政拜相,元春为贵妃,也算是极人间荣华富贵之乐了。但我读了大观园省亲时元妃隔帘对贾政说的一番话,觉得人生悲哀之深,无过于此了。
  人事万端,无从一一细说。忽忆从前游西湖时的一件小事,可以旁证一切。前年早秋,有一个风清日丽的下午,我与两位友人从湖滨泛舟,向白堤方面荡漾而进。俯仰顾盼,水天如镜,风景如画,为之心旷神怡。行近白堤,远远望见平湖秋月突出湖中,几与湖水相平。旁边围着玲珑的栏杆,上面覆着参差的杨柳。杨柳在日光中映成金色,清风摇摆它们的垂条,时时拂着树下游人的头。游人三三两两,分列在树下的茶桌旁,有相对言笑者,有凭栏共眺者,有翘首遐观者,意甚自得。我们从船中望去,觉得这些人尽是画中人,这地方正是仙源。我们原定绕湖兜一圈子的,但看见了这般光景,大家眼热起来,痴心欲身入这仙源中去做画中人了。就命舟人靠平湖秋月停泊,登岸选择坐位。以前翘首遐观的那个人就跟过来,垂手侍立在侧,叩问“先生,红的?绿的?”我们命他泡三杯绿茶。其人受命而去。不久茶来,一只苍蝇浮死在茶杯中,先给我们一个不快。邻座相对言笑的人大谈麻雀经,又给我们一种罗唣。凭栏共眺的一男一女鬼鬼祟祟,又使我们感到肉麻。最后金色的垂柳上落下几个毛虫来,就把我们赶走。匆匆下船回湖滨,连绕湖兜圈子的兴趣也消失了。在归舟中相与谈论,大家认为风景只宜远看,不宜身入其中。现在回想,世事都同风景一样。世事之乐不在于实行而在于希望,犹似风景之美不在其中而在其外。身入其中,不但美即消失,还要生受苍蝇、毛虫、罗唣,与肉麻的不快。世间苦的根本就在于此。

赤栏桥外柳千条

  日丽风和的一个下午,独自在西湖边上跋徨。暂时忘记了时间,忘记了地点,甚至忘记了自身,而放眼观看目前的春色。但见绿柳千条,映着红桥一带,好一片动人的光景!古人诗云:“赤栏桥外柳千条”,昔日我常叹赏它为描写春景的佳句。今日看见了它的实景,叹赏得愈加热烈了。但是,这也并非因为见了诗的实景之故,只因我忘记了时间,忘记了地点,甚至忘记了自身,所见的就是诗人的所见;换言之,实景就是诗,所以我的叹赏能愈加热烈起来。不然,凶恶的时代消息弥漫在世界的各处,国难的纪念碑矗立在西湖的彼岸,也许还有人类的罪恶充塞在赤栏桥畔的汽车里,柳阴深处的楼台中,世间有什么值得叹赏呢?从前的雅人欢喜管领湖山,常自称为“西湖长”、“西湖主”。做了长,做了主,那里还看得见美景?恐怕他们还不如我一个在西湖上的游客,能够忘怀一切,看见湖上的画意诗情呢!
  但是,忘怀一切,到底是拖着肉体的人所难以持久的事。“赤栏桥外柳千条”之美,只能在一瞬间使我陶醉,其次的瞬间就把我的思想拉到艺术问题上去。红配着绿,何以能使人感到美满?细细咀嚼这个小问题,跋徨中的心也算有了一个着落。
  据美学者说,色彩都有象征力,能作用于人心。人的实际生活上,处处盛用着色彩的象征力。现在让我先把红绿两色的用例分别想一想看:据说红象征性爱,故关于性的曰“桃色”。红象征婚姻,故俗称婚丧事曰“红白事”。红象征女人,故旧称女人曰“红颜”、“红妆”。女人们自己也会很巧妙地应用红色:有的把脸涂红,有的把嘴唇涂红,有的把指爪涂红,更有的用大红作衣服的里子,行动中时时闪出这种刺目的色彩来,仿佛在对人说:“我表面上虽镇静,里面是怀抱着火焰般的热情的啊!”爱与结婚,总是欢庆的,繁荣的。因此红又可象征尊荣,故俗称富贵曰“红”。中国人有一种特殊的脾气:受人银钱报谢,不欢喜明明而欢喜隐隐,不欢喜直接而欢喜间接。在这些时候,就用得着红色的帮助,只要把银钱用红纸一包,即使明明地送去,直接地送去,对方看见这色彩自会欣然乐受。这可说是红色的象征力的一种妙用!然而红还有相反的象征力:在古代,杀头犯穿红衣服,红是罪恶的象征。在现代,车站上阻止火车前进用红旗,马路上阻止车马前进用红灯,红是危险的象征。义旗大都用红,红是革命的。苏联是用红旗的,人就称苏联曰“赤俄”,而谨防她来“赤化”。同是赤,为什么红纸包的银钱受人欢迎,而“赤化”遭人大忌呢?这里似乎有点矛盾。但从根本上想,亦可相通:大概人类对于红色的象征力的认识,始于火和血。火是热烈的,血是危险的。热烈往往近于危险,危险往往由于热烈。凡是热情、生动、发展、繁荣、力强、激烈、危险等性状,都可由火和血所有的色彩而联想。总之,红是生动的象征。
  绿象征和平。故车站上允许火车前进时用绿旗,马路上允许车马前进时用绿灯。这些虽然是人为的记号,其取用时也不无自然的根据。设想不用红和绿而换两种颜色,例如黄和紫,蓝和橙,就远不及红和绿的自然,又不容易记忆,驾车人或将因误认而肇事亦未可知。只有红和绿两色,自然易于记忆。驾车人可从灯的色彩上直觉地感到前途的状况,不必牢记这种记号所表示的意味。人的眼睛与身体的感觉,巧妙地相关联着。红色映入眼中,身体的感觉自然会紧张起来。绿色映入眼中,身体的感觉自然会从容起来。你要见了红勉强装出从容来,见了绿勉强装出紧张来,固无不可;然而不是人之常情。从和平更进一步,绿又象征亲爱。故替人传达音信的邮差穿绿衣,世界语学者用象征和平亲爱的绿色为标识,都是很有意义的规定。大概人类对于绿色的象征力的认识,始于自然物。像今天这般风和日丽的春天,草木欣欣向荣,山野遍地新绿,人意亦最欢慰。设想再过数月,绿树浓荫,漫天匝地,山野中到处给人张着自然的绿茵与绿幕,人意亦最快适。故凡欢慰、和乐、平静、亲爱、自然、快适等性状,都可由自然所有的色彩而联想。总之,绿是安静的象征。
  红和绿并列使人感到美观,由上述的种种用例和象征力可推知。红象征生动,绿象征安静。既生动而又安静,原是最理想的人生。自古以来,太平盛世的人,心中都有这两种感情饱和地融合着。
  这也可从色彩学上解说:世间一切色彩,不外由红黄蓝三色变化而生。故红黄蓝三者称为“三原色”。三原色各有其特性:红热烈、黄庄严,蓝沉静。每两种原色相拼合,成为“三间色”,即红黄为橙,红蓝为紫,黄蓝为绿。三间色亦各有其特性:橙是热烈加庄严,即神圣;紫是热烈加沉静,即高贵;绿为庄严加沉静,即和平也。如此屡次拼合,即可产生无穷的色彩,各有无穷的特性。今红与绿相配合,换言之,即红与黄蓝相配合。此中三原色俱足。换言之,即包含着世间一切色彩。故映入人目,感觉饱和而圆满,无所偏缺。可知红绿对比之所以使人感觉美满,根本的原因在于三原色的俱足。然三原色俱足的对比,不止红绿一种配合而已。黄与紫(红蓝),蓝与橙(红黄),都是三原色俱足的。何以红与绿的配合特别美满呢?这是由于三原色性状不同之故。色彩中分阴阳二类,红为阳之主;色彩中分明暗二类,红为明之主;色彩中分寒暖二类,红为暖之主。阳强于阴,明强于暗,暖强于寒。故红为三原色中最强者,力强于黄,黄又力强于蓝。故以黄蓝合力(绿)来对比红,最为势均力敌。红蓝(紫)对比黄次之。红黄(橙)对比蓝又次之。从它们的象征上看,也可明白这个道理:热烈、庄严与沉静,在人的感情的需要上,也作顺次的等差。热烈第一,庄严次之,沉静又次之。重沉静者失之柔,重庄严者失之刚。只有重热烈者,始得阴阳刚柔之正,而合于人的感情的需要,尤适于生气蓬勃的人的心情。故朴厚的原始人欢喜红绿;天真的儿童欢喜红绿;喜庆的人欢喜红绿;受了丽日和风的熏陶,忘怀了时世的忧患,而彷徨于西湖滨的我,也欢喜“赤栏桥外柳千条”的色彩的饱和,因此暂时体验了人们观赏时的幸福的心情。可惜这千条杨柳不久就要摇落变衰。只恐将来春归夏尽,秋气肃杀,和平的绿色尽归乌有,单让赤栏桥的含有危险性的色彩独占了自然界,而在灰色的环境中猖獗起来,然而到那时候,西湖上将不复有人来欣赏景色,我也不会再在这里彷徨了。

手指

  已故日本艺术论者上田敏的艺术论中,曾经说过这样的话:“五根手指中,无名指最美。初听这话不易相信,手指头有甚么美丑呢?但仔细观察一下,就可看见无名指在五指中,形状最为秀美。……”大意如此,原文已不记得了。
  我从前读到他这一段话时,觉得很有兴趣。这位艺术论者的感觉真锐敏,趣味真丰富!五根手指也要细细观察而加以美术的批评。但也只对他的感觉与趣味发生兴味,却未能同情于他的无名指最美说。当时我也为此伸出自己的手来仔细看了一会。不知是我的视觉生得不好,还是我的手指生得不好之故,始终看不出无名指的美处。注视了长久,反而觉得恶心起来:那些手指都好像某种蛇虫,而无名指尤其蜿蜒可怕。假如我的视觉与手指没有毛病,上田氏所谓最美,大概就是指这一点罢?
  这会我偶然看看自己的手,想起了上田氏的话。我知道了上田氏的所谓“美”是唯美的美。借他们的国语说,是onnarashii(女相的)的美,不是otokorashii(男相的)的美。在绘画上说,这是“拉费尔前派”(PreRaphaelists)一流的优美,不是赛尚痕(Cézanne)以后的健美。在美术潮流上说,这是世纪末的颓废的美,不是新时代感觉的力强的美。
  但我仍是佩服上田先生的感觉的锐敏与趣味的丰富,因为他这句话指示了我对于手指的鉴赏。我们除残废者外,大家随时随地随身带着十根手指,永不离身,也可谓相亲相近了;然而难得有人鉴赏它们,批评它们。这也不能不说是一种疏忽!仔细鉴赏起来,一只手上的五根手指,实在各有不同的姿态,各具不同的性格。现在我想为它们逐一写照:大指在五指中,是形状最难看的一人。他自惭形秽,常常退居下方,不与其他四者同列。他的身体矮而胖,他的头大而肥,他的构造简单,人家都有两个关节,他只有一个。因此他的姿态丑陋,粗俗,愚蠢而野蛮,有时看了可怕。记得我小时候,我乡有一个捉狗屎的疯子,名叫顾德金的,看见了我们小孩子,便举起手来,捏一个拳,把大指矗立在上面,而向我们弯动大指的关节。这好像一支手枪正要向我们射发,又好像一件怪物正在向我们点头,我们见了最害怕,立刻逃回家中,依在母亲身旁。屡屡如此,后来母亲就利用“顾德金来了”一句话来作为阻止我们恶戏的法宝了。为有这一段故事,我现在看了大指的姿态愈觉可怕。但不论姿态,想想他的生活看,实在不可怕而可敬。他在五指中是工作最吃苦的工人。凡是享乐的生活,都由别人去做,轮不着他。例如吃香烟,总由中指食指持烟,他只得伏在里面摸摸香烟屁股;又如拉胡琴,总由其他四指按弦,却叫他相帮扶住琴身;又如弹风琴弹洋琴,在十八世纪以前也只用其他四指;后来德国音乐家巴哈(Sebastian Bach)总算提拔他,请他也来弹琴;然而按键的机会他总比别人少。又凡是讨好的生活,也都由别人去做,轮不着他。例如招呼人都由其他四人上前点头,他只得呆呆地站在一旁;又如搔痒,也由其他四人上前卖力,他只得退在后面。反之,凡是遇着吃力的工作,其他四人就都退避,让他上前去应付。例如水要喷出来,叫他死力抵住;血要流出来;叫他拚命捺住;重东西要翻倒去,叫他用劲扳住;要吃果物了,叫他细细剥皮;要读书了,叫他翻书页;要进门了,叫他揿电铃;天黑了,叫他开电灯;医生打针的时候还要叫他用力把药水注射到血管里去。种种苦工都归他做,他决不辞劳。其他四人除了享乐的讨好的事用他不着外,稍微吃力一点的生活就都要他帮忙,他的地位恰好站在他们的对面,对无论哪个都肯帮忙。他人没有了他的助力,事业都不成功。在这点上看来,他又是五指中最重要,最力强的分子。位列第一而名之曰“大”,曰“巨”,曰“拇”,诚属无愧。日本人称此指曰“亲指”(coyayubi),又用为“丈夫”的记号;英国人称“受人节制”曰underone's thumb①。其重要与力强于此尽可想见。用人群作比我想把大拇指比方农人。
  难看,吃苦,重要,力强,都比大拇指稍差,而最常与大拇指合作的,是食指。这根手指在形式上虽与中指、无名指、小指这三个有闲阶级同列,地位看似比劳苦阶级的大拇指高得多,其实他的生活介乎两阶级之间,比大拇指舒服得有限,比其他三指吃力得多!这在他的姿态上就可看出。除了大拇指以外,他最苍老,头团团的,皮肤硬硬的,指爪厚厚的,周身的姿态远不及其他三指的窈窕,都是直直落落的强硬的曲线。有的食指两旁简直成了直线而且从头至尾一样粗细,犹似一段香肠。因为他实在是个劳动者。他的工作虽不比大拇指的吃力,却比大拇指的复杂。拿笔的时候,全靠他推动笔杆,拇指扶着,中指衬着,写出种种复杂的字来,取物的时候,他出力最多,拇指来助,中指等难得来衬。遇到龌龊的,危险的事,都要他独个人上前去试探或冒险。秽物、毒物、烈物,他接触的机会最多;刀伤、烫伤、轧伤、咬伤,他消受的机会最多。难怪他的形骸要苍老了。他的气力虽不及大拇指那么强,然而他具有大拇指所没有的“机敏。”故各种重要工作都少他不得。指挥方向必须请他,打自动电话必须请他,扳枪机也必须请他。此外打算盘,捻螺旋解纽扣等,虽有大拇指相助,终是要他主干的。总之,手的动作,差不多少他不来,凡事必须请他上前作主。故英人称此指为fore finger,又称之为index①。我想把食指比方工人。
  五指中地位最优,相貌最堂皇的,无如中指。他住在中央,左右都有屏藩。他的身体最高,在形式上是众指中的首领人物。他的两个贴身左右无名指与食指,大小长短均仿佛好像关公左右的关平与周苍,一文一武,片刻不离地护卫着。他的身体夹在这两人中间,永远不受外物冲撞,故皮肤秀嫩,颜色红润,曲线优美,处处显示着养尊处优的幸福,名义又最好听,大家称他为“中”,日本人更敬重他,又尊称之为“高高指”(taka taka yubi)。但讲到能力,他其实是徒有其形,徒美其名,徒尸其位,而很少用处的人。每逢做事,名义上他总是参加的,实际上他总不出力,譬如攫取一物,他因为身体最长,往往最先碰到物,好像取得这物是他一人的功劳。其实,他一碰到之后就退在一旁,让大拇指和食指这两个人去出力搬运,他只在旁略为扶衬而已。又如推却一物,他因为身体最长,往往与物最先接触,好像推却这物是他一人的功劳。其实,他一接触之后就退在一旁,让大拇指和食指这两个人去出力推开,他只在旁略为助热而已。《左传》“阖庐伤将指”句下注云:“将指,足大指也。言其将领诸指。足之用力大指居多。手之取物中指为长。故足以大指为将,手以中指为将。”可见中指在众手指中,好比兵士中的一个将官,令兵士们上前杀战,而自己退在后面。名义上他也参加战争,实际他不必出力。我想把中指比方官吏。
  无名指和小指,真的两个宝贝!姿态的优美无过于他们。前者的优美是女性的,后者的优美是儿童的。他们的皮肤都很白嫩,体态都很秀丽。样子都很可爱。然而,能力的薄弱也无过于他们了。无名指本身的用处,只有研脂粉,醮药末,戴指戒。日本人称他为“红差指”(benisashi yubi),是说研磨胭脂用的指头。又称他为“药指”(kusuri yubi),就是说有时靠他研研药末,或者醮些药末来敷在患处。英国人称他为ringfinger,就是为他爱戴指戒的原故。至于小指的本身的用处,更加藐小,只是揠揠耳朵,爬爬鼻涕而已。他们也有被重用的时候,在丝竹管弦上,他们的能力不让于别人。当一个戴金刚钻指戒的女人要在交际社会中显示他的美丽与富有的时候,常用“兰花手指”撮了香烟或酒杯来敬呈她所爱慕的人。这两根手指正是这朵“兰花”中最优美的两瓣。除了这等享乐的光荣的事以外,遇到工作,他们只是其他三指的无力的附庸。我想把无名指比方纨袴儿,把小指比方弱者。
  故我不能同情于上田氏的无名指最美说,认为他的所谓美是唯美,是优美,是颓废的美。同时我也无心别唱一说,在五指中另定一根最美的手指。我只觉五指的姿态与性格,有如上之差异,却并无爱憎于其间。我觉得手指的全体,同人群的全体一样。五根手指倘能一致团结,成为一个拳头以抵抗外侮,那就根根有效用,根根有力量,不复有善恶强弱之分了。

                        1936年3月31日作


  从南京的朋友家里回到南京的旅馆里,又从南京的旅馆里回到杭州的别寓里,又从杭州的别寓里回到石门湾的缘缘堂本宅里,每次起一种感想,逐记如下。
  当在南京的朋友家里的时候,我很高兴。因为主人是我的老朋友。我们在少年时代曾经共数晨夕。后来为生活而劳燕分飞,虽然大家形骸老了些,心情冷了些,态度板了些,说话空了些,然而心的底里的一点灵火大家还保存着,常在谈话之中互相露示。这使得我们的会晤异常亲热。加之主人的物质生活程度的高低同我的相仿佛,家庭设备也同我的相类似。我平日所需要的:一毛大洋一两的茶叶,听头的大美丽香烟,有人供给开水的热水壶,随手可取的牙签,适体的藤椅,光度恰好的小窗,他家里都有,使我坐在他的书房里感觉同坐在自己的书房里相似。加之他的夫人善于招待,对于客人表示真诚的殷勤,而绝无优待的虐待,优待的虐待,是我在作客中常常受到而顶顶可怕的。例如拿了不到半寸长的火柴来为我点香烟,弄得大家仓皇失措,我的胡须儿被烧去;把我所不欢喜吃的菜蔬堆在我的饭碗上,使我无法下箸;强夺我的饭碗去添饭,使我吃得停食;藏过我的行囊,使我不得告辞。这种招待,即使出于诚意,在我认为是逐客令,统称之为优待的虐待。这回我所住的人家的夫人,全无此种恶习,但把不缺乏的香烟自来火放在你能自由取得的地方而并不用自来火烧你的胡须;但把精致的菜蔬摆在你能自由挟取的地方,饭桶摆在你能自由添取的地方,而并不勉强你吃;但在你告辞的时光表示诚意的挽留,而并不监禁。这在我认为是最诚意的优待。这使得我非常高兴。英语称勿客气曰athome①。我在这主人家里作客,真同athome一样。所以非常高兴。
  然而这究竟不是我的home,饭后谈了一会,我惦记起我的旅馆来。我在旅馆,可以自由行住坐卧,可以自由差使我的茶房,可以凭法币之力而自由满足我的要求。比较起受主人家款待的作客生活来,究竟更为自由。我在旅馆要住四五天,比较起一饭就告别的作客生活来,究竟更为永久。因此,主人的书房的屋里虽然布置妥帖,主人的招待虽然殷勤周至,但在我总觉得不安心。所谓“凉亭虽好,不是久居之所”,饭后谈了一会,我就告别回家。这所谓“家”,就是我的旅馆。
  当我从朋友家回到了旅馆里的时候,觉得很适意。因为这旅馆在各点上是称我心的。第一,它的价钱还便宜,没有大规模的笨相,像形式丑恶而不适坐卧的红木椅,花样难看而火气十足的铜床,工本浩大而不合实用、不堪入目的工艺品,我统称之为大规模的笨相。造出这种笨相来的人,头脑和眼光很短小,而法币很多。像暴发的富翁,无知的巨商,升官发财的军阀,即是其例。要看这种笨相,可以访问他们的家。我的旅馆价既便宜,其设备当然不丰。即使也有笨相——像家具形式的丑恶,房间布置的不妥,壁上装饰的唐突,茶壶茶杯的不可爱——都是小规模的笨相,比较起大规模的笨相来,犹似五十步比百步,终究差好些,至少不使人感觉暴殄天物,冤哉枉也。第二,我的茶房很老实,我回旅馆时不给我脱外衣,我洗面时不给我绞手巾,我吸香烟时不给我擦自来火,我叫他做事时不喊“是——是——”,这使我觉得很自由,起居生活同在家里相差不多。因为我家里也有这么老实的一位男工,我就不妨把茶房当作自己的工人。第三,住在旅馆里没有人招待,一切行动都随我意。出门不必对人鞠躬说“再会”,归来也没有人同我寒暄。早晨起来不必向人道“早安”,晚上就寝的迟早也不受别人的牵累。在朋友家作客,虽然也很安乐,总不及住旅馆的自由:看见他家里的人,总得想出几句话来说说,不好不去睬他。脸孔上即使不必硬作笑容,也总要装得和悦一点,不好对他们板脸孔。板脸孔,好像是一种凶相。但我觉得是最自在最舒服的一种表情。我自己觉得,平日独自闭居在家里的房间里读书、写作的时候,脸孔的表情总是严肃的,极难得有独笑或独乐的时光。若拿这种独居时的表情移用在交际应酬的座上,别人一定当我有所不快,在板脸孔。据我推想,这一定不止我一人如此。最漂亮的交际家,巧言令色之徒,回到自己家里,或房间里,甚或眠床里,也许要用双手揉一揉脸孔,恢复颜面上的表情筋肉的疲劳,然后板着脸孔皱着眉头回想日间的事,考虑明日的战略。可知无论何人,交际应酬中的脸孔多少总有些不自然,其表情筋肉多少总有些儿吃力。最自然,最舒服的,只有板着脸孔独居的时候。所以,我在孤癖发作的时候,觉得住旅馆比在朋友家作客更自在而舒服。
  然而,旅馆究竟不是我的家,住了几天,我惦记起我杭州的别寓来。
  在那里有我自己的什用器物,有我自己的书籍文具,还有我自己雇请着的工人。比较起借用旅馆的器物,对付旅馆的茶房来,究竟更为自由;比较起小住四五天就离去的旅馆生活来,究竟更为永久。因此,我睡在旅馆的眠床上似觉有些浮动;坐在旅馆的椅子上似觉有些不稳;用旅馆的毛巾似觉有些隔膜。虽然这房间的主权完全属我,我的心底里总有些儿不安。住了四五天,我就算帐回家。这所谓家,就是我的别寓。
  当我从南京的旅馆回到了杭州的别寓里的时候,觉得很自在。我年来在故乡的家里蛰居太久,环境看得厌了,趣味枯乏,心情郁结。就到离家乡还近而花样较多的杭州来暂作一下寓公,借此改换环境,调节趣味。趣味,在我是生活上一种重要的养料,其重要几近于面包。别人都在为了获得面包而牺牲趣味,或者为了堆积法币而抑制趣味。我现在幸而没有走上这两种行径,还可省下半只面包来换得一点趣味。
  因此,这寓所犹似我的第二的家。在这里没有作客时的拘束,也没有住旅馆时的不安心。我可以吩咐我的工人做点我所喜欢的家常素菜,夜饭时同放学归来的一子一女共吃。我可以叫我的工人相帮我,把房间的布置改过一下,新一新气象。饭后睡前,我可以开一开蓄音机,听听新买来的几张蓄音片。窗前灯下,我可以在自己的书桌上读我所爱读的书,写我所愿写的稿。月底虽然也要付房钱,但价目远不似旅馆这么贵,买卖式远不及旅馆这么明显。虽然也可以合算每天房钱几角几分。但因每月一付,相隔时间太长,住房子同付房钱就好像不相联关的两件事,或者房钱仿佛白付,而房子仿佛白住。因有此种种情形,我从旅馆回到寓中觉得非常自然。
  然而,寓所究竟不是我的本宅。每逢起了倦游的心情的时候,我便惦记起故乡的缘缘堂来。在那里有我故乡的环境,有我关切的亲友,有我自己的房子,有我自己的书斋,有我手种的芭蕉、樱桃和葡萄。比较起租别人的房子,使用简单的器具来,究竟更为自由;比较起暂作借住,随时可以解租的寓公生活来,究竟更为永久。我在寓中每逢要在房屋上略加装修,就觉得要考虑;每逢要在庭中种些植物,也觉得不安心,因而思念起故乡的家来。牺牲这些装修和植物,倒还在其次;能否长久享用这些设备,却是我所顾虑的。我睡在寓中的床上虽然没有感觉像旅馆里那样浮动,坐在寓中的椅上虽然没有感觉像旅馆里那样不稳,但觉得这些家具在寓中只是摆在地板上的,没有像家里的东西那样固定得同生根一般。这种倦游的心情强盛起来,我就离寓返家。这所谓家,才是我的本宅。
  当我从别寓回到了本宅的时候,觉得很安心。主人回来了,芭蕉鞠躬,樱桃点头,葡萄棚上特地飘下几张叶子来表示欢迎。两个小儿女跑来牵我的衣,老仆忙着打扫房间。老妻忙着烧素菜,故乡的臭豆腐干,故乡的冬菜,故乡的红米饭。窗外有故乡的天空,门外有打着石门湾土白的行人,这些行人差不多个个是认识的。还有各种负贩的叫卖声,这些叫卖声在我统统是稔熟的。我仿佛从飘摇的舟中登上了陆,如今脚踏实地了。这里是我的最自由,最永久的本宅,我的归宿之处,我的家。我从寓中回到家中,觉得非常安心。
  但到了夜深人静,我躺在床上回味上述的种种感想的时候,又不安心起来。我觉得这里仍不是我的真的本宅,仍不是我的真的归宿之处,仍不是我的真的家。四大的暂时结合而形成我这身体,无始以来种种因缘相凑合而使我诞生在这地方。偶然的呢?还是非偶然的?若是偶然的,我又何恋恋于这虚幻的身和地?若是非偶然的,谁是造物主呢?我须得寻着了他,向他那里去找求我的真的本宅,真的归宿之处,真的家。这样一想,我现在是负着四大暂时结合的躯壳,而在无始以来种种因缘凑合而成的地方暂住,我是无“家”可归的。既然无“家”可归,就不妨到处为“家”。上述的屡次的不安心,都是我的妄念所生。想到那里,我很安心地睡着了。

爆炒米花

  楼窗外面“砰”的一响,好象放炮,又好象轮胎爆裂。推窗一望,原来是“爆炒米花”。
  这东西我小时候似乎不曾见过,不知是什么时候开始有的。这个名称我也不敢确定,因为那人的叫声中音乐的成分太多,字眼听不清楚。问问别人,都说“爆炒米花吧”。然而爆而又炒,语法欠佳,恐非正确。但这姑且不论,总之,这是用高热度把米粒放大的一种工作。这工作的工具是一个有柄的铁球,一只炭炉,一只风箱,一只麻袋和一张小凳。爆炒米花者把人家托他爆的米放进铁球里,密封起来,把铁球架在炭炉上;然后坐在小凳上了,右手扯风箱,左手握住铁球的柄,把它摇动,使铁球在炭炉上不绝地旋转。旋到相当的时候,他把铁球从炭炉上卸下,放进麻袋里,然后启封,——这时候发出“砰”的一响,同时米粒从铁球中迸出,落在麻袋里,颗颗同黄豆一般大了!爆炒米花者就拿起麻袋来,把这些米花倒在请托者拿来的篮子里,然后向他收取若干报酬。请托者大都笑嘻嘻地看看篮子里黄豆一般大的米花,带着孩子,拿着篮子回去了。这原是孩子们的闲食,是一种又滋养、又卫生、又经济的闲食。
  我家的劳动大姐主张不用米粒,而用年糕来托他爆。把水磨年糕切成小拇指大的片子放在太阳里晒干,然后拿去托他爆。爆出来的真好看:小拇指大的年糕片,都变得同十支香烟簏子一般大了!爆的时候加入些糖,吃起来略带甜味,不但孩子们爱吃,大人们也都喜欢,因为它质地很松,容易消化,多吃些也不会伤胃。“空隆空隆”地嚼了好久,而实际上吃下去的不过小拇指大的一片年糕。
  我吃的时候曾经作如是想:倘使不爆,要人吃小拇指大的几片硬年糕,恐怕不见得大家都要吃。因为硬年糕虽然营养丰富,但是质地太致密,不容易嚼碎,不容易消化。只有胃健的人,消化力强大的人,例如每餐“斗米十肉”的古代人,才能吃硬年糕;普通人大都是没有这胃口的吧。而同是这硬年糕,一经爆过,一经放松,普通人就也能吃,并且受吃,即使是胃弱的人也消化得了。这一爆的作用就在于此。
  想到这里,恍然若有所感。似乎觉得这东西象征着另一种东西。我回想起了三十年前,我初作《缘缘堂随笔》时的一件事。
  《缘缘堂随笔》结集成册,在开明书店出版了。那时候我已经辞去教师和编辑之职,从上海迁回故乡石门湾,住在老屋后面的平屋里。我故乡有一位前辈先生,姓杨名梦江,是我父亲的好友,我两三岁的时候,父亲教我认他为义父,我们就变成了亲戚。我迁回故乡的时候,我父亲早已故世,但我常常同这位义父往来。他是前清秀才,诗书满腹。有一次,我把新出版的《缘缘堂随笔》送他一册,请他指教。过了几天他来看我,谈到了这册随笔,我敬求批评。他对那时正在提倡的白话文向来抱反对态度,我料他的批评一定是否定的。果然,他起初就局部略微称赞几句,后来的结论说:“不过,这种文章,教我们做起来,每篇只要廿八个字——一首七绝;或者二十个字——一首五绝。”
  我初听到这话,未能信受。继而一想,觉得大有道理!古人作文,的确言简意繁,辞约义丰,不象我们的白话文那么噜里噜苏。回想古人的七绝和五绝,的确每首都可以作为一篇随笔的题材。例如最周知的唐诗:“去年今日此门中,人面桃花相映红。人面不知何处去,桃花依旧笑春风。”“少小离家老大回,乡音无改鬓毛催。儿童相见不相识,笑问客从何处来?”这两个题材,倘使教我来表达,我得写每篇两三千字的两篇抒情随笔。“昨日入城市,归来泪满巾:遍身罗绮者,不是养蚕人。”“长安买花者,一枝值万钱;道旁有饥人,一钱不肯捐。”这两个题材,倘教我来表达,我也许要写成——倘使我会写的话——两篇讽喻短篇小说呢!于是我佩服这位老前辈的话,表示衷心地接受批评。
  三十年前这位老前辈对我说的话,我一直保存在心中,不料今天同窗外的“爆炒米花”相结合了,我想:原来我的随笔都好比是爆过、放松过的年糕!

暂时脱离尘世

  夏目漱石的小说《旅宿》(日本名《草枕》)中有一段话:“苦痛、愤怒、叫嚣、哭泣,是附着在人世间的。我也在三十年间经历过来,此中况味尝得够腻了。腻了还要在戏剧、小说中反复体验同样的刺激,真吃不消。我所喜爱的诗,不是鼓吹世俗人情的东西,是放弃俗念,使心地暂时脱离尘世的诗。”
  夏目漱石真是一个最象人的人。今世有许多人外貌是人,而实际很不象人,倒象一架机器。这架机器里装满着苦痛、愤怒、叫嚣、哭泣等力量,随时可以应用,即所谓“冰炭满怀抱”也。他们非但不觉得吃不消,并且认为做人应当如此,不,做机器应当如此。
  我觉得这种人非常可怜,因为他们毕竟不是机器,而是人。他们也喜爱放弃俗念,使心地暂时脱离尘世。不然,他们为什么也喜欢休息,喜欢说笑呢?苦痛、愤怒、叫嚣、哭泣,是附着在人世间的,人当然不能避免。但请注意“暂时”这两个字,“暂时脱离尘世”,是快适的,是安乐的,是营养的。
  陶渊明的《桃花源记》,大家知道是虚幻的,是乌托邦,但是大家喜欢一读,就为了他能使人暂时脱离尘世。《山海经》是荒唐的,然而颇有人爱读。陶渊明读后还咏了许多诗。这仿佛白日做梦,也可暂时脱离尘世。
  铁工厂的技师放工回家,晚酌一杯,以慰尘劳。举头看见墙上挂着一大幅《冶金图》,此人如果不是机器,一定感到刺目。军人出征回来,看见家中挂着战争的画图。此人如果不是机器,也一定感到厌烦。从前有一科技师向我索画,指定要画儿童游戏。有一律师向我索画,指定要画西湖风景。此种些微小事,也竟有人萦心注目。二十世纪的人爱看表演千百年前故事的古装戏剧,也是这种心理。人生真乃意味深长!这使我常常怀念夏目漱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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