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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大学春秋 初露锋芒羽渐丰


  活跃好动,却选择耽于沉思的好学。崇拜尼采,渴望超人。他是华裔学生的保护神,容不得洋人凌辱。几个中国姑娘遭房东非礼,他忿然之下拔枪相助。被征入伍,等待他的,或建立功勋,或战死。

  1961年秋季,李小龙进入离西雅图有近百公里的华盛顿州立大学,学的专业是哲学。
  在美国,热门专业是医科、法律、商科以及随市场变化而走俏的学科,这些专业的毕业生,就业易,收入高。美国人讲究实用,而兴趣则排其次。哲学在美国从未形成热门,美国人不像德国人,是个耽于思考的民族。
  李小龙为什么选择就业面狭窄的哲学专业呢?哲学是沉思者的精髓,与生龙活虎的他应属无缘。但是,熟悉李小龙的人,都会发现他性格的两个极端,极动与极静。于是,极动,他选择了武功;极静,他执迷于哲学。李忠琛对弟弟的选择一点也不觉意外,他说:“他从小就会一个人独处呆想,起初大家都以为他是病了,后来才知他在想事情,却不知他想些什么古怪事情。他学哲学,可以把他那些想不透的问题弄个透彻。”
  李小龙自己曾解释道:“进了大学,我所以选择读哲学,这与我童年时的好勇斗狠很有关联。我常问自己,胜利了又怎样?为什么人们会把荣誉看得这么重要?什么才是荣誉?什么样的‘战胜’才是光荣的?人生到底为了什么呢?是不是就是为着光荣而生存?于是,导师协助我选系的时候,他认为以我的发问精神,最好修习哲学,他说:哲学会告诉你为了什么才活着。”
  李小龙沉缅于哲学的海洋里,他崇拜的东西方哲学家,有中国的老子、庄子,德国的尼采,法国的萨特。他发现,叶问师父的教诲,以及古代侠客故事所包容的意义,皆可从老庄哲学中找到印证。而尼采、萨特的哲学,又与李小龙好斗好强、无拘无束的天性惊人地相似。“真人不露相”是中国古代大侠的行为准则和追求境界,而年轻好胜的李小龙,总在不断地推销自己,张扬自己,以证实自己是个“超人”。
  东西方的哲学观同时作用于一个人。正因为李小龙的不懈努力,才使得古老而神秘的中国功夫,在鲜为人知的美国掀起热潮。

  李小龙不是沉溺其中而不可自拔的人。他从哲学的象牙塔中下来,便脚踏实地,风风火火干他想做的一切。
  他在大学里选修了好几门课,来提高自己尚不过关的英语水平。他喜欢文学课,喜欢美国当代作家海明威的作品,他被海明威塑造的“硬汉”形象而深深打动,更对海明威的传奇经历和冒险精神而由衷倾服。海明威曾独驾救护车在炮火连天的欧洲战场抢救伤员,他身中数百弹片,而大难不死。他独去非洲原始森林猎狮,其勇猛,连终身与猛兽相栖的黑人向导亦自愧弗如。他独驾一叶扁舟在茫茫的加勒比海猎鲨,凶残的鲨鱼,肆虐的飓风,都不能将他击垮。
  李小龙在作业中写道:“海明威才算得上一位真正的作家,他把自己的经历和灵魂写进自己的作品里……”
  李小龙的作业,得到教美国文学的教授的赞赏,李小龙与这位教授的关系也很好,教授向这位叫布鲁斯·李的华裔学生介绍欧美文学,希望他在这方面有所造诣。他终于发现布鲁斯仅仅是喜好,而无这方面的志向。布鲁斯喜好文学是为了完善自己,汲取力量,并且他的喜好十分偏执,他鄙薄欧洲先锋派文学的先驱和巨匠卡夫卡,他认为卡夫卡笔下的人物皆可怜可笑:庸庸碌碌,战战兢兢,惶惶不可终日。他同时也轻视卡夫卡本人,认为他在世时默默无闻,少乐寡欢,还不如做一只大甲虫(卡夫卡代表作《变形记》中的非人非虫的主人公)。
  李小龙的喜好厌憎十分鲜明,他在很多场合下,都会将他性格的某方面无遗地表现出来。
  李小龙在港期间喜欢美术课的习惯也带到大学里来。美国的大学,科目极广极杂,只要有学生愿学,就会有先生开设这门课。来修美术课的学生,仅仅出于爱好或是为了消遣。李小龙缺乏美术天赋,但很惹师生的注目。他自以为是以中国画的技法,绘了许多中国古代侠客或将士图。他故意将画面弄得很夸张,譬如他画一名剑客,跳到三丈高的房顶与敌手搏杀。这在写实的西方人看来简直无法想象,纵使世界跳高冠军,也只能跳跃两米多高。
  李小龙把他的绘画作品分赠给同学和老师,但他的作品大部分已遗失。然而,教李小龙绘画的老师至今仍很好地保存着一些,挂在他的工作室里。他回忆道:“布鲁斯·李喜欢画东方勇士,他自己就是来自东方国度的勇士。布鲁斯·李没画过仕女图,那不是他性格所在。”

  大学里汇集着各色人种的学生,种族歧视显而易见。美国只是从法律上废除了种族歧视,而实际状况令那些有色人种学生感到愤懑、压抑和自卑。白人学生,在他们面前总会流露无法掩饰的优越感。
  李小龙的心境,自然跟众多的有色人种学生一样。但他反对美国黑人中的极端分子采取暴力的手段来对抗,尤其反感伤害无辜的白人妇女及儿童。李小龙认为,要消除种族歧视,最好的途径是使自己强大,显示出比白人更优秀。比如,30年代美国著名黑人短跑明星欧文斯,至今人们仍把他视为英雄。美国黑人拳王阿里,摘取了1960年奥运会重量级拳击金牌,所有的美国青年都为他欢欣鼓舞,由衷地崇拜他。
  李小龙一点也不认为自己比白人学生差,他要以行动来不断证实自己,他渴望出人头地,要使所有的美国人,甚至全世界的人对他刮目相看。
  他非常注重自己的身体状况,只有强大的体魄才是旺盛精力的不竭源泉。他身高5英尺7寸半(约合1.73米),体重140磅(约合63公斤)。他在中国人眼里,体格属中等;而在美国人看来,却显矮小。李小龙练功或表演时,喜欢穿紧身背心,甚至赤裸上身,以展示他发达结实的肌肉。他动作的力度,尤其是一瞬间的爆发力,使众多高大的美国学生再不敢小觑。李小龙勤练不辍,以求使身体达到最佳状态。他不吸烟,不饮酒,也极少服药,即便得了炎症,也尽量避免服用阿士匹灵。
  美国本土的学生学习大都不用功。学校实行的是学分制,几乎没任何纪律约束。学生们大多时间是在玩,或打工赚学费。这种状况,对李小龙做自己的事,提供极大的便利。他应付学业绰绰有余,主要精力放在功夫上。

  李小龙在学校附近的停车场租用了一个角落,每月20美元租金,用作他的武馆。李小龙和木村对这块地方非常满意,较唐人街那个地下室,空间和光线都要优越得多。
  李小龙招收学生的方式跟以往一样,只是现在他的名气颇大,是校园里引人注目的华裔学生。李小龙的某些性格,跟土生土长的老美非常相像,他好出风头,擅长演讲,乐意推销自己,绝不故作谦虚。李小龙最初的门徒,大都是亚裔学生——他们对中国功夫有先入为主的了解,尤其是见识了李小龙的功夫以后。随着影响的扩大,不少地道的美国人也加盟到门徒的行列。
  李小龙总能如愿地招满学生,每位学费每月15美元。对囊中羞涩的李小龙来讲,这是一笔不菲的收入。但李小龙绝不会为金钱而滥招学生,他总是根据场地和自己的时间安排控制在一定的数额内。
  十多年后,中国功夫风靡世界,正是从这间不太起眼的武馆开始的。有这样的结果,即使是当初野心勃勃的李小龙也不曾料到。

  李小龙入校没多长,就逐渐成为华盛顿州立大学的一颗小明星。与李小龙相比,那些在儒文化熏陶下的,来自港台澳及新加坡的华裔学生,甚至出生在美国的华裔学生都比较拘谨沉静,默默无闻。他们钦慕李小龙,常常以他为中心,并把他视为自己的保护神。
  而李小龙,也以保护这些华人同胞为己任,容不得洋人半点欺辱。如果发生这样的事情,李小龙随叫随到,除了授课,再大的事情也会放下。李小龙这样做,自然也不排斥张扬自己的目的,那时,他在学校里已没对手。有时,有的华裔学生受了洋学生的欺负,事情不大,也就不愿劳驾李小龙,由自己忍着而不声张。李小龙知道后,必定会找那个洋学生而为自己同胞出一口气。事后,也会用言语教训这个同胞一顿。
  “中国人就知道忍,忍到何年何月去?”李小龙常这样说道。
  李忠琛的前妻林燕妮曾在一篇文章里,说到李小龙为她出面而教训欺负她的人的故事:
  “很多年前的一个下午,小龙气冲冲地拿着手枪来帮我们的忙。我们正在和屋主闹得不可开交。屋主见我们是几个十七八岁离乡别井无亲无故的中国女孩子,哪有不乘机欺负的道理?在十几岁的女孩子眼里,被屋主欺负是一件很严重的事,在20多岁的小龙眼里,朋友被人欺负也是一件很严重的事,所以连枪也带来了。”
  那天屋主不在家,因此就没发生与持有枪支的屋主之间的枪战。那天,林燕妮除叫李小龙外,还叫来其他援兵。其中有一人主张忍让,而李小龙则坚决主张狠狠教训屋主一番,不惜以命相搏。李小龙骂“主和派”是“笨蛋”、“懦夫”,双方闹得很不愉快,但最后还是化解了。
  事后,这个洋人屋主知道这些中国女孩身后有一大帮中国男孩做后盾,其中有一个是天不怕、地不怕的功夫教头李小龙,便再也不敢造次,作出不轨行为。为此,这些中国女孩很感激李小龙,李小龙却非常懊悔。因为他带了枪支,而真正的功夫大师,是鄙薄傲视一切火器的。
  李小龙在美期间,曾多次遭黑社会的枪手偷袭,但李小龙从不带枪护身,仅仅带双节棍。

  李小龙的祟武行为,并未像在香港那样给他带来恶名。他那时是惹事生非,而现在是镇邪扶弱,颇有侠客之气。李小龙在学校里颇受人敬重,他跟同学相处得很融洽,同学们也都乐意跟他交往。
  李小龙大学的同学,洋学生(当时华裔学生对白人学生的习惯称谓)米歇尔在一篇文章中谈到:
  “1962年在‘二年级中文’的课上,我注意到一个整天笑嘻嘻的中国人,这人就是布鲁斯·李。当时我奇怪一个中国人还要选修什么中文课呢?3个月后,我开始跟他熟悉起来。
  “他是班上花样最多的一个学生,他头脑灵活,爱说笑话,尤其擅长说不怎么正经的笑话,往往令人听后捧腹大笑,他非常有幽默感,又善讽刺,上课时喜欢表演功夫。”
  “中国课基本上是十分沉闷的,但因为他在场,使每个同学上课时都觉得多采多姿,生动活泼。他常常带来许多小玩意到教室里来,如玉器、中国画、古董等等。使老师也不得不改变话题,讨论起他的宝贝。而班上因有了他,变得生气盎然,富有朝气,一年的时间眨眼就过去了。
  “开学后不久,同学们就发现他是一个非凡的人物,他在学校附近开了一间武馆。他非常之忙,每当同学相邀一道去喝咖啡、饮啤酒聊天凑热闹时,他却没有时间来参加。
  “当我离开大学,又因为我的职业需要东奔西跑,再也没跟布鲁斯·李联络。偶然一天,我们在路上邂逅,他告诉我他已经结婚,并且拍完了电视剧《青蜂侠》。他说话时,没显露出一点了不起的神情,口气仍十分谦虚。他说拍《青蜂侠》不觉得有什么值得荣耀的,他打算将来回香港拍电影。当时,我还以为他是在吹牛,后来他果真回丁香港,并且成名立业了。”

  李小龙在大学期间,正值美国政府对越南的事务越卷越深。美国派出大批军事顾问,直接参与西贡军政府跟越共游击队作战。美国以世界宪兵自居,而众多的美国青年,则乐意充当这样的宪兵。
  李小龙作为美国公民被征入伍,据说将开派到越南去打仗。李小龙从小崇武好战,却没有一般美国青年所具有的“政治热情”。美国青年对越战的态度,经历几个时期的变化:肯尼迪执政时期的好战,约翰逊时期的厌战,尼克松时期的反战。
  那时,正值肯尼迪总统当政。
  李小龙不怕打仗,却厌恶当兵——严厉的军规军律会使他无比束缚,不甚忍受。因此,他在大学就读期间参加军训表现不佳。他常常溜课,以逃避刻板的行军步伐训练。最后,李小龙被罚凌晨4点钟起床,行军数小时来弥补逃课的时间。
  李小龙态度很不严肃,一边行军,一边乐滋滋嚼着口香糖。班长命令他吞下去,可他没服从命令,把口香糖噗嗤吐了出来。班长非常恼怒地瞪着他,他咧开嘴笑眯眯说:“吞下去对我健康有害。”行军结束,班长走到李小龙跟前,板起脸孔警告道:“下次我说要你吞下去,你就得服从命令吞下去!”李小龙露出愠色叫道:“你再这样整治我,我就要叫你躺下!”班长心怯了,知道他功夫厉害,十分懊丧地摇头走开。他无法管束住李小龙,觉得他不可救药。
  李小龙作为预备役军人留在美国本土,末被派往越南作战。如真去了,该会怎样?他或许会得勋章,或许会因违反军规而导致不光彩退役,或许会战死……那样,中国功夫东传西洋的历史将会改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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