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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真的身无分文了



  回到北京,我一直在等刘晓庆约我去协议离婚。虽然朋友们一再说:“既然她不仁,你也可以不义,就不和她协议离婚。”可是,我知道这样不好,因为刘晓庆撤诉以后,六个月内是不允许再次上诉的,如果我不同意协议离婚的话,不就真的像刘晓庆想的那样,我骗她了吗?所以,我还是打算和刘晓庆协议离婚,做到仁至义尽。只是不知为什么,刘晓庆却一直也没有跟我联系,大概她也觉得无颜面对我这个被赶出家门的丈夫吧。

  媳妇走了就走了吧,本来走的就不是同一条路,如今分道扬镳似乎也在情理之中。可我还是要面对满目疮痰过臼己的生活,只是。不时会有一些社会舆论来骚扰我内心的平静。

  记得那时有一篇文章叫《刘晓庆休夫记》,哼!时代不同了嘛!丈夫也是可以休的了。

  在那篇文章里她通过她的朋友反复地强调着一个问题:我的错别字,我到现在也不否认,可能写文章的时候还会出现错别字,可是,我知错就改。我知道,错别字还会继续伴随我一生,我也会不断地学习,也许世界上真的有那种从未不写错别字的人,我很佩服他们。
  那时.北京电影学院的夜大学正在招收三年制的大专生,我报考了,一方面是想圆了我多年的宿愿,一方面也想跟刘晓庆斗一口气——你这个音乐附中的学生充其量不过是个中专生。我从夜大毕业以后,就是本科生了。现在想来那时的心态有些可笑。学问的多寡不仅仅是由学历来判别的。最重要的是,我知道将来我在事业上的崛起需要更多的知识,更多的理论,而这种获得不能期盼某一天房檐上会掉下馅饼,只能靠自己孜孜不倦地积累。
  虽然夜大学并不如真正的本科生光彩,但是自学也不是什么丢人的事。记得后来我常常跟我的同学说,“大家挺起胸来!我们是夜大学,但没有关系。是时代使我们错过了上大学的年龄,我们还是好样的,你们看,日本首相村山富士就是夜大学毕业的。
  这里面当然也有自我安慰的成分,可是我仍为自己能有机会系统地学习一下而高兴。
  在我忙于准备考试的时候,赵雅氓来到了北京,并约我出去吃了一顿饭。

  隔着餐桌看她,别有一番滋味在心头,许多话涌到嘴边又咽了回去。她还是那么善良,虽然好多年前就预言的故事结局已经被事实验证了,可她却没有半点幸灾乐祸的意思,也没有一丝埋怨。

  她说,她的一个同学邀请她到日本去留学,她要走了,只是,不得不把孩子留给我。

  好吧.这正是我巴不得的。我很感激她,因为在当时,我的儿子已经是我的唯一了。有儿子伴在我身边,那苦涩的日子可能会过得容易一点。
  也就是在这个阶段,香港的一家出版社来了一封约稿函,又三顾茅庐,希望我写一本关于我和刘晓庆婚恋到婚变的书。这么算起来,我现在的这本书已经迟了九年了。
  港方许以重金,这对于当时囊中羞涩的我来说,无疑是一个不小的诱惑。怎么办?
  正当我拿不定主意的时候,突然想起了谢大哥。认识谢大哥是通过他的妻子樊大姐。还在我和刘晓庆热恋的时刻,樊大姐就是我们的义务宣传员。许多关于我和刘晓庆相亲相爱的报道,都出于樊大姐的手笔,她所写的都是她亲眼目睹的事情。
  在那些痛苦的日子里,我是他们家的常客,樊大姐和谢大哥经常充当我的忠实听众。也许世界上只有他们两个自始至终目睹了一个男人悲哀的境地和受屈辱的无奈。

  要说了解刘晓庆和我的,莫过于樊大姐了,她的材料可能比任何人都多,因为她是我和刘晓床共同的朋友,几乎成了摆在我和刘晓庆之间的一个双面镜,那边照着刘晓庆,这边照着我。
  后来,有人曾劝樊大姐把我们俩的事写出来,可是她说:他们都是我的朋友,从来没有避讳过我,所以不管我知道多少,我也不能出卖朋友。

  也就是樊大姐这种做人的道理和谢大哥的谈古论今、语重心长,使我在当时打消了出书的念头,如果不是刘晓庆的那本《自白录》,也许这些故事永远会埋在我的心底,然后和我一起在这个世界上消逝。

  为了参加考试,我,不得不忙于补习功课。托朋友从北京师范大学请了一个学生做我的辅导老师,她补习得很认真,我的底子也不错,所以很快就不再需要她帮助补习了,但还有地理、历史……好多东西都要面对,即使是神圣的教育也需要金钱来支撑的。而我已经拿不出给老师的授课费了。

  这个时候,我想到了那十二万元的存款,那笔钱我一直没有动,即使是在打官司最需要钱的时候,我也没有打它的主意。虽然那是我和刘晓厌最初走穴挣的,存钱的也是我,但存折上写的是刘晓庆父母的名字,要动也要等协议离婚以后再动,所以我一直把那个存折放在那里。可是,现在我太需要钱了,我个能拖欠老师的补习费。
  别无办法了,于是我开始打那十三万元的主意了。

  我知道,取利息只需带上存折就可以了,现在我经济这么窘迫,只有取出一些利息来先解燃眉之急,等将来离婚分割财产的时候,再从我的那一份里把我取出的部分扣除好了。

  抱着这样的想法,我来到了银行。

  一看到我的存折,银行里的服务小姐就凑在一起议论开了。过了一会,一个小姐过来对我说:“你怎么才来呀!钱已经被刘晓庆取走了。
  一下子,我呆住了。怎么?她把钱取走了?为什么连个招呼也不跟我打呢?

  这是我们俩的钱。正因为如此,我一直没有动它,即使在我几乎身无分文的时候也没有动。为什么?我知道那里面有你的一半,我没有权力私自动用它。可是,你却又一次背着我把这笔钱全拿走了,而且,还在你后来的书里说我动过这笔钱。其实,你只要算一下利息就知道我到底动没动过了。
  一下子,我想起了很多很多。
  我想起了你曾经问过我,当危险来临的时候,先保护你还是先保护钱,当我回答保护你的时候,你还说不对,应该先看好钱。当时我只不过觉得这是一个笑活、可它确实早已暴露了你很看重钱的禀性。我曾经为此说过你,你还说什么“即使你为了钱,这钱也有我的一半,也是为了我的钱”。
  我想起了,当我们和你的大表哥一起谈论最初的一万元钱时,你说过的话一一一“这钱也有他的一半”。即使是在一九八八年我们闹离婚之前,你还重复过同样的语言。可是在你取走这十三万元的时候,一定连想都没想过这些活。
  我并不想占什么便宜,只是想拿回属于我的那一半。我不想要你的钱,可是你不应该把我的钱也拿走了。

  在后来打官司的过程中,我总是遇到这样尴尬的境地一一一法院总是不停地问我,你有什么证据?

  他妈的!我没有证据,一点证据也没有。如果一个人的良乙都不能出来作证的话,要证据又有什么用处?
  善良的人怎么会在两情相悦的时候为后事准备证据呢?可是如果没有证据,又怎么能证明你的话是真的呢?想到留证据的人未必会用得上,需要证据的人常常不会留有证据。也许生活就是这样吧。
  过了几天,刘晓庆找了两个律师来见我。
  哼,对于那两个律师.他们的名字我根本不想提。我只知道,有些人太可怜了,他们也许一辈子的“伟业”就是替刘晓庆打了这场官司。其中的一位还就我和刘晓庆婚姻的故事写了一本书,对于那本假话连篇的书,我只有嗤之以鼻。曾有朋友劝我对书里面的恶意中伤起诉,可是,我一点兴趣也没有。和他们对簿公堂?不值!
  六月二十七日,上午,我找了几个朋友凑了些钱,把该还的账都还清了;下午,就和朋友们一起去洗印厂的游泳池游泳去了。

  在游泳的时候,突然有人告诉我,刘晓庆今天晚上要去棚里录音。听了他的话,几个朋友的目光一下子转向了我。
  其实我去不去在两可之间,蛇口之行己使我再也不想见她了,但我还是想当面问她一句:你怎么把我的钱也拿走了。我想看看刘晓庆在听到我这句问话之后的表现,会不会睁着那双美丽的大眼睛撒谎。人都是有两重性的。背着当事人瞒天过海的本领谁都不缺,可是当面撒谎却需要智勇双全。我想知道。刘晓庆到底是哪一种人。
  朋友们都看着我呢,不管我愿意不愿意,我都要去,因为我是个男人,况且,在大庭广众之下看自己的老婆,这又算得了什么呢?自小我就不缺勇气,我的那个英雄主义又在膨胀了,这回当然也不能让人小瞧了!大丈夫也是被激出来的。
  大家照样看着我,一个人慢慢他说:“刘晓庆可能会带着保镖。”
  刘晓庆的保镖是姜某通过他父亲的关系找到的,是北京武警一中队的。本来刘晓庆想让厂里出面去找武警的,但负责法律事务的陈某某却一口回绝了她:厂里的职工到厂里来生产还需要保镖?这种事情没有任何条例可循。你说你人身受到威胁,可以去找公安局,武警又有什么理由出面呢?再说,这种要求本身就是过分的,你带保缥,他也带保镖,厂里的正常生产怎么进行?

  由于陈某某坚持原则,刘晓庆想通过厂里找武警的想法是不可能实现了。那么,她找保镖完全是一种私人行为。法律在一步步健全。我不知道它是否已经“健全”到可以私自找中国人民武装警察来保护个人人身安全的地步了。

  既然她请的是武警,我更不必担心了。我虽然只参加过中国人民解放军,但我知道,武警的入伍教育里很重要的一项是“三大纪律、八项注意”,人民的武警怎么能打人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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