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记


  像一朵静静的火焰
  台湾《风尚》杂志替我作访问时曾问我:“有没有统计过,到前为止发表的文章约有多少字?出了多少书?”我回答是“九十五本”,他们马上用电算机跟我作统计!一共是1140万字,即是从我出生算起,平均一年写35万字,也就是说我从出生以后一天平均写将近一千字。
  哦,这么劳碌命哪!这是我当时的回答。
  字数应该还有一些出入。
  我的回答仅止于“已经出版了的书”。这些书所收集的文字绝大多数都是一九七三年以后的文字,那是我中学毕业赴台前为始的作品。事实上,我在小学一年级时已有写和画的“陋习”,在小学六年已自行“装订成册”,一集一集地写下去,在班上,校内”传阅”:到六七年开始更是办校刊和出版期刊,写作量十分可观。虽然那些作品不一定都见得了人,也确有些难登大雅之堂,但如果要统计一个写作人到底在他一生里写了多少字的作品,恐怕就不能把那十二年的“成品”一笔勾销;何况,到今天出书也不止九十五册了。
  不过算来算去,顶多应不过1500万字,每天也不过是写千多字的“工作量”而已。这怎么也不能算是“劳碌”。一千多字,事实上只等于每天“工作”半个小时多一点罢了,简直是非常“叹世界”。试问,世间还有什么工作,能如此跟自己的志趣合一,而又能“清闲”若此?
  所以,当有一些关心的朋友听我说起一天要写若干字,都很同情他说,真是辛苦啊;我“感动得”一时语塞,反而不知如何“开解”他们。其实,对我而言,写作是娱乐,也是享受,没有版税稿费,尚且还照写不误,更何况还能在四五个地方同时出版,八九个国家分别发表,版税、稿费、版权费都那般可喜可爱,真是“做惯文人懒做官”了:难怪人说“一为文人,便无足观”了。
  近代中国写得最丰富而最具影响力之一的作家要算是梁启超。他的全集有四十本,共计一千四百万余言,他活了五十六岁,平均每天写不到一千字,不过,他生逢乱世,且致力于国事,平生不断地办报、参政,从公车上书,百日维新、戊戌变法、逃亡日本,到重返北京、预备立宪、国会请愿、护国战役、反对复辟、著书讲学,曾一度入军机,出任过司法总长、市制局总裁、财政总长、大学教授等职,而且他写的不管针贬时敝、对历史学术极有贡献的文章,质量并丰,跟现在繁荣安定,出版业和杂志报刊遂告泛滥的时代大为迥异,所以跟时下一般的专职写作人不可相提并论。不过,我们也不必人妄自菲薄,什么样的时代就有什么样的文章,现在的生活环境能让作家安心写作,可是作家的地位却也每况愈下,不是在经济挂帅社会的压力下变形和萎缩就是受政治的扭曲和摆布,世事岂能尽如人意?
  此小说能写,只谢一人,当然就是曾志伟。他力邀我写剧本小说,且在撰写上给予我一切的自主与自由,并答允我提出的一切要求。现时虽已不兴“士为知己者死”,但“文为信重者作”,毕竟还是教人动心的,多年来,我对电影保持高度兴趣,广泛收集资料,但一再曲意回避任何剧本创作,皆因再高的剧本代价都莫如写成小说令我纵控自如,操之在我。此次终因曾志伟坚邀所破,电影和文学的组合。成了这部小说。小说里难免有一些粤语、香港俚语,虽然我刻意避免太过地方色彩,因为作品不该只是写给某一地域的人看的,但仍得承认,真正活泼生动的语言,必定是极具地方特色的“我已尽量减少,但并不全面排斥。小说中难免有一些电影效果与噱头,还必须加入一些“戏剧”的“成份”,我希望这亦无碍于作为一本“通俗小说”的架构。由于双方的诚意,我们甚至连合约也不必签,就把此事“功德完满”。只是适逢近日大忙,俟开笔时仅剩下离交稿不到一周的时间,是以这十一万字的小说就在七天内完成,而且还是琐务极多应酬频繁的七日.故此挂漏粗率难免。其中“飙车”和MR.COOL之形象,采用了当日“朋友工作室”里两位朋友所提供的一些桥段,主要是纪念当日大家一起“度桥”,“开会”时那些苦恼的欢乐时光。至于“李大鳄”那种趁乱搜刮一笔就离开香港的情节,则是在“电影工作室”的会议所里跟徐克和吴宇森讨论“英雄本色二”时的冲击与余波。
  本篇取名《吞火情怀》,皆因似水华年的人生里总有一些情怀似火,只不过,在实际人生历炼里,也许影艺圈,政治界里的朋友像冰山大火,可骇可歌,而文化圈、写作界里的人,则只似一朵静静的火焰。
  火,总是要烧下去的,总是要发出光和热的,可不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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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稿于一九八七年,八月十七日购置“空中楼阁”后。
  校于八七年十月一日遇“劫”七年后二度赴台行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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