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洗完澡出来,孙束雅随便穿了短背心与短裤充睡衣,一边擦着湿发、一边道:
  “对了,我下星期天可以出去吗?”
  抱着儿子坐在床上陪他爬行的李举韶问道:
  “干嘛?”
  “班上办烤肉活动,与G中联谊。”
  联谊?变相的“来电五十”活动!
  “全部同学都得去吗?”他伸手抓她坐在床沿。
  “他们叫我一定得去。哎呀,到底可不可以嘛?不然你也去,省得到时我没有伴可以聊天,好不好?”
  “你还怕没人献──?”他才不信。
  “不怕呀。可是我讨厌不相干的人替我做牛做马,我又不打算回报什么。”从十四岁正式给追到之后,她纵有其他男子追求,可不曾轻飘飘地大享众星拱月的虚荣感。都认定一个男子了,哪还需要其它备胎?还不起的盛情,还是少沾为妙。“一起去吧?”
  “不行,我要到大姊那边当临时工。你自己去玩吧!”他引导儿子爬向老婆身上。
  “我们很缺钱吗?不会吧?”当初就是看他赚得够用才打消了自己也去打工的主意。又不是想过亿万富翁的生活,那么拼命做什么?
  “我是有计画买辆机车代步。不过这不是重点,大姊有追求者了,而她又骗那人说小毓是她生的。那么我是想,既然她敢这么说,就要承受后果,儿子借她演戏,那我趁她带小孩的空档打她的工赚钱,各取所需嘛!”
  “我们这种赚法,会不会有点过分?”她觉得他们两人实在吃自己家人毫不愧疚。
  “答答……”小宝宝已爬到母亲怀中找吃的去了。
  “不行啦!我正准备断你的奶了,怎么又来要?举韶,你去泡牛奶啦!”她扯着老公叫着。
  他懒得起身,反而侧躺在一边,鼓吹着:
  “没关系啦,你比较近,要断明天再断。”
  “每次都这么说!”她嗔他一眼,只好拉高衣服顺儿子的意──谁叫他们都懒得动。
  “我喜欢看你哺乳。”他突然说着。伸手轻抚儿子的小手:“常常会忘了我们已为人父母,毕竟我们自己也才半大不小。看你哺乳,不得不承认古人所言,这是世上最美最神圣的一幅画面。我们的儿子好美,你也好美。”
  “老公……”
  才正感动着呢!不料李举韶捞来相机建议:
  “来,我们把它拍下来──”
  “不要!”她叫声尖锐,吓了儿子一跳,在他还没哭之前,她赶忙安抚,只以怒瞪表示忿怒。“你要死了,拍下来供人欣赏你会光采到哪里去?”
  “又没说要给别人看,我自己冲洗啊。”看来这个建议不可行。他还有点不死心:“怕什么,你胸部没下垂,而且还挺漂亮的,你也没有小腹什么的,拍了才好看。”
  “滚开,不,你出去。少用那鬼东西拍我。我一向讨厌拍照,现在我更讨厌了。你太闲的话,帮我把作业写一写,去。”玉腿一踢,巴不得把老公踢飞出去。
  李举韶收起相机,不敢再动这个念头,啧,本来还想以“母子”为题,拍一些东西去参赛呢!看来不行,只剩下奶粉公司举办的“可爱宝宝”活动可以参加。奖金有十万哩!那也不错啦,基本上他只要一年份的奶粉免费供应就很高兴了。
  不理会老婆的逐夫令,他赖在一边,伸手搂住妻子,笑道:“我们真的很幸运对吧!”
  “我们这叫有惊无险。”她知道他指的是一路走来的婚姻生活。要是双方家庭不谅解,结局只会以“惨”字划下句点。“如果我们依照原本的打算,二十六岁结婚的话,不知道会怎样?”她想着。
  “就是偷偷摸摸的暗通款曲了。然后大学同居,面对完全开放的大学生活,又是一项考验。大难不死的话,等我服完兵役且工作稳定之后,你没兵变,大抵就是过着现在的生活了。”依当初的十年计画,每一年、每一个阶段都是不可测的变数。
  环境会变,人心会变,感情经十来年的摩擦,也不知会弄出什么结果;如今定下来也好啦,省得有三心二意的机会。
  她突然想起以前国中同学群中,也有几对小情人。
  “记不记得我们国一时,班上最先传出恋情的人?就是纪汉林与钱思诗,不知道他们怎么样了。”国中交异性的朋友最倒楣,常会成为取笑的对象,幸好他们两人聪明,一直私下往来,到了国三才稍稍有人发现,但那时大家忙联考都来不及了,哪管别人干嘛。
  李举韶点头:
  “不知道,八成分了。”他不乐观。
  “才不,我认为他们可能一同进大学了,而且没有拖油瓶,日子更加快乐。”她一直很乐观。记得那两人功课不错,绝对不会发生某人上大学,另一人落榜的事。
  他抱过吃饱喝足等睡的小拖油瓶,笑道:
  “谁见过这么漂亮的小电灯泡呢?要不是他,你哪能得到我这个好老公?”
  “哼!你怎么知道更好的丈夫人选不会在往后出现?”她昂高下巴。
  “得了,要是有,也没你流口水的分了!”他点她额头,半认真的警告。
  “你也一样啦!”她叉腰回应。
  难得会上PUB去听丈夫唱歌的。因为高三功课重,又尽量自己陪孩子玩,不敢让长辈操劳太多,所以丈夫工作时,她的工作便是陪儿子。
  结婚之前忙着与他共享两人世界都来不及了,哪会想去了解他的其他朋友群什么的;结婚之后,宝宝的事忙得她天翻地覆,甚至有五个月因为身材太难看而死不走出家门,也不怎么有机会去认识他的朋友。
  不过,由丈夫口中倒也知道他以前在国一中有几位相同对音乐有兴趣的人,各自考上大学后,依然没解散,以演唱的方式赚外快,顺便一解自己音乐馋虫发作的病症。
  他们所组的乐团一星期演唱三次,分属三间不同的PUB,而李举韶只参与星期五的这一场。他老兄既不精吉他、又不精贝斯,只剩声音与热情还可以。凑合着当歌手,把表演场地当成唱卡拉OK居然也混了两三个月,而且也开始有了一些歌迷必定来捧场──八成先看上人师,再决定歌声也可以;以女性占九成九的比例。
  实在是太吵了。要不是看在招待券不用太可惜的话,今天也不会丢下儿子跑来这边被轰炸。本来想给丈夫意外的惊喜,但人潮太挤,他大概也看不到距舞台最远的地方有他心爱的老婆吧!
  此刻她老公正唱着英文老歌,穿着一身黑,一副又帅又酷的样子,让最前方尖叫的女子们都快冲上去扒光他衣服了……好饥渴。现代的女人都这么猛吗?
  舞台的角落,站着一名帅气男性化的女子,手中拿着毛巾与开水,在他唱歌时,赶忙送上尽可能的服务。有些女客人看不出她也是同性,口哨吹得可响了。
  但孙束雅知道她是女的,因为眼光骗不了人;虽然含蓄了些,但是爱慕的眼色仍是有的。这时候以客观眼光来看,不得不承认她丈夫真的满帅的,奇怪以前怎么都觉得普通,一点点好看而已?大概是看久了,也麻痹了的关系。
  一杯酒突兀地放在她桌上,一名男子大剌剌地坐了下来:“小姐,可以聊聊吗?”
  “不可以。”她回答得也直接。没空给他关爱的眼光,一双眼只盯着舞台上的人瞧。
  “那男孩不错,走演艺界会有一片天。”
  “他不缺人肯定。”所以大可不必去卖相。
  “你也不错,有兴趣拍广告吗?”通常他这么问时,再高傲、目中无人的女子,也会霎时化为乖巧小绵羊,奉他为至高无上的金主,前倨后恭得吓死人。
  不过这回他大大失算了。小美人仍无心理他,只敷衍了一句:“别吵啦,他唱得已经够混了,咬字都听不分明,你还要来吵我。”她记得老公英文底子极佳,那他干嘛唱得那么模糊?莫非对歌词不熟,又因为有人点歌,只好混过了事?
  碰了一鼻子灰的中年男子这下更有兴趣了!小美人有意思,他喜欢。
  “小姐,我是『风翊传播公司』的主任,同时也是『风翔广告公司』的企画主任,真诚地想与你谈论拍广告事直,而不只是搭讪的伎俩而已。请相信我。”他将名片放在她手边:“敝姓郑,郑安权。”
  这下她终于看向他了,不过口气更不耐烦:
  “我不是说别吵吗?我什么都没兴趣啦!”
  正面看她,更加发现这小女生美得秀致,既天真又娴雅,全然没有一般高傲美人所具备的任性倔傲,将面孔扳成朝天状,不自觉那种气质早已使美貌流俗折损,浪费了自己的好相貌。既美丽又清灵纯净,郑安权看遍世间美女的老眼,仍不禁为之一一亮。这种气质才是少见且稀有。
  “你不想成名吗?至少可以赚不少钱,你还是高中生吧?”
  他的追问只令孙束雅烦得想溜。乾脆回家好了,因为看不惯女人们尖叫流口水的对象是她丈夫,可是这种醋是不该吃的,那么走人来个眼不见为净不就啥事也没有了?何况又有陌生人在一旁呱呱叫,讨厌!
  打定主意,她马上起身,转个方向便欲朝大门口挤出去──人潮是愈晚愈多。
  “小姐,请等一等!”郑安权不死心地伸手
  “哎呀!”她低呼,撞到服务生,且被抓住手。
  “匡琅!”这是服务生一时手滑造成的一地碎瓶声。
  歌唱声倏止。后方的骚动未必吸引住全PUB的人注目,但主唱者则不然,蓦地以麦克风大叫:
  “那个老家伙,放开我的女人!”
  才叫完哩,就见帅哥主唱跳下舞台,瞬间已飙向肇事地点,全然无视乍然静止的人声,以及一脸铁青的老板。眼中只看到他老婆的手被一名中年不良男子抓住了。
  一拨一勾,老婆安然入怀。而郑安权跟跄地退了三大步。
  “你……你怎么下来了?”孙束雅左右看了下,明白自己成了所有人视觉焦点后,只差没挖个洞把自己埋起来。
  李举韶一心只想料理中年男子,暂时没空与老婆哈拉:“喂,老伯,年纪一大把了,别对小女孩出手.很难看的。”
  老伯?郑安权抗议了
  “我才四十岁!”
  “我们才十九岁,比起来你够老了。”这会儿他倒是认出了这名中年男:“咦?你不是上个月那个缠着我的星探?用这种身分拐小女生不会良心不安吗?”
  “我没有拐!我是诚心要栽培你的。她是你的女朋友啊?长得真好,一起加入我们公司吧!包你们大红大紫!”郑安权开始幻想财源广进的美景。
  不过李氏小夫妻可没空理他,而且舞台那边的夥伴也在叫人了:
  “李,你再不上来,我们可能会被老板踢出去,你那出戏演完了没有呀?”乐团团长也以麦克风大力放送,逗笑了台下一片看好戏的人海。PUB老板也止住了轰人的步伐。
  “来了啦。”他应着,拉着老婆的手往台上走去,让她在后台休息比较安全。
  “你们──”郑安权低呼着乞求被重视的一瞥。
  李举韶伸出食指摇了摇:
  “我不会拍广告,我老婆也不会。找别人当金山银矿去,少来烦我们。”话完,已领老婆站在台上,看着底下沉默且兴味的眼光──当然那些女歌迷就别提了,青面獠牙不看也罢。他低笑好一会,不肯让妻子挣脱躲开。对着台下道:“这位小美人,是在下的亲密爱人。刚才有位企图搭讪的中年伯伯,认为她去上电视一定会红,这一点我绝不怀疑。”他已坐定在高脚椅上,将妻子搂坐在左腿上又道:“可是,她的美丽,只能由我来独享。而既然没有人会比我更爱她,那么我的独占也就天经地义多了,是不是?毕竟成为众人追逐的对象,除了金钱与困扰外,没有其它所得。尤其以爱最为贫乏。杰.Danny'sSong──丹尼之歌。”他伸手向乐团点歌。
  在下如雷热烈、捧场不已的掌声中,他这次一点“混”的迹象也没有,十足认真地对妻子献唱情歌
  “人们笑着说我是个幸运儿,而我俩才刚开始。
  我想我会有个儿子,他会像你和我。
  自由得像只白鸽,在爱中孕育,
  阳光将会普照大地。
  而尽管我们两袖清风,我依然深深爱你,
  一切都会带来爱的连锁。
  每天早晨当我醒来,你总是让我幸福得想哭泣,
  让我知道一切将平安顺利。
  爱那个用纸杯装住全世界,并且一饮而尽的男人,
  爱他,他将带给你幸运。
  如果你发觉她是你的意中人,
  最好带她回家,可别独居,
  试着去创造一个爱的天地……”
  他在唱完后本欲偷香,不过孙束雅早先一步跳下他的膝,躲入后台。李举韶只好在狂烈的掌声中以戏剧般的声音呼叫:“亲爱的,别跑太远,今晚的歌全为你而唱。”
  原本就已热烈的气氛,在此一事之后,更将亢奋的人们推到更满足的境地!
  大胆的求爱宣言、俊男美女的卖相,怎么看怎么的唯美不凡!比看电影还精采,怎能不如痴如醉呢?
  这个小夥子一定会红的!郑安权再度燃起了雄心壮志,非要说服这对小情人当明星不可!
  比起外头吵翻天的情绪波涌,后台躲羞的小美人可是无脸见人极了。虽然心中暗喜,但羞人的感觉也不断泛滥出来。下次打死她也不来了。
  “你就是举韶的小女朋友?”一瓶海尼根放在她跟前,伴随着冷淡却又好奇的问句。
  她抬起仍红晕的脸,接过啤酒。
  “你是?”不就是那位帅气女子吗?
  “我叫王春杏,举韶的同班同学兼好友。”她背靠柱子,仔细地打量眼前秀丽纯真的小美女。“电研社”的女人们嫉妒得太凶了,居然说这位女子相貌平凡!难怪李举韶看系花不上眼,他的小女友不但漂亮,气质更是纯净,不是那个徒有美貌、老做作装斯文的刘淳雨比得上的。
  “哦,你好。”她好奇地多看了几眼。
  “你还是高中生吧?你们交往几年了?”
  “算起来交往五年,国中就认识了。”她知道王春杏在评估她。不过她并没有什么不好直说的,反正乘机可以知道老公在学校的事,她也挺好奇的。
  “他是你学长?”她并没料到他们交往那么久。
  “才不,我们是同学。要不是我有事耽搁了,早该一同上大学的。”结果现在小老公一届,心中仍是乱不服气的。
  重考生?还是留级生?这么想的同时,不免浮上一层轻鄙,也喜悦于终于抓到美人儿的至大缺点──草包。
  “举韶在T大企管系很有名,一入学就成了名人;只可惜太重视赚钱,没机会发挥他的才能。不然不仅系学会力邀他加入,恐怕『学生会』、『T大顶尖会』也会招揽他加入其中。”语气中不胜惋惜。
  实际情况怎么样孙束雅是不知道啦,但她老公在国高中时期已经风云得很够本了,恐怕对于名声的显扬已不那么有兴趣。了不起也只是被捧成“XX王子”之类的人物,有什么好玩?
  “赚钱是比较重要没错。”她以此做结。
  呀?什么?难不成这女生就是李举韶拼命赚钱的原因?供她玩乐买名牌的金主?
  不容她出口询问,李举韶已唱完今天的时段,轻快地跳入后台搂着孙束雅问:
  “老婆,我唱得好不好?”
  “我看你还是多学几首歌再来混吃骗喝吧!除了那首『丹尼之歌』之外,其它的歌都有点混。”她伸手理着他的乱发。抬头承接他的轻吻。
  “李!要不要一同去吃消夜,顺便让我们认识一下一直无缘见到的嫂夫人?”全退到后台的乐团另外三人兴致高昂地围住他俩。
  “才不要,唱两个小时也不过赚个四百元,再让你们吆喝去请客,我今晚不就白唱了?不然你们请客,一切好办。”李举韶讨价还价。
  一群夥伴早知道他死不请客的恶习,看在美女的分上,只好任他敲竹杆了。移师往夜市打牙祭去也。全然遗忘了还有一名今儿个才出现的朋友──王春杏。
  在既非熟友.又未经介绍的尴尬中,加上被遗忘,怎好开口直呼要一同前去?只好落寞地看他们一行人远去。
  一颗心只怜悯着李举韶努力赚钱供女友挥霍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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