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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鲁曼历 五六0年 十二月十五日 兔儿坑
  平静的午后,因为天气已凉,显得有些萧条。
  二十几个骑士,负责在广场上守备,他们待在往地下建筑的门口前,三五成群,喝着老酒,玩牌嬉闹。
  负责搭建东西的奴工,已在昨天晚上通通灭了口,善后处置也做好了,只待今晚月圆,契约时间便告终止,他们便可以扛着能源块,打道回府,过舒舒服服的日子,不必再困在这鸟不拉屎的荒山野岭了。
  由于上次的怪异爆炸,骑士团炸死了四分之一的组员,损失惨重,有鉴于人手不足,外头的搜查网全部撤回,守好大门口就行了。
  突然损失这么多成员,对狼嚎骑士的伤害非常大,但大多数的骑士对此都无动于衷,反正他们本来就是为利而聚,少个人便可以多分点,自是上上大吉。不过,那个敌人也真是狠毒,居然用这么厉害的火药,实在是太卑鄙了。
  蓦地,一声尖啸,似若九天龙鸣,清亮震耳,由远至近,打远方传了过来。
  几个骑士抬头张望,却见远处天边,好像有什么东西,以极高的速度飞射过来。
  影像渐渐清晰,一个骑士眼尖,看到飞来物竟似个人形。
  “仙人,是仙人啊!”
  大陆上,有飞行能力的人形种族,虽然稀少,却非没有,不过,要以如此高速飞行,那是万万不能。魔导师、仙道士修练到特级高手,也能凭特殊功法飞行,但这骑士乍见人形急飞,第一个反应便是天仙降临。
  骑士揉揉眼睛,正想再看清楚些,只见那物体已然不见,跟着,很难以想像的,左方山上,传来一声山摇地动的巨响。
  轰……隆!
  骑士吃了一惊,推了推同伴,说道:“不得了了,有仙人飞在天上撞山啦!”
  同伴的手气正顺,给这么一推,没好气地道:“你发什么神经,这种地方连老鼠都不肯来,哪来的仙人,去去去,别碍老子发财。”
  那骑士自己想想,心里也觉得好笑,哪有仙人还会撞山的,就是魔导师也没这么蹩脚的,不,怕是自己眼花,把流星当成仙人了,大白天见到流星,嘿!不知是什么兆头。
  一行人吆喝几声,重新又玩起来。过了一伙儿,左侧的草丛,发出“沙沙”声响。听到这声音,骑士们纷纷停止动作,累积的经验告诉他们,有东西接近了,而且从声音来判断,是人。
  几个骑士站起身来,正要去搜查,却见如人高的长草向两边分开,一个银发男子缓步踱来。
  这男子的脸色很差,虽然银色长发遮住了他的面容,狼嚎骑士们还是有这种感觉。他的呼吸,好像拖车的老牛般粗重,走起路来微微摇晃,连身体都在发抖,仿佛随时都会倒地似的,完全是一副身染重病的样子。
  “哪里来了个痨病鬼!”
  狼嚎骑士们皱起眉头,他们当然不是善男信女,不过,看到这样的一个病汉,还是让这些人的心头一阵不快,总是怕自己给传染了什么怪病。
  银发男子缓缓站定,又好像站不住脚似的,连忙用手里的剑拄地,撑住身子。
  众人这时才注意到,他手里原来还有柄剑。不是光剑,那么,是实剑还是古剑?
  骑士们定睛看去,但见剑长一尺七寸,较一般的长剑为短,剑身黝黑,黯然无光,隐然有锈掉的斑驳,当他们仔细一瞧,赫然发觉,这男子手持的,竟是柄木剑。
  会在这时候到这种地方的人,不管外形如何,都不会是普通人,可是,单只是眼前所见,这男子根本不劳他人动手,自己就奄奄待毙了,再看他手中长剑,废人持木剑,狼嚎骑士们实在提不起多少的警觉心。
  更重要的一点,他们感觉不出,这男子的身上,有多强盛的气。气,可以说是“能量”的简称,也是大陆上判断强度等级的通用知识,凡是水准以上的高手,无论是骑士或是魔导师,身上都会有强大的气,即使身在伤病中,气仍然是凌厉盛大。
  尽管特级高手往往会对自己的气加以掩饰,精华内敛,不形于外,但是,从这男子的一举一动,骑士们可以清楚的感到,他没有隐藏。在这病鬼的体内,连一点可观的气都没有,他病的就快没命了。
  男子重新站定,开口问道:“两天前的那个女孩,现在还在吗?”令人奇怪的,尽管身体摇摇欲坠,男子的声音仍然悦耳悠扬,恍若乐器鸣吟。
  “她在……”一名骑士本能地回了口,话甫出口,立刻惊觉不对,只见同伴们怒目以向,讪讪地退回队伍里。
  听闻爱菱无恙,李煜笑了,当初弃下爱菱,纯是冒险之举,不得已而为之,并没有多少把握,狼嚎骑士团当真会将她救治,现在知道她已然获救,心头一块大石落了地,接下来的事,就简单了。
  剑气已然发动,自己没有太多的时间,要尽速料理此事。
  “交出那女孩,再交出黑曜镜,大家便可相安无事……”说到一半,李煜苦笑,为什么要问明知道结果的问题呢?而自己所用的言词,也实在是了无新意啊!
  果然,还没等他说完,骑士们先是一呆,继而爆发了活火山般的盛怒。
  “臭小子,发什么神经。”
  “你是活的不耐烦了,来找死的是不是?”
  “罗唆什么,马上宰了他。”
  讲归讲,这男子的诡异现身,总让他们忌惮几分,加上人人都是自私,希望由同伴抢先出手,因此,骑士们骂声连天,却没人肯率先动手。
  李煜摇摇头,叹道:“真是有辱骑士道精神啊!不想动手的话,也可以,你们让开一旁,我就这么进去,大家两不相干。”
  说罢,也不管他们回应如何,开始慢步前行。
  骑士们均是一愣,这家伙实在是胆大包天,自己不杀过去,他已该酬神谢佛,现下居然主动靠过来,真是不要命了。不过,因为这样,骑士们更是不愿主动出手,怕这痨病鬼是真的身负绝技,自己贸然上前,可大大的划不来。
  可是,他仅孤身一人,自己这方却有二十来人,要是就给他这样虚张声势唬过,别说到时候头儿责罚,日后传出去,自己这伙人脸上无光,还怎么做人啊!
  正当局面僵持不下,一个骑士瞥见了李煜右手的伤痕,喜道:“大家不要给他唬住,这人的右手早就废了,还用什么剑?”
  狼嚎骑士们闻声,看向李煜右手,只见白皙的手掌上,布满了歪七扭八的伤痕,显然早给人挑断神经,没有使剑的能力了。
  也有人猜想,这人会否使左手剑,但自始至终,李煜一直是以右手持剑,看来是不可能是左撇子。
  再看他有气无力的动作,所有的骑士都不相信,这人还有办法举剑迎敌,这样一想,原本压下的愤怒,现在全爆开了。
  “兀那小子,胆敢欺骗你家大爷。”
  为首的一名骑士,将仿古剑抽出,对着这可恨的骗子,一剑劈下。
  “刷!”
  没见到李煜有什么动作,只是把木剑斜斜抬起,随手一刺,也不见得有多迅捷,却是后发先至,在那骑士的咽喉,开了个血洞。
  骑士闷哼一声,颓然而倒,后面的同伴见了,还以为他招数太过明显,给人家碰了巧,一剑杀毙,当下改变战术,仿古剑半空挽了个剑花,招数灵动,剑光笼罩李煜胸腹间五处大穴,同时伏下三记后着,只要李煜闪躲来势,便立刻将他砍做两截。
  哪知李煜虽还是一副束手待毙的模样,对着来招,轻轻一剑上挑,穿过来招。这没啥力道的一剑,竟还是后发先至,刺中骑士眉间,当场毙命。
  连连丧生两名同伴,后面的骑士吓了大跳,估不到这小子的剑法如此诡异。
  “小心,这小子的剑法有古怪,大伙并肩子齐上。”
  几个眼力好的B级骑士均已瞧清,这银发男子,步履虚浮,出剑时软弱无力,显然不知为何,弄得身上半分内力也无,只是凭着一手诡异的剑招,脱得大难而已。
  此时,人人都是同样的想法,暗道:“你剑法虽怪,但经脉既断,剑上无内力随附,招数再妙也是有限,手上拿的又是木剑,一碰即折,只要运力于剑上,逼你硬碰硬,管你剑法再高,也是死路一条。”
  存着这样的想法,七个骑士相互一瞄眼色,大喝一声,将李煜围在中央,共同出招,人人均提起了十成内力,横劈直砍,想说如此一来,双方无异比较内力高低、兵器优劣,又是七人同时出招,任这小子剑招再妙、出剑再快,了不起能伤个一两人,乱剑之下,也必给砍成了肉泥。
  剑如暴雨骤下,这七人中,有两名B级骑士,内力甚佳。七人合力,更是势不可当,剑刃上甚至隐有风雷之声。只闻一时之间,四方都是金刃劈风之声,声势惊人。
  却闻七声闷响,劈风声嘎然而止,骑士们捂着胸口,先后倒地,他们左胸心房,给一剑洞穿,位置竟是毫无二异,人人面上都是一副惊恐之色,彷似在刚刚的战斗里,见着了最难以置信的东西。
  适才,当数柄仿古剑,或攻胸腹,或削足履,自七处先后攻来,便当剑刃将及身时,李煜抬起手来,递出七剑。
  本来,七处攻击虽分先后,但及身时间却是相差无几,任你速度再快,连挡带闪,身上也难免被刺出三四个窟窿,就算是遇到绝顶高手,闪退格挡之际,也必然有迹可寻。
  但李煜就是这么举手发剑,去势不急不徐,却抢在所有仿古剑之前,刺穿了骑士们的胸膛,而且,每个人的剑伤落点,都是同样的位置,不失分毫。
  包惊人的是,两名B级骑士,惊见如此神技,连忙撤招急掠,李煜的剑长未满两尺,再加上手臂长度,也不及两丈;敌人退至三丈开外,又是分两个方向而退,照说,该是再也伤不着他们,哪知道脚方落实地,两名骑士胸口一凉,就此人事不知。
  余下的十来名骑士,乍见此景,都惊的说不出话来。他们都不是初出茅庐的生手,可却也从没见过这等剑法。
  从倒地的体看来,每个人都是单纯的被剑刃穿心,并非是被内家高手震断经脉而亡,这人的剑上确实是没半点内力。
  要说是剑招精妙,令人招架不住吗?这也不对,他出的每一剑,平平无奇,全无半分奥秘之处;那么,是出剑太快,挡无可挡吗?这更加荒谬了,刚刚他一剑毙七敌,速度虽不慢,可也绝对谈不上迅捷两字,一招一式,全给看的清清楚楚,何快之有?
  从头到尾,这人的剑法,既非威猛绝伦,也非轻翔灵动,与一切上乘剑法的要诀大相异迳,可偏生就无人能招架他一剑,这样的剑招,只能用诡异两字来形容。
  不,他的剑,甚至连剑招都算不上,就只是重复提腕、递出的动作而已,这等三岁顽童也会的动作,怎能算是剑法?这究竟是怎么样的一种剑法?
  现场鸦雀无声,这诡异莫名的剑,让骑士们都傻眼了。
  李煜闭目站定,轻轻抖去木剑上的血渍。自他收剑的那一刻起,银发之下,脸色忽地恢复了光彩,身体的颤动也渐渐停止,整个人站的笔直挺拔,一扫适才奄奄病容,全身上下,竟尔散发出横扫千军、锐不可当的气势,神彩飞扬,完全是高手的姿态,他睁眼横视,迈开大步,昂然向前走去。
  见到李煜前后判若两人,骑士们的心里凉了半截,估不到这人扮猪吃老虎,先示敌以弱,再暴起伤人,自己可上了大当啦!
  这人用的不是剑法,世间哪有如此剑法,定是使了妖术,对,这人使的是妖法……这人是魔导师!
  一想到这个答案,骑士们纷纷点头称是,斗志全消。败在这么厉害的妖法上,再怎么看都是理所当然的。
  其实,以他们十位数的人数,全体再一次上前围攻,未尝没有一拼之力,但狼嚎骑士大多都是自私自利之人,只要想到有送命的可能,珍惜皮肉犹恐不及,哪里还敢上前硬拼。
  再加上,只要一想到对手是魔导师,大陆上的骑士,都会有一种几近是惧怕的厌恶感,那是对未知事物的正常反应,而现在,当骑士们把未知和魔导师划上等号,强烈的恐惧感立刻紧攫住他们,只见几个骑士脸色倏地变白,大叫一声,向后逃去。
  “大敌当前,临阵退缩,该杀!”
  后方大门传来一声暴喝,一柄五尺余长的厚背长刀,打横斩出,将正奔逃的数名骑士,拦腰斩作两段。
  “副……副团长!”
  见着长刀,骑士们均知来者身份,恭谨地弯腰行礼。
  “平时只晓得吃喝玩乐,仗着仿古剑耀武扬威,全然没想过提升实力,哼!光一个来路不明的小子,就让你们屁滚尿流,真是一群饭桶。”
  一个铁塔般的高壮汉子,从洞门大步走出,声若宏钟,又是蓄力喊出,只震得众人耳中嗡嗡作响。
  这番话大有见地,狼嚎骑士团成员,虽是大多配戴仿古剑,但能发挥其真实威力者,十人也不见二三,换言之,仿古剑仅不过成了华美的装饰品,遇着大敌,非但无法克敌致胜,自身反遭其害。
  李煜停下脚步,见着此人相貌,心下一凛,认得他是朱鸟骑士团的成员,名叫公孙雄,曾随王五学刀一年,算是武炼西南一霸,名头颇响,是A级骑士的中位,却不知怎么会到这里来当副团长。
  骑士们见到副团长亲至,如吃了定心丸,知道这副团长武功甚高,有他压阵,管他是什么妖法,也只有碎万段的份。
  公孙雄走至李煜跟前,见他手持木剑,登时面露不屑之色,对左右道:“你们拿把剑给他。”跟着对李煜说道:“报上名来,本座刀下不杀无名之人。”一面说,一面轻抚长刀,他这刀几乎有一个人高,若非他这样的巨汉,当真是谁也使不动。
  刚才李煜连挫多人,公孙雄在旁看的清清楚楚,虽想不透其中奥妙何在,但他武功本强,又有独门绝技傍身,自也不将这小小战果放在眼里,认为最终理由,还是这般酒囊饭袋太过脓包所致,自己亲自出手,那怕这银发小子不手到擒来。
  拨开掷来的仿古剑,李煜微一扬眉,笑道:“真巧,敝人剑下却专杀无名之辈,像你这等货色,问来作啥?”言下之意,自是认为阁下也是一招毙命的货色,问名字有何意义。
  公孙雄差没给气的七窍生烟,过往对敌,敌人还不用见他出刀,单只是见到两方身形上的差距,便吓的魂不附体,那里见过这等倨傲角色。
  以他身份,便是一刀将这小子毙了,也是颇不光彩的事,心下犹豫,只听得李煜笑道:“阁下来当这劳什子的副团长,给你们大统领知道了,只怕不会放过你吧!”
  公孙雄登时一惊,朱鸟骑士团规律极严,若有团员擅入不入流的组织,必遭重罚。自己因为贪财,受聘加入狼嚎,为了隐密起见,近十年来已极少露面,哪想到会被这男子一眼便认出来。
  这小子万万不能活着。
  正想一刀将这小子斩成八块灭口,李煜懒洋洋地问道:“你的金刚甲身练到第几层了,若是还没修成般若界,就别出手,免得枉自送了性命。”
  闻得此言,公孙雄为之大骇。
  金刚甲身,是朱鸟骑士团的专属护身硬功,一旦修成,刀枪水火俱不能伤,自己便在此功上费了无数精神,若不是这次外出来帮手,静心潜修,半月后便可修成第五层般若界,参加一年一度的考核竞赛,这银发小子貌不惊人,怎地眼光如此锐利,知道自己尚未修成般若界。
  隐私给人一语道破,公孙雄心下不禁怯了几分,重新打量眼前敌手,惊疑不定。
  朱鸟骑士团对当前大陆上的各个高手,都有长期集资料,可是公孙雄却从不记得,哪国的资料里,有这样的一号人物,正自迟疑,却见旁边的手下,以狐疑的眼光望着自己。
  公孙雄忙叫不好,狼嚎骑士团的维持,全凭实力,若是让手下怀疑自己实力,那往后可就麻烦了。再转念一想,朱鸟骑士的身份,绝不能漏,否则让大统领知晓,自己哪还有命在,不管这小子是什么人,眼下都非得杀了他灭口才行了。
  主意拿定,公孙雄大喝一声,挥刀飞斩,他已拟好了战法,先以喝声令对方脑袋一昏,再趁机出刀,一举制敌死命。他见过那神出鬼没的剑招,暗忖没有避开的把握,便不敢放手而为,刀招有七成是守势,又将金刚甲身提至最高,寻思道:你手中所持又非是神兵利器,我的金刚甲身已练至颇高境界,就算给刺中,也足以震碎木剑,何来可惧之有。
  “白鹿剑、朱鸟刀”之名,威震大陆,由A级骑士使出,更非寻常,再加上巨刃助威,发出的威力较早先七人合击,有过之而无不及,只震的地上尘土飞扬,视线不清,李煜似毫无还手之力,给长刀逼的倒退连连,败象纷呈。
  骑士们见到副团长虎威,纷纷张口叫好。
  公孙雄也颇是得意,原先的料想果然不错,这小子的内力不继,不敢与自己兵刃相碰,倘若刚刚给他虚张声势吓倒,那这个人可就丢大了。
  公孙雄手底加劲,要在下一招将李煜瞬间砍为四截,藉此在手下面前显威。长刀快斩,公孙雄喝道:“报上名来,莫做无名之鬼。”
  “无知蠢物,我瞧在王五面上,屡次相让,你竟连这也不知?”李煜怒斥一句,对着敌招,还是一模一样的姿势递出剑去。
  乍闻此语,公孙雄心惊肉跳,忙把全身功力运至臂上,金刚甲身威力发挥至最强,使劲斩出,要恃强破去这一剑。
  虎啸似的刀风,瞬息间充满整个天地,震的众人头昏脑胀。
  旁观骑士忽觉得几滴热热的液体,溅在脸上,沾来一看,竟是鲜血。
  只见李煜、公孙雄对视而立,一道丈许长的刀痕,在地上劈出深坑,直至李煜脚底。过一会儿,李煜身体颤动,连退数步,似乎正在忍受着极大的痛楚。
  狼嚎骑士大喜,以为副团长将这会妖法的小子杀毙,连忙开口欢呼赞扬,趁这机会大拍马屁。
  “当!”
  欢呼之声刚出口,只听得公孙雄虎吼一声,仰天便倒,手中长刀,连带他那壮硕身子,一齐断成两截。
  骑士们腿都软了,他们知道副统领的武功极高,刀法威猛不说,单是那一身硬功,水火不侵,便是他们以仿古剑一齐斩下,也是毫发无伤,而今居然给人用木剑拦腰斩作两截,这银发小子的妖法,可实在是太恐怖了。
  会硬功的尚且如此,那不会的岂非死的更难看!
  也不知是谁先喊了声,骑士们拔腿便往洞里跑,就恨爹娘没再给自己生两条腿,人人争先恐后,丢下了犹自呻吟的副团长,一溜烟地跑进洞里去了。
  公孙雄滚地痛呼,他内力深湛,一时间不得断气,给折磨的像鬼嚎似也。
  只见他两眼暴瞪,似乎不能接受这样的战败,适才对招,他的刀足可上好花岗岩劈成碎粉,本来以为猛招之下,那小子必死无疑,哪想到李煜反手一剑,木剑笨钝,剑上又是半分内力也无,但这滞拙的一剑,却切菜切瓜般地,断了他的刀,还将他的人也砍做两段,可真是奇哉怪也。
  这是什么剑法?
  公孙雄身为朱鸟骑士,见识过各类神剑,可世间哪有如此剑法,无视强弱、快慢、软硬、巧拙、多寡,甚至连距离也不管,一剑递出,定教人亡命其下,这等剑法,便是当今世上三大神剑也不能。
  蓦地,公孙雄想起一事,大统领曾提过,世间有这样的剑,那是在极远的大海彼岸,另个大陆,有一名无双的剑豪……他瞪大了眼睛,呻吟声中,惨呼道:“不动真剑!你这是不动真剑……”
  话说到一半,已给李煜刺穿咽喉,就此气绝。
  “答对了,你还挺聪明的嘛!”
  公孙雄的武功,在江湖上本已算是一流高手,只是倒了八辈子霉,撞着这个大煞星,这才死的如此狼狈。
  轻轻抖去剑上血迹,李煜笑道:“不过,该聪明的地方不聪明,死不足惜!”
  清除了门口的障碍,李煜深深吸了口气,迈步走入大门内。

        ※        ※        ※

  展开轻功,李煜在地道中飞驰,朝爱菱气息所在之处,快速逼近,他脚底如飞,手上更是不慢,路上被他遇到的狼嚎骑士,顺手一人一剑,全数给宰掉。
  所有骑士,都是存着同样的念头,他们丝毫不能理解,为何自己会死在这等剑招之下。
  而李煜此战之所以能无物不克,其中的奥秘,便在于体内的一道剑气,不动真剑。
  不动真剑!
  风之大陆上的剑客,大概没有什么人,会知道这路剑法,但是,像陆游、山中老人、天草四郎、米迦勒…这类的绝顶高手,都曾听过这样的一个神话。
  在遥远的大海彼方,异国的大陆之上,有个少年,靠着这样的一路平凡之剑,打遍天下无敌手,在他的剑锋之前,一切的内力、招数、神兵、魔力……皆等于无,不管是多么厉害的高手,都只能在这平凡一剑下,俯首称臣。
  人们对这样的剑法,感到无比敬畏,将之尊称为“不动真剑”,当这剑豪过世后,这莫可抵御的剑,成了最美的神话,未再一现于江湖。可谁也想不到,数十年后,这套幻影神技居然远渡重洋,在李煜的手中重现。
  当李煜奄奄一息,将绝命于金陵城时,为一老者所救。而这老者,便是当日的少年,亲手创立自在门的一代奇人,萧寒山。
  萧寒山少年时,为绯樱帝国王家图书馆杂役,藉着职务之便,饱览各家经典,他天资本高,又是终日钻研,短短十年,居然成为一位上通天文,下知地理的大学者。
  相传,世间各法练到极至,可修成“终极”。萧寒山天生体弱,不能习武,加上经脉特异,连最粗浅的内功也练不成,医者判断,他至多不过四十之寿。
  一日,萧寒山跌坐于树下,苦思万物生化,循环不休之理,不料树果落下,正中脑袋瓜子,也不知是他福泽深厚,亦或是天意弄人,居然成就了这千古奇缘,把精神烙印嵌进终极境界。
  萧寒山仰天长啸,悟“天流不动剑”。自此剑试天下,终其一生,虽非举世无敌,却是纵横宇内,未尝一败。而后创立自在门,收徒数人,影响所及,牵动了日后炎、冰大陆的天下大势。
  p.s 萧寒山之子,萧风健,是当世第一智者,辅佐挚友中兴王室,收养两名义弟,天地神威、云翔·迦楼罗,分别于绯樱帝国、绢之国为帝,印证“同根子,天地命”的预言。
  萧寒山手建自在门后,反思其毕生所学,创出无数神妙武功,授予门徒,但这“天流不动剑”,却是无论如何传不了人。
  天流不动剑,追本溯源,乃属“终极”武学。而终极之境,乃人体突破一切极限,白日飞升前的最终阶段,古往今来也没多少人能涉足于此,内中的神妙,非亲历其境者不能体会,更无法述之于言语文字。
  萧寒山机缘巧合,半悟终极,以此运于剑上,自是天下武学莫有能敌,人人败的心服口服,却又莫名其妙。可是,饶是萧寒山深明武学经要,关于终极之秘,他自己也是一知半解,要说授之于人,那更是万万不能。
  是以,自在门上下,便连萧风健本人,竟无一人能习得这旷世奇剑,萧寒山无奈,又不忍见神剑失传,遂借死退隐,云游四块大陆,想藉机觅得一传人。
  行至风之大陆,本想与此地武学宗师谈剑论道,却撞见了李煜这大冤屈,因不愿一剑道奇葩就此冤死,遂出手相救,更将成名绝学倾囊相受。
  自在门素以诸般杂学扬名,萧寒山本人医术之精湛,更是不在话下,要挽住李煜一命,只是举手之劳,三颗“七情龙丹”,起死人肉白骨,一日功夫,李煜身上伤病残疾,已不翼而飞。
  然而,李煜武功已废,七情龙丹虽效应如神,却只能挽回其三成内力,想要再像未伤之前一样使剑、修习武功,那是此生无望了。
  天生万物各有所用,惟其适性而已,萧寒山有鉴于此,遂死马当活马医,将不动真剑授予这关门弟子。道可道,非常道,为了授业,萧寒山甘冒奇险,震动自身本命元气,与李煜之本命元气共鸣,将不动剑气灌输于他,又将剑法要义,硬生生地形式化,成为九式剑诀,以之传授。
  学不动真剑,惟重顿悟,一瞬不成,终生无望。李煜于剑道的资质之高,空前绝后,一晚苦思,终于学齐了九式神剑,但一头雪亮黑发,却也从此转为银灰。
  剑气已得,剑诀悟通,本该运用自如,唯终极力量强大,实远非任何人所能想像,李煜又是以模拟之法学剑,非当真悟通终极,故而需要一年时间,让肉体适应剑气,两者合一,若是一年内有所妄动,势必给爆发的终极能源,炸的粉身碎骨。
  学剑完毕,萧寒山语重心长的说道:“你进境之佳,远远超乎我期许之外,这九式剑诀,你已全数悟通了,不过,天下至道,非能以言而道,不动真剑,你只能学得九成,还是练不成天流不动剑的。”
  李煜虽然遗憾,却也知此事不能强求,跪地叩谢老师重生之恩。他不动真剑既成,一年后待剑气运行无阻,便可凭之催动往日所学,只需“青莲剑歌”能使,普天之下,已是难寻敌手了。
  是以,随爱菱旅行以来,他始终顾虑良多,便是怕一旦牵动剑气,自己爆体而亡,死的奇惨无比不说,牵挂于胸的那些大事,不免付诸流水,抱憾生生。
  现在,为了相救爱菱,李煜豁出一切,再无顾忌,将不动剑气自丹田解封,运遍全身,要藉此单挑狼嚎骑士团。
  在香格里拉时,李煜本可找帮手相助,但他剑气既动,所依恃者,便只有几天前的一度催动,身体已有经验,或可适应,与让自己限于生死关头时,所激发的潜力。
  是以,李煜非但不能找帮手,反而狂的可以,不惜大耗功力,以传说中的剑仙神技,驭剑而飞,身化金虹,自香格里拉飙射至此地,只是将落地时真气忽地一乱,这才弄至撞山的惨状。
  凭不动真剑的威力,要对付狼嚎骑士,自是举手之劳,只有在与公孙雄的决斗时,被逼动用较高功力,体内真气失控,花了好大力量镇压、疏导,伤害较大。
  其实,李煜是取了个巧,他手中木剑,看似朽残,其实却是萧寒山以深海百炎蛟木,亲手削制,坚犹胜铁,是柄不输给任何古剑的一流名剑,若非如此,以李煜现时身体状况,要同时断刀、斩人,绝不能如此举重若轻。
  对于自己的身体,李煜心知肚明,真气虽在周身运转无碍,却只是一时之象,整个人就像个不定时炸弹,不知什么时候会爆发。现下外表虽无异状,但激走的真气仅是由外表潜入腑脏,为祸只有更深。
  看来,一年未满,冒险解封剑气,始终是太过勉强了,现下,就必须尽可能在身体承受不住,真气爆体而出前,把敌人败尽,救出爱菱,不然可真是一死百了,干干净净。
  一路奔来,凡是遇着的骑士,全部给李煜顺手灭口,连还手的余地也没有。追踪爱菱的气息,来到当日死战的祭坛一带,李煜更不迟疑,穿过窄廊,双手推开大门,一步奔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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