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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专业店”


  所谓“专业店”,就是那些除了性交易,别的什么经营活动都没有的路边店。它们是研究“性产业”状况的重点。在这个开发区里正在营业的97家路边店里,除了大约30家旅馆和餐馆是兼营性交易以外,其余的将近70家都是这样的“专业店”。
  专业店有的兴旺,有的萧条。这里面,除了地盘的好坏之外,还有老板的经营水平的问题,尤其是取决于老板的决心和信心有多大。这是笔者在这次考察期间最大的收获之一,所以下面按照这个标准来分别总结三种老板的情况。

一、“开发型”

  这样的专业店老板,都是那些把身家性命全部投入“性产业”,而且具有创造力的人。笔者以“×ri酒吧”的老板之一××chen为例,来说明这类老板的一些相通之处(以下部称为“A酒吧”的“chen哥”)。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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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A酒吧的情况,主要是chen哥自己陆续谈出来的,因为笔者的朋友与chen 哥有一面之交,再加上笔者一直以“闲人”的面目出现,所以他很愿意跟笔者谈。其中当然有许多吹牛的内容,可惜笔者很难再找到别人进行验证式的测谎,所以只能根据笔者以往的经验,把那些明显的吹牛删除了。例如,chen哥信誓旦旦地说,他的一位小姐有一次外出包夜挣了2000元。但是他却记不得大概的日期,也不知道嫖客是什么样的人。这,当然被笔者删除了。

  A酒吧一共有4个门面,但是根本不是为了“食”,而是为了“色”。它是整个“红灯区”里最大的也是最旺的一个性交易场所。它位于“小香港”(第二个地段)的中心,甚至有两个当地人先后说过,就是因为它常盛不衰,第二个地段才被叫做“小香港”的。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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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②但是更普遍的说法是:这是由于附近的一座新盖的大商场就是冠以“香港”之名。

  A酒吧建立于1994年春天。最开始只不过是当地一个农民开办的一家很普通的路边店。这位农民显然缺乏眼光,因为在他经营的一年多的时间里,竟然连自己的主要营业方向都没有确定下来。他曾经开过餐馆,办过小卖部,也搞了一个半截子的旅馆,后来又改称酒吧。总之,他是一事无成,只好把这个店连同地皮一起,“租”(实际上是卖)给了chen哥。那是1995年的夏天。
  chen哥,短小精悍,36岁,当地人。他当过兵,上过技校。复员后在外面闯过,然后在当地谋到一个芝麻官下面的芝麻官。他当时实际上没有那么多钱买下这个店。但是他有“铁哥们儿”,而且他显然深知在中国当代发财的诀窍。所以他联合了另外两个男人,一起投资买下了这个店。
  另外两个男人,一个是当地人,比chen哥大许多,显得老谋深算的样子。另一个也比chen哥大4岁,原来是市区的小干部,已经下海6年了。他们两人的投资都只比chen哥少一点点,而且是三人特意这样安排的。这是因为,在1995年夏天时,chen哥就已经下定决心要开办性交易的专业店。可是那两个哥们儿多少还有些犹豫,所以就安排chen哥成为“董事长”和“大哥大”。从那以后,所有人,包括那两个合伙人,都叫他chen哥了。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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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③当然,“哥”也可能仅仅是个称呼。但是根据笔者的观察与体味,叫他chen哥的所有人似乎都包含着一些敬意,尤其是那两个合伙人。

  从制度上来说,他们三人实行的是“轮流坐庄”,每人都定期来值班。但是实际上chen哥没日没夜地泡在店里,所以那两人来时,与其说是在值班管事,不如说是来度假的。
  刚一接手的时候,chen哥走的也是平常的路子。他召集了一些小姐在店里吃住,让她们去拉客。那时他经常有10多个小姐,最多的时候达到过19个④。但是他很快就发现,他根本无法管理好这么多小姐,就连安排她们的日常生活也令他头大⑤。尤其是,小姐自己拉客,他这个老板就很难收全她们的“钟点费”,连她们跳槽都没有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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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④对此,笔者无法核实。
  ⑤chen哥说过,他自己特别爱干净,所以总是嫌小姐们像猪一样生活。


  他决心改革,就先后招收了一些“鸡头”,由他们每人控制一两个小姐,而且不许再多。每拉到一个客人,在50元的钟点费里,鸡头可以留下20元⑥。如果是出租车拉来的客人,司机也可以拿10元,但是必须在客人交了钟点费之后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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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⑥这,经过与鸡头的核实。详情见下一节。
  ⑦这与笔者对出租车司机的访谈结果一致。


  这样,chen哥不仅省掉了大量的日常管理工作,而且小姐的来源和客人的来源都扩大了许多。因为手里有小姐的鸡头很多,愿意当鸡头的男人更多,因此他可以高标准严要求,鸡头干得不好就马上换人,不怕缺鸡头。同时,鸡头自己也经常换小姐,而每个新来的小姐都能吸引来许多新的客人。如果小姐是老手,她们自己还会带来一些客源。
  据不同的当地访谈对象说,“鸡头制”这样一种卖淫方式,虽然不能说是chen 哥发明或者推广的,但是在这里的流行,却肯定是因为他带了头。
  这样一个发展过程,可能是理所当然的和平淡无奇的。但是在笔者考察的当时,却着实令笔者惊讶。这是因为笔者刚刚考察过三角洲的“红灯区”,刚刚总结过那里的“妈咪制”,认为它是一种资本主义的自由雇佣制,基本上没有超经济的人身强制。可是在这个开发区里,笔者却见到了类似“包身工”的、具有浓厚封建把头色彩的“鸡头制”。而且,它也是由于“性产业”的发达才产生的。原因何在?还是放到“第六节,鸡头”里面去分析吧,免得影响了这里对于老板的总结。
  chen哥采用了“鸡头制”以后,并没有因为财源滚滚而故步自封。
  他首先彻底改建了整个店,一切都按照自己的主要经营方向(当场打炮)加以布置,充分地利用了原有空间。
  其次,他的店已经被左邻右舍挤住,不可能再在街面上横向扩大,他就向纵深发展,使得店的长度扩大了一倍。别看这又是理所当然,甚至只不过是雕虫小技,但是到笔者考察时,在他扩建了8个月之后,整个“红灯区”里仍然还没有第二家跟上。
  第三步,他强制推行了“小姐更新制”,就是每个鸡头过3个月左右,就都必须更换新的小姐,否则这个店不予接纳。1996年冬天,曾经有一阵子,小姐来源减少,更新困难,但是chen哥仍然坚持这个制度。结果,虽然小姐人数因此减少到6个,但是在春节前后的自然萧条时期里,他那里的客人居然并没有减少。这害得其他老板眼红却又心服口服。
  他这样做的原因是:他想逐渐把服务对象从公路上的匆匆过客转向市区里来的常客,因此需要经常有新面孔。但是最令笔者吃惊的是,他说:“扫黄快完了,市里人该来了。”他说对了。因为笔者在市区的一家工厂里问过5个男工人,他们都知道这个开发区里“性产业”的具体情况,而且都说许多市里的另人都去那里嫖娼。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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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⑧不过笔者在市区并没有做专门的调查或者访谈,只是随便问问,所以并没有询问这些男工人自己去过没有。

  第四步,他居然从1996年秋天就开始策划在店里搞裸体表演,甚至性交表演。这是因为市区的一个老板曾经请他帮助找几个小姐,去市区的夜总会表演脱衣舞⑨。他马上意识到这是一个新的发展方向,准备也在自己的店里搞。但是其余两位合伙的哥们儿否定了他的设想,因为那样搞,需要再投入大量的资金,来再次改建现在的“酒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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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⑨据chen哥说,那个城里老板后来真的搞了裸体舞表演,还说出了那家夜总会的名字。不过笔者并没有去核实,因为那超出笔者的考察范围了。

  笔者则认为,在这个问题上,chen哥有些聪明过头了。他的店纯粹是为了当场打炮用的,而那些寻求“半小时解决战斗”的男人,恐怕并不需要,也不喜欢什么脱衣舞。他们很可能觉得那玩艺儿是既不实惠,又耽误“正事”。chen哥可能忽视了,他的店位于“红灯区”的中心,而整个“红灯区”所出售的都是直接的“床上事”,而且恰恰因此才能旺起来和旺下去。因此,他实际上也就被这样地限定位了。他个人的努力余地其实并不像他自己想象得那么大。
  第五步,chen哥已经在“小九龙”那边,也就是整个“红灯区”的边缘上,定下了一块地,连定金都交了。他订算在那里开办一个桑那浴路边店,在性服务以外也提供真正意义上的按摩。他说:“现在老一些的男人也开始来嫖了。他们喜欢按摩,有时候不“打炮”也行。”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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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⑩笔者实在惊讶他的领悟能力。行文至此,笔者不禁想到:1997年夏天以来,西北地区开始流行“洗脚屋”。不知chen哥在他那里会不会也追赶这个时髦呢?

  chen哥为了他的“事业”,付出了许多。他老婆因此跟他离婚了,而不是他不要老婆了⑾。他宣称,他即使偶然地跟手下的小姐睡,也按价付钱。因为他不想让任何一个小姐越过鸡头来直接找他开后门。否则他的“事业”就会被搞乱了。笔者一直想核实这个情况,但是不知是敬还是畏,访谈过的3位小姐都避而不答,只说其余两位老板经常睡小姐,而且从来不给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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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⑾这事,似乎许多人都知道,但是具体的情节,chen哥从未说过。

  最后要说的是,chen哥与另外两位合伙人之间的合作,仅仅是在发财之后仍然保持了这么长的时间这一点,就已经够令人惊讶的了。此外,三人的配合也很绝妙。一个在市区里拼命地拉客,尤其是拉那些“公款客”⑿。另一个则在幕后从侧面了解鸡头与小姐的动向和当地的社会情况(小姐都骂他是老狐狸)。chen哥则在前面冲锋陷阵。这样的组合,虽然仍然像是“夫妻店”的扩大,仍然免不了小家子气,但是确实是一个具有“扩大再生产”性质的“公司”。它既实行人身依附的管理方式,又能够实现优化组合,而且具有强烈的开拓动机。这,可能是这个开发区的整体发展程度所决定的,而且可能恰恰就是最适合的组织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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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⑿chen哥这里可以开出正式的饭费发票。他没有多说,但是笔者在现场看到过两次,而且他用的发票本显然只剩下没几张了。

二、“沾光型”

  在开发区里面,大多数老板并没有chen哥那样的雄心壮志。他们只是随大流地开办了路边店,又一窝蜂地招小姐。他们的信条是:什么赚钱多就干什么。他们大多数是夫妻店,基本上是只有一个门脸。他们很少雇佣鸡头,而是由自己直接养一些小姐。他们实质上是跟着“性产业”的发展而沾光的人;可是他们这种跟着沾光的行为,又构成了“性产业”的发展和目前的规模。因此,这些沾光型的老板是这个开发区里“性产业”的主力军。下面,笔者以×lu发廊(以下简称为B发廊)为例,总结一下这类老板的情况。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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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⒀下述的情况,是笔者采用“入住式考察”的结果。笔者以住店等朋友来会合为由,在B发廊包租了一间小房间,住了三夜两天。可是这是笔者第一次试探着采用这种方法,因此收获远远比不上后来在第三个“红灯区”里进行的入住考察。

  B发廊地处“小九龙”,有两间门脸,在“小九龙”里,算是规模最大的3家之一。它有霓虹灯招牌,虽然小,但却是“小九龙”里惟有的两家之一,所以显得很醒目。它一共有6个小房间,整个格局与房间大小,跟笔者在前文介绍的那家路边店几乎一模一样。店里的女帮工一人住一间,其余的是小姐住。客人来了,就在这些小房间里“打炮”或者“煲粥”。如果客人多,女帮工也必须躲出去腾地方。
  B发廊的老板是外乡人,自己家离开发区有40多华里。他40多岁,以前也是家乡的村干部,后来在家乡搞过运输、农产品加工,也出去给别人做过帮工。但是赚钱都不多,或者说都没有达到他自己的理想。他在开发区里有亲戚,看到这里的“红灯区”兴旺起来了,就包租下这间发廊,于1996年11月初正式开业。
  他的从业决心并不坚定。这表现为:他同时还在市区里开了一个小饭馆,虽然一直在赔钱,但是他却恋恋不舍,顽固地经营下去,而且自己主要是在那里忙活,这里的B发廊就交给老婆来管理。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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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⒁笔者与老板的接触不多。这些情况主要是zhen婆说的(zhen婆的情况见下文)。

  到1996年12月时,B发廊里已经有8个小姐,全是老板从自己的家乡那一带我来的。但是1997年小姐们回家过春节之后,只回来4个人。于是老板又招来两个小姐,1个是本地农村的,1个是市区的下岗女工。
  B发廊的老板娘是个阴森森的女人,很少说话,也很少直接拉客,就连日常事务似乎也懒得管。可是她整天整天的又没有什么事情可干,所以大多数时间都是在隔壁的性病门诊部里呆着,像是人家的帮工。即使回到自己的发廊里,她也往往是呆坐着,无所事事,似乎是个旁观者,像个大病不起的样子。
  B发廊的里里外外,实际上都由女帮工在张罗。她叫×zhen,是老板娘的远房表姐,已经快50岁了。她原来只是老板娘家乡的一个普通的农民,从来没有出来干过。跟着老板娘来了以后,看到他们两人都心不在焉的样子,觉得自己责无旁贷,就拼命地干起来。4个月下来,她倒像是真正的老板了。可惜小姐们似乎并不尊重她,仍然像叫丫头那样称呼她为“zhen婆”。
  B发廊的经营方式是“沾光型”老板的典型。这里一个鸡头都不雇,全靠小姐们自己在门前拉客。但是小姐们主要是在将近半夜的时候才出门拉客,其余的时间都是坐在店里边等客。zhen婆和小姐们自己也说不清为什么会这样,只说一开始就是这样,而且老板和老板娘都从来也没有教她们该怎么做。尤其是,她们虽然也经常议论别的店的经营情况,经常羡慕“小香港”那边的热闹,但是她们似乎从来也没有总结和发现过什么,没有评价过“鸡头制”的好坏,所以大概从来就没有想过应该不应该雇佣鸡头。她们似乎都是一副知足长乐、听天由命的架式。
  虽然笔者在直接的访谈中,没有听到她们对此的解释,但是从她们平常说话的只言片语中,笔者猜测,这主要是由于她们都具有一种很强烈的“边际人”的潜在心态。她们都是来自同一个地方的外乡人,在这个陌生的“红灯区”里,周围的一切都是“异己”。所以她们格外看重“自己人”的身份,不愿意雇一个“外人”来当鸡头,哪怕鸡头能够带来更多的钱。这就像村里不愿意接纳任何一种外来户一样。
  同时,正因为老板、老板娘和zhen婆都是“自己人”,所以他们尽管肩负着大业,却同样不愿意吸收什么新鲜经验,因此也就拿不出什么管理方法来。笔者贸然地估计,老板之所以会把自己的重心放在市区的小饭馆,老板娘之所以缺乏责任心,zhen婆之所以终究只能帮忙而无法“补天”,恐怕都跟他们实际上无计可施有相当大的关系。
  笔者还观察到:如果某个小姐在半夜之前已经接过客人,那么到半夜时,她往往就不那么积极地出去拉客,即使出去了,往往也只是站在门前。只有那些今日尚未接到客人的小姐,才会跑到公路上去截车。可是,如果某个小姐真的截住了一辆汽车,而且把客人拉来了,那么那些今天已经接过客的小姐似乎才如梦方醒地积极起来,更加起劲地到公路上去截车,似乎直到这时她们才想起来,自己也是到这里来挣钱的。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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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⒂那位当地农村妹子和下岗女工更加消极一些,很少出大门。

  这是一种农民式的“靠天吃饭”的行为模式,而且从老板到小姐无不如此,所以这个发廊只不过是另一个小村庄。金钱的刺激虽然能够促使她们背井离乡,虽然能够把她们推到“性产业”里边来,但是如果没有一个“城市化”的老板的管理,甚至是强迫,她们那祖辈积习下来的行为模式却很难迅速改变,即使是在最彻底商业化的卖淫行业里也是如此。
  尤其是,在他们的思想中,恐怕直到开业4个月以后,也没有多少“利润最大化”的意识。他们的卖淫和组织卖淫,很可能仍然处于谋生的水平上,就像过去外出讨饭,现在进城打工一样,主要是为了“过好日子”,甚至仅仅是为了“活下去”,而不是为了什么“资本的原始积累”。
  例如那位老板,在惨淡经营之下也拒不放弃市区的小饭馆;明明“红灯区”里大有可为也不愿意把自己的重心转移过来。这恐怕不是在“经商”,而是企图通过“经商”来获得一种与农材生活有天壤之别的城市环境、现代生活方式和当老板的感觉。很可能是出于同样的理由,那位老板娘才对自家事业如此消极。只不过她是反过来了,是由于她在这个半农村的、路边店式的“红灯区”里,无法找到新环境、新的生活方式和真正的老板的感觉。至于zhen婆,她所做的一切和所获得的一切,仍然更像一个好亲戚,甚至一个好保姆,跟一个“业务经理”是完全不同的。那些小姐们,更像是被头羊领到另一个地方吃草的羔羊,而且恰恰由于她们是独自的一群,所以更不可能发生什么变革。
  笔者所能提供的旁证是:1997年春节以后才被招来的那个当地农村妹子和那位市区的下岗女工,居然实行的是“上班制”,半夜一过就回家了。如果从纯粹经营的角度来看,无论对她们自己来说还是对老板来说,这实在是非常荒谬的。其中的原因,笔者一直没有访谈到,但是可以这样猜测:她俩不愿意跟她们“同流合污”;而她们也不愿意让她俩“越界入侵”。因此,她俩与店里的所有人都很明显地存在隔膜,而且两人之间也很少说话。zhen婆几次说:她们留不住的;而且一直用“她们”来指称这两个“外人”。
  B发廊的价格是这样的:不分“打炮”还是“煲粥”,一律开价200元,包夜则开价300元。实际上的成交价是“打炮”和“煲粥”150元,包夜200元。这里边,老板娘收取50元的钟点费,其余100元或者150元算作小姐的小费。
  B发廊最兴旺的时候是1996年12月,那时它拥有8个小姐,每天都会来五六个客人,最多的一天来过将近20个客人。所以平均下来,每个小姐差不多每天都能有一个客人。可是春节前后大大地萧条了。到笔者考察时,发廊里还有6个小姐,可是每天来的客人也不过三两个,每个小姐平均每两天才能接到一个客人。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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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⒃由于笔者第一次进行入住考察,没经验,被老板娘安排到B发廊房后面的独立房间里住,所以很难确认小姐接客的准确人数。但是这里所说的小姐接客的人数,都与zhen婆核对过,她也是这样认为。

  B发廊这个由清一色8个女人组成的小村庄,本来还大有研究头,可惜那位老板从市区回来时,发现了笔者的入住观察,把笔者给坚决地驱逐了。不过笔者仍然可以揣摩到,他并不是害怕“扫黄”什么的,而是仍然出于小地主的心态,觉得笔者“夜入民宅,非偷即抢”。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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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⒄这是因为在笔者离开时,老板还叫zhen婆看看房间里少了什么东西没有。

三、经济核算一例

  B发廊虽然属于“沾光型”,但是它的规模不大不小,经营方式也是开发区里最普遍的那种。所以笔者以它为典型,反映一下这个“红灯区”里的“专业店”的经济核算账目(B发廊是租来的,所以不存在基建成本)。

  1.经营成本

  (一)一次性支出:

  (1)办执照一次性缴纳消防科:1200元;治安科:1200元
  (2)门面装修一次性支出:1  元左右
  总计12400元左右。如果预计B发廊可以连续营业5年,那么每个月所摊到的一次性支出成本就是207元。不过,要想连续经营5年,实在是不容易。就连老板和老板娘也说:先干它3年再说。所以笔者认为还是按照连续经营3年来计算为好。这样,每月摊到的成本就是344元。

  (二)每月的固定支出和日常消费:

  (1)租当地的×du房地产公司的一个门面,每月租金:700元
  (2)村里收卫生费:10元
  (3)工商管理收费:300元
  (4)缴纳治安费:200元
  (5)给小姐租房(商品楼,两房一厅,63.2平方米):300元
  (6)×du房地产公司的保安一人,负责这一片的治安,每月要给他(私人)的“小费”:100元
  (7)女帮工zhen婆的工资:150元
  (8)水电费、购买液化气、杂用等等:200元
  (9)给小姐的伙食费(中晚两餐),每月总计:420元(现在)到540元(过去)之间。
  (老板娘说,她每天给每个小姐的饭钱是5元。但是实际上女帮工zhen婆说:现在有6个小姐吃饭,老板娘一天一共才给14元。过去有8个小姐的时候,最多一天也只给18元。因此每个小姐每天的饭钱才2元3角左右。)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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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⒅zhen婆负责所有小姐的所有伙食,她当然最清楚究竟花了多少伙食费。虽然她是和老板娘一起另外开伙的,但是她也觉得,这些妹子太苫了,比她自己在乡下种地时吃得还差。

  小计每月的固定支出和日常消费是2110元(到目前还没有交过正式的税金,老板也不知道应该交多少,所以暂时无法计入支出⒆)。再加上每月摊到的一次性支出成本344元,B发廊每月的所有经营支出就是245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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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⒆根据前面讲过的A酒吧的情况来看,当地的税金可能并不高。A酒吧每月所缴纳的税金和各种收费,总计不过是2000元。但是A酒吧却是B发廊的4倍大.所以B发廊的税金不会很多。

  2.收入情况:

  (一)如果按照最兴旺的1996年12月来计算,如果当时的8个小姐每人在这个月里都能够卖淫25次(除去了5天月经期),如果都是最低价钱的“打炮”,那么B 发廊在当月就总共发生过200次“打炮”。每次“打炮”交给老板50元的钟点费,那么老板在那个月里就总计收入1万元。
  (二)如果按照笔者考察期间的情况来计算,如果当时的6位小姐每人在这个月里,平均每两天才能被“打一炮”,那么当月在B发廊里就只发生过90次“打炮”,老板的钟点费收入也就只有4500元。
  (三)在1997年春节期间,几乎没有什么生意。根据A酒吧chen哥的说法,那一个月里,除去回家过年的时间,每个小姐顶多也就是卖淫一次而已。所以B发廊的8个小姐就是卖淫8次,老板只收入400元而已。
  据老板娘自己说,在最兴旺的1996年12月里,她实际上只收入了8000元左右,而在笔者考察的那个月里,收入了大约5000元。在最惨的1997年春节期间,8个小姐全部回家过年,仅仅在临走前零星地出售过几次,连老板娘自己都说不清具体次数了,只记得自己的收入总计不到1000元。这说明,笔者替老板所做的理论估算,大体上是差不多的。

  3.纯利润

  这样,如果把最兴旺的、最惨淡的和平常的3个月份加起来平均一下,那么B发廊的每月收入就应该是平均4500元(根据老板娘说的数字)到5000元(根据笔者的推算)。除去每月的一次性成本、固定开支和日常消费这3项经营支出(2454元),B发廊老板的每月纯利润就是2000元到2500元之间。也就是说,纯利润是经营成本的0.8倍到1倍之间。
  在这样一个原来的农村里,对于这样一些原来的农民来说,既然开发区的鸿图大业早已在实际上根本排除了他们的发财空间,那么,还有什么行业能够给他们带来如此之高的纯利润金额和纯利润率呢?
  可是,这样多的纯利润,仅仅是从嫖客身上刮来的吗?如果仅仅是那样,一个愿打,一个愿挨,旁人恐怕说不出什么话来。可是,读者们都已经看到了:B发廊的老板娘,居然像喂猪那样对待她手下的小姐,每人每天的伙食费居然只有2元3角人民币!笔者在那里的小吃摊上吃了半个月的饭,所以知道,就连一碗水煮米粉的价钱也是2元5角啊。因此,老板的纯利润实际上也同时是从这种“喂猪”里获得的。这就是剥削,是封建把头对“包身工”的剥削,是老板从小姐们的嘴巴里,生生地把饭钱抢走啊。说到底,这其实已经不是什么轻飘飘的“超经济强制”或者“封建剥削”了,这纯粹是人身摧残。
  笔者希望,中国的舞文弄墨之徒,在下笔写卖淫的时候,最好少来点什么“贪图享受”,也写写“饥肠辘辘”吧。笔者更希望,当“扫黄”把这样的暗娼们“送进”“妇女收容教育所”的时候,首先也要考虑帮助她们找到正当的生活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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