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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类旋风谢霆锋


  编者按
  谢霆锋是谁?不太喜欢追星的成年读者可能模模糊糊有点印象:是不是前不久因为与一位女歌星(王菲)的姐弟恋绯闻而被传媒揪住不放的那个小伙?没错,是他。不过对于年轻一点的新人类来说,谢霆锋其实早就是一个如雷贯耳的名字了。
  谢霆峰身上集中体现了新一代的审美观一一够另类,够酷!您也许不喜欢这样一种风格这样一个人,但您不妨对之报以一种宽容的态度。每一代都有自己的偶像,我们年轻的时候也是一样。

  1、酷由心造

  除夕之夜,当扎着小辫、披着一头不羁长发的谢霆锋牵着一位绝色美女幸福地穿过五彩缤纷的花环、走上2000年春节联欢晚会现场的时候,全场的观众惊诧了。一时间,热闹的场面差点儿静止了,随之,当人们从惊愕中反应过来的时候,全场掌声雷动,兴奋、喜悦的惊叫声响彻大厅。谢霆锋一曲《今生共相伴》、将浓浓的情、厚厚的意真真切切地包裹了那位幸福的“新娘”,晚会的热烈气氛更浓了,也更烈了。
  春节晚会。可谓群星云集,大腕荟萃,作为一直以来被香港娱乐圈视为“另类”、“狂傲”的花花公子,是如何力压群星走上这一向以正统闻名的光辉舞台的呢?大年期间。记者就一直想捉住个机会与霆锋谈谈,但苦于中央电视台对霆锋的重点保护,记者没能够如愿以偿。不久前在台湾采访,记者无意中看到了他的踪迹。于是,向孤傲的霆锋与记者有了一次被霆锋笑谑为“今夜共相伴”的促膝长谈。
  记:我知道你的父母都是做这行的,是不是因为家庭的缘故才走了这条路?
  谢:不是。我在美国读书的时候,就已经很喜欢音乐了。而那时候刚好是找不开心的时候,家庭的问题、爸爸妈妈离婚的问题。有一天经过一家乐器商店,看见有人在打鼓,弹吉他,就有一种感觉希望可以学到。由此也就开始喜欢音乐。
  记:你自己的风格会有逐渐的变化吗?
  谢:有,歌曲的风格改变了很多。其实我觉得作为一个歌手最重要的是诚意,有没有兴趣去唱歌是另外一回事,好像张惠妹,她的声音不是我所喜欢的声音,但是她唱歌很用心,这是听得到的。
  记:从你的年龄上看,你只能被称之为男孩,但从你歌曲和谈话中传达出一种男人的分量来,在boy和man之间,你自己是喜欢哪一个称呼?
  谢:我无所谓。两者都有他们的好。
  每当我感觉已经很累了,支持不了,有很大压力,在这时候我就希望自己是个孩子,该吃东西就吃东西,该睡觉就睡觉。
  记:你从出道到现在改变最大的是什么?
  记:其实我自己没有什么改变,我刚在香港出道的时候,人家可能按受不了我,谢霆锋的东西可能是人家完全没有看过的东西。但是我觉得自己做的不是错的东西。只是在香港那么多年来,没看过那么多东西。
  记:不知从哪时开始,你和陈奕迅变成了潮流指标,穿的鞋和衣服、戴的眼镜,全部被标榜为必炒必红的产品,价格高低采购地点一一列明,简直榜样一个。
  (谢霆锋对此非常不以为然,但还是觉得颇为无聊。)
  谢:第一,找不是帮你卖广告。第二,我穿什么是我的事。第三,我穿什么不代表一定流行,可能很难看!如果有一天,我穿拖鞋出门,纯粹是因为懒,而不是有型,所以大家不要学,我希望人家用不同角度看,可能这个说谢霆锋穿皮裤靓,那个说陈奕迅穿得好看、无所谓!
  谢:除了穿着打扮,你的思维方式也很反传统吗?
  谢;一定是。找不喜欢装扮,希望我的歌迷、观众在舞台上看到的是一个真正的谢霆锋。而不是跟回家后的谢霆锋是完全不一样的谢霆锋,那样就会有一点欺骗观众的感觉。
  记:如果你不从事演艺行业还会像现在这样的装扮吗?
  谢:自己舒服就好了,也不用装扮。也许一两年你可以装扮成一个很舒服很乖的小朋友,过了两三年后呢?总有一天会有人发现你不是这样子的。我觉得每一个人都应该有自己的特色,如果不是的话,那么世界上只要两个人就够了,一个男人,一个女人。
  记:有没有刻意去突出自己某种特色?
  谢:特色是人家去定的,可能有人喜欢谢霆锋这种东西,有人喜欢谢霆锋那种东西。我觉得没关系,我只要做好自己的事,就可以说是对得起我自己跟支持我的人。

  2、辛酸出道

  表面看,谢霆锋的确有太多令人羡慕的理由,但当掀开外层那个糖衣包装,霆锋的真面目,竟然是身不由己、入不支出、七痨八伤……
  在自曝欠债与两父子要一起卖房子之后,记者曾尝试联络霆锋,但他通过经纪人回应,要说的已经说尽,他不想再深入讨论了。不过,早前记者曾有机会与霆锋坐下好好聊天,说到家庭的担子,当日的他掏出了许多心里话,相信依然是他今日的心情写真。
  “生活上、家庭上,我都有许多不可告人的烦恼,但最矛盾的是,外人永远觉得我无忧无虑,但事实我是不是这般风光,从不担心柴米油盐?我工作不是纯为兴趣,我确实是要赚钱的,如果不工作的话,我都不知会变成什么模样!不错,妈咪可以照顾自己,但阿爸还要生活,阿妹还要读书,外婆还在加拿大……这一切都是我的责任,只要我能力可以做到,我绝对乐意为家庭出力!
  “如果不是为了生活,一年前最恶劣的时候,我已经拂袖而去!但我不能放弃,因为合约要到我差不多30岁才满。幸好,我喜欢音乐,能够弹弹吉他,写歌给别人唱,是我的最大乐趣,可以用自己的兴趣混饭吃,何其难得?坦白说,如果现在给我一个愿望,车与房子我都不稀罕,我宁愿要一把高档吉他!”
  至于那一晚谢贤到录音室看到疲累的儿子时,发出一番肺腑之言,就像是电视剧的情节,原来半昏迷的霆锋只是假睡,四哥的一字一句,完全地跌落他的耳里去!“每当我倦极的时候,只要想到他这两句话,我便能打起精神,恢复冲劲!”
  两句话就能暖透霆锋心窝,并成为其奋发向上的座右铭,四哥在霆锋心目中的崇高地位,自不待言;为同时顾全母亲秋波拉的感受,震锋感慨地说:“我好开心做爹爹妈咪的儿子,他们养到我这么大,绝对不是负累!对爸妈,我会还尽一世情!”
  霆锋当初出道唱歌,曾多次被台下观众“嘘”喝倒彩,于是便有了“摔麦克风事件”,便有了“加拿大养病事件。”
  当有人问到“霆锋,知不知道为什么被人喝倒彩”时,他说:“我也不是很清楚,怎么那么多的人喝我的倒彩?我想这也许和我的爸爸有关,我时常听人暗地里说‘谢贤的儿子’,可我爸爸是我爸爸,我是我呀!我觉得这事简直是太没理由了!”
  还有一点,霆锋说也许和他的年龄有关。那时他还不满17岁,模样儿看上去像个黄毛小鸭,谁会服你?所以霆锋说:“我年轻幼稚、无名无头是实!但你总得给我个机会啊!好多次上台,表演还没开始,台下便有观众嘘起来。我说你总该给我个表演的机会啊!就说有一次表演自弹自唱吧!为了临时能给观众带来最好的感觉,我练了两个通宵的琴,连手指都拨出血来了,哪知一出场——一些人又嘘起来,真是让我伤透了心。我说你们连我的表演都没看,怎么就知道我做得不好呢?不明不白就跟着人家嘘起来呢?这纯粹是不尊重我嘛!我虽年幼,但你们不尊重我,我又怎能尊重起你们来呢?所以98年那段日子很多人都批评我任性、骄傲和狂暴不羁。
  “但其实我还是蛮懂事的,观众越是喝我的倒彩,我却越是勤奋和坚强。我心里说,我一定要混出个名堂来,一定要让人家知道:我绝不是像三岁小孩一样上台玩玩便了事,我是带着责任心上台的……于是,我一边勤练演技,一边更频繁地参加演出,对所有的嘘声都强自忍耐着,相信成功是需要一段时间的,我亦从没怨恨过我的观众,尽管初时他们一直都喝我的倒彩。我想,也许这是我们彼此之间少了些沟通的缘故……
  “经过多次被嘘,被喝倒彩后,人们终于承认了我。至少在我唱《无声仿有声》和《早知》后,我听人说:‘谢霆锋的歌唱得也不错嘛!’所以现在我不但不对那些嘘声心怀憎恨,反而是心存感激哩!我想若非当初的那些嘘声,哪有我现时的成功啊!”

  3、家庭惊变

  三年前,当秋波拉发现谢贤的新欢原是自己十八年的闺中知己死党ShirieyKwan后,一度曾经相当和睦的家庭从此烟消云散,而事后对子女的抚养权又将谢贤、狄波拉和霆锋及婷婷引入了风口浪尖,狄波拉的真情如何,霆锋的感受如何呢?
  狄波拉本来打算取回子女的一半抚养权和一半本来属于她的财产,可是拉姑律师向她解释,抚养权不可以父母共同拥有,却可以一人要一个子女。那么,拉始选择霆锋还是婷婷呢?
  “霆锋是姓谢的,当然跟谢贤。”
  女儿婷婷就应该跟妈妈了!
  皆因婷婷当时在拉姑公开争夺子女抚养权后,写了很多封信、很多张卡向妈咪表明心迹要跟她,所以拉姑当即表示:“我打算月中返加拿大跟女儿商量她的决定,和计划一下她的居住、读书等问题。”
  但当拉始将一切交由律师准备就绪,只待谢贤去签名时,谢贤反而说他不会去签。问拉始实情如何?答案是:“我律师不是这样回复我的。”津师的答复是谢贤答应拉姑的要求,一切没问题。
  有说拉姑因为霆锋以二千万身价签飞图,所以要争回他的抚养权。“当时我要取回一半的抚养权是因为Shirley Kwan事件的启示,我要保障一切子女的权益。我说过,我不会用谢家一分钱,也不会用霆锋赚回来的钱,儿子赚到钱,是儿子本事!下个月霆锋便返回香港,你们可以自己问他,而且他已出名了,大家可以放大双眼看,我会不会使用他的钱!?”
  原来拉姑近半年在股票市场大有斩获,以几百万的资金,赚到近四倍的盈利。
  当日跟谢贤离婚时,拉姑纵然没分过一分钱,但正如她自己所说:
  “我有积蓄的……拍《花帜》都有钱挣。”再加上她在股票市场上眼光准确,生活费自然不成问题。
  有报道说谢霆锋因为谢贤与狄波拉离婚以及狄波拉因Shirley事件在人前流泪而不开心,所以借酒消愁,寂寞非常.
  拉姑的反应是:“他开心的时候也喝酒啦,又不是不开心才喝。而且,霆锋工作的时间表排得密密麻麻,这孩子也会为自己解闷,打游戏机呀、作曲呀,不用担心的。”
  拉姑又是否一如传闻,在看过报道后,打电话骂霆锋乱说话呢?
  拉姑否认骂过霆锋:“我根本都不知,我信我孩子不会这样讲,我对他很有信心,因为我们流着一样的血。”
  外间经常说,霆锋给爹爹的钱多过给妈咪的,拉姑可会有此感受?拉姑解释是自己一手促成:“自小我便教导霆锋:爹爹老了,未来要靠你养,你要对他好;妈咪不死时,凡事妈咪都能自己解决,同时他是谢贤的孩子,他对爹爹好应该。”霆锋通过长途电话表示:“我两个都给,不过我同爹爹住,感觉上好似近爹爹多点。我乐意继续同爸爸生活。”
  霆锋会不会觉得自己成了爹爹妈咪矛盾的缓冲器?“有时候会的,他们个别跟我倾诉时,我就站在倾诉者那边说话,但提醒他,另一方也有优点的,尽量大事化小。”确实,狄波拉是出了名的教子有方,震锋和婷婷的服从性很高,所以他们一家四日常为一些周刊拍封面。今日的霆锋回想起来也觉得老套:根本不会问为什么?妈咪叫我们拍便拍。”但是随着年纪长大,霆锋有自己的意见,不时与父母发生摩擦:“我记得去年我在美国凤凰城念书时,妈咪来陪我,我常跟女朋友煲粥,妈咪则霎跟UncleKong(拉姑的飞机师男友)打电话,我们为电话发生了口角,大家都高声向对方叫骂。”
  结果是霆锋向妈咪道歉。‘有一次我跟妈咪闹得很不开心,为了什么事我忘记了,不过最后是在很多叔叔、阿姨面前向妈咪斟茶认错。”霆锋坦白:“我很怕妈咪骂的。”怎样看拉姑为了Shirley当众哭哭啼啼?
  霆锋说:“如果我的好朋友这样对我,我也会跟妈咪一样反应,或者更激烈。”怪不得谢贤经常说:“霆锋很有其母之风,口卤伶俐,不像我,槽槽地。”

  4、霆锋如是说——没有与众不同的感觉

  1980年8月29日,我在香港法国医院3XX房出世。真正的房间号码我已忘记了,但我知道当我出世后,这间病房即连续D被人定下一年,至于为什么这样,我也摸不着头脑。
  我绝对不是个容易照顾的婴儿,因为我经常生病,由出世直至三、四岁,我差不多一个星期就进一次医院。因医生告诉妈妈,我对牛奶会产生敏感,所以应该要喝豆奶。直至后来长大了些,抵抗力增强了,才没有那么容易生病。由于父母经常要出外工作,所以在家里照顾我的责任就落在卿姐身上。卿姐在我出世前已经替我爸爸工作了,直至现在,她依然在我身旁照顾我,她很疼爱我。小时候我除了经常生病外,也很顽皮,尤其是不喜欢睡觉,通常要她抱着我至凌晨五点才睡,所以照顾我真的很辛苦,精神差点就会支持不住。此外,我的中文名其实也是卿姐帮我取的。听说有一天,父亲在想我应该叫谢什么霆好,而母亲则说我应该叫谢锋什么或是谢什么锋好。
  那时卿姐在房间里看着中文拼字表,忽然跑出来说:“少奶,我想到,不如就叫霆锋啦!”父亲听到,也觉得蛮不错,于是我就取了谢霆锋这个名字;而我的英文名Nicholas,则是住在我隔壁的荷兰太太帮我取的。
  很多人都会问我,出生在一个明星家庭,会不会觉得自己与众不同?坦白说,小时候的我完全没有这种感觉,因为当时自己根本感觉不出有什么与众不同之处,当闪光灯照着我时,人家就说:“霆锋,笑!”,我就笑,父母带我拍电视广告就拍广告,完全感觉不到身为u星儿女的那种压力。
  说到读书,当然是由幼稚园开始,但我对幼儿园的生活印象并不深刻,很多事都已忘记了,唯一记得的是自己在那时已开始“追女仔”,那个女仔是短头发的,至于名字我则不记得了,印象最深刻的是当时我拿走了她的水壶,气得她在教室里追着我来骂以及嚷着要取回的情况,真的是十分好笑。
  接着,在“喇沙”小学读一年级,由于年纪太小又很顽皮,加上那间学校的校规很严,所以我经常会被老师罚,所以老师总向我爸妈告状:“霆锋虽然是个很聪明的小孩,可惜有时实在太顽皮了。”除了经常被人处罚外,其实我对学校也有些贡献。可能我对音乐有点天分,所以虽然只是小一,但已加入学校的音乐队,主要负责“喳喳”,还记得六年级的哥哥、姐姐举行毕业礼时,我还有份上台表演呢!
  不过,说到在“喇沙”最惊险及最有趣的事,则不是在学校里发生,而是关于保姆车的。还记得当时自己每天都做同一件事——上黄伯的保姆车,于是那天放学后,我没有上保姆车,而是一个人由“喇沙”开始到处逛。直至近七点,感到累了,才发觉自己不会回家,于是我就走到我妹妹的那辆保姆车回家。回到家,当然少不了要受到惩罚,晚上我就被妈妈痛打了一顿,她还赶我出门罚站了两个钟头。虽然如此,但我没有后悔做这件事,反而觉得很开心,因为自己六七岁就可以一个人过马路和逛街,那份刺激感受,真的非笔墨所能形容。
  读完一年级后,由于父母不希望我背负着他们的知名度在香港继续学业,受别人过度的注目及留意,于是他们就把我送去加拿大读书,希望我可以过一个普通人的生活,在一个正常的环境下成长。在加拿大时,由于父母需要工作的关系,照顾我的责任便落在一个叫Nancy的保姆身上。她是妈妈的管家,已经帮妈妈工作十多年了,所以爸爸和妈妈都很放心将我和妹妹交给她来照顾。初到加拿大时,并没有什么特别的事发生,亦没有被鬼仔欺负的情况,可能是年纪尚小的原因吧,所以比较容易适应环境,也很容易认识新朋友。就算是进入了一所新学校读书,也没有什么不习惯,反而觉得蛮不错呢。最初我就读于一所公立学校,一进去便上二年级,读了两年以后我便转校。但这两年内,却发生了一件令我很难忘的事。

  5、霆锋如是说——爱上寄宿生活

  记得有一次我被老师罚,而被罚的原因就是因为我和同学打架,而那次更是我一生中第一次打架。打架的起因是因为那人欺负我妹妹,为了保护妹妹,我便和他吵了起来,继而动武。但由于我未曾打过架,不懂得拳头的轻重,结果我毫无保留地用力和他打起来,那同学后来被我打得流鼻血,牙齿也被打掉了一颗,而我则被老师惩罚及被带去见副校长。
  四年级,我转入一所私立学校就读,那是正统的英式学校,每天上学也需要打领带、穿校服,妈妈帮我转学进去的原因,是希望我可以学做一个真正的绅士,但她不知这样做也带给我很大的压力。传统的英文跟普通口语的英文有很大的分别,甚至在教学科目上也有不同。由于以前完全没有接触过,加上每天都有很多的功课要做,令我在很多方面都追不上学校的教学进度,故读起书来困难重重。由四年级至九年级,我都在这所学校读书,足足读了六年,起初自己真的有点不喜欢这所学校,直至六年级时,进了学校寄宿,想不到就此爱上了寄宿的生活。
  我是一个喜欢和朋友在一起多过于和家人在一起的人,这可能与家里人少有关,爸妈经常因工作要回香港,只有妹妹及佣人在家中陪我,所以比较冷清,总让我觉得没有亲切感,所以在那时我经常都不想回家。难得在六年级时可以在学校寄宿,这对我来说,是最好不过的事。
  我还记得以前我们很喜欢在半夜三点时,在宿舍内煮公仔面吃,那些无忧无虑的生活,与现在常要为工作忙碌,还往往被传媒的追访压得透不过气的生活相比较,回想起来,确实格外令人怀念。现在我这些好友仍在加拿大读书,不知道没有我之后,他们的生活又是怎么样的呢?
  除此之外,寄宿也培养出我的独立性,因为起居饮食都要自己照顾自己,还有很多事情也需要我独自处理,这些难得的训练,令我学会不再依赖别人,对我日后到日本受训有莫大的帮助。
  可能是我性格好动的缘故,在众多学科中,我体育科的成绩往往最好,我更曾入选过篮球队,而其他擅长的运动则有游泳、网球、田径等。至于问到有没有夺过奖牌嘛,这个当然是少不了的啦!而且成绩经常上BC省纪录呢!例如我们4X100m接力,就只是差0.06秒便可以破BC省纪录。此外,跳高方面,我就取过BC省第三名的成绩。
  而说到我最讨厌的科目,相信非历史莫属了,我不明白,历史就是已过事,理应同现在没有什么关系,干什么还要读呢?当时的我觉得实在令人费解。到十年级,回香港读书,进人了香港国际学校,但只读了半年,原因是当我回来后,马上受到传媒的注意,报纸上经常有我的报道,因而引起了校长的反感,他甚至曾当面问过我一句:
  “你现在究竟是做明星,还是做学生?”不过最令我难堪的是某周刊说我经常和别人打架,又说我是黑社会分子,更为过分的是刊登了校长的相片作封面,大大损害了学校的声望,为免继续影响学校声誉,我只好决定退学,暂时离开这块是非之地,飞到美国凤凰城继续我未完成的学业。
  到美国凤凰城读书,可以说是我的音乐发展期。我在那里继续升学读十及十一年级。由于当时我是一个人过去念书的,一个人住,身边没有什么朋友,所以觉得在那里读书很闷,没有什么心情上学。我可以很大胆地说一句,曾经有一段时间,我很顽皮,并曾经逃学。
  其实不想回校上课的最大原因,是发现那所学校根本和我想象中有很大出入,实在令我很难适应。我就读的学校是一所公立中学,有学生三四千人,他们全部都是标奇立异的分子,头发染了不同颜色,穿些奇装异服回校,有的甚至还穿鼻环,那彻头彻尾就是一所“烂仔”学校。老师更是非常没用,他们可以被学生拿东西掷也不敢哼一声。试问在这种地方我如何可以安心读书?其实去美国之前,我也曾想过用心读书,在那里念完高中,然后升上大学,可借读书环境实在太差、太复杂了,令我有心无力。

  6、日樟如是说——身无分文的日子

  ,没有上学的那段日子,我用自己打工赚的一百多美元,买了一套便宜的鼓。加上家里本来有部音响,干是我便在家中学习打鼓。那边敲一下,这边敲一下,慢慢地尝试,终于给我学会了基本节奏,之后又利用读书的时间去学吉他。还记得当时跟的音乐老师叫做Sieve,他弹吉他很厉害,绝对是一流水准。最初,我只跟他学一些传统的乐理,例如Blues Jazz等,之后才真正学吉他。坦白说,sieve对我的音乐生涯影响很深,帮助亦很大。除了一面跟他学习之外,我也一直坚持自学。可以说,在那时,我正式投入音乐的世界,开始爱上音乐。
  其后突然听到消息,妈妈和爸爸在香港有事发生,于是便马上赶回来看个究竟。
  而在家变发生后,在父亲的要求下.我到了东京音乐学院读书。那时父亲叫我到东京,是觉得我喜欢的东西将来可能用得着,既然那所学校肯收我,而据说那所学校也不错.于是就给一个机会让我尝试正式学习音乐。
  到日本受训的日子,完全可以用“辛苦”两个字来形容。很多人不明白到日本这些先进国家读书,为什么会辛苦,原因很简单,就是一个字——钱。相信大部分人也不会相信,我到日本读书时身边竟然没有什么钱花,但事实就是如此,很多人以为霆锋出生于富裕家庭,就一定是要什么有什么的了,而其实井不是那样。
  我在日本是住在郊外而不是住在市区,由于居住地方与学校距离很远,因此我每天很早便要起床上学。我拿着吉他和书本,要知道这些东西加起来至少也有二十五磅,然后慢慢走到火车站,乘两个钟头车才能回到学校。
  至于吃方面,当然也不是吃什么“刺身”或日本料理这些昂贵的东西,而是到饭堂吃一些很便宜的饭菜就算,若饭堂没开,便要到超市买食物,如买一百日元的三角形饭团,一国气买五、六个。买了这些饭团,然后再买瓶牛奶来送饭,整晚便是靠这种饭来支撑,除此之外,我也储藏了不少干粮,所以若真的不够饱的话,便可以“顶肚”。
  虽然日本有不少娱乐设施,但身无分文的我,当然不可能去谈什么娱乐,平日连计程车也不敢乘,更何况上街去买衣服、看电影呢?当时在日本,我最大的乐趣是寓工作于娱乐,在一些吧式酒廊中唱歌,一来可以训练自己的音乐造诣,二来也不用每晚回家只对着四面墙壁那么苦闷。但有一次,当我唱完歌后,已经是深夜一点多,由0干东京的火车是在十二点已经关闭,身上只有几千日元的我,因为钱不够,所以回不了家,最后只有在一所很破旧的酒店住了一晚,这次遭遇,我一生也不会忘记。
  在这艰苦的环境下生活,最大的得益不是音乐上的进步,而是训练了意志力,尤其是当一个人完全孤立无援时,那一刻才会知道自己应该怎样做。在日本,我永远都是穿件烂T恤,外披风褛,一条牛仔裤,一双旧皮鞋,背着吉他、背羹,身上只有几千日元,到处流离浪荡,那感觉就像个流浪汉般。我生命中经历的最多事,就是在日本那段时间,至于领悟到什么,或是那感觉是怎样的,就真的很难用言语说出来。
  相信大家都上过作文课,也曾经写过一篇题目为“我的志愿”的文章。虽然我自小便在国际学校读书,没有写过这样的文章,但同样地,我小时候也有自己的志愿。
  我的志愿就是当设计师,因我很喜欢幻想和创作,所以当设计师正好符合我这个兴趣。但在美国接触过音乐后,才使我的志向得以改变——希望以音乐工作作为我将来的职业,所以我决心当歌星。虽然如此,但我并没有忘记自己仍喜欢设计,故此人行后,我的形象便由自己一手包装,藉此满足自己。
  除了设计外,我还有一样兴趣,就是汽车。自小,我便对车爱不释手,不论真车、模型车,甚至汽车杂志.我都很想拥有。年级轻轻的我,十四岁时便已经敢开“大胆车”。十六岁时,第一件要做的事便是去考车牌。到现在为止,很幸运,并没发生过意外,唯—一次是在加拿大,我驾了朋友的车子,当车泊在街旁的时候,忽然后面有辆汽车撞过来,之后更是四车相撞。我的车子被夹在中间,自然是损毁不堪。虽然那时候我的朋友并没有怪我,但最终我还是赔偿了他。

  7、霆锋如是说——酷敖背后

  一直以来,我也没有想过自己会在十六岁那么早便人行,因为在我的理想中,是要等自己念完书,才正式加入歌坛。奈何因家变的发生,使我的人生观改变了,觉得刍己应该早点独立,自己供养自己。既然当时有机会的话,便应当好好把握,因为一旦错失,将来未必会再有人找我谢霆锋。
  很多人也以为当初我签约飞图,完全是因为钱的关系,但事实却不然。在那时,不少唱片公司开出的条件都比他们好,但结果我还是选择签约飞图,原因除了是公司有诚意外,老板杨受成亦是重要的因素。
  由于他对我家有恩,所以在报答他的心态下,我决定加盟这家公司。
  在入行的初期,自己感到压力很大,因为每个人对我的期望都很高。我只好硬着头皮的接受,力图使每件事尽量做到最好。
  结果就是每次表演,人家只练个小时,我便练上两个小时,希望做得比别人更好。不过这还是小事,最令我不快的是,不少媒体就因为我是谢霆锋而作一些偏激的报道,很多事情根本与我无关,但传媒往往也会将我牵入其中,令我觉得很无辜。虽则如此,自96年12月27日人行至今,我也没有后悔当初选择这条路,纵然这条路有苦有乐,我还是很乐意地继续走下去,因为我发现自己已找到其他未来方向。虽然我不知道结果会是怎样,但既然我已找到了目标,我是绝对不会放弃的,而我的目标就是要谢霆锋做到独一无二,我希望自己可以和成龙一样,不但所有有中国人的地方会认识我,就连全世界的人都知道我的名字叫谢霆锋。我没有规定自己要在什么时间内达到此目标,因为我明白天时、地利、人和这道理,假如我知道有机会的话,就会好好把握,不会轻易放弃。
  很高兴花了很大努力,终于改变了外界对我的印象,观众渐渐接受了、认同我。当然我的音乐理想还未全部付诸实践,然而观众对我的改观,会让我有更大原动力,去继续我的音乐旅程。
  一直以来我承受各种各样压力,有来自外界的,也有来自自己内心的。最主要是工作加上传媒造成的压力。我资历浅,还欠缺实际经验,很多时候出了事,自己未必会处理得好。面对传媒、我觉得自己像铁笼里的动物,他们无中生有,好像撞车事件,记得当初我明明没有车牌,怎样撞车?全是无中生有!不是夸张,出道以来,传媒已经帮我传了足足十六个女朋友,观众很容易被传媒影响而信以为真,几分钟的时间要传到有二百个女朋友才会识破谎言。说我对李心洁有意思,硬说我靠眼神向她传情,其实当时我根本不是望她。
  我觉得自己算是想得很开的人,敢作敢为,无疑令我舒服许多,但不幸的是令身边维护的人难做。我承认自己人际关系处理的不当,不喜欢交际应酬,只是一心去做自己想做的音乐。可是香港有好多限制,很难表达自己理想的音乐风格,香港的乐迷未必会接受,譬如我想做早几年的日本音乐,但到现在香港乐迷还没能接受,没有市场,我还未能去做。我觉得香港人好懒,好表面,那些喜欢名牌的,烂熟名牌的,只管全部披上身,根本不理会搭配是否合适。
  面对我的工作,我要顾及公司,要给公司一个交待,因为工作机会是公司带给我的。面对观众时,我也会反问自己有没有尽全力去做,给大家好好交待。我并非怕观众,也不会恐惧任何人,没有人威胁得到谢霆锋。
  除了工作压力,经济方面我亦感到压力很大。如果不是经济出了问题,我未必会这么早就出来工作,也用不着不停地工作。
  假如现在还在求学的话,我想或者会去美国学音乐,学习流行曲及管弦乐编曲。事实上,我对音乐的热爱早在读书时已培养出来,以前在学校玩了两年单簧管的。不过我更加喜欢弦乐,希望迟些时候有机会去深造。当然还要视经济情况是否许可。别人以往一向认定我是富家子弟,相信现在大家都知道绝对没有这回事。其实我向来都不敢乱花钱的,就算早前买吉他,也是卖掉我所有手表套现,才有钱买的。可是又不方便解释那么多,人家觉得我是富有的,就由得他们讲吧,反正终有一日,他们终会发现真实的我并非这样。

  8、霆锋如是说——没资格爱人

  拍第一部电影《新古惑仔之少年激斗篇》,让我感觉到什么是群体生活。唱歌好独立,是个体活动,但拍戏让我知道人多的好处,导演、副导演、打灯师……缺一不可,数个月与他们朝夕相对,我学会了如何在群体中与人相处。
  未拍戏之前以为拍戏过程会好严谨,不苟言笑的,但原来真实情况有点不同,可能是我幸运遇着了一班热爱电影而又享受拍戏过程的工作人员,他们珍惜Enjoy自己的工作,真难得。这样会使演员和导演之间沟通得更好,我觉得彼此轻松点会较易揣摩角色。
  其实起初我拒绝接演《少年古惑仔》这部戏,因为伊健以前拍了五集,我怕观众会觉得厌闷。心想,怎样才可以吸引大家还有去看的欲望呢?我认为唯一是介绍陈浩南诞生的神话。凭着这个信念,再加上与导演刘伟强见过面,我决定拍这部戏,因为我看出导演有心去拍好这部戏,所以我相信他。我事前并没看过剧本,一向我都不爱看剧本,原因是我中文程度不好,我只看过故事大纲,消化了故事和角色性格,然一后在现场“埋位”试戏时,将自己溶入角色中,捕捉角色的神髓,假设自己是这个人,我的反应会怎样?再问导演用自己所想的演法去做会否更自然,这就是我演戏的方法。
  我喜欢这部戏,因为已经很少有老板够胆用一班新人去担戏,只可惜上映时被列作三级,加上又与世界杯撞期。唉!四年一度,哪还有人会上电影院看戏。不过我没介意票房成绩如河,票房不能定论戏本身的好与坏。至于自己的表现,我觉得算合格吧,似乎导演觉得我这个小子还过得去,看出我起码肯拼搏肯尝试,能做到他想要的。这是导演给我的感觉,是真是假其实我不知道,希望没会错意。
  拍第一部电影和第一部电视剧,感觉完全是两回事,电影叫我感到生命力,电视我只觉好激进、好无谓。有人说电视有用过电影,我则说电影有心过电视,这就是所谓观点与角度吧!这辈子我再不希望有机会拍电视剧,我就是对电视这般狠心的了。太白费心机,无论用好多心思去想怎样拍好它,但到头来他们竟然对我说只要照做了就好了,我恨讨厌这种拍摄制度,结构太不正统,里面就算有很多有心的工作人员及导演也没用、没办法,电视台的制度根本不够完善,时间就只有六个钟头,每天就只有不断的赶拍。
  我更不喜欢拍档的主角同时担着几部戏,这分钟演着这个角色,下分钟去了那个角色,第三分钟又去了另一个角色,不是怀疑他的实力,但是否全神贯注拍一部戏会好一点呢?拍得如此仓促会否捉到剧本的精神实质?还是只为马虎交差就算?
  讲了很多坏处,究竟拍剧有没那么一点点优点?也有的,我喜欢那种家庭式的生活,大家困在拍摄现场内,比电影更群体。
  由于拍剧,我交了很多朋友,学会待人接物,互相支持的精神。好像我跟韦家雄连续拍三日三夜,累得不堪,两个人瘫在柔道席上卷起来扮猪肠卷,累到要做这些傻事来支持自己,忘记睡意,真连自己也失笑了!
  其实我是重友情的人,拍那部《擦出爱火花》时,连临时演员也成为我的朋友们。
  我觉得朋友真的没有阶级之分,刘悄威、洪天明、张桑悦都好好,我们一斑年轻人很投契,有时拍到凌晨回、五点钟一起去吃宵夜,一班朋友边说笑边吃喝,之前的辛劳得以暂时忘掉。至于绯闻,一时说我与这个有染,一时说我暗恋那个。算了吧!我想说,感情对我来讲是一种压力,因为教我感到身不由己。作为艺人,走在一起定被跟踪,就算双方愿意,但传媒弄到连对方父母也成为报道目标这么没道德时,还有拍拖意义?
  我是不爱偷偷摸摸的人,这样的环境和气候使我爱上一个人也不敢去追求,就算对方是圈外人也不敢表白。
  爱一个人是要互相照顾的,包括在精神上、生活上。我并非是细心的人,有时觉得连自己也未照顾得了,所以还没资格去爱人。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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