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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穴



  到了北京才知道,原来并没有什么大事,她让我跟她一起去走穴。

  按说,演出并没有什么大问题,可是,对于电影演员来说,相对还是缺乏经验和准备的。在所有的文艺工作者中,只有电影演员在舞台上是最没有能耐的。因为,出于电影本身的特点,对演员在表情上要求比较多一些,对于台词和舞台形体动作则没那么刻意。

  由于我和刘晓庆在哈尔滨有过经验,所以,如果演电影片段我并不发愁。但是,刘晓庆说要表演唱歌,因为她的嗓子最近不太好。希望我能够陪她唱。
  “可是,”我的脑子里紧张地转了起来,“唱什么呢?”

  “就唱《二月里来》吧!”

  《二月里来》我倒是一直想着呢!

  我们登上了南下的火车。

  在软卧车厢里,刘晓庆昏昏沉沉地睡着了,毕竟繁忙的工作,再加上频繁的演出,使她累得够呛。
  我一个人望着车窗外面,一个个闪烁着灯光的小站从窗前掠过,茫茫的原野中依稀可以分辨出远处的村庄和山影,那村民们点起的灯火在灰暗的夜色中轻闪着,像萤火虫在飞舞。

  我唱什么呢?

  在当时,走穴演出还是一件比较新鲜的事,刚刚风靡全国。当时的演出也不像现在这样火爆,只不过是一些影星、歌星从银幕、电视走至到舞台上罢了。但是,这已经使观众手舞足蹈了,大家非常欢迎。

  我们到石家庄的时候,受到了热情的欢迎。当时组里有一个正走红的演员——苏小明,她因为一首《军港之夜》风靡了九百六十万平方公里,她和刘晓庆也是很好的朋友,刘晓庆把我介绍给她。
  那时,我其貌不扬,穿着打扮也并不时髦。刘晓庆介绍完以后,苏小明睁大了眼睛:“他?演什么节目”

  “和我配一些电影片段,还唱歌。

  “他也能唱歌?苏小明丝毫没有掩饰脸上轻视的表情。

  恐怕还真得感谢她这句话。我这个人就怕激,她这么说反而坚定了我晚上一定要唱歌的打算。哼!唱歌有什么了不起的,小时候,在爸爸妈妈怀里就会了。

  “他会唱歌?

  “我当然会了!”

  这样,我就选了一首当时非常流行的《外婆的澎湖湾》。这是一首男女合唱的歌曲,而且音域并不宽,我想我可以胜任。
  我们的节目排在倒数第二个,苏小明接在我们后面,压台。
  石家庄文化宫很大,而且音响也不错。我和刘晓庆演完电影片段的时候,台下已经掌声雷动了曹禹的这个片段确实非常精彩,它把一个中国男人在传统的孝道面前和在媳妇面前的这种尴尬的境地淋漓尽致地表现了出来,所以每一次演出都非常受欢迎。

  接下来该唱歌了,会有什么结果?不知道。

  刘晓庆虽然是电影演员,但歌也唱得不错,而且还参加过春节晚会,所以大家都知道…
  刘晓庆先唱,从反射音箱传来的声音很好,低低的,哑哑的,正像她平时说话的感觉,那,我的会是什么样呢?不知道。咳,还是硬着头皮来吧!

  过了间奏,我就按照自己预先设计好的处理,把《外婆的澎湖湾》的重音变换了位置,以一种美国乡村摇滚的方式唱了出来,当时,在中国,这样的形式还是很新鲜的,所以我一张嘴,下面就掌声四起。
  也可能是我一身随随便便的装束,使我从众多衣着华丽而又刻板的演员之中跳了出来,再加上,我轻松自然的台风,使观众们一下子有了一个新鲜而又亲切的印象,所以特别受欢迎。
  其实,这并不是我的发明,在上海,我看过几场欧洲的演唱会,演员都是着装很随便的,注重和观众的自然交流。

  我虽然是东施效擎,但也颇为讨好,只要我一张嘴,台下就是一片掌声,观众们部傻了,刘晓庆也傻了,台后正准备。上场的苏小明也傻了。

  由于大家的鼓励,我更加轻松了,下面反而唱得更加自如,还即兴加进了很多和观众的交流,这种交流现在已经是屡见不鲜了,而在当时,我却是独树一帜。记得,一年之后,香港的张明敏在春节联欢晚会上表演的时候,大家对他的演唱风格赞不绝口。后来内地的歌星才纷纷效仿。可是,早在一年以前,我在石家庄的时候就用过这种表演方式,而且也很受欢迎呢!

  虽然剧场的效果很好,而且连续演出几场反映也不错,但这在当时好像也受到了一人的反对,有人还写信给报社,说我台风不正。

  对于我的成功,刘晓庆比我还感到高兴,有时甚至出神儿了,忘了接下面的歌词,我灵机一动,连忙替她补上,接得天衣无缝,台下的观众还以为我们就是这样安排的呢!
  那几天。唱得真开心。
  当站在舞台上的时候,强烈的灯光照着你,虽然可以看见观众密密麻麻地坐在下面,但是根本看不清他们的表情,所以你只是跟你假想的那个朋友在交流着。

  在我心里,这种交流不是居高临下的,而是平等的、融洽的。我知道,虽然我看不清观众的表情,但是他们却能够清清楚楚地看到我的一举一动、我的每一丝真诚的笑容,因此,我又有什么理由不全力以赴呢?
  回家的时候,苏小明一再坚持把我的那双皮鞋放到过道里去,说太臭了。也可能我的鞋真的太臭了,也可能她借机发泄心中的怨气呢?谁知道。不过,后来我们还是成了好朋友。
  回到北京,我和刘晓庆之间的危机也解除了,也许是我在石家庄的表现使刘晓庆对我刮目相看,也可能是我还沉浸在扬扬自得的气氛里,不能自拔,总之,我们又高高兴兴地回到了北新桥。
  接下来,就是去存钱。中国人的传统就是省吃俭用,有点钱就想存起来,我们也不能例外。我去存钱的时候,刘晓庆拿出一些钱给我,我把钱加到一起,通通存进了银行。我们是准备在一起生活的,怎么可以把钱分开呢?由于刘晓庆在北影,怕存在北新桥不大方便,我还特意跑了一趟北太平庄,把钱以刘晓庆的名字存了起来。
  当时也就千把块钱,可是对于我们已经是很大的数字了,几乎比我们一年的工资还要多。也可能是我的钱存得太多了,后来,我再去存钱的时候,发现银行的工作人员总要对这个以刘晓庆的名字存钱的男人多看几眼。
  有一次,刘晓庆告诉我,银行去北影厂调查她为什么会存这么多钱。
  我也曾问过,“万一丢了怎么办?”因为刘晓庆父母的户口并不在北京。可是,刘晓庆一再坚持这样做,我当时也没在意,后来每次存钱的时候,都写上她的父亲或母亲的名字,而且为了保险起见,我还特意跑到了新街口外储蓄所把这些钱都存了起来。

  从那次开始,一直到我们结婚,真是存了一大笔钱哪。而且全部是以一种蚂蚁啃骨头的精神一点一点积攒起来的,虽然我们不敢自称是当时中国最有钱的人,但至少可以说,我们是电影界最有钱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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