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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 中华民国成立



中国历史上资产阶级革命政权的诞生

  1911年10月10日武昌起义后,全国各地纷纷响应。从10月10日到11月27日的1个多月里,先后有湖北、湖南、陕西、江西、山西、云南、贵州、浙江、江苏、安徽、广西、福建、广东、四川等14个省和上海、重庆两市宣布独立,占当时全国24个省的半数以上。
  武昌起义的胜利和14个省的相继独立,建立统一的中央政权就成为革命的首要任务。1911年11月,以黎元洪为首的武昌集团和以上海都督陈其美、江苏都督程德全为代表的上海集团,同时展开了争夺筹组中央政府的活动。11月9日,黎元洪以湖北军政府都督的名义,向独立各省发出通电,要求速派代表到武昌开会,商组中央政府事宜。这一通电遭到上海、江苏、浙江军政府和上海资产阶级的抵制,他们要求在上海设立临时会议总机关,并提出有两省以上代表到会,即行开议。11月11日,江苏、浙江、上海的3个都督电邀各省派代表到上海开会。11月15日,上海、江苏、浙江、福建等地代表在上海开各省都督府代表联合会。但武昌集团不肯退让,仍坚持会议要移到武昌召开。因为武昌是首义之区,多数省的代表已抵达武汉,同盟会主要领导人黄兴、宋教仁等也在武汉。最后,上海方面让步,议决各省代表赴武汉商议组织临时中央政府,但每省仍须留1人以上在上海,为通信联络机关。11月27日,汉阳失守,武昌城处于清军的炮火之中。11月30日,各省代表不得不在汉口英租界举行会议,讨论建立全国统一的中央政权。会议除制定了《临时政府组织大纲》外,还确定临时政府为总统制共和政府。
  12月2日,革命军江浙联军攻下南京。黄兴、宋教仁也从武昌到了上海,使上海成为革命党人活动的中心。12月4日,宋教仁、陈其美等出于维护同盟会革命领导权的目的,组织留在上海的各省代表开会,以投票的方式选举黄兴为革命军政府大元帅,黎元洪为副元帅,并由大元帅主持中华民国临时政府。对此,黄兴一再推辞,黎元洪却不甘居于黄兴之下而反对。14日,武汉、上海两地的代表齐集南京开会,决定根据《临时政府组织大纲》选举总统,以南京为临时政府所在地。15日,会议获悉袁世凯的议和代表唐绍仪已抵汉口,袁世凯有赞成共和之意,立即决定暂缓选举总统,虚位待袁。
  而由大元帅暂行大总统的职权,并选举黎元洪为大元帅,黄兴为副元帅。当时黎元洪在武昌,由黄兴代行大元帅职权,在南京组织临时政府。这时,黄兴接到孙中山即将回国的确切消息,留在上海等候孙中山的归来。
  12月25日,长期在国外领导反清革命的革命党人公认的领袖孙中山从美国经英国伦敦、法国马赛回到上海。全国各界一致要求选举孙中山为总统。由于他的崇高威望,12月29日,17省代表在南京举行临时大总统选举,选举孙中山为临时大总统。
  1912年1月1日上午,孙中山从上海乘专列到南京赴任,下午抵达南京,一时欢呼声震天,军乐齐奏,长江江面的军舰鸣礼炮21响。傍晚,孙中山到达总统府(设在过去的两江总督衙门,即太平天国时的天王府)。晚上11时,孙中山宣誓就职,宣布中华民国成立,孙中山在誓词中说:“倾覆满洲专制政府,巩固中华民国,图谋民生幸福,此国民之公意,文实遵之,以忠于国,为众服务。至专制政府既倒,国内无变乱,民国卓立于世界,为列邦公认,斯时文当解临时大总统之职。谨以此誓于国民。”(《孙中山全集》第2卷第1页)同时发布了《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宣言书》和《告全国同胞书》,规定对内方针是实现民族统一、领土统一、军政统一、内政统一、财政统一、“合汉满蒙回藏诸地为一国”、“合汉满蒙回藏诸族为一人”,奠定中华民国的牢固基础;对外方针是洗清政府“辱国之举措”。1月2日,孙中山通告各省改用阳历,以中华民国纪年,1912年即为中华民国元年。1月3日,各省代表会议又选黎元洪为临时副总统,并通过了孙中山提出的临时政府各部总长、次长名单,组成中华民国临时政府。陆军总长黄兴,次长蒋作宾;海军总长黄钟瑛,次长汤芗铭;外交总长王宠惠,次长魏宸组;司法总长伍廷芳,次长吕志伊;财政总长陈锦涛,次长王鸿猷;内务总长程德全,次长居正;教育总长蔡元培,次长景耀月;实业总长张謇,次长马君武;交通总长汤寿潜,次长于右任。以胡汉民为总统府秘书长。1月28日,改各省代表会议为临时参议院,由各省代表会议的代表充任参议员,推林森为议长。具有历史意义的南京临时政府经过曲折的斗争终于诞生了。
  南京临时政府成立后,在孙中山的领导下,进行了一系列的政治改革和社会改革,颁布了许多有利于发展经济、资产阶级民主政治和文化教育的法令。
  在政治方面,南京临时政府制定了效力相当于宪法的《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开宗明义规定:“中华民国由中华人民组织之”,“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它仿照西方资产阶级的民主共和制度,规定以参议院、临时大总统、国务员、法院行使统治权,确立了行政、立法、司法三权分立的政治体制;它根据资产阶级的天赋人权、自由平等博爱的原则,宣布中华民国公民一律平等,公民享有人身、家宅、保有财产、言论、出版、集会、结社、通信、信仰等自由,有请愿、陈讼、考试、选举及被选举等权利,有纳税、服兵役等义务。通令保护华侨,禁止买卖华工,禁止买卖人口,废除奴婢买卖契约和一切主奴身份,承认受歧视的“疍户”(即水上居民)等所谓“贱民”在政治上和其他人民享有同等的权利。为了保护人民权利,命令官厅焚毁刑具,禁止刑讯、体罚,整顿警察,维持治安,并整顿吏治,严禁违法乱纪。临时政府还改革了一些封建的陈规陋习,限期剪除辫子,禁止缠足,禁止种植、吸食和贩卖鸦片,禁止蓄娼,反对封建迷信。
  在经济方面,南京临时政府颁布了一些保护和奖励工商业的法令,鼓励人民兴办实业,从事农垦,废除清代的一些苛捐杂税,欢迎华侨在国内投资,并协助维持了一些有实际困难的企业继续开办下去。2月5日,实业部通知各省迅速成立实业司,立即开办实业。财政部统一管理外国借款和在国内发行的公债。
  在文化教育方面,南京临时政府提出了一些进步的主张和采取了一些革命措施。如提倡以自由平等博爱为主要内容的公民道德教育;提倡男女同校,奖励女校;规定各级学堂一律改称学校,监督、堂长改称校长;废止读经、禁用清政府颁行的教科书;新编教科书必须合于“共和民国宗旨”;新办了一些工业科技学校、女子师范学校和蒙回藏师范学校。
  在对外政策方面,南京临时政府主张关税自主,废除领事裁判权。但为了换取各国对中华民国的承认,避免列强干涉,又继续承认清政府与各国签订的所有不平等条约,承担偿还清政府所借的一切外债和赔款。
  中华民国成立后,遭到了内外反动势力的联合进攻。帝国主义各国在外交上拒绝承认,在经济上实行封锁扼杀,在军事上进行威胁恫吓。反动势力头子袁世凯在帝国主义支持下,采取软硬兼施的反革命两手,篡夺革命果实。孙中山在内外压力之下,被迫妥协,于4月1日正式解职,让位于袁世凯。其他一些同盟会的主要领导人也相继下野,新生的资产阶级革命政权仅仅存在3个月即被扼杀。政权落到袁世凯手里,开始了北洋军阀的独裁统治,中华民国只是一块招牌,中国依然是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
  南京临时政府虽然夭折了,但以孙中山为首的中华民国的成立,标志着统治中国260多年的清王朝的灭亡和在中国延续2000多年的封建帝制的结束,标志着中国历史上资产阶级共和国的诞生。从此,共和政体深得人心,大大提高了中国人民的民主觉悟。任何违反民主的潮流,要在中国恢复帝制和建立独裁统治都不能不遭到人民的反对而归于失败。无论是袁世凯自己想当皇帝,还是张勋拥清废帝溥仪复辟帝制,都遭到人民的唾弃,很快就垮台了。
  历史也证明,中国资产阶级是一个软弱的阶级,它既不能动员广大人民群众的力量来彻底进行民主革命,又不敢与帝国主义和封建主义决裂,所以它不能担负起领导中国革命的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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