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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踽踽独行 初涉影坛好风流


  他是个学业不良的差学生,却是个敬业若神的儿童演员。他6岁步入影坛,渐成为红极一时的童星。他英俊潇酒,舞姿翩翩,引无数少女神痴意迷,倾倒折腰……好一个风流浪子!

  1946年9月,6岁的李小龙进入拉萨尔书院小学部就读。拉萨尔书院是小学部至高中部俱全的学校,是香港屈指可数的名牌学校,学生家庭多为贵族、富商及社会名流。
  中国人习惯把望子成龙的希望寄托在读书上。大儿子李忠琛勤勉好学,李海泉指望李小龙能像他哥哥那样在学业上出类拔萃。
  但是李小龙却使父亲大失所望。
  李小龙早慧早熟,却厌恶读书,校方的纪律使好动的他比坐牢还难受。他从不肯在读书上下功夫,学业十分糟糕。比较而言,他喜欢历史、美术、文学等科目,对数学等理科则恨之入骨。他母亲何氏说他一直到10岁,算数目还只会数到十为止。由于李小龙在校的“恶劣”表现,好几所学校都要求他退学。因此,李小龙转过多所学校才勉强读完初中。
  一位教过李小龙的先生回忆当年的情形道,他绝没想过李海泉的二公子以后会成大器。李小龙性格孤傲怪僻,喜欢我行我素,独来独往。他学业差而倍受同学歧视,他用拳头教训过块头远比他大的同学,同学们转而憎恨他,对他敬而远之。
  因而李小龙在学校没有亲密的朋友。他上课尤其寂寞无奈,下了课一人独处,要么沉思,要么双眼耽耽地盯着同学,如一头孤独的狼崽。然而,同学终不敢小舰他,他是童星。随着他所演电影的增多,越来越多的同学,尤其是女同学对他刮目相看。
  战后是香港电影神奇发展的时期,尤其进入50年代,由于大陆艺员的加盟,香港电影无论数量质量均有长足的进步,成为大陆外华人世界最大的电影生产基地。看电影是港人娱乐消费的主要方式,演电影自然是一件十分荣耀之事。
  李小龙演电影与读书截然不同,表现出极大的热情与良好的素质。李小龙之所以这般幸运,全是他父亲的关系。李海泉除了演舞台戏,还参与拍摄粤语电影片,跟影坛的人稔熟。那时,李小龙五兄妹都有机会在银幕上跑龙套露脸,而以李小龙表演天赋最高,因此,也只有他后来成为演员,并且是名演员。李小龙演电影与他上学读书是同一年,由父亲朋友的举荐,李小龙进入电影圈演童角。
  李小龙首次在银幕亮相还可追溯到6年前,那是他出生不久,地点是美国好莱坞。因伦理片《金门女》需要一名东方婴儿。导演非常偶然地看到李小龙,便向李海泉商议请他儿子客串演出。严格地说,李小龙不算演电影,而是搬上银幕的一件有生命的道具。
  李小龙成名后,不少人称他自小就与电影结下不解之缘,或说有其父必有其子。这只能说是其中因素之一。李小龙先后在20部影片中饰演童角。那时的他,离职业演员之路还十分的漫长和艰辛,有时非常渺茫。
  李小龙作为童星演的第一部电影叫《人之初》。影片由一户三口之家而演绎出一个故事。银幕上的父亲,是个诚实、勤奋的小职员;而母亲却十分轻浮,嗜赌为命,常把家中的积蓄搬到麻将台上输个精光。
  银幕上的小主人公与现实中的李小龙同龄(6岁),并且兴趣性格也相仿。这个小男孩立志做一名电影演员,也爱惹事生非。一天,小男孩跟她母亲发生口角,一气之下离家出走。他独自跑到一座偏远的山上。他曾听说这是一座魔山,猛虎和强盗出没其间,要么被吃被杀,要么呆在这里活下去并且无恙地离开这里,那么幸存者便会拥有10个人的力气。
  这个美丽且惊险的传说,十分投合李小龙崇武冒险的性情。银幕上的小男孩巧妙地避开强盗和老虎(可惜因费用及时间缘故,这情节在影片中一晃而过)。尔后,他又冷又饿逃到半山腰一座古寺里,和尚收容了他,却要他去干砍柴跑腿等杂役。他不堪其苦又逃回原来居住的城市,与一群小阿飞为伍,成了一名小扒手。一天,他碰巧偷他父亲钱包时被父亲回首发现,父亲追赶他,他拔腿狂奔,被迎面而来的汽车撞倒。父亲抱着奄奄一息的他回家,在他弥留之际,他父亲懊悔地对他说,自己工作应该勤苦一些。他母亲则忏悔不已,求他宽恕她,说她是因为输了钱而脾气不好,迫使他弃家流浪。小男孩在此刻,带着那个逃离魔山便有万夫之勇的破碎梦死去——影片随即落幕。
  和不少的香港商业片一样,这部影片制作粗糙,观后如过眼烟云。然而,李小龙十分投入而动情的表演,使电影圈中的人大为赞赏。正因为这点,在其后的10年,李小龙赢得了近二十部影片的演出。并且大都是沿续《人之初》中的童角,以小硬汉或小流氓的形象出现。
  李小龙参加电影拍摄,多安排在学校的假期。也有的电影在假期之前就开机,或是假期结束仍末停机,这样李小龙就要在课余参加拍摄。导演为了不耽误他的学业,尽可能把他的戏安排在夜间进行。
  年幼的李小龙对电影极富敬业精神。李老太太回忆,如拍电影,小龙吃完晚饭就上床休息。到了该去摄影棚的时辰,母亲轻声唤他,他立即就醒,手脚利落地穿戴好行装,精神抖擞地随父亲出门。若是平时要早起上学,大声唤他都不得醒,摇醒他,他还要赖床多时,然后懒洋洋地起来。
  李小龙哥哥李忠琛称,小龙自幼就喜欢装神扮马,尤爱模仿电影中的各色人物。这种模仿爱好,是一名未来演员必具的素质之一。然而,李小龙扮演的众多角色,很少光芒四射。原因是他多饰无足轻重的配角,虽饰主角,影片中又末加以强化。这便是影评家常说的,好演员应遇上好角色、好剧本、好导演。

  李小龙塑造的银幕形象,数在《细路祥》与《人海孤鸿》两部影片中最为成功。
  《细路祥》是李小龙10岁时领衔主演拍摄的,脚本由一本同名漫画册改编,合演有伊秋水、冯峰及李小龙父亲李海泉。
  李小龙饰演主角细路祥。细路祥父母早亡,自小由做教师的叔父(伊秋水饰)抚养,他与堂弟堂妹共四人栖身在一间破木屋里。叔父无力支付学费供他上学,只好摆一个出租漫画的街边小挡让他看管。细路祥由此而结识了一个浑号“飞刀李”、极富侠义豪气的黑帮头子(冯峰饰)。
  —天,细路祥拾得一串富翁女儿遭人抢劫而丢失的金链,叔父把这串金链送还给那富翁(李海泉饰),并恳求富翁资助细路祥入校就读。入校不久,因细路祥是受人恩典而上学的,常受富家同学的讥讽。细路祥不愿在校呆下去,自愿到富翁开设的工厂当童工以弥补家计。正直的细路祥因不愿与富翁的败家儿子和管工同流合污出私货,而被罚苦役。叔父劝他人穷就该逆来顺受,倔强的他终于忍无可忍,跑到飞刀李那儿跟他一道“温食”。
  不久,细路祥随飞刀李一伙去那富翁开的工厂打劫,刚巧碰着抗议老板无故解雇工人而留宿进行罢工的旧工友;旧工友规劝他不要这样做,他义愤填膺道出全片中最打动人心的对白:“那些为富不仁的人,不偷他的,偷谁呢?”最后,飞刀李误杀那个常常欺压工人的管工。警察来缉拿凶手,飞刀李为了不连累罢工工人,把罪名全揽在自己身上。最后,飞刀李的同伴分了一些钱给细路祥,让他叔父带他回乡下种田。
  这影片中,李小龙的演技发挥得淋漓尽致,把不甘贫穷而又良心末泯的小匪徒演得活灵活现。影片是50年代初香港贫困的真实写照,细路样的行为及对白引起下层港人的极大共鸣。其他的人物亦是演得血肉丰富,真实可信,影片堪称50年代香港影坛的力作。
  《细路祥》的公映,使得李小龙成为电影圈中颇有名气的童星。

  除演电影,李小龙还有两大爱好:跳舞与练武。
  李小龙天生好动,精力旺盛,打架不足以宣泄他旺盛的精力,便另辟舞蹈的路径。他14岁开始学跳舞,一跳便嗜舞成癖,以致听到音乐便手脚酥痒,忍不住要蹦达。李小龙富有舞蹈细胞,一学即会,融会贯通,舞姿优雅烟熟,十分精湛。李小龙尤擅跳恰恰舞(ChaCha),这种热烈奔放的舞蹈节奏很对他的脾味,他由此而获得过香港的恰恰舞少年冠军。
  跳舞,对李小龙练武控制节奏大有脾益;跳舞,也曾作为他日后赴美谋生的手段。在香港,他曾以教武林前辈邵汉生学跳恰恰舞为交换条件,从邵伯那里学来一套宝贵的截拳功夫。
  李小龙在舞场的出色表演,令教过他数学的张老师愕然不解,在其印象中,此生十分的呆拙。对李小龙抱偏见者,非张老师一人,他们往往看到李小龙的一面,而忽视了另一面。
  纵观古今名人,十全十美的天才几乎不存在,他们往往是某方面特别优秀,而另一方面比较欠缺。李小龙亦是如此,表现尤为极端。他重文科,轻理科;嗜好表演,而憎恨读书;动则疯狂,静则沉缅。他性格静的一面,是促成他在美读大学选择哲学的主要原因,哲学是一门耽于思想的学科。
  李小龙演电影赚了不少钱,他末挥霍掉,由他父亲帮他存起来。当时他父亲的收入十分丰厚,家境相当富裕,他一家住进港岛半山区的一幢大宅里。
  李小龙养了一条叫“包比”的法国狗。孤癖的李小龙与人有隔阂,与狗却亲密无间。夜里,包比睡在李小龙床下;白天,总是在他马前鞍后。人狗形影不离。
  除了包比,李小龙最要好的少年朋友要数小麒麟。小麒麟也是童星,俩人在一起合拍过电影,他的才华名气皆不如李小龙大。李小龙很珍惜少年时的友谊,多年以后,李小龙红极一时,仍念念不忘提携小麒麟一把。
  在亲戚朋友中,李小龙被公认为英俊少年。而他也清晰地意识到这一点,非常注重修饰自己。他每天早上总在镜前泡个十几分钟,把发型梳理得一丝不乱,把衣服折抚得整整齐齐。他的衣着发型,既趋时,又不显花哨,走进学校,便会引来各色的目光——他喜欢这样。
  在李小龙的潜意识中,天生具有表现欲。有意无意,他都不会错过表现自己的机会。
  甫入青春的李小龙,深得少女的青睐。在课堂上,不时有女生向他暗送秋波。这是些和他一样学业糟糕,又好想入非非的女孩子。李小龙在她们面前表现得很高傲、根冷漠。
  李小龙交的女友多是校外的。在这些女孩子的心目中,李小龙不再是差学生,而是大名鼎鼎的少年影星,是叱咤风云的武林英雄,是风度翩翩的舞场高手,还是家私万贯的富家子弟。这些女孩子大都学业不专心,爱好虚荣。她们以能与李小龙跳舞、能与李小龙讲话为荣。有的甚至乎被李小龙多看了一眼,也会欣喜不已,激动万分。
  李小龙早熟,15岁便有了性体验。他把女孩子悄悄带到家中,房门关得死死的,一任欢愉。事情被他父亲发现,严厉地批评了他。李海泉竭力反对儿子荒废学业,沉湎于声色之中。况且他带来的女孩子举止多轻浮,不适宜做李家未来的媳妇。
  于是,李小龙便和女孩子在外面昏天黑地。
  李小龙本无意在与他要好的众女孩之中择妻,他是逢场作戏。他在女孩子中间显得异常的活泼,谈笑风生,放浪形骸。他喜欢裸露上身,叫女孩子用拳头捶打他发达的胸肌。他曾做过一次这样的游戏,在卡片上写道:“我想要你,如答应,请笑一笑。”然后分送给众女孩。有的女孩对他媚笑浪笑大笑;有的女孩羞容满面,竟笑不出来。结果,博得李小龙偏爱的是后一类女孩。这有点出人意料,其实,与他内心深处的喜好相吻合。
  熟悉李小龙的人,常见少年美女与李小龙相伴相欢,皆认为李小龙是个情种,桃花运独钟于他。李小龙去了美国,娶了个美国姑娘为妻,皆又认为其妻美貌非凡,娇艳之极。李小龙携妻回港,众人愕然吃惊。其妻莲达虽端庄素雅,却丝毫谈不上绝色。
  莲达正是李小龙理想之中的妻子。在他心中,娶妻与交女友是两码事。交友择其外貌,而娶妻取其心灵。他一生中,认识的美女无数。他偏执地认为,漂亮的女人多轻挑,轻佻便会有登徒子打主意,便就会沦为大众情人。此乃后话,李小龙与莲达的恋情,本书将另有详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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